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關於管理費及公共電的一些問題 |
發起人 Kelvin
2009-02-16 11:45:51 IP:61.30.25.*** 各位鄰居大家好 小弟還沒交屋 但在討論板得知交屋時要先繳交 管理費每坪60元,車位每位每月500元,並先預收6個月 只是有點好奇 管理費是依照登記權狀 而登記權狀的坪數有近1/3都是公設 但是這些公設都還沒有好 還不能使用 那繳的管理費 是要做什麼用途 當然小弟不是澳洲來的鄰居 如果大家都有繳 我還是會繳的 只是很好奇這公設管理費 管理的定義是什麼 還有就是公用電 我絕對希望 我們大學哈佛社區 不要為了省電 把社區搞的像鬼屋一樣 什麼燈都不能開 但是該省還是要省 之前有聽說 有要求遠雄 照明設備要換成感應式 但是又好像沒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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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victor
2009-04-01 11:02:12 IP:118.169.25.***
只是目前是大雄先統一支付.等到大雄把財務移交給管委會時.大雄會將這段期間大雄應負擔及管委會應負擔金額.分別計算出來.然後將扣除管委會應負擔的金額.剩餘部分移交給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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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4-01 09:19:34 IP:61.224.101.***
另外實在搞不清楚到底我們已經繳的6各月管理費是何時開始扣阿? 現在實在感覺不清有管理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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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強
2009-04-01 00:13:12 IP:61.229.83.***
先唸書做功課是很重要滴∼ 這樣才不會越住越靠近澳洲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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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強
2009-04-01 00:12:17 IP:61.229.83.***
連同未售出房屋在區權會或管委會上的投票權都應該一併討論, 以免被大雄綁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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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victor
2009-03-31 19:15:01 IP:118.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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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Nancy
2009-02-19 01:50:18 IP:59.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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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傑
2009-02-17 22:56:42 IP:118.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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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nnie
2009-02-17 15:42:39 IP:203.70.105.***
1。公設點交是由第一屆管委執行,若第一屆期滿尚未有點交部份將轉由第二屆 但有個問題是因遠雄也有房屋未銷售部份的話那麼有些選管委的票會落在遠雄手中,屆時就有可能為了早點點交而有些不良公設 另第一屆責任很重大建議一棟須選三名的管委 2。管理費是只要一交屋就要開始扣,因為還是要支付公用水及電費及物管的勞務費等,這些都是由我們預繳的半年管理費中支付的 3。再轉貼劍橋的討論讓各位了解 管委會是帶領”劍橋大船”的決策者, 也就是決定”劍橋大船”要駛往何方的掌舵者, 管委的”中心思想”決定著社區未來, 唯有杜絶不同標準,才能說服人心, 以下提出2項看法及3項大原則, 惠請管委卓參. 對管委與遠雄交涉的看法 劍橋已錯過了與遠雄談判的”最佳時刻”,是否還有籌碼再用舊思維繼續與遠雄奮戰,若最後全盤皆輸,住戶願意接受嗎?以前遠雄股價百元時都不願處理,現在遠雄自顧不暇還會處理嗎?況且遠雄在商言商,一坪十來萬的建案,若硬要與二十來萬的建案公設相比,不知劍橋堅持的是什麼?希望管委會認清事實,風呂與劍橋的”時間點”及”節奏”完全不同,他們能爭取到的,不見得劍橋能爭取到,無法相提並論,且此一時彼一時,如何做最有利的選擇是管委刻不容緩的責任. 對公設未點交的看法 住戶每月繳納管理費,無不希望能儘快使用公設,如果公設繼續延宕不點交,會造成基金拿不回、犠牲居住品質、每戶增加至外面娛樂消費的成本、最後點交的是已過期的電腦設備及荒廢已久的百科全書及裝潢,付出這樣的社區成本是否值得.若選擇將公設點交,拿回700多萬管理基金及交由社區自己經營,這樣是否是管委的較佳選擇,所謂”自助人助天助”,社區內有很多熱心的人,會想辦法增加軟.硬體,使公設品質升級,總比遙遙無期等待下去要好. 社區管理項目及數據的重要性 對於劍橋所有人&事&物皆應納入管理,包括物業.俱樂部.管委.住戶.公設等等,平時應建立”管理項目”及”數據蒐集”,以利管委後續做決策,一切皆有憑據,才能說服住戶繼續繳納管理費. 社區事務處理原則 所有情事都應杜絕”不正當理由”介入,不要因為怕麻煩或個人想法或節省時間等因素,未依正常正當程序處理,住戶不容許管委有多套標準.只要有人提出質疑且經查不法,就應承認錯誤、及時補救、嚴厲處置. 主委職責 住戶不希望有”搞不清楚管委職掌”.”圖利廠商或不知迴避利益”.”劣幣驅逐良幣””耍特權者”“未依會議決議執事””思考邏輯有問題或口條不清楚””常抱怨,不想負責或付出”的管委,開會檢討一下,針對於以上不適任的管委,請主委調整職務或請其自動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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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2-17 12:18:57 IP:59.1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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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son
2009-02-17 12:09:42 IP:163.21.195.***
書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作者:林永汀 出版社:世潮 出版日期:1999年10月30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577761941 裝訂:平裝 定價: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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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son
2009-02-17 11:55:41 IP:163.21.195.***
另外一邊,小真與胡小姐談的,不是說遠雄的人都練太極拳嗎?推來推去......給他三條線啦! 哈佛的好鄰居先開個會,把所有問題彙整一下,先沙盤推演、集思廣益,想出解決對策,這樣跟遠雄移交時,才不會出問題。 大家要一起努力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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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討彥
2009-02-17 11:39:51 IP:19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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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son
2009-02-17 11:17:45 IP:163.2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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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2-17 10:21:54 IP:59.1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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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2-17 10:21:01 IP:59.1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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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Kelvin
2009-02-17 02:00:10 IP:218.167.70.***
那交屋先收這六個月"管理費"的意義何在 是賺利息嗎???還是先用這筆錢請物管??? 社區大樓繳交管理費是天經地義 不過 我個人覺得 在公設尚未點交使用前 就先收六個月含公設的管理費 就...一整個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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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Nancy
2009-02-17 00:51:56 IP:59.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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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Nancy
2009-02-17 00:40:40 IP:59.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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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傑
2009-02-16 22:33:58 IP:118.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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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2-16 22:24:26 IP:203.79.252.***
是低 到時候要多拜託您們這些有經驗的好鄰居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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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傑
2009-02-16 22:16:07 IP:118.169.23.***
回小真: 設備點交會有住戶參與,並不是完全由物管人員進行 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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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n
2009-02-16 21:51:44 IP:11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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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2-16 21:32:21 IP:203.7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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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真
2009-02-16 21:30:27 IP:203.79.252.***
Oh...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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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傑
2009-02-16 21:28:47 IP:118.169.23.***
關於管理費的問題我問過遠雄的人,依照風呂及劍橋的案例,管理費在交屋的時候預繳,但是真正會開始扣款是在物管中心完全點交設備後才開始,所以公共設施在沒有完全移交到哈佛社區之前是不會扣管理費的; 還有聽說管理費、停車場管理費、以及公設扣點都可以由管委會根據收支狀況做決定不知是不是真的 小真~~看來我錯過了你發飆的鏡頭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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