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我們可不可以用花盆來保護我們的洗石子走道?
發起人 madogtw      2009-12-24 09:12:29 IP:60.251.144.***
我們的洗石子走道前緣被汽車及機車壓的千瘡百孔,我在想我們可不可以學台北某一個開放空間的社區如附圖所示用厚重無比的花盆來阻擋汽機車?
回應者:vmluv      2010-09-18 00:22:40 IP:220.134.53.***
回覆 小布 於 2010-09-18 00:17:47 的發文內容:
以紅色箭頭路線取代黃色箭頭路線.
瞭解~
回應者:小布      2010-09-18 00:17:47 IP:220.137.139.***
回覆 vmluv 於 2010-09-17 23:47:57 的發文內容:
開車住戶現在都怎麼走ㄋ?? 如果不從英專路走 ??
以紅色箭頭路線取代黃色箭頭路線.

回應者:vmluv      2010-09-18 00:09:36 IP:220.134.53.***
回覆 karenwowha 於 2010-09-15 15:03:59 的發文內容:
大大您好~

或許1.2屆委員做ㄉ很好..我們並不知情!
但為何我們剛搬來這裡就聽見這樣ㄉ傳聞..
應該是社區管委之間要去相互理解跟釐清ㄉ!
並不是我們這些小住戶可以做ㄉ...
剛搬來就聽見這樣ㄉ傳聞..
而且還牽扯小店~~小店當然覺ㄉ很無辜!!!
但如果要是有污衊到其他管委..
我很抱歉!!

現在小店只希望能解決停車問題~~~能讓小店繼續生存
希望能跟社區管委達成共識
小店有打電話去政府相關單位詢問..
如果管委同意停車...
我們是可以有行使權ㄉ!
但是我們必須負責修復或提撥相關維護ㄉ費用
當然前提一定要事管委ㄉ同意!

至於版主說到ㄉ住戶是否能夠停車...
如果管委真ㄉ通過停車ㄉ問題~
我們有行使權來說ㄉ話~
住戶是不能停車ㄉ~
只能在營業用餐時間提供給客人停車~
其餘時間一律遵守社區ㄉ規定!

埃~~~都已經說成這樣!
看來小店是已經無法在這裡生存..
初次創業來到這裡竟然被打壓成這樣...
多跟委員们溝通吧~我相信會找到一個好的方式~
像我們垃圾外不外包也討論很久~後來也找到好的方法~

加油~~~~~~~~~~~~

回應者:vmluv      2010-09-17 23:47:57 IP:220.134.53.***
開車住戶現在都怎麼走ㄋ?? 如果不從英專路走 ??

回應者:vmluv      2010-09-17 23:46:37 IP:220.134.53.***
回覆 karenwowha 於 2010-09-15 12:05:58 的發文內容:
大大您好~~

停車ㄉ問題我們在很早之前已提出陳情書!
我們願意對我們店面門口ㄉ洗石子行修復之責~
只懇求各位住戶給我們一條生路~~~
我們也只是年輕人..
拿出我們努力賺ㄉ創業基金..
卻有可能因為這樣而斷送我們ㄉ創業之路~
或許這些事情不干各位住戶ㄉ事情..
但是問要是妳們承租到這樣ㄉ店面..
你們心理ㄉ感受是如何?

我只是一家賣100元麵食ㄉ小店
小店營業ㄉ方式並不是咖啡廳~泡沫茶店
裡頭也不是裝潢優雅或播放優美音樂ㄉ店
可以讓人家一直坐在裡面聊天
來小店ㄉ客人吃完飯就走ㄌ..並不是坐在裡面聊天!
大大說隔壁理髮店都可以營業走過來ㄌ..
可是小店跟他ㄉ營業方式不同...
來小店用餐頂多30分鍾至1小時就可結束..
可是去隔壁理髮店做美髮...
洗ㄍ頭至少也要1小時~
如果要作其他ㄉ美髮服務起碼都要2小時以上!
雖然一樣都是停車..但時間上ㄉ比例就差很多ㄌ...
而且我們有些客人幾乎是外帶客...
東西拿ㄌ就走!

是阿 我們必須要想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也必須要有同理心~
希望委員们 可以找出一個好的方式~

^^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6 12:19:42 IP:60.251.130.***
其實「藥燉排字」之廣告移到皮件行平頂上方最好,一則皮件行的所有權人可以增加一筆收入,後面的店家包括皮件行及本社區的車輛都可由英專路進出,「藥燉排骨」也可免除觸犯「侵占罪」之疑慮,但同樣收到廣告的效果。而我們則能維護本社區的財產包括地面崁燈及洗石子路面免收汽機車之輾壓而破壞,最重要的是能保持本社區之高品質的居住環境,否則在人行步道上停滿了汽機車,那種景觀能看麼?如果能看,我保證隨之而來的就是流動攤販,就在我們人行步道上沿路擺攤。因此容許我人行步道上暫停機車就是「破窗理論」的開始。在以往一樓的店家都沒有停放汽機車,現今飲食店開始停放汽機車,隔壁的理髮廳即有樣學樣的停放汽機車,這就是典型的「破窗理論」,如果管理中心繼續姑息下去,不消一個月我們的人行步道將整個淪陷。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6 11:07:12 IP:60.251.144.***
據瞭解社區在洗石子人行步道之地面藍色崁燈,有些是因為汽機車輾壓,有些是因為浸水之緣故,目前大部分都已不亮。目前管委會在研議是否換裝台北市路面常見之太陽能崁燈,如果全面換裝可能要十數萬。至於洗石子路面也因汽機車之輾壓而情商綺華數廢無償修補。目前保固期間已過甚久,綺華不可能再無償修補。為維護本社區之整潔及安全計,我們有權於自己的土地上以花盆圍起來,至少沒有「侵占罪」之疑慮,但也有可能遭人檢舉,因此建議管委會無須購買花盆,可以先行向園藝公司租用花盆,如果數月無人檢舉,再行買斷。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6 10:46:55 IP:60.251.130.***
據瞭解管理中心已於人行步道轉角處設立了花盆,因而確實使社區之開車住戶無法由英專路進出,而曾四度向管理中心抗議。

我認為與其要求本社區之開車住戶不要由英專路進出,我們可否請管理中心之總幹事專程禮貌性地造訪「藥燉排骨」請其將其違法招牌移走或架高。有道是「開餐館的不怕大肚漢」,既然經營「保全」公司,其先決條件就是不怕得罪人,委員是義務職不好出面待罪人,但物管及保全公司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如果天下亦怕得罪人,則與無給職之委員有甚麼兩樣?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6 10:28:22 IP:60.251.130.***
回覆 Pharma 於 2010-09-16 09:11:30 的發文內容:
更正:「藥燉排骨」的招牌不是放在綺華同意本社區「代管」的土地上,而且違規放在計畫道路上
我認為應該是綺華的土地,因為在興建「淡水站前」的時候,綺華根本從63巷巷口就整個圍起來,不讓任何人車通行,如果不是綺華的土地,綺華是無權如此做的,因此我們應該仔細查一下。

既使不是綺華的地,而是公有地,也可以比照一樓住戶以花盆佔據路面,以方便自家停車的「路霸」的取締方法來取締「藥燉排骨」,因為警察局對以花盆佔據停車空間之「路霸」係以「侵占罪」來取締,同樣可以對「藥燉排骨」以「侵占罪」來告發。
回應者:Pharma      2010-09-16 09:11:30 IP:59.124.120.***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9-16 00:17:22 的發文內容:
我們再來探討「藥燉排骨」的招牌可以放在那個地方嗎?
答案是「不可以」,因為那個「藥燉排骨」的招牌是放在綺華的土地上,而綺華已經出具同意書給本社區「代管」該筆土地,因此「藥燉排骨」的招牌是侵占本社區代管之土地。而我們將花盆放置在本社區人行步道的轉角處,是放在本社區自己的土地上,因此沒有侵占的問題。於天下介紹其服務企畫書時,記得天下有強大之法律服務部門,我們可否請天下之法律服務部門去函「藥燉排骨」,將其違法招牌由本社區代管之土地移開,以方便開車族亦能由英專路進出,要求將「藥燉排骨」的招牌移走唯有本社區有此權力,社區對面的攤販卻無此權力,因為土地不是他們的,而是綺華的土地,而綺華的土地卻是由本社區「代管」。
更正:「藥燉排骨」的招牌不是放在綺華同意本社區「代管」的土地上,而且違規放在計畫道路上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6 00:17:22 IP:114.36.243.***
我們再來探討「藥燉排骨」的招牌可以放在那個地方嗎?
答案是「不可以」,因為那個「藥燉排骨」的招牌是放在綺華的土地上,而綺華已經出具同意書給本社區「代管」該筆土地,因此「藥燉排骨」的招牌是侵占本社區代管之土地。而我們將花盆放置在本社區人行步道的轉角處,是放在本社區自己的土地上,因此沒有侵占的問題。於天下介紹其服務企畫書時,記得天下有強大之法律服務部門,我們可否請天下之法律服務部門去函「藥燉排骨」,將其違法招牌由本社區代管之土地移開,以方便開車族亦能由英專路進出,要求將「藥燉排骨」的招牌移走唯有本社區有此權力,社區對面的攤販卻無此權力,因為土地不是他們的,而是綺華的土地,而綺華的土地卻是由本社區「代管」。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5 23:54:13 IP:114.36.243.***
小弟認為我們的洗石子行人走道還是不要停車比較好,因為我看過許多臨近夜市的社區,就是因為一開始管理產生鬆動之後,他們的行人走道最後都變成流動攤販擺攤的地方,可能剛開始的時候他們的管理中心可能也有勸阻,但是流動攤販苦苦哀求請容許他們糊一口飯吃,管理中心或管委會由於婦人之仁,一時心軟而未強力加以執行,到最後流動攤販認為他們有「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因此在該處擺攤是理所當然的,而在社區門前設攤即成為「常態」,取締則成為「變態」。我認為當初管委會不願在該轉角處擺花盆是因為「藥燉排骨」的招牌突出,如果設了花盆汽車即無法通過。如果管委會能說服本社區開車住戶今後不由英專路進出,則也可以設立花盆。社區對面的攤販如果能接受不由英專路進出,則大家相安無事。否則他們即可能要求將「藥燉排骨」的招牌架高或移開。因為「藥燉排骨」本身即是違建,因此其姿態應該不會太高。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5 23:21:12 IP:114.36.243.***
成功了,再傳上來一張,修正一下,該社區目前有四家店舖,二家早餐店、一家玉器店、一家美容美體舖、陸續還有未開張的,但是依照他們花盆的排列方法,看來是任何店家均不可停汽車或機車。

回應者:madogtw      2010-09-15 23:17:10 IP:114.36.243.***
回覆 madogtw 於 2010-09-13 22:51:36 的發文內容:
看到最近新落成的社區一樓有一家玉器店,兩家早餐店,同樣用花盆圍起來,店家連自己的車子也不能停靠,更別說客人了。
再嚐試一次把照片傳上來,我只是感覺奇怪,別的社區可以,為何我們的社區不可以?

回應者:小布      2010-09-15 15:15:39 IP:114.32.89.***
其實這真的要看管委會的智慧了,
如果今天我仍是委員,
說真的,
我也會很頭痛,
因為我不知該如何求一個平衡,

從你的留言真的能看出你們創業的艱辛,
畢竟要把辛辛苦苦存在的錢,
拿出來投資創業是需要勇氣的!!
希望委員會真能想出個方法能讓你們在創業的路上能平順點,
同時也能讓住戶滿意.

無論如何, 創業不容易, 真的要多加油!!

PS: 前任主委的意思應該是:"要怪就怪你們在裝潢時, 管理中心沒有明白的告訴你們,磨石地的開放空間是屬於社區的.....等等"

不是說要怪你們,
是要怪管理中心,
斷句斷得怪怪的,
難怪你會誤會.
回應者:karenwowha      2010-09-15 15:03:59 IP:114.32.83.***
回覆 小布 於 2010-09-15 14:25:47 的發文內容:
你好,

1. 我不是前批委員所以基本上我沒有激動的理由. 只是不喜歡有人只是因為聽說就在社區網上談論這樣的事, 對在做事的委員都是傷害, 另外第三屆委員中也有好幾位是第二屆留下的. 大家都是很認真的在為社區做事.
幾乎每個社區都會有人在傳委員收受回扣, 如果有, 不能姑息, 但如果沒有證據, 也不希望無的放矢.
如果希望有人出來消毒或是釐清, 也得要知道是誰傳出來, 你有聽到, 是誰說的?? 能提供出來嗎?? 大家可以面對面講清楚, 相信委員會會很樂意召開這樣的會議讓大家講清楚的~~

2. 或許我真的講太多了, 其實即使讓你們停車, 說實話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希望你也能理解這不是社區在為難你們創業, 而是社區這種集合住宅本來就和一般公寓不同. 也希望委員會能有更創新的思維來解決這難題.
能不能停車真的要看委員會的處理方式了, 既要讓你們開店方便, 又要讓社區住戶滿意, 真的不容易, 這一點真的大家可以討論.
但是, 如果像你說的, 在營業時間同意你們停放車輛, 相信委員第一個要回覆住戶的就是那住戶能停嗎?? 畢竟那並非約定專用的空間, 很難去限制、並同意僅允許你們店家的員工或是客人能停放. 如果真要開放就是全面性開放了.

3. 關於核對身分的部分, 對於給你的第一次解釋並非是以mail寄出, 是在文章中回覆的"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89&fno=271".
對於你提到你有再回mail跟我確認, 這點我僅能說我沒收到, 或許被歸到垃圾郵件, 或許是我粗心漏掉了, 如果讓你有覺得我是因為知道你是一樓住戶來申請故意刁難, 讓你有這種感覺我真的很抱歉.
大大您好~

或許1.2屆委員做ㄉ很好..我們並不知情!
但為何我們剛搬來這裡就聽見這樣ㄉ傳聞..
應該是社區管委之間要去相互理解跟釐清ㄉ!
並不是我們這些小住戶可以做ㄉ...
剛搬來就聽見這樣ㄉ傳聞..
而且還牽扯小店~~小店當然覺ㄉ很無辜!!!
但如果要是有污衊到其他管委..
我很抱歉!!

現在小店只希望能解決停車問題~~~能讓小店繼續生存
希望能跟社區管委達成共識
小店有打電話去政府相關單位詢問..
如果管委同意停車...
我們是可以有行使權ㄉ!
但是我們必須負責修復或提撥相關維護ㄉ費用
當然前提一定要事管委ㄉ同意!

至於版主說到ㄉ住戶是否能夠停車...
如果管委真ㄉ通過停車ㄉ問題~
我們有行使權來說ㄉ話~
住戶是不能停車ㄉ~
只能在營業用餐時間提供給客人停車~
其餘時間一律遵守社區ㄉ規定!

埃~~~都已經說成這樣!
看來小店是已經無法在這裡生存..
初次創業來到這裡竟然被打壓成這樣...

回應者:karenwowha      2010-09-15 14:53:19 IP:114.32.83.***
回覆 mary_wang4 於 2010-09-15 14:32:07 的發文內容:
版主是第一屆委員,不是第二屆委員
但他盡心盡力為社區服務,大家有目共睹
要感謝他為社區的付出。
我是一、二屆主委,清者自清,沒有證據請你說道歉
磨石地一、二屆委員保護得很好,要怪就怪你們在裝潢時
管理中心沒有明白的告訴你們,磨石地的開放空間是屬於社區的
認由你們把機車或轎車停上去,以至於越來越無法管理。
就像前後巷道車子越停越多、越停越亂
任何事務多有兩面的看法,不能讓排山倒海的爛下去,你要暫停5分鐘,
他也要暫停再下去就無法管理了,你應該認知。
做了兩屆主委只有感到心寒再心灰意冷。

大大您好~~

或許1.2屆委員做ㄉ很好..我們並不知情!
但為何我們剛搬來這裡就聽見這樣ㄉ傳聞..
應該是社區管委之間要去相互理解跟釐清ㄉ!
並不是我們這些小住戶可以做ㄉ...
剛搬來就聽見這樣ㄉ傳聞..
而且還牽扯小店~~小店當然覺ㄉ很無辜!!!
但如果要是有污衊到其他管委..
我很抱歉!!

版主盡心盡力ㄉ為社區服務這小店當然要謝謝他~~

最後~~~
請問這ㄍ回應文ㄉ大大!!!
什ㄇ要怪就怪我們???
管理中心沒有告訴我們???
是我們比較倒楣ㄉ意思嗎???
你講這樣ㄉ話未免太沒有同理心ㄌ吧!!!

回應者:mary_wang4      2010-09-15 14:32:07 IP:220.137.69.***
版主是第一屆委員,不是第二屆委員
但他盡心盡力為社區服務,大家有目共睹
要感謝他為社區的付出。
我是一、二屆主委,清者自清,沒有證據請你說道歉
磨石地一、二屆委員保護得很好,要怪就怪你們在裝潢時
管理中心沒有明白的告訴你們,磨石地的開放空間是屬於社區的
認由你們把機車或轎車停上去,以至於越來越無法管理。
就像前後巷道車子越停越多、越停越亂
任何事務多有兩面的看法,不能讓排山倒海的爛下去,你要暫停5分鐘,
他也要暫停再下去就無法管理了,你應該認知。
做了兩屆主委只有感到心寒再心灰意冷。


回應者:小布      2010-09-15 14:25:47 IP:114.32.89.***
你好,

1. 我不是前批委員所以基本上我沒有激動的理由. 只是不喜歡有人只是因為聽說就在社區網上談論這樣的事, 對在做事的委員都是傷害, 另外第三屆委員中也有好幾位是第二屆留下的. 大家都是很認真的在為社區做事.
幾乎每個社區都會有人在傳委員收受回扣, 如果有, 不能姑息, 但如果沒有證據, 也不希望無的放矢.
如果希望有人出來消毒或是釐清, 也得要知道是誰傳出來, 你有聽到, 是誰說的?? 能提供出來嗎?? 大家可以面對面講清楚, 相信委員會會很樂意召開這樣的會議讓大家講清楚的~~

2. 或許我真的講太多了, 其實即使讓你們停車, 說實話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希望你也能理解這不是社區在為難你們創業, 而是社區這種集合住宅本來就和一般公寓不同. 也希望委員會能有更創新的思維來解決這難題.
能不能停車真的要看委員會的處理方式了, 既要讓你們開店方便, 又要讓社區住戶滿意, 真的不容易, 這一點真的大家可以討論.
但是, 如果像你說的, 在營業時間同意你們停放車輛, 相信委員第一個要回覆住戶的就是那住戶能停嗎?? 畢竟那並非約定專用的空間, 很難去限制、並同意僅允許你們店家的員工或是客人能停放. 如果真要開放就是全面性開放了.

3. 關於核對身分的部分, 對於給你的第一次解釋並非是以mail寄出, 是在文章中回覆的"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389&fno=271".
對於你提到你有再回mail跟我確認, 這點我僅能說我沒收到, 或許被歸到垃圾郵件, 或許是我粗心漏掉了, 如果讓你有覺得我是因為知道你是一樓住戶來申請故意刁難, 讓你有這種感覺我真的很抱歉.

回應者:karenwowha      2010-09-15 12:14:21 IP:124.11.146.***
回覆 小布 於 2010-09-15 00:23:01 的發文內容:
[引言 karenwowha~~]
想想前2.3ㄍ禮拜...
小店申請智邦住戶網發言..竟然版主還不授權!
還要告知主委..我們才被授權!!!
味什ㄇ不讓我們發言???實在不董...
難道是想隱藏什ㄇ實情嗎??
還是只有跟這裡一鼻孔出氣ㄉ人..才有資格發言???
[~~引言 karenwowha]

對於這件事情,
我解釋過了,
但是對於造成你的困擾,
我很抱歉,
也再度解釋一次,
因為在核對住戶身分時,
我會再發一封確認信到住戶的信箱,
待住戶回覆後,
我會立即開通住戶的權限,
但是一直收不到您的回覆,
在不確定的前提下才沒有開通,
是在主委告知下,
才確定你的身分進而開通,
希望你能諒解.

大大您好~~~

我想我並沒有收到您ㄉ道歉或感到不好意思ㄉ任何信件!
我可以有發言權是因為我去告知管委會..
管委會幫我處理之後..我才收到發言權ㄉ!

您有來信跟我確認身分沒錯~~~
我也回覆給您告知我ㄉ身分!
我直接告訴你我是一樓ㄉ住戶
可是您一直都沒有授權給我...
是看我好像是樓下ㄉ不想授權給我嗎??
寄件備份到現在我都還留著~
您若要證據我可以即刻給您...
我8/29晚上1030收到您ㄉ來信...
8/30零晨2點就馬上回覆您ㄌ
你這樣ㄉ發文..又說成是我ㄉ不是!!!
是不是什ㄇ都是我ㄉ不對ㄋ???
回應者:karenwowha      2010-09-15 12:05:58 IP:124.11.146.***
大大您好~~

停車ㄉ問題我們在很早之前已提出陳情書!
我們願意對我們店面門口ㄉ洗石子行修復之責~
只懇求各位住戶給我們一條生路~~~
我們也只是年輕人..
拿出我們努力賺ㄉ創業基金..
卻有可能因為這樣而斷送我們ㄉ創業之路~
或許這些事情不干各位住戶ㄉ事情..
但是問要是妳們承租到這樣ㄉ店面..
你們心理ㄉ感受是如何?

我只是一家賣100元麵食ㄉ小店
小店營業ㄉ方式並不是咖啡廳~泡沫茶店
裡頭也不是裝潢優雅或播放優美音樂ㄉ店
可以讓人家一直坐在裡面聊天
來小店ㄉ客人吃完飯就走ㄌ..並不是坐在裡面聊天!
大大說隔壁理髮店都可以營業走過來ㄌ..
可是小店跟他ㄉ營業方式不同...
來小店用餐頂多30分鍾至1小時就可結束..
可是去隔壁理髮店做美髮...
洗ㄍ頭至少也要1小時~
如果要作其他ㄉ美髮服務起碼都要2小時以上!
雖然一樣都是停車..但時間上ㄉ比例就差很多ㄌ...
而且我們有些客人幾乎是外帶客...
東西拿ㄌ就走!


回應者:karenwowha      2010-09-15 11:45:26 IP:124.11.146.***
大大你好~~~

請問您是前批管委嗎?
不然請問您為何如此激動??

說實在話!
證據我沒辦法拿出...
但我既然都敢在這表明我ㄉ身分ㄌ~
表示我聽ㄉ事情應該不會是空穴來風吧!
既然是沒有ㄉ事..應該也就不會有這樣ㄉ傳聞!
再者~~~我只是剛搬來這ㄉ承租戶!
既然我剛搬來就有人傳來這樣ㄉ傳聞..
如果是沒有ㄉ事!那社區是不是需要有人出來消毒或澄清這件事情ㄋ?

我很抱歉我沒有辦法提出相關證據...
但是對一ㄍ剛搬進來ㄉ承租戶會聽到這種傳聞..
是不是我門都該心裡好好ㄉ思考一下..
是否真ㄉ有這樣ㄉ事情發生??
謝謝~~

回應者:小布      2010-09-15 00:40:26 IP:220.137.145.***
[引言 karenwowha~~]
難道就只因為前批管委會"黑錢"而被推翻
現在換新批管委會..所以是因"反對而反對"嗎???
[~~引言 karenwowha]

這段話我有點不清楚您想表達的意思??
何謂"前批管委會"黑錢"而被推翻"??
何謂""反對而反對""??

社區管委員的交接是有制度的,
每屆委員的任期都是規定的,
請問你的意思是第二屆委員有在污錢所以第三屆才上任嗎??
如果是,
請解釋一下您是從何聽來??
如果不是,
也請您澄清一下.

在這社區網,
除非是污陷或是無意義的漫罵,
所有的留言都不會被刪除.
社區網成立這兩三年來,
唯一一次被刪文的是有住戶說第二屆委員收受回扣,
但卻在三天的期限內無法提出證據,
於是該文章被刪除.
請在發言時多加注意, 謝謝~~~


回應者:小布      2010-09-15 00:32:03 IP:220.137.145.***
大家能好好討論,
把彼此的意見拿出來討論是件好事,
希望在往後的討論中,
能慢慢取得共識,
提供給委員會在決議事項時參考~~~

關於能否停車,
端看委員會的智慧看要如何與你們取得共識,
以往的規定是不行,
理髮店也是這樣經營過來了,
而前店家為何經營不下去??
我真不了解也無從解釋.
以後可不可以停車??
委員會是否會開放停車??
我真的不知,
是否需要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來決議??
就看委員會的決議了.
回應者:小布      2010-09-15 00:23:01 IP:220.137.145.***
[引言 karenwowha~~]
想想前2.3ㄍ禮拜...
小店申請智邦住戶網發言..竟然版主還不授權!
還要告知主委..我們才被授權!!!
味什ㄇ不讓我們發言???實在不董...
難道是想隱藏什ㄇ實情嗎??
還是只有跟這裡一鼻孔出氣ㄉ人..才有資格發言???
[~~引言 karenwowha]

對於這件事情,
我解釋過了,
但是對於造成你的困擾,
我很抱歉,
也再度解釋一次,
因為在核對住戶身分時,
我會再發一封確認信到住戶的信箱,
待住戶回覆後,
我會立即開通住戶的權限,
但是一直收不到您的回覆,
在不確定的前提下才沒有開通,
是在主委告知下,
才確定你的身分進而開通,
希望你能諒解.


居家情報

材質變化×療癒系豪宅,回家就有... 超實用小宅 吹起流行風 讓人眼睛一亮的「清爽居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