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關於新住戶規約 |
發起人 GiGi
2008-08-27 17:47:00 IP:203.70.52.*** 第4頁第11條應增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權責與決議,關於下列各款事項應由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行之 並附加 八:公共基金之運用 九:約定住戶專用或約定住戶共用事項 十:其他依法令須由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之事項 以上徵詢專業律師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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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RRY
2008-09-08 21:11:34 IP:61.64.141.***
現在連個會議通知 紀錄都不公開,你怎麼確定? 若是心照不宣,大家心情也許還好受那麼一點,但是如果這些公社問題兩造私底下溝通協調近一年,最後 卻要打官司,那最起碼 請將"進度"公告說明一下,打官司也有進度吧,在怎麼爛,也有個時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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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erry03111
2008-09-08 20:29:14 IP:61.22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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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RRY
2008-09-08 14:16:00 IP:60.250.46.***
現在的問題是 已過了一年,大家都不知道 公設開放進度 1.繳了一年管理費的住戶不知道 2.物業管理不知道 3.管委也不知道 4.遠雄不知道 然後呢?誰來解決? 是物業 還是管委 還是遠雄 還是住戶?? 我覺得 最爛的是 打幾年的官司來解決! 如這個結局 真的很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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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8 11:42:52 IP:211.74.219.***
Jerry的退一步海闊天空希望大家聽的進去!換你發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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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8 11:25:45 IP:211.74.219.***
若管委願虛心參考,我們樂意提供好的方式互相交流,T.J也不彷提 供E-mail大家討論,本想賣掉這,但又覺得挺喜歡北大,跟這裡公設 不捨得賣!是否大家速找出與建商的平衡點,住戶才會受益ㄚ!(縵罵 是無用的) 我打字慢,平常有祕書在弄,但確誠心希望這ㄦ好!看到現在這跟風 呂的差異很難過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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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8 11:02:13 IP:211.74.219.***
麻煩你們立刻告遠雄看看討到什麼好處(兩年以上訴訟是否社區就 因此癱瘓兩三年(錢不見了有錢告嗎)光消基會就半年以上了,而我 們對於接下來無窮盡的耗下去無法接受!期盼今天後由管委成員回 覆!T.J其實您挺中肯的! ps建議管委立即召開臨時大會,看要繼續耗個幾年大家完蛋,房子趕 快賣掉,還是給住戶一個等待的期限! 一般社區沒怎樣的東西會先點交,最後針對爭議部分談賠償,一年搞 定!確實也有一些要拼到底讓社區完全癱瘓的住戶我們予以尊重!那 這樣應看這裡所有住戶的比例要無窮盡告下去還是和解取得平衡點 (看到幾個住戶在罵物管爲何不開放,仇經理可憐ㄚ) ps:本人已擔任北市某社區管委兩年,大家團結,社區合諧,11個月點 交完畢,中間也有材質不滿意的問題但圓滿解決,本想善意提供這裡 參考,但一直被覺得是幫遠雄,其實我們是幫社區,是爲社區好,來這 機會不多會比湯泉主委更少來,無資格未大家服務請見諒!但既然是 這的一份子還是希望這趕快上軌道房價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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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dia
2008-09-07 02:51:55 IP:203.73.55.***
看來是在罵大雄,但是再另一個角度看 您似乎都在幫大雄說話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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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dia
2008-09-07 02:45:56 IP:203.73.55.***
舉雙手雙腳的贊成!! 有GIGI相信劍橋未來一定比其他社區的公設都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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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T
2008-09-06 17:45:41 IP:118.165.131.***
建商實際給的物品規格跟他自己的圖面不符 這樣叫做買預售屋的風險? 這應該叫做建商偷工減料吧!!! 很多建商都偷工減料所以遠雄也可以偷工減料? 那監獄裡那些人都殺人放火你要不要也去殺個人給我看看? 另外想必GiGi是個談判專家阿 跟遠雄要個幾千萬在GiGi眼裡感覺好容易 我在這裡建議GiGi成為本社區對遠雄的唯一窗口 全部要溝通傳達的事情全部交由他來談判協商 想必在他的專才協助下幫本社區爭取個10億8億是絕對沒問題的!!! 真有心要幫社區 就直接出面來當委員當主委 不要只會坐在電腦前面敲著鍵盤 本社區的光明未來全靠你了(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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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6 17:24:56 IP:211.74.227.***
而材質高級低級的問題,我長年在買房子,如內湖長x建案建材很抱 歉,新店豪宅江x春蓋好沒溫泉說挖不到.....也是如此,很多賤商 都差不多啦!早就見怪不怪麻木了!要不買成屋就好啦!這就是預售 的風險! 重點是解決與談判,要個幾千萬的賠償自己用的漂漂亮亮是不是比 較快!消基會一不小心就上報,兩敗俱傷,住戶未必討到什麼好處只 會更僵,關係更爛而已! 反正你們聽的進去也好,要告大熊消基會也罷!我個人提供較快對住 戶較有利的方法讓你們參考!畢竟我也是住戶ㄚ!實在看不下去無窮 盡的拖,都是大熊怎樣 .....搞的像廢墟一樣難過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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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6 16:42:38 IP:211.74.227.***
第44頁第十六條會議紀錄部份詳細說明,你不要裝瘋賣傻! 這裡住戶非常善良,你從台北搬來應知道財務報表跟會議紀錄是一 定要有的!合約白紙黑字,告不告只看住戶的忍耐程度!跟委員的羞 恥心而已!(很多人要求,只是你們也很皮不理住戶而已)跟你們說大 熊皮皮不理你們看起來是一樣的! 今天我們該繳的一毛不少,該得到的卻很少!該用的不能用,燈關的 烏漆嗎黑的!我們素質比風呂差嗎?(他們照罵不誤)比他們窮嗎(人 家燈火通明)管委應有自省的能力!個人認為找消基會是最慢最笨的 方法你們偏要,就算哪天大熊倒了,管委會也應有自我茁壯的能力, 不能什麼都遠雄怎樣ㄚ,而自己卻不反省!(肺腑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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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J.
2008-09-06 12:27:23 IP:118.168.112.***
有關公設變更須全體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此乃規約規定,也是大家共識。 您提議將圖書館原設計之木質地板改為與大廳一樣,只要依上述程序及門檻決議,我個人沒有意見。只是變更費用由誰支付,文中<不用遙遙無期等大雄>,似乎意味着由社區負擔? 本次大會出席人數過半,僅得作成<一般決議>,<本社區之重大修繕或改良>屬<特別決議>,須達上述門檻,依目前出席率很難達成。 個人與幾位委員私下閒聊,談及此盲點,有一建議可解決此問題,如有不同意見可討論。 本社區之重大修繕或改良,以書面意見調查表(相當於記名投票)決定是否通過?其門檻比照<特別決議>。所有調查表均編訂流水號碼,蓋上管委會印信,對照於社區門牌,杜絕冒名頂替,回覆之調查表列冊統計後公告,達到門檻即視為決議通過得執行,此種決議應較開大會舉手表決更具公信力。也可解決部份所有權人不克出席大會,又苦於無法表達贊成或反對意見之憾。 又,我印像中自台北搬來三峽,只簽過與遠雄之房地買賣契約,及銀行貸款合約,沒簽過什麼類似(未公告會議記錄)會被告的合約,不知是否被冒名,如找到他,一定要<告到底>,可是我好怕上法院ㄟ。對於公告會議記錄事,會提醒管委會切實作到。 另,與遠雄爭議事項,消保官正處理中,目前尚無結論,結論之期日也非吾等可決定,一旦有結果公告週知是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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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6 10:47:29 IP:203.70.75.***
T.J 樣即可,走路不會吵,又好清理,不用遙遙無期等大雄您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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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6 10:22:30 IP:203.70.75.***
依依麻煩妳將每次會議記錄跟財務報表po上來!管委網站已廢了! (怕被告,該做的,該交代清楚的就要做好)!推選妳當委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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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素還真 & 依依
2008-09-05 23:40:12 IP:218.169.64.***
另外,Gigi,就算現階段管委驗收了,依現在劣質的木質地板,您在圖書館鐵定看不下書的,因為人來人往走路的聲音很大聲~ 到時候,一定也會有埋怨管委"這麼爛還驗收"的聲音的~ 很納悶你回文回的很快,看事情的角度有些也很犀利,對法律和條文也頗有概念,又說要"告"管委, 那為何您大會不出席,發表你的高見,讓贊成者選你來競選第二屆主委呢? 這樣,進度您完全掌握的到,也能了解管委的為難之處,不是更好? 動不動就要"告"?? 那誰敢當下一屆管委? 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你就別搞"告"這一套了......管委對付大熊,已經疲於奔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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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5 10:45:33 IP:210.64.238.***
好,T.J看了您10點33分的發言,請告知正確公告之日期幾月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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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5 10:38:25 IP:210.64.238.***
T.J 再看了幾次您的回覆:是沒規訂委員須上網回復,但按時公告會議記 錄是一定要的!嚴重違反合約!要麻煩您常常請假出庭了不好意 ㄙ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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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J.
2008-09-05 10:33:36 IP:118.166.225.***
我想有必要將新屋驗收、點交程序說的再清楚一點。 基本上那是二個不同,但是前後銜接的過程。就像個人 的專有部份(室內),遠雄通知所有權人前來驗屋(收), 假設發現地磚破損,此屬施工不良;如發現浴廁安裝非合 約品牌,此屬規格不符(違約),各種缺失均記錄於驗收單 上限期改善。等驗收單上缺失改完,所有權人簽字認可後,再 另訂時間交屋(點交),應包含權狀、保固書、鑰匙、費用結 算…等,每個人都經歷過。其中如有人認為<浴廁安裝非合 約品牌>可以使用,無須計較,此屬個人權利,不影響他人。 <公設>屬社區共同所有,其驗收、點交依同樣程序,差別在 於掺入個人認定標準,未依合約規範點交,會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因此管委會並非不驗收,反而是照遠雄所訂時間配合驗收,小公 部份甚至做了二次以上複驗,<缺失仍然存在>,有瑕疵又屬共有的公設<點交>妥當嗎? 遠雄對於公設,一直想以唬弄、矇混心態過關,從一開始公設<驗收單>之名稱就電腦打為<移交單>,尚未開始驗收,何來移交? 双方相關爭議已交由消保官處理中,並已開過一次協商會,請大家再給一點時間,等結論出來,相信主委會公告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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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Gi
2008-09-05 10:11:17 IP:210.64.238.***
T.J 這裡現在委員只有你會上來麻煩告知其他委員 反正我也懶的講了沒有交集,這是我們目前買過碰過最糟糕的管委 聲明: 我們只針對圖書館跟宴會廳,一年多我們無法接受無限期不能使用, 嚴重影響住戶權益的部分向第一屆管委會提告,另財務不清部分始 終無結論,另向主委財委加告違約部分 您回答的很清楚,只有地板不高級要拖一年多,之後還有可能再一 年,二年,三年......,這理由我們不接受也無法接受, 若無限期拖下去,請另負電腦,書等其他堆倉庫物品之毀壞民事求 償之責! 中秋節後立即提告,委員請隨時準備出庭應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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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娜
2008-09-05 09:29:21 IP:124.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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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mmyhcm
2008-09-04 23:28:43 IP:220.134.226.***
我是住B棟2樓的新住戶 我家2樓有一個小陽台 他是面向大義路 請問可以加裝遮光罩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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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rco
2008-09-04 21:42:50 IP:114.137.60.***
如果說有委員和住戶覺得遠雄沒有按照契約走,擺著不肯驗收,而遠雄覺得他都做到了,不肯更換,那這平行線永遠無解。 最快的方式,各鄉鎮應該有協調委員會,可以去協調,再不然,就是到法院,大家讓法官處理。否則,兩造一直鬥下去也不是辦法。 就像怨偶早一點了結,各自可以過新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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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PPLE
2008-09-04 19:58:32 IP:123.25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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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dia
2008-09-04 17:28:21 IP:211.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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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dia
2008-09-04 17:27:44 IP:211.23.128.***
有時候真的懷疑某人是大熊派來的人 不然為什麼一直在急著驗收 真是居心叵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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