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採用ATM匯款之住戶 |
發起人 wilson
2009-09-04 16:59:05 IP:60.248.73.*** 首先很感謝月初2天已有40多戶住戶繳交管理費。 在此財委與住戶說一聲報歉,由於管委會銀行文件還沒送交合庫(尚缺印章) 所以造成社區虛擬帳號已經下來,但還是不能用,所以目前有多筆住戶採用匯款方式,但是社區存摺無法顯示是誰,所以請這一、二天採用ATM匯款之住戶請跟總幹事聯絡,不便之處請見諒。 在虛擬帳號還沒生效前,如果住戶採用ATM匯款者,請匯款後再跟總幹事說一聲,如此才能對好帳。謝謝 目前社區每個住戶虛擬帳號共13碼,前9碼固定為530109000,第10、11碼為棟別如A1=11、B2=22、G5=75,也就是A、B、C、D、E、F、G對映1、2、3、4、5、6、7,第12、13碼為樓層。 所A1-19樓=53010900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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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lson
2009-10-04 14:04:00 IP:114.36.186.***
10月管理費繳款單以製作完畢,這一,二天應該可以印出來 9月未繳管理費金額或少繳金額,已併入10月單據中一起繳納 有幾戶多繳之住戶,多繳金額也在本期扣除 至於多戶合併繳納或要多月繳納之方式,請給時間,第一次用此程式 給點時間. 過期繳費單作廢併入下期一起繳,理論可行但還須測試是否會有問題,等11月有資料時才能測試,最晚11月中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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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suhaohan
2009-10-04 00:41:13 IP:59.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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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10-03 01:35:46 IP:118.165.80.***
按規約第十條第四款 http://myh 區分所有權人若在規定日期前未繳納應繳金額時,管理委員會得於催告後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另外收取遲延利息,以未繳金額之年息百分之十計算。 ==> 超過兩期以上未繳之部分, 自以前應繳之日起至當月應繳款日止, 加計年利率10%利息 應於其帳單上另列應收項目, 明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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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10-03 01:01:37 IP:118.165.80.***
若是合庫這套繳費系統,果真如財委所言能按各項應繳費項目自由列印的話, 紆衡各住戶之不同需求,建議也能有以下之功能: 1) 若過了繳費期限, 當月繳款費應連同過去未繳之月份, 一併合計為下個月應收金額. 對於超過兩期以上之部分應加計年利率5%利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 同時, 過去未繳納之帳單應自動失效, 超商或合庫或ATM轉帳時, 應顯示過期之錯誤碼, 不得收取. 主要是為了有明確簡單之唯一管理方式, 同時也提醒住戶守時之重要. 2)若已有辦理自動扣繳之住戶, 應不必再列印了, 愛地球, 省省紙張吧. 3)是否可依照各住戶之預繳多期費用之需求, 向總幹事登記每隔幾月印一次繳費單 ? 4)若是已收到當月份帳單, 臨時想只這一次預繳多期的話, 是否可要求重新列印一張, 並讓當月份帳單自動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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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10-03 01:00:00 IP:118.165.80.***
不過, 也要有理性的住戶能體諒一起配合, 共同生活的雙簧戲碼也才能長久合諧地繼續演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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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10-03 00:40:14 IP:203.67.37.***
貴網站我幾乎天天看 但是有問題的社區不是指貴社區啦 也希望能跟貴社區多交流,畢竟對付老廣,貴社區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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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9-10-02 17:20:00 IP:220.133.51.***
小弟帶著我們家主任來跟你們拜訪一下,不限議題存拜訪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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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uyage
2009-10-02 15:02:32 IP:220.128.128.***
尤其 3.可直接拿繳款單及現金至合庫繳納(代替無摺存款),或至超商繳納。 應可解決想繳交現金的住戶及服務櫃台收取現金的困擾。 之前,言論若有過火之處,尚祈住戶及管委會諸委員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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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lson
2009-10-02 12:53:44 IP:60.248.73.***
其實合庫這套系統我這2天測試下來還蠻靈活,可以針對各戶不同月份在做一張繳款單出來,前面繳款單可以作廢. 甚至除了收管理費外,要收其它費用也可以,例如中秋節費用,裝璜 保證金...等等都可以開單收取,也就是有他方便就有它不便. 就如它繳款代號為配合上面事宜就只能變動,因為每個繳款代號就可以代表不同事宜. 工具是別人提供,能不能玩到爐火純青就要看自己,就如之前我所說 希望住戶能提供意見,短期能做就做,暫時不能做,給管委會時間,因為練功也需要時間. 至於9月還沒繳是否可以單獨產生一張繳款單,還是並入10月份單據一起收,目前系統都可以做,我在請示主委,如果要省錢應該並入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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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蕙
2009-10-02 08:25:14 IP:61.228.83.***
我只能說~真棒! 這樣就方便許多了, 委員們連日來辛苦了, 謝謝你們的付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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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寶麻麻
2009-10-02 02:45:46 IP:22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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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達
2009-10-02 02:04:36 IP:118.161.3.***
你有沒有想過選立委阿?我全家都投你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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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達
2009-10-02 02:02:53 IP:118.161.3.***
不得不跟你致上我最高的謝意...真的太棒了,以後每個月我都一定會定期與繳納.. 真的很感謝,你真是太帥了....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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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10-02 01:48:04 IP:118.165.72.***
>>每月繳款單每戶每月繳款代號是不ㄧ樣。 >>4.如果要跨行匯款,金融卡ATM匯款,網路銀行轉帳,匯款帳號就是每ㄧ張繳款單上之繳款代號。 原先以為規劃有固定之虛擬帳號可用(已具自我檢查功能), 現在不能使用之主要原因應該是為了"每月各別沖帳功能"吧! "每月各別沖帳功能"是很清楚, 但在運作上可能有點混淆, 因為以前未繳之帳單, 若現在未足額繳納時, 應以較早月份之應收款開始銷帳為宜. 例如, 連續積欠兩個月未繳(或者更多月份), 但現在手頭上只有一個月之金錢, 若拿十月份"各別沖帳功能"的帳單先繳的話, 九月份的卻還未繳(遺失或忘記), 感覺好像有點奇怪. 另外, 固定之虛擬帳號之好處是, 每月都有此帳號之累積應收款, 若累積存入之金額少於應收款的話, 可很簡易地算出最近連續幾個月未繳; 若存入之金額高於應收款的話, 可很簡易地算出已預繳幾個月. 目前, 對此兩項限制可能會有兩個問題: [[Q1]] 九月份未繳之住戶, 會再補發新式繳款單嗎 ? [[Q2]] 若是每個月都有不同之繳款代號, 每張帳單轉帳時都要收手續費(非合庫), 原先因可預繳多期管理費而一次繳納分攤省下每期手續費支出(管委會吸收)的利益就不存在了 ? 不管怎樣, 最後個人還是會遵照 管委會所提供的繳款方式繳管理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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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iu
2009-10-02 01:41:09 IP:58.11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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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10-02 01:05:32 IP:203.67.37.***
社區剛成立,希望各位芳鄰大大多給一些時間讓制度建立和磨合 沒有人可以一步登天,一次就成功,試問----你能嗎 很多制度和規章雖然不盡完善,不過起碼有人用心在做 幾個月來我看遍附近幾個社區的社版, 包含劍橋,風呂,爵仕悅,萬寶隆,上善若水,夏卡爾等 看到了問題重重,我慶幸當初買這裡 (雖然大雄的房子我也買不起) 也很慶幸我們選出的委員們有在努力為大家做事 大家或多或少會對管委會不滿意,某些決定我也反對 但是畢竟選人家出來就該信任和尊重,做不好明年就換人, 一樣都是付出管理費,他們還要付出時間出來做事, 比我們在裡打嘴炮有用的多(我承認我是最多) 今晚就要社區聯誼了,希望看到大家熱烈的參加和認識 也在此向曾經被我冒犯的芳鄰說聲抱歉, 就像前面的徐芳鄰大大所說,不打不相識 晚會可以現場報名參加喔 加油!春城大砌的芳鄰們 另外,財委 wilson 我也在此謝謝你的付出和辛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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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yrkchen
2009-10-01 21:43:04 IP:122.11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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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ck
2009-10-01 21:11:59 IP:220.128.216.***
讓我來幫忙解讀一下,今天下午我在大廳櫃台後面發現Willson的蹤跡,據物業說法,Willson已是第二天盤據櫃台電腦了。大俠閉關成果果然不同凡響,漂漂亮亮交出一張成績單,就是上文中所PO的圖像,一張具備虛擬帳號的管理費繳款單誔生了。以後每個月只要拿著這張繳款單,住戶便可以任意在合庫無摺存款,或是在ATM繳款,或是在便利商店繳款,所有帳目均會清清楚楚滙入管委會帳戶。 Willson,我向你致意,你默默耕耘,不計外界紛紛擾擾說法,無懼有人認為管理費收得亂七八糟的偏見,終於修成正果,善哉善哉,春城大砌有Willson真是大有福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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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lson
2009-10-01 20:46:41 IP:114.32.128.***
合庫最新進度 1.系統與虛擬帳號 在10/1下午 全部測試OK 2.虛擬帳號在此與各位說聲抱歉,由於牽涉帳號需有自我檢查功能 及每月各別沖帳功能(10月繳款單如跨多月後繳納也必須能充對帳) 所以必須是獨立性,所以只能由電腦自動產生,所以每月繳款單 每戶每月繳款代號是不ㄧ樣。 3.可直接拿繳款單及現金至合庫繳納(代替無摺存款),或至超商繳納 4.如果要跨行匯款,金融卡ATM匯款,網路銀行轉帳,匯款帳號就是每ㄧ張繳款單上之繳款代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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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lson
2009-10-01 20:25:21 IP:114.3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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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iu
2009-10-01 00:58:53 IP:58.11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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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達
2009-09-30 23:48:48 IP:58.114.240.***
再過26分鐘就要邁入我永遠都會記得的一天,真是個難忘的日子.這天就是我們社區第一次要開始收管理費,但是我還沒有繳的日子...真是該怪我自己怎麼這麼不守規矩淪為害群之馬之列??? 本來上個星期我找了櫃檯要用插卡轉帳繳管理費,程序都用好了,最後出現此卡無轉帳功能....唉...殘念....又要跑一趟銀行,但是哪有時間跑銀行,可麼可能專程為了這個去跑銀行.有班上比什麼都重要,日子一轉眼就過了,已經月底了,我還是沒有繳,我想繳,但是還是沒有好方法可以使的上勁...用匯款我又擔心我匯的那個帳號是否正確,那如果錯了那怎麼辦....該怎麼辦...沒錢的繳不出來很合理,但是我有錢卻也沒有繳.....這期沒有繳...可以留著十月一起繳嗎? 苦惱中的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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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uyage
2009-09-30 06:53:28 IP:220.128.128.***
對管委會目前所制定之管理費繳款方式,都不會對本人造成困擾,只是覺得為何在諸多繳款方式中獨排不得繳交現金一事,深感不解,貨幣流通是亙古之事,目前仍為絕大多數人使用的方式,本社區管委會議決定將之排除在外,本人嘗試依後述提供參考。 首先必須擬清一些觀念,管理委員會之職責應以管理公共財及公共事務為主,建構優質環境讓住戶在社區中居住愉快為主要目地。 所聘用之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應以服務社區住戶為主要目地。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36 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並無管理費不得繳交現金之決議。 管理服務人既屬管理委員會之僱傭,其資格是否符合 第 42 條 委任或僱傭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或認可證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執行管理維護事務。 其條件是否有 第 44 條 四、應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委託之相關機構、團體辦理之訓練。 若其他社區僱用之管理服務人肯收現金,為何本社區無法收現金,令人質疑其能力。 又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11 條 經管理委員會決議或管理負責人以書面授權者,得由管理服務人執行之。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明顯只要管理委員會決議並以書面授權,管理服務人就應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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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suhaohan
2009-09-29 07:29:47 IP:61.6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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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ck
2009-09-28 22:28:13 IP:220.12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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