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有買太子學院的住戶,歡迎你的加入 |
發起人 mandychang
2009-08-05 22:19:46 IP:219.70.155.*** Hi,各位鄰居們 歡迎加入我們這個社區的討論 加入住戶申請的同時,請告知是買那一戶 以做為審核的把關,謝謝囉 未來有任何資訊,歡迎大家在這裡共同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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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98359505@n
2009-09-13 15:54:25 IP:118.168.33.***
各位大家好, 我上週剛買B1-2F, 也介紹老婆弟弟買了B1-12F, 據陳小姐說剛好把B1棟claean了. 希望和大家以後作好鄰居啦! Pe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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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ureyen
2009-09-10 12:04:47 IP:114.137.91.***
附上另兩篇圖文並茂的參考文: http://blo http://t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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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ureyen
2009-09-10 11:50:51 IP:114.137.91.***
上週打電話給我的銷售, 想問一下檔案, 得到的訊息: "銷售預計11月底撤場, 接下來是太子的工務所會進場, 之後檔案也是跟工務所要, 然後做客變" 我想12月初應該就是工務所的人會進來了吧~ 看看那時會不會提供Autocad檔囉~ 大家可以也去問問各自的銷售看看 提供一下網路上找到的客變分享, 好像有五個月客變期, 好像差不多是開工到地下樓完成的時間...^^ http://bl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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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蜀
2009-09-09 23:14:02 IP:219.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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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fanglan
2009-09-09 21:33:30 IP:61.229.229.***
那表示需客變的住戶~要準備找設計師嗎?? 記得之前說後續會提供室內隔局圖電子檔(Auto-CAD檔) 但怎麼都沒消息???這樣子若要客變如何準備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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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2009-09-09 19:45:42 IP:118.165.131.***
剛剛與我代銷業務通過電話得知約11月底~12月初會舉行第一次客變大會.開會完畢則沒幾天約12月就會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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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版主
2009-09-08 23:16:42 IP:219.70.155.***
親愛的鄰居歡迎大家的加入,記得要加入住戶喔!讓大家也認識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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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teven
2009-09-08 22:27:02 IP:59.117.212.***
HI歡迎加入5F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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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ha@mail.t
2009-09-08 15:08:16 IP:210.243.198.***
來報到了 各位鄰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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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ha@mail.t
2009-09-08 15:04:59 IP:210.24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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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fanglan
2009-09-08 14:04:01 IP:61.219.70.***
歡迎成為社區一份子呀 請記得在左欄~申請"加入為住戶"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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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2009-09-07 23:15:01 IP:118.165.131.***
HI~~premio.nick 歡迎你的加入.剛剛看到戶別及樓層發現我跟你是隔壁鄰居先跟你打聲招呼~新富都我也去看過是非常多人沒錯但是後面一排空地在過去是工業區(化成路).要我買35萬我真的下不了手.想像十年後才可能有個樣子.那何必先花冤望錢.而昨天經過中壢順到繞道太子天厦去看看.發現外觀很俗氣外內部公設真的作的美輪美奐(飯店式的大廳.視聽戲院.游泳池.等等..)也有進去看實體屋.發現所有廚具及衛浴等級跟太子學院比起來差真的很多.因為我們這建案本來是叫做(太子文華)大坪數豪宅的但是賣不好.經代銷建議才改小坪數順便價位拉低才讓人覺得平易許多.而廚具及衛浴也是採用之前(太子文華)的東西.所以感覺真的不錯.所以公設閱讀室讓我很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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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蜀
2009-09-07 23:14:13 IP:219.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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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remio.nic
2009-09-07 22:14:22 IP:118.160.178.***
寫這篇文章的人 您有您ㄉ想法 但 請別去發表一些別人必須贊同且附和你的說法 和重傷社區的言論 我也是購此住戶的人 各位未來的鄰居 若大家都把重點放在會漲多少 不覺膚淺? 我反而覺得 那就請有這想法的人 別在這發表無謂ㄉ言論 請諸位沉下心來 靜靜的想想 以下是小弟的觀感 地理風水: 1.臨醫院旁 表面上 風水似乎不怎麼漂亮 各位 何不逆向思考一下 住的地方鄰近有個較規模的醫院 何嚐不是件好事? 2.附近殯儀館 ㄝ 現在都是什麼年代了 每天都可以正面看到殯儀館?每天聽到誦經超渡的聲音?天下本無知庸人自擾之 3.文德國小 新埔國中 小孩以後出生了 可以三至五分鐘內就到家 不必到別的地方接送小孩 擔心小寶貝 不必怕汽機車穿越馬路危險 又有個警察局消防隊 治安 安全妥當 無後顧之憂 且15年內都不須換房子的憂慮 生活機能: 1.英士路 直走新海路接漢生東路或再直走陽明街 自助餐 飯 麵 吃得是應有盡有 不必在那每天聞那些油煙味 還有一家頂好呢 2.五公里內 計程車不必跳表 或機車自行車 直達捷運站火車站 和遠之有? 不必享受那鄰車站附近每坪要價35萬以上的價格 吃得又不方便又貴死人的地方吧 保值性: 1.去年金融海嘯 房價一落千丈 幾乎谷底 有聽過一句話吧 房市五年一小轉 十年一大轉 各位 在這時機進場 又趁著北縣升格北市效應加持之下 何落之有? 況且板橋醫院年齡已有 相信 他在五至十年內 必整修一番 2.放眼週遭的房子 感覺像是一般住宅一樣 沒什麼特色 相信 待學院完工後 事必將附近房市拉高急漲 要跌 只會跌舊的 何獨落學院之有? 放遠望去 之前 我有去標榜新莊附都心中平路 新莊高中附近 房價均在29-31間 去看過 維只有幸福路較熱鬧 也是一樣 離靠近吃的有段距離 是比較靠近新泰路那 就拿新的建案凡登來說 竟有29之開價 有點@@ 所以 我才選擇學院 以上 是小弟最近買屋的感想 提及話語較不討喜 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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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remio.nic
2009-09-07 21:08:05 IP:118.160.178.***
哈嚕 各為未來的好鄰居 我是新購買的住戶 A7-5F 請大家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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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2009-09-05 01:34:25 IP:118.1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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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版主
2009-09-04 23:33:38 IP:219.70.155.***
因為此篇文章是開放式的,無法限制發言 原來的用意是要讓還沒加入的住戶, 可以注意到這個訊息, 沒想到卻讓"不買"的人來本論壇搗亂 請大家注意自己的發言 如果未來有過當的言論,請住戶提議刪除 版主會尊重住戶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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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fanglan
2009-09-04 23:15:04 IP:61.229.236.***
我覺得這裡是"已購買住戶"所推動建立的社區網 應該是針對"社區住戶"來暢所欲言的討論文 相信"準住戶"都希望我們未來的社區是正面美好的 而不是一些持有特殊心態人士來發表負面消息的舞台 建議版主~有些文章應限住戶瀏覽~以減少不必要的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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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蜀
2009-09-04 22:37:20 IP:219.68.113.***
各位 這位熱心的陌生人 又號稱在地人 把自己家的周遭講的如此不堪 試問 一般人會這樣嗎? 而且是在一個都是買主的版面 自己不是買方 卻這麼熱心於不喜歡的建案不斷流覽流言? 這樣的手法 我曾經在仲介業務的身上看過 這個人 我建議住戶大可不必回應他 不會有幫助的 這版面人真的越來越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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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蜀
2009-09-04 22:16:05 IP:219.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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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hung
2009-09-04 16:40:37 IP:155.140.255.***
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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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hung
2009-09-04 12:07:19 IP:155.140.255.***
找到本文囉 給大家參考參考 http://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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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hung
2009-09-04 12:02:34 IP:155.140.255.***
其實,也不要那麼悲觀嘛..畢竟"它"離我們的基地也不是那麼的近,更何況,當初買的時候,它就已經在那裡了呀 有排入議程,表示有在重視,我們只要"三不五時"去問一下進度,略施壓力就好,即使牛步行走,終也有到達的一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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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hung
2009-09-04 09:48:51 IP:155.140.255.***
這種議題牽涉層面本來就很廣,本就不是3.5 年可完成 若要詳細資訊,可直接上"周勝考"議員的部落格詢問 (我前兩天問過,但信件已被我刪除了.至少,這是有排在議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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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
2009-09-03 23:09:59 IP:118.165.136.***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放任建築法規混亂、建物坪數計算不利消費者,未善盡職責健全建物登記法制」,監察院今天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要求盡快改正對消費者諸多不利的法規。 糾正案是由監委程仁宏及劉玉山提出,他們表示,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及地政法令常配合修正,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買到太多虛坪,增加消費者負擔。 程仁宏指出,據消基會的申訴案件發現,房屋公共設施虛坪比,已從民國71年以前的10﹪以下,增至現在的50﹪左右;國內現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基準,而公共設施、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等)灌入坪數計算,影響消費者權益甚大。 他說,以台北市大安區一起房屋為例,雨遮寬度增加後,大量虛坪浮現,面積達15.93平方公尺(即4.819坪),該棟房價至少每坪新台幣50萬元,消費者就必須多付240萬9500元購買屋外人和物都不能使用的雨遮。 監委指出,目前建物公共設施分配、共用部分項目,及所有權劃分通常由建商決定,消費者不僅無從知悉亦無從參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建商銷售廣告公共設施比計算方式,目前亦無法律規範,給予建商售屋廣告「低公設比」的機會,令消費者無從知悉坪數分配是否妥當,致引發虛坪、灌水等爭議,內政部卻放任多年不顧。 建商建築面積以牆心為樓地板面積之計算標準,但銷售時卻以建物外牆登記面積為銷售面積,亦未明確告知消費者面積計算內容,故產生實坪與虛坪嚴重落差問題。 內政部對此糾正案,僅表示尚不清楚,待進一步了解監委糾正案內容之後,再做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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