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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區應如何因應垃圾隨依徵收之政策?
發起人 madogtw      2010-06-25 18:59:15 IP:61.222.27.***
本社區應如何因應垃圾隨依徵收之政策?

台北縣將於七月一日起實施垃圾隨袋徵收之政策,為因應這個政策,事實上也不是十分困難的,最主要的是住戶必須先於家中作好垃圾分類的工作,那麼所有的難題均能迎刃而解。

我建議的方法是:
首先、管委會必須預備六個大塑膠桶,及許多大型的透明塑膠袋(使清潔員能一目瞭然地看清有無夾帶其他未分類的垃圾),每個塑膠桶以中英文標明資源回收垃圾的分類(因為本社區有許多外籍人士),分別為塑膠袋及保麗龍(Plastic Bag & Styrofoam)、紙類(Paper)、瓶罐(Bottle & Can)、廚餘(Cooked Waste for Pigs)、果皮葉菜(Uncooked Waste for Compost)、普通垃圾(Garbage)。

其次、住戶在家亦照上述分類方法將家中之垃圾予以普通塑膠袋分類,例如塑膠袋及保麗龍、紙類、瓶罐等資源回收垃圾均不容易發臭可以累積至一定數量時再丟出來,而廚餘及果皮葉菜則容易腐爛而發臭可以在垃圾回收日(即週一、二、四、五、及六)丟出來。以上各種分類之垃圾中,塑膠袋及保麗龍、紙類、瓶罐、廚餘、果皮葉菜等均為資源回收垃圾,無須使用專用垃圾袋,僅非屬資源回收垃圾之普通垃圾(例如掃地的灰塵、使用通的衛生紙、紙尿布、瓷器、陶器等、包狗大便的報紙等)。住戶於丟垃圾時,再將資源回收的塑膠袋直接丟入大桶中,但是廚餘及果皮葉菜則須從塑膠袋中倒入大桶中,然後將已經骯髒的塑膠袋投入普通垃圾的大桶中,該裝盛普遍垃圾的大桶,則由管委會購買大型的專用塑膠袋,各住戶均無須購買任何專用塑膠袋,於目前管理中心阿姨收垃圾的時間丟垃圾。

執行方法:管理中心阿姨則於收垃圾之時段站立於大桶之後以確保各住戶均作好垃圾分類,如發現有住戶未分類則請住戶攜回家於作好分類之後再將垃圾丟出來,如果一個大型專用垃圾須花費六十元的話,則本社區一個月只須增加1260元(一個月有九天不收垃圾,故60X21=1260)。
回應者:vmluv      2010-07-07 10:31:13 IP:220.134.53.***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7-07 10:18:46 的發文內容:
我看到了放在電梯間的有關垃圾分類的公告,問管理員該公告出自何人?管理員稱係出自社區主任之手,我認為這位社區主任可能對於如何垃圾分類,自己都搞不清楚,因此才會產生那樣的公告。公告的內容我看完的感覺是,自七月一日後,如果住戶沒有用環保垃圾袋,則一律不准丟垃圾,清潔員將當場拒絕收受垃圾。難怪本社區的垃圾會由原先的八、九袋減縮為二、三袋,因為住戶非常遵守管理中心的公告,沒有環保垃圾袋就不敢把資源回收垃圾丟出來。管委會通過的「垃圾管理辦法」雖然已經在本網站上公告週知,但顯然本社區還是有多數人不會上本網站。

補救的方法,就是將該社區主任所寫之公告取不,而代以管委會所通過之「垃圾管理辦法」使住戶瞭解「垃圾管理辦法」之全貌,而不要被一知半解的社區主任所誤導。同時,社區收垃圾的阿姨說,自七月一日後,本社區的七、八戶外籍住戶都沒有出來倒垃圾,可能也被看到公告的鄰居所誤導,而不敢出來倒垃圾,我們應該將本人先前所擬之「英文通告」一併公告,使本社區之外籍住戶共同遵行。
我同意你的看法~
很多人應該都還在囤積他們的垃圾~
有些不知要怎麼分類~
有些覺得垃圾袋太貴~
所以委員看到我們垃圾量變的那麼少~
這幾天我個人也是囤積我的垃圾~

回應者:vmluv      2010-07-07 10:25:33 IP:220.134.53.***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7-07 09:56:06 的發文內容:
當然優質的社區可能都有托兒所.游泳池.圖書館.SPA.空中花園.健身房.棋橋室.視聽室.會客室等這些公共設施,但試想一下,有了這些美輪美奐的公共設施,但是要求住戶規定於一定的時段才能倒垃圾,或是可以全天都可以倒垃圾,但是垃圾堆放地雜亂無章,或是臭氣衝天,你還會稱那社區為優質社區嗎?因此有垃圾冷凍冷藏室是檢視是否稱得上為「優質社區」或「豪宅」之最低標準,因此當然也應該成為本社區努力的目標。

本社區成為一個「豪宅」並不是想太多的問題,不管我們管理費收多麼少,但是我們如果有一個願景,將我們的社區管理的井井有條,社區住戶都遵守規約及各種管理辦法,我想我們社區成為一個「優質社區」,應該絕不是夢想。而且以大樓外觀、中庭、及平面車道而言,於整個英專路商圈裡,有那一個社區或大廈能與本社區比,對於住在老舊公寓之鄰居而言,我們就是住在「豪宅」之中。

於本社區無通風良好的地下室房間可以規劃成理想的「垃圾冷凍冷藏室」之情況下,我們可以想出一個省錢又環保又方便的方式來處理垃圾,就是將目前地下一樓最接近車道入口之71、72號車位處,設置餐廳用之大型冷凍冷藏櫃,如果全新的太貴,我們可以買二手的,我曾經發現一個只使用三個月的餐廳用之大型冷凍冷藏櫃,只要價不到二萬元,但是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當時,我發現這個只用了三個月的餐廳用之大型冷凍冷藏櫃,我還特地要求老板保留,因此提案二屆的管委會,希望方便住戶可以全天倒垃圾,而且垃圾也不會發生惡臭。但是二屆管委會認為並無立即的需要,且電費是很浪費的,如果機器壞掉也要修,這樣也沒比較省,而未採納。

現在情勢已經改變,可能管委會可以思考本人以前所提的提案,當然管委會也必須犧牲71、72號車位,每月6,600元的使用清潔費的收入。
瞭解~
^^
你的想法不錯~
想的很週到~
回應者:madogtw      2010-07-07 10:18:46 IP:60.251.130.***
我看到了放在電梯間的有關垃圾分類的公告,問管理員該公告出自何人?管理員稱係出自社區主任之手,我認為這位社區主任可能對於如何垃圾分類,自己都搞不清楚,因此才會產生那樣的公告。公告的內容我看完的感覺是,自七月一日後,如果住戶沒有用環保垃圾袋,則一律不准丟垃圾,清潔員將當場拒絕收受垃圾。難怪本社區的垃圾會由原先的八、九袋減縮為二、三袋,因為住戶非常遵守管理中心的公告,沒有環保垃圾袋就不敢把資源回收垃圾丟出來。管委會通過的「垃圾管理辦法」雖然已經在本網站上公告週知,但顯然本社區還是有多數人不會上本網站。

補救的方法,就是將該社區主任所寫之公告取不,而代以管委會所通過之「垃圾管理辦法」使住戶瞭解「垃圾管理辦法」之全貌,而不要被一知半解的社區主任所誤導。同時,社區收垃圾的阿姨說,自七月一日後,本社區的七、八戶外籍住戶都沒有出來倒垃圾,可能也被看到公告的鄰居所誤導,而不敢出來倒垃圾,我們應該將本人先前所擬之「英文通告」一併公告,使本社區之外籍住戶共同遵行。
回應者:madogtw      2010-07-07 09:56:06 IP:60.251.130.***
回覆 vmluv 於 2010-07-06 18:00:43 的發文內容:


目前優質的社區都有托兒所.游泳池.圖書館.SPA.空中花園.健身房.棋橋室.視聽室.會客室.,這也是檢視是否稱得上「豪宅」之標準,當然也應該成為本社區努力的目標。

(官方講法)

豪宅?????想太多了吧~我們管理費收那麼少~
我們想出一個省錢又環保又方便的方式~來處理垃圾~
至於垃圾冷凍冷藏室 電費是很浪費的~機器壞掉也要修~
這樣也沒比較省~
當然優質的社區可能都有托兒所.游泳池.圖書館.SPA.空中花園.健身房.棋橋室.視聽室.會客室等這些公共設施,但試想一下,有了這些美輪美奐的公共設施,但是要求住戶規定於一定的時段才能倒垃圾,或是可以全天都可以倒垃圾,但是垃圾堆放地雜亂無章,或是臭氣衝天,你還會稱那社區為優質社區嗎?因此有垃圾冷凍冷藏室是檢視是否稱得上為「優質社區」或「豪宅」之最低標準,因此當然也應該成為本社區努力的目標。

本社區成為一個「豪宅」並不是想太多的問題,不管我們管理費收多麼少,但是我們如果有一個願景,將我們的社區管理的井井有條,社區住戶都遵守規約及各種管理辦法,我想我們社區成為一個「優質社區」,應該絕不是夢想。而且以大樓外觀、中庭、及平面車道而言,於整個英專路商圈裡,有那一個社區或大廈能與本社區比,對於住在老舊公寓之鄰居而言,我們就是住在「豪宅」之中。

於本社區無通風良好的地下室房間可以規劃成理想的「垃圾冷凍冷藏室」之情況下,我們可以想出一個省錢又環保又方便的方式來處理垃圾,就是將目前地下一樓最接近車道入口之71、72號車位處,設置餐廳用之大型冷凍冷藏櫃,如果全新的太貴,我們可以買二手的,我曾經發現一個只使用三個月的餐廳用之大型冷凍冷藏櫃,只要價不到二萬元,但是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當時,我發現這個只用了三個月的餐廳用之大型冷凍冷藏櫃,我還特地要求老板保留,因此提案二屆的管委會,希望方便住戶可以全天倒垃圾,而且垃圾也不會發生惡臭。但是二屆管委會認為並無立即的需要,且電費是很浪費的,如果機器壞掉也要修,這樣也沒比較省,而未採納。

現在情勢已經改變,可能管委會可以思考本人以前所提的提案,當然管委會也必須犧牲71、72號車位,每月6,600元的使用清潔費的收入。
回應者:vmluv      2010-07-06 18:00:43 IP:220.134.53.***


目前優質的社區都有托兒所.游泳池.圖書館.SPA.空中花園.健身房.棋橋室.視聽室.會客室.,這也是檢視是否稱得上「豪宅」之標準,當然也應該成為本社區努力的目標。

(官方講法)

豪宅?????想太多了吧~我們管理費收那麼少~
我們想出一個省錢又環保又方便的方式~來處理垃圾~
至於垃圾冷凍冷藏室 電費是很浪費的~機器壞掉也要修~
這樣也沒比較省~

回應者:madogtw      2010-07-06 14:28:32 IP:59.120.41.***
我所說的「地下停車場接近車道口處」,不是現在的垃圾集中場,而是大約在目前停放機車處,因為接近車道口處容易自然通風,如果要改進通風,我們可以於車道口處設置一柵欄,車道鐵捲門白天開啟,晚上十一時後關閉,如此可以延長車道鐵捲門的壽命,據我觀察,英專路一帶好像沒有野狗、野貓。外人進來是觸犯「無故侵入住宅罪」刑罰頗重,但為社區安全著想,仍須保全員加以注意。地下二樓絕不適合,要倒垃圾的阿姨將垃圾由地下二樓推上地面層,誠強人所難。即令地下二樓只收回收垃圾,要求住戶丟一趟垃圾要跑兩個地方,一定會怨聲載道,成效不彰。
回應者:madogtw      2010-07-06 14:05:51 IP:60.251.144.***
回覆 小布 於 2010-07-06 13:03:47 的發文內容:
關於是否24hr傾倒垃圾,
就目前社區客觀的條件看來,
是不適合的. 這點我同意.

未來是否可行??
端看以後的委員會是否有創新的思維來處理,
也並非絕無可能的.

PS:但是, 老話重提, 我還是認為當初委員會將資源回收場所由地下二樓改為車道口是很不明智的決定!!
關於是否24hr傾倒垃圾,
我認為是有可能的,
當本社區的住戶已經熟悉了垃圾分類,
不會把廚餘或堆肥混在回收垃圾當中,
我們就可以在接近地下停車場接近車道口處,
買一個餐廳用的大型冷凍冷藏櫃放在那裡,
以方便住戶丟廚餘、堆肥、及一般垃圾(因為一般垃圾之內容較難控制,例如包寵物糞便的舊報紙)
,為何要放在接近車道口處,
因為冷凍冷藏櫃也會發熱,接近車道口處較易散熱,
放在密閉的空間絕不適合。
在大型冷凍冷藏櫃旁邊在依序放置紙類、塑膠類、瓶罐類等之大型塑膠桶,
在垃圾回收區設置監視器以防止住戶亂倒垃圾。

要言之,目前優質的社區都有垃圾冷凍冷藏室,這也是檢視是否稱得上「豪宅」之標準,當然也應該成為本社區努力的目標。

即使我們設置了24hr傾倒垃圾之設施,我們也無須外包,我們只須要求倒垃圾的阿姨於鎮公所垃圾車到達時,將垃圾清運。

老實說,我們付給外包商一年的錢足夠我們設置24hr傾倒垃圾設施,這樣花錢不是更有意義?
回應者:vmluv      2010-07-06 13:28:51 IP:220.134.53.***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7-06 10:32:07 的發文內容:
謝謝vmluv兄提供的外包廠商資料,如果我們對該資料作仔細評估,我們可以發現一動不如一靜,維持現行之垃圾管理辦法,是對本社區最有利的方式,茲逐項評估如下:

一、是否星期三及星期日都來收垃圾?
評分:
如果星期天亦來社區收垃圾,雖收垃圾的阿姨放假,但住戶可以於垃圾車到達時間自行提垃圾至外包垃圾車停放處丟棄,因此外包可以得十分。

二、外包是否願意每天在本社區配發一位清潔工,於每日下午五時半至九時半在目前的垃圾集中場有助住戶收集、分類、及清運的工作,費用每個月不超過一萬現?
評分:
目前已可確定外包每月所收的費用只是他們提供垃圾車來本社區載運垃圾等外場的錢,至於社區內收集、分類、及清運等內場的工作還是要由本社區自己想辦法。換言之,本社區並不因為用外包而可以省下請清垃圾阿姨的錢,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三、如果外包不配發清潔員工作四小時,則外包垃圾車前來本社區收垃圾時間的長短,究竟是十分鐘、半小時、或一小時?
評分:
外包只負責在一定的時間前來貴社區載運垃圾,社區還是須要花錢請收垃圾的阿姨為我們打理一切,為何還須要花錢請外包的垃圾車,這不叫節外生枝,多此一舉嗎?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四、外包是否只負責將垃圾車開至本社區只負責清運,事先的收集及分類工作是否仍須要管委會另外請清潔員從事事先的收集、分類、及搬上車的工作?
評分:
Answer:
目前已確定外包要求社區必須另外請清潔員從事事先的收集、分類、及搬到外包垃圾車停放處,既然我們請處理垃圾阿姨的經費不能節省,我們為何要請外包呢?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五、為能方便住戶24小時均能倒垃圾,外包商是否願意負擔將地下室的某一房間增加通風設備(如果漏水,由外包負責),以及增設冷氣及冷凍設備的全部經費,及全年運轉冷氣及冷凍設備之全年電費?
評分:
外包只負責將廚餘桶及堆肥桶全天置放於社區供住戶傾倒廚餘及堆肥,並不負責防止廚餘及堆肥之臭氣外洩,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六、外包的垃圾車能順利地進入地下室,如果損壞本社區的管線,由外包全部負責賠償?
評分:
因為外包的垃圾車並不進入社區之地下室,管委會仍須自行僱人將垃圾運至地面層以方便外包的垃圾車能順利載運,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七、如果外包要求垃圾必須移至地面清運,外包是否願意負擔其費用聘僱一身強體壯之男士將十幾袋大型垃圾袋用人力車推至地面層,因為要求一位女性清潔員將甚重的垃圾上坡推到地面層是不人道的要求。
評分:
外包既然無法提供本社區能24小時丟垃圾的便利,如於地下的資源回收室存放資源回收垃圾(如社區住戶不徹底做好資源垃圾之清潔工作,惡臭仍是難免的,住戶可以試一試將果汁的塑膠罐不清洗乾淨,幾個鐘頭之後,你去聞果汁的塑膠罐就會知道是何種噁心的臭味),則社區是否聘請一身強體壯之男士將十幾袋大型垃圾袋用人力車推至地面層是你家的事,如果因為本社區認為要求一位女性清潔員將甚重的垃圾上坡推到地面層是不人道,則貴社區自己看著辦,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八、依照目前本社區的垃圾管理辦法,如果資源回收有所利得,其利得為社區管理費之收入,外包是否願意將其利得分享本社區?
評分:
外包的會說垃圾一上了他們的垃圾車,即屬他們的財產,所有利得均歸其所有。但如本社區自行清運垃圾,如果我們發現有廢紙商他們願意收取本社區的廢紙一年回饋本社區多少錢,那麼我們就不需要丟到鎮公所清潔隊的垃圾車上,聽說目前國際廢紙的價格居高不下,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九、外包是否願意立下切結書,其回收之垃圾均依照環保署之相關規定辦理,絕不私自掩埋?
評分:
我認為本社區住戶水準頗高,深具環保觀念之住戶大有人在,當該等住戶質疑為何未於遴選外包時嚴加把關,如外包有立下切結書時,至少管委會還可以有言搪塞,但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十、外包是否願意容許本社區管委會隨時前往查驗其垃圾回收過程,如果有違反環保規定者,是否願意將本社區已往所繳付之服務費全部加倍歸還本社區?
評分:
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由以上的分析,垃圾委外處理,只得十分。而且自七月一日開始將垃圾處理費由自來水費分離之後,依環保的估算,每人每月可於自來水費中節省24.75元,全社區有250戶計算,全社區住戶可以節省24.75 x 250 = 6187.5元,但此6187.5元並未進入管委會之公款收入中,而係各住戶每月減少開銷而已。管委會無權調漲管理費,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後始能調漲。而據估計本社區僅住滿八成,該二成之住戶在七月一日之前,無論有無製造垃圾,均必須繳交垃圾處理費,自七月一日以後,該戶並無住人,原本不須購買環保垃圾袋,但只因以管理費支應外包之垃圾清運,則未進住之住戶並未享受政府實施「使用者付費」的好處,並非事理之平。如為垃圾委外處理而須調漲管理費,我建議將本議題列入本年十月底前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因為聘請新的物管公司必須於委聘後三個月內,提請區分所有權人追認,追認不通過視同未通過試用期)所討論之議題。

綜上所述,對於外包之評估既然只得十分,我個人認為還是維持目前之模式,一則不增加社區之任何負擔,再則符合「使用者付費」之公平性,最重要的是因為垃圾之處理是否符合環保之要求,並非操之於外包之手,而是操之於本社區,如此方能落實「節能減炭」、「垃圾減量」、「環保愛地球」之普世價值。
"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我認為本社區住戶水準頗高,深具環保觀念之住戶大有人在,當該等住戶質疑為何未於遴選外包時嚴加把關,如外包有立下切結書時,至少管委會還可以有言搪塞,但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都還沒有問外包廠商~就自己認為外包會拒絕要求~
這樣也是不公平~

自己認為不能代表外包的話~

連問都沒有問 就可以下這樣的結論
這樣是不公平的
回應者:vmluv      2010-07-06 13:14:34 IP:220.134.53.***
回覆 vmluv 於 2010-07-06 12:35:22 的發文內容:
十、外包是否願意容許本社區管委會隨時前往查驗其垃圾回收過程,如果有違反環保規定者,是否願意將本社區已往所繳付之服務費全部加倍歸還本社區?
評分:
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自己想的跟實際去問老闆是有落差的吧~
我想先打分數是不太公平~


合法的廠商應該有政府來管~
他們有自己的工廠
也是合法的 所以可以安心~
現在就打分數 太早了~也不公平~

回應者:小布      2010-07-06 13:06:36 IP:114.32.89.***
回覆 vmluv 於 2010-07-06 12:30:18 的發文內容:
應該是直接去跟老闆談 也請他來我們社區看一看 多少錢 以及要如何運作~
我個人覺得你打的分數實在是太嚴格了~
當然你必須了解外包不可能"全都包"
現在的倒垃圾方式也沒有24小時均能倒垃圾阿
另外我們現在也沒有把回收物品拿去賣~
所以我實在不能同意你這樣的評分方式~

現在的方式只有符合環保之要求
其他的也是無法符合要求~
住戶還是要買那貴又小的垃圾袋~

我想還是要實際的請外包廠商來看看~

謝謝你的評分~但是我個人覺得不是很公平~
改變不代表是壞事
多比較看看也不錯:p
考題合理嗎?? 我認為大有可商榷之處.
當然這是見仁見智.

以這考題看來,
我個人認為不合理,
不合理的考題評出的分數...
對我來講, 沒有參考的價值.
謝謝~~
回應者:小布      2010-07-06 13:03:47 IP:114.32.89.***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7-06 11:32:54 的發文內容:
關於垃圾分類,去年在本社區也引起熱烈的討論,當然也有想到如何方便住戶可以隨時倒垃圾的安排,有興趣的可以由以下網頁來回顧一番: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89&fno=161
關於是否24hr傾倒垃圾,
就目前社區客觀的條件看來,
是不適合的. 這點我同意.

未來是否可行??
端看以後的委員會是否有創新的思維來處理,
也並非絕無可能的.

PS:但是, 老話重提, 我還是認為當初委員會將資源回收場所由地下二樓改為車道口是很不明智的決定!!
回應者:vmluv      2010-07-06 13:03:12 IP:220.134.53.***
回覆 於 的發文內容:
當然不合理~我想現在的方式只有環保~
但是其他的就不怎麼樣~


回應者:vmluv      2010-07-06 12:35:22 IP:220.134.53.***
回覆 vmluv 於 2010-07-06 12:30:18 的發文內容:
應該是直接去跟老闆談 也請他來我們社區看一看 多少錢 以及要如何運作~
我個人覺得你打的分數實在是太嚴格了~
當然你必須了解外包不可能"全都包"
現在的倒垃圾方式也沒有24小時均能倒垃圾阿
另外我們現在也沒有把回收物品拿去賣~
所以我實在不能同意你這樣的評分方式~

現在的方式只有符合環保之要求
其他的也是無法符合要求~
住戶還是要買那貴又小的垃圾袋~

我想還是要實際的請外包廠商來看看~

謝謝你的評分~但是我個人覺得不是很公平~
改變不代表是壞事
多比較看看也不錯:p
十、外包是否願意容許本社區管委會隨時前往查驗其垃圾回收過程,如果有違反環保規定者,是否願意將本社區已往所繳付之服務費全部加倍歸還本社區?
評分:
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自己想的跟實際去問老闆是有落差的吧~
我想先打分數是不太公平~



回應者:vmluv      2010-07-06 12:30:18 IP:220.134.53.***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7-06 10:32:07 的發文內容:
謝謝vmluv兄提供的外包廠商資料,如果我們對該資料作仔細評估,我們可以發現一動不如一靜,維持現行之垃圾管理辦法,是對本社區最有利的方式,茲逐項評估如下:

一、是否星期三及星期日都來收垃圾?
評分:
如果星期天亦來社區收垃圾,雖收垃圾的阿姨放假,但住戶可以於垃圾車到達時間自行提垃圾至外包垃圾車停放處丟棄,因此外包可以得十分。

二、外包是否願意每天在本社區配發一位清潔工,於每日下午五時半至九時半在目前的垃圾集中場有助住戶收集、分類、及清運的工作,費用每個月不超過一萬現?
評分:
目前已可確定外包每月所收的費用只是他們提供垃圾車來本社區載運垃圾等外場的錢,至於社區內收集、分類、及清運等內場的工作還是要由本社區自己想辦法。換言之,本社區並不因為用外包而可以省下請清垃圾阿姨的錢,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三、如果外包不配發清潔員工作四小時,則外包垃圾車前來本社區收垃圾時間的長短,究竟是十分鐘、半小時、或一小時?
評分:
外包只負責在一定的時間前來貴社區載運垃圾,社區還是須要花錢請收垃圾的阿姨為我們打理一切,為何還須要花錢請外包的垃圾車,這不叫節外生枝,多此一舉嗎?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四、外包是否只負責將垃圾車開至本社區只負責清運,事先的收集及分類工作是否仍須要管委會另外請清潔員從事事先的收集、分類、及搬上車的工作?
評分:
Answer:
目前已確定外包要求社區必須另外請清潔員從事事先的收集、分類、及搬到外包垃圾車停放處,既然我們請處理垃圾阿姨的經費不能節省,我們為何要請外包呢?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五、為能方便住戶24小時均能倒垃圾,外包商是否願意負擔將地下室的某一房間增加通風設備(如果漏水,由外包負責),以及增設冷氣及冷凍設備的全部經費,及全年運轉冷氣及冷凍設備之全年電費?
評分:
外包只負責將廚餘桶及堆肥桶全天置放於社區供住戶傾倒廚餘及堆肥,並不負責防止廚餘及堆肥之臭氣外洩,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六、外包的垃圾車能順利地進入地下室,如果損壞本社區的管線,由外包全部負責賠償?
評分:
因為外包的垃圾車並不進入社區之地下室,管委會仍須自行僱人將垃圾運至地面層以方便外包的垃圾車能順利載運,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七、如果外包要求垃圾必須移至地面清運,外包是否願意負擔其費用聘僱一身強體壯之男士將十幾袋大型垃圾袋用人力車推至地面層,因為要求一位女性清潔員將甚重的垃圾上坡推到地面層是不人道的要求。
評分:
外包既然無法提供本社區能24小時丟垃圾的便利,如於地下的資源回收室存放資源回收垃圾(如社區住戶不徹底做好資源垃圾之清潔工作,惡臭仍是難免的,住戶可以試一試將果汁的塑膠罐不清洗乾淨,幾個鐘頭之後,你去聞果汁的塑膠罐就會知道是何種噁心的臭味),則社區是否聘請一身強體壯之男士將十幾袋大型垃圾袋用人力車推至地面層是你家的事,如果因為本社區認為要求一位女性清潔員將甚重的垃圾上坡推到地面層是不人道,則貴社區自己看著辦,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八、依照目前本社區的垃圾管理辦法,如果資源回收有所利得,其利得為社區管理費之收入,外包是否願意將其利得分享本社區?
評分:
外包的會說垃圾一上了他們的垃圾車,即屬他們的財產,所有利得均歸其所有。但如本社區自行清運垃圾,如果我們發現有廢紙商他們願意收取本社區的廢紙一年回饋本社區多少錢,那麼我們就不需要丟到鎮公所清潔隊的垃圾車上,聽說目前國際廢紙的價格居高不下,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九、外包是否願意立下切結書,其回收之垃圾均依照環保署之相關規定辦理,絕不私自掩埋?
評分:
我認為本社區住戶水準頗高,深具環保觀念之住戶大有人在,當該等住戶質疑為何未於遴選外包時嚴加把關,如外包有立下切結書時,至少管委會還可以有言搪塞,但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十、外包是否願意容許本社區管委會隨時前往查驗其垃圾回收過程,如果有違反環保規定者,是否願意將本社區已往所繳付之服務費全部加倍歸還本社區?
評分:
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由以上的分析,垃圾委外處理,只得十分。而且自七月一日開始將垃圾處理費由自來水費分離之後,依環保的估算,每人每月可於自來水費中節省24.75元,全社區有250戶計算,全社區住戶可以節省24.75 x 250 = 6187.5元,但此6187.5元並未進入管委會之公款收入中,而係各住戶每月減少開銷而已。管委會無權調漲管理費,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後始能調漲。而據估計本社區僅住滿八成,該二成之住戶在七月一日之前,無論有無製造垃圾,均必須繳交垃圾處理費,自七月一日以後,該戶並無住人,原本不須購買環保垃圾袋,但只因以管理費支應外包之垃圾清運,則未進住之住戶並未享受政府實施「使用者付費」的好處,並非事理之平。如為垃圾委外處理而須調漲管理費,我建議將本議題列入本年十月底前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因為聘請新的物管公司必須於委聘後三個月內,提請區分所有權人追認,追認不通過視同未通過試用期)所討論之議題。

綜上所述,對於外包之評估既然只得十分,我個人認為還是維持目前之模式,一則不增加社區之任何負擔,再則符合「使用者付費」之公平性,最重要的是因為垃圾之處理是否符合環保之要求,並非操之於外包之手,而是操之於本社區,如此方能落實「節能減炭」、「垃圾減量」、「環保愛地球」之普世價值。
應該是直接去跟老闆談 也請他來我們社區看一看 多少錢 以及要如何運作~
我個人覺得你打的分數實在是太嚴格了~
當然你必須了解外包不可能"全都包"
現在的倒垃圾方式也沒有24小時均能倒垃圾阿
另外我們現在也沒有把回收物品拿去賣~
所以我實在不能同意你這樣的評分方式~

現在的方式只有符合環保之要求
其他的也是無法符合要求~
住戶還是要買那貴又小的垃圾袋~

我想還是要實際的請外包廠商來看看~

謝謝你的評分~但是我個人覺得不是很公平~
改變不代表是壞事
多比較看看也不錯:p

回應者:madogtw      2010-07-06 11:32:54 IP:61.222.27.***
關於垃圾分類,去年在本社區也引起熱烈的討論,當然也有想到如何方便住戶可以隨時倒垃圾的安排,有興趣的可以由以下網頁來回顧一番: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89&fno=161
回應者:madogtw      2010-07-06 10:32:07 IP:60.251.130.***
謝謝vmluv兄提供的外包廠商資料,如果我們對該資料作仔細評估,我們可以發現一動不如一靜,維持現行之垃圾管理辦法,是對本社區最有利的方式,茲逐項評估如下:

一、是否星期三及星期日都來收垃圾?
評分:
如果星期天亦來社區收垃圾,雖收垃圾的阿姨放假,但住戶可以於垃圾車到達時間自行提垃圾至外包垃圾車停放處丟棄,因此外包可以得十分。

二、外包是否願意每天在本社區配發一位清潔工,於每日下午五時半至九時半在目前的垃圾集中場有助住戶收集、分類、及清運的工作,費用每個月不超過一萬現?
評分:
目前已可確定外包每月所收的費用只是他們提供垃圾車來本社區載運垃圾等外場的錢,至於社區內收集、分類、及清運等內場的工作還是要由本社區自己想辦法。換言之,本社區並不因為用外包而可以省下請清垃圾阿姨的錢,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三、如果外包不配發清潔員工作四小時,則外包垃圾車前來本社區收垃圾時間的長短,究竟是十分鐘、半小時、或一小時?
評分:
外包只負責在一定的時間前來貴社區載運垃圾,社區還是須要花錢請收垃圾的阿姨為我們打理一切,為何還須要花錢請外包的垃圾車,這不叫節外生枝,多此一舉嗎?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四、外包是否只負責將垃圾車開至本社區只負責清運,事先的收集及分類工作是否仍須要管委會另外請清潔員從事事先的收集、分類、及搬上車的工作?
評分:
Answer:
目前已確定外包要求社區必須另外請清潔員從事事先的收集、分類、及搬到外包垃圾車停放處,既然我們請處理垃圾阿姨的經費不能節省,我們為何要請外包呢?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五、為能方便住戶24小時均能倒垃圾,外包商是否願意負擔將地下室的某一房間增加通風設備(如果漏水,由外包負責),以及增設冷氣及冷凍設備的全部經費,及全年運轉冷氣及冷凍設備之全年電費?
評分:
外包只負責將廚餘桶及堆肥桶全天置放於社區供住戶傾倒廚餘及堆肥,並不負責防止廚餘及堆肥之臭氣外洩,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六、外包的垃圾車能順利地進入地下室,如果損壞本社區的管線,由外包全部負責賠償?
評分:
因為外包的垃圾車並不進入社區之地下室,管委會仍須自行僱人將垃圾運至地面層以方便外包的垃圾車能順利載運,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七、如果外包要求垃圾必須移至地面清運,外包是否願意負擔其費用聘僱一身強體壯之男士將十幾袋大型垃圾袋用人力車推至地面層,因為要求一位女性清潔員將甚重的垃圾上坡推到地面層是不人道的要求。
評分:
外包既然無法提供本社區能24小時丟垃圾的便利,如於地下的資源回收室存放資源回收垃圾(如社區住戶不徹底做好資源垃圾之清潔工作,惡臭仍是難免的,住戶可以試一試將果汁的塑膠罐不清洗乾淨,幾個鐘頭之後,你去聞果汁的塑膠罐就會知道是何種噁心的臭味),則社區是否聘請一身強體壯之男士將十幾袋大型垃圾袋用人力車推至地面層是你家的事,如果因為本社區認為要求一位女性清潔員將甚重的垃圾上坡推到地面層是不人道,則貴社區自己看著辦,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八、依照目前本社區的垃圾管理辦法,如果資源回收有所利得,其利得為社區管理費之收入,外包是否願意將其利得分享本社區?
評分:
外包的會說垃圾一上了他們的垃圾車,即屬他們的財產,所有利得均歸其所有。但如本社區自行清運垃圾,如果我們發現有廢紙商他們願意收取本社區的廢紙一年回饋本社區多少錢,那麼我們就不需要丟到鎮公所清潔隊的垃圾車上,聽說目前國際廢紙的價格居高不下,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九、外包是否願意立下切結書,其回收之垃圾均依照環保署之相關規定辦理,絕不私自掩埋?
評分:
我認為本社區住戶水準頗高,深具環保觀念之住戶大有人在,當該等住戶質疑為何未於遴選外包時嚴加把關,如外包有立下切結書時,至少管委會還可以有言搪塞,但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十、外包是否願意容許本社區管委會隨時前往查驗其垃圾回收過程,如果有違反環保規定者,是否願意將本社區已往所繳付之服務費全部加倍歸還本社區?
評分:
外包會說從未遇到社區有這種要求故拒絕,因此外包此題得○分。

由以上的分析,垃圾委外處理,只得十分。而且自七月一日開始將垃圾處理費由自來水費分離之後,依環保的估算,每人每月可於自來水費中節省24.75元,全社區有250戶計算,全社區住戶可以節省24.75 x 250 = 6187.5元,但此6187.5元並未進入管委會之公款收入中,而係各住戶每月減少開銷而已。管委會無權調漲管理費,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後始能調漲。而據估計本社區僅住滿八成,該二成之住戶在七月一日之前,無論有無製造垃圾,均必須繳交垃圾處理費,自七月一日以後,該戶並無住人,原本不須購買環保垃圾袋,但只因以管理費支應外包之垃圾清運,則未進住之住戶並未享受政府實施「使用者付費」的好處,並非事理之平。如為垃圾委外處理而須調漲管理費,我建議將本議題列入本年十月底前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因為聘請新的物管公司必須於委聘後三個月內,提請區分所有權人追認,追認不通過視同未通過試用期)所討論之議題。

綜上所述,對於外包之評估既然只得十分,我個人認為還是維持目前之模式,一則不增加社區之任何負擔,再則符合「使用者付費」之公平性,最重要的是因為垃圾之處理是否符合環保之要求,並非操之於外包之手,而是操之於本社區,如此方能落實「節能減炭」、「垃圾減量」、「環保愛地球」之普世價值。

回應者:vmluv      2010-07-05 20:03:38 IP:220.134.53.***
回覆 Pharma 於 2010-07-05 18:33:30 的發文內容:
我相信每個人都同意每個社區先天的軟硬體條件不一樣,我同意別的社區採用的方案是可以供我們社區參考,但是適不適用就需要經過審慎的評估了,這次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政策,本社區因應的策略首先必須兼顧到是否能確實降低垃圾量及能否有效加強資源回收,至於住戶的方便性也是必須列入考慮的面向,懇請大家暫時先依管委會決議之垃圾處理方式運作,若未來評估有更好的方式,管委會必會立即修正,在此申明管委會是服務的團隊,我們也是社區的小小住戶,社區服務是我們願意擔任委員的原因,請相信管委會不會去為難住戶的!今日大家有緣才會同住在淡水站前這個社區,不是嗎?
我瞭解 我也沒有要造成紛爭~
但是對於一個住戶來說 我的資訊是有限的~
所以我並不能回答委員的十大問題~
我想你是很明白的~ 因為那已經是超越我的範圍~
造成紛爭對我來說也沒好處~我要的是方便~因為我看到朋友社區給的方便性~
這是我要提外包的原因~

回應者:vmluv      2010-07-05 19:57:06 IP:220.134.53.***
回覆 環保 於 2010-07-05 18:07:22 的發文內容:
我打過兩家電話,跟老闆談了一下狀況,其中一家估一萬六,另一家估大約一萬元,主任有找另一家到社區現場估價,也是一萬元左右。

其中一家告訴我說到社區收垃圾的時間約為半夜三點。

關於外包可能遇到的狀況,我有問過廠商,相關內容發表於
2010-07-04 14:51:58之文章中。

一萬六就太貴囉~
如果有需要 可以問一下林老闆 和他們處理方式~
我想CASA可以用五千元一個月來給外包 是滿划算的~

時間是可以配合我們的時間~我想這是給很多上班族住戶方便~
和平日無法倒垃圾的住戶一個方便~

^^


回應者:vmluv      2010-07-05 19:54:00 IP:220.134.53.***
其實三十和24.75元其實對住戶们 應該是差不多的 如果能買到方便性和更多天數來處理垃圾 是很划算的~

回應者:環保      2010-07-05 18:52:11 IP:220.134.53.***
我一個人之清除處理費一年之平均為24.75

更正:我一個人之清除處理費一年下來之單月平均值為24.75元
回應者:小布      2010-07-05 18:49:40 IP:111.248.216.***
回覆 環保 於 2010-07-05 18:45:35 的發文內容:
摩天31是以外包方式處理垃圾,有住戶反應七月一日實施當天,子車室當天垃圾驚人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59&fno=192
本社區部分停車位有供外來車輛停放,若因外包而提供子車供住戶24小時且不必使用環保袋,恐怕亦會有外來垃圾進入本社區。因外包價錢依垃圾量而訂,屆時,外包廠商恐怕將提高我們社區的清運費。

在摩天討論版上,我看到abc12345_t對於費用的算法,因此,我也根據他的算法試算了一下。上網查詢我98年八月~99年六月間之清除處理費,分別是52、56、52、48、41、48,六期加總為297,因水費兩個月收一次,所以每月平均為297÷6÷2=24.75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實施的七個鄉鎮市(深坑鄉、八里鄉、石碇鄉、鶯歌鎮、永和市與土城市)垃圾減量成效極佳,以深坑鄉來說,原本垃圾費隨水付平均每戶繳交1107元,隨袋徵收後每年只需繳交629元,每戶竟可節省500元的支出;尤其五月才開始實施隨袋徵收的三芝鄉,實施2個月全鄉垃圾量也減量46%,預估每年將可省下近4百萬的垃圾費。
http://www.epb.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03005&groupId=
我一個人之清除處理費一年之平均為24.75,根據台北縣政府環保局資料統計購買垃圾袋所需之費用,遠低於清除處理費隨水費徵收,換句話說,個人購買環保袋之費用應遠低於24.75元。若依據小布估算採外包方式,則須負擔30元。

以上,提供各位參考。
對你的回應我真的已經不知該如何回覆了.
您開心就好!!
回應者:小布      2010-07-05 18:46:28 IP:111.248.216.***
回覆 Pharma 於 2010-07-05 18:33:30 的發文內容:
我相信每個人都同意每個社區先天的軟硬體條件不一樣,我同意別的社區採用的方案是可以供我們社區參考,但是適不適用就需要經過審慎的評估了,這次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政策,本社區因應的策略首先必須兼顧到是否能確實降低垃圾量及能否有效加強資源回收,至於住戶的方便性也是必須列入考慮的面向,懇請大家暫時先依管委會決議之垃圾處理方式運作,若未來評估有更好的方式,管委會必會立即修正,在此申明管委會是服務的團隊,我們也是社區的小小住戶,社區服務是我們願意擔任委員的原因,請相信管委會不會去為難住戶的!今日大家有緣才會同住在淡水站前這個社區,不是嗎?
這樣的說法相信大家可以接受.

不要一開始就讓大家覺得提不同意見出來時就有被扣帽子的感覺,
這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回應者:環保      2010-07-05 18:45:35 IP:220.134.53.***
摩天31是以外包方式處理垃圾,有住戶反應七月一日實施當天,子車室當天垃圾驚人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59&fno=192
本社區部分停車位有供外來車輛停放,若因外包而提供子車供住戶24小時且不必使用環保袋,恐怕亦會有外來垃圾進入本社區。因外包價錢依垃圾量而訂,屆時,外包廠商恐怕將提高我們社區的清運費。

在摩天討論版上,我看到abc12345_t對於費用的算法,因此,我也根據他的算法試算了一下。上網查詢我98年八月~99年六月間之清除處理費,分別是52、56、52、48、41、48,六期加總為297,因水費兩個月收一次,所以每月平均為297÷6÷2=24.75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實施的七個鄉鎮市(深坑鄉、八里鄉、石碇鄉、鶯歌鎮、永和市與土城市)垃圾減量成效極佳,以深坑鄉來說,原本垃圾費隨水付平均每戶繳交1107元,隨袋徵收後每年只需繳交629元,每戶竟可節省500元的支出;尤其五月才開始實施隨袋徵收的三芝鄉,實施2個月全鄉垃圾量也減量46%,預估每年將可省下近4百萬的垃圾費。
http://www.epb.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03005&groupId=
我一個人之清除處理費一年之平均為24.75,根據台北縣政府環保局資料統計購買垃圾袋所需之費用,遠低於清除處理費隨水費徵收,換句話說,個人購買環保袋之費用應遠低於24.75元。若依據小布估算採外包方式,則須負擔30元。

以上,提供各位參考。

回應者:Pharma      2010-07-05 18:33:30 IP:59.124.120.***
我相信每個人都同意每個社區先天的軟硬體條件不一樣,我同意別的社區採用的方案是可以供我們社區參考,但是適不適用就需要經過審慎的評估了,這次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政策,本社區因應的策略首先必須兼顧到是否能確實降低垃圾量及能否有效加強資源回收,至於住戶的方便性也是必須列入考慮的面向,懇請大家暫時先依管委會決議之垃圾處理方式運作,若未來評估有更好的方式,管委會必會立即修正,在此申明管委會是服務的團隊,我們也是社區的小小住戶,社區服務是我們願意擔任委員的原因,請相信管委會不會去為難住戶的!今日大家有緣才會同住在淡水站前這個社區,不是嗎?
回應者:環保      2010-07-05 18:07:22 IP:220.134.53.***
我打過兩家電話,跟老闆談了一下狀況,其中一家估一萬六,另一家估大約一萬元,主任有找另一家到社區現場估價,也是一萬元左右。

其中一家告訴我說到社區收垃圾的時間約為半夜三點。

關於外包可能遇到的狀況,我有問過廠商,相關內容發表於
2010-07-04 14:51:58之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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