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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A棟一樓住戶勿於電梯口前之公共區域擺放鞋櫃
發起人 阿弘      2009-12-10 22:40:38 IP:125.232.47.***
A棟一樓住戶對擺放鞋櫃一事似乎不以為然,勞駕吳大哥告知請一樓住戶翻閱買賣契約書第23頁附件六的第三點:(為維護公共權益,禁止堆積雜務或擺設鞋櫃等於四週窗口,樓梯通道,走廊,廣場等公共設施以免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因為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但是對於A棟的住戶及B棟住戶來說,一樓的鞋櫃已影響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2 點,他買房子沒看清楚契約內容是他自己的問題,另外他也違反下列條規:1.違反【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檢查項目之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檢查內容中樓梯不可以封閉或阻塞。因為堆放雜物會影響到樓梯之有效寬度,火災時濃煙會讓人看不清楚逃生動線,樓梯間堆放雜物會使人跌倒造成逃生困難!2.違反【建築法】第77條: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3.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依建築法第91條處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
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若主委的話他還是不領情煩請況小姐或黃小姐按規定處理,謝謝
回應者:小張      2009-12-23 17:38:28 IP:122.147.227.***
那個大家安靜一下.....小弟發表一下建議,大家分享一下.
1.請各位發言時,立場客觀;其實看完全部;你們說你們有人公正嗎?? 我想說的是---再解決問題時,別火上加油;搞對立!!!!!
2.方法很多,難道話都要說死嗎??? 如果都那麼行,大家都住中悅或帝寶了. 方法多想多溝通!!!
3.還有一件事情提完解決後再提另一件,一件事情都還沒處理完就要說後面又怎樣,大家都是成年人;處理事情有先後(影響生命安全優先).....

期盼大家多靜下心來思考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亦不可藉機搧風點火!!!
回應者:Richard      2009-12-21 23:00:44 IP:61.64.209.***
回覆 penguin 於 2009-12-19 17:38:31 的發文內容:
很不好意思,讓管委會訂出新規定,我也是按照舊規定在走阿,只要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一樓只有我,當然我同意就可以了阿,難道依照舊規定我要全社區多同意才能放嗎?,應該不後者的意思吧,而且我擺的位置相信應該不會影響到安全阿,我還特地買最小的ㄋㄟ,不過新規定下來那我就配合大家實施,我知道我是住在典傳阿,但規定也要公平吧.
1.買賣契約書第23頁附件六的第三點:(為維護公共權益,禁止堆積雜務或擺設鞋櫃等於四週窗口,樓梯通道,走廊,廣場等公共設施以免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
請問您知道甚麼叫做妨礙觀瞻嗎?到垃圾,拿信要不要經過一樓;客人來要不要經過一樓?如果你每天到各樓層收垃圾即將信件拿給各住戶;那麼大家就不用經過一樓而看到你的鞋了..以上如果你能完成就不用收鞋櫃了,懂嗎?
2.不曉得若逃生時聞到您的鞋味而暈倒算不算影響安全喔...
回應者:小謝      2009-12-21 19:05:26 IP:218.168.127.***
幫自己說話也是很累的,辛苦了
回應者:小謝      2009-12-20 22:49:17 IP:218.160.250.***
我笑了
我真的笑了
回應者:小謝      2009-12-20 19:23:27 IP:61.224.244.***
有拉~~他有發現拉~~他昨天就提過了喔!!
回應者:penguin      2009-12-20 17:40:14 IP:218.164.57.***
我有看到之前管理員寫給一樓住戶的紙條,我比較雞婆去看內容,是以安全考量,這樣要是你是一樓住戶你會服嗎?,我是不知道一樓住戶有沒有發現他後面安全樓梯那些擋住消防栓東西啦,大家就來體會一樓住戶所說的不便之處吧,反正規定下來不體會也不行,麻煩提主題的人,想想這是不是您要的結果.
回應者:penguin      2009-12-20 17:11:00 IP:218.164.57.***
今天看到公告囉,只要管委們覺得OK收我就OK,或許這樣大家才能體會到一樓住戶的不便之處吧,也可以間接體會為何有人會提出此主題來為難一樓住戶.
至於管理費的事,站在管委的立場當然不要改最好,方便管理,阿憲也嘗試著用理說服大家,不過舉的例子大家多不可能做的事,有點差強人意,如果你用法的立場,你絕對站的穩,但一樓住戶是以情理的立場,比較偏他站穩,其實大部分的人是沒意見中立,包含我,但也不會贊成,因此就看哪方面聲音比較多,很遺憾,本社區一樓住戶少,所以一樓住戶雖您站在情理立場,只要有比您多的聲音,相信"法理情"在此問題本社區會勝過"情理法",不過大家有機會可以看看"不能沒有你"這部電影,就是在說法理情,以法為優先的電影,請大家參考參考
安全的問題大家就不要再提了,很明顯擋住消防設施的東西,大家不去移除,反而去說一個根本不會影響的東西,太明顯了,提主題的應該主要計較的是美觀吧,至於美觀真的見仁見智,很難說美醜,因為我感覺有些住戶比一樓的擺設更不雅,只因人家他在一樓就有不同標準的美醜觀,大家覺得ㄋㄟ.
回應者:小謝      2009-12-20 17:10:10 IP:61.224.244.***
罪惡灌在新住戶身上,我印象中看回文都是就事論事,而且管理委員會已經在上面貼過紙條了,我出入的時候看過兩次,主要是處理事情的態度吧,對了我看回文您有提到,單單不使用電梯可以減免管理費用或者公用電費減免,這個邏輯有點不太通吧,鐵捲門打開要不要公用電費,磁卡感應要不要公用電費○.○,那這個部分我查過條文又不能將住戶所有感應消磁,那這個部分應該很難成立喔。
回應者:小謝      2009-12-20 17:03:09 IP:61.224.244.***
一樓應該還有警衛室,還有目前的銷售案場,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回應者:penguin      2009-12-19 20:10:34 IP:125.232.40.***
一樓住戶您好,歡迎您入住自本社區
關於管理費的事,我知道您所說的,因為我以前住的地方就是這樣協議的但是就如您所說"是各社區協議(一樓或空屋有不同的算法),因為我以前租屋與同事的社區都是這樣,但也有社區沒有達成協議",本社區算是意見多樣化的社區,您可以跟管委會提,我可以體會,但是我猜想我們應該會是"社區沒有達成協議".
對了安全樓梯裡的那些東西,更需要移除吧

回應者:penguin      2009-12-19 18:31:15 IP:125.232.40.***
以安全考量,放在一樓樓梯裡面那些東西,反而是影響最大的吧,怎麼大家不打算盡快移除那些東西,而去爭論比較沒有影響的部分,真奇怪,難道要把罪惡灌輸在剛搬到本社區對社區不了解的住戶身上,這是我們對待新住戶的方法嗎?
回應者:penguin      2009-12-19 17:38:31 IP:125.232.40.***
很不好意思,讓管委會訂出新規定,我也是按照舊規定在走阿,只要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一樓只有我,當然我同意就可以了阿,難道依照舊規定我要全社區多同意才能放嗎?,應該不後者的意思吧,而且我擺的位置相信應該不會影響到安全阿,我還特地買最小的ㄋㄟ,不過新規定下來那我就配合大家實施,我知道我是住在典傳阿,但規定也要公平吧.
回應者:小謝      2009-12-19 15:36:11 IP:218.160.246.***
請不要一直以別的社區拿來做比較,您目前是住在英橋
典傳,而且在你擺放鞋櫃出來前,並沒有此問題,你已
經把所有在貴住戶住進來以前,大家所達成的默契搞壞
了,搬鞋櫃有這麼了不起嗎?還牽扯到管理費用問題,
實在是莫名其妙,挾天子以令諸侯嗎??
回應者:小謝      2009-12-19 15:21:28 IP:218.160.246.***
關於過客兄所提出的:

這點我來補充依下,線在新蓋大樓中低樓層,
每層都會預設一個緊急出口,而這個出口單
然是設在其中一戶,裝置懸吊設備,那如果剛
好該住戶門前置放鞋櫃,那影響可就大了....

不好意思,本社區剛好沒有懸吊設備,這是
號稱桃園優質建商所蓋的房子!!
回應者:過客      2009-12-19 11:45:31 IP:58.115.30.***
2.此問題,我應該也可以到每層樓,觀看這樣每樓也有美觀的問題,
安全方面舉例說明好了例如A棟上下樓層發生火災,最後聚集地出
口?

我不清楚你指的上下樓層,但是逃生動線是出了家門口,然後往安
全梯的方向逃離住家,然後往一樓大廳疏散,當然如果起火點是在
一樓那就是往地下室疏散,當初桃園消防局有來社區上課。



這點我來補充依下,線在新蓋大樓中低樓層,
每層都會預設一個緊急出口,而這個出口單
然是設在其中一戶,裝置懸吊設備,那如果剛
好該住戶門前置放鞋櫃,那影響可就大了....

回應者:penguin      2009-12-19 08:33:40 IP:125.232.40.***
感謝版主與發言者的回應,讓我知道本社區的型態與想法
我知道要實施大家一起收回公共設區域很難,但只要實施條例公佈後,通過規定的委員們都收回自家裡,我也會配合您們的規定收回自家,至於很難收進去的就看委員們的智慧,就如同憲哥所說的,當初他們也不知道本社區為何會跟別社區不一樣不能放置鞋櫃,之前我想裝設遮雨棚,我決定不裝的原因是,雖然在別社區一樓裝鐵窗很正常,在本社區卻還是有人有意見,想必裝設遮雨棚更有意見,因此這是在我知道的情況下才做此決定,如果當初不知道社區型態,小弟我又要面臨抉擇了.
因此藉由此話題,我們還有哪些有別於一般社區的話題,可以請大家提出,別讓有些人以為可以在本社區卻不可以,而做了讓大家為難

回應者:阿憲      2009-12-18 12:08:17 IP:218.168.126.***
以下言論,純屬個人立場,小弟以下都是就事論事,舉例說明
只是要讓大家更清楚我的描述而已。

1.所以我才說是各社區協議(一樓或空屋有不同的算法),因為我以
前租屋與同事的社區都是這樣,但也有社區沒有達成協議

這是你原本的文章:如果我的行為真的引起您的反感,那麼能否請
管委會比照台灣大部分社區的協議,給一樓的管理費打折扣(75% or
更低)否則小弟真的心理很不平衡,還是大家有更好的方法能讓小弟
心理稍微平衡一下

關於這點真的沒什麼可以爭辯的,我們社區就是依權狀坪數計算,
大家應該都知道。

2.此問題,我應該也可以到每層樓,觀看這樣每樓也有美觀的問題,
安全方面舉例說明好了例如A棟上下樓層發生火災,最後聚集地出
口?

我不清楚你指的上下樓層,但是逃生動線是出了家門口,然後往安
全梯的方向逃離住家,然後往一樓大廳疏散,當然如果起火點是在
一樓那就是往地下室疏散,當初桃園消防局有來社區上課。

3.憲哥您舉的例子很好,不過我會將那一戶磁卡設定不能使用電梯,
這樣我會引許他不用繳交電梯使用保養與電費,本互有使用電梯,不
過一星期使用沒幾次,有時還沒用,不好意思有點風涼話

或許可以這樣設定,但是如果每戶都要求這樣,電梯還是每個月要
保養那保養費用還不是要社區每戶人家平均分攤,你也知道機械零
件跟電子零件久了沒人用還是會損壞,如果不每月收一些保養費
用,整台電梯掛點的時候,依照電梯總費用大概每戶平均要出4.8
萬左右,這樣不是大家樂見的。

4.無異議

5.當初為了配合社區我還多花一萬多塊烤漆,如果沒為社區想,我大
可做成建商在車道做的那片鐵窗一樣,說到裝遮雨棚,當初廠商說要
免費幫我安裝後陽台裝遮雨棚,我還因為怕有爭議,才沒裝,您覺得
我沒為社區想嗎?

小弟個人認為當初是你要加裝的時候,是你個人允諾說顏色跟樣式
會盡量做跟社區護欄一樣,當初的管理委員會才會同意讓你安裝的
不是嗎??大家也認為只要不影響外觀,人身安全還是最重要的,要
抱怨只能抱怨建商當初為了省成本未跟你加裝鐵窗,遮雨棚是並未
在前任管理委員會通過加裝項目之內,我也相信加裝了日後一定會
被拆除,或許你家的鞋櫃很小要移入擺放很簡單,或許大部分的人
移入住家中也都沒問題但是我光看到最起碼有三戶人家的鞋櫃跟門
一樣大,雖然不是我家的但是我都會幫人家考慮如果這樣大小的鞋
櫃要擺放進家中,一定很不方便,相信當初設計房子裝潢應該沒有
考慮到會有這樣情形發生,也或許大家會認為那不是我家沒關係,
那就全部移入吧。

回應者:penguin      2009-12-18 01:45:36 IP:125.232.42.***
依版主所說的大家公平一樣一起收離開公共區塊,我無或可說全力配合,之前提到管理費的事是指當只有限制我不能放前提下提出的意見,大家一致,當然也就沒此問題囉.

從此行以下存屬七嘴八舌,因為最近壓力大寫出來也算是宣洩情緒請見諒
1.就依小弟所知台灣大部分社區管理費收費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依
"戶"、一種是依"坪數",很不幸的是我們社區是依"坪數",相信
你在購買此房屋的時候就知道,我們社區是依權狀坪數收費,畢
竟權狀坪數是日後買賣的基準。

所以我才說是各社區協議(一樓或空屋有不同的算法),因為我以前租屋與同事的社區都是這樣,但也有社區沒有達成協議

2.由於有衛生問題及美觀問題,拖鞋或鞋子有時會擺放在地上,鞋櫃也不是密閉式的鞋櫃,所以應該會常常被舉報,關於逃生動線,我舉例說明好了例如A棟中間樓層發生火災,最後聚集地出口一定是一樓大廳,那需不需要從你家門口經過??

此問題,我應該也可以到每層樓,觀看這樣每樓也有美觀的問題,安全方面舉例說明好了例如A棟上下樓層發生火災,最後聚集地出口?

3. 憲哥您舉的例子很好,不過我會將那一戶磁卡設定不能使用電梯,這樣我會引許他不用繳交電梯使用保養與電費,本互有使用電梯,不過一星期使用沒幾次,有時還沒用,不好意思有點風涼話

4.我相當同意

5.說到鐵窗的事,我可能要怨自己,交屋時沒發現,等發現時建商說當初沒有安裝是成本考量,因為前面有安裝後面沒安裝是模子不一樣要做要成本太貴了,當初為了配合社區我還多花一萬多塊烤漆,如果沒為社區想,我大可做成建商在車道做的那片鐵窗一樣,說到裝遮雨棚,當初廠商說要免費幫我安裝後陽台裝遮雨棚,我還因為怕有爭議,才沒裝,您覺得我沒為社區想嗎?

說到最後只要站在自己的感覺就是有理,自己也陷入此問題中,不過就如大家說的"為社區想",只要平等公平的對待每戶,相信大家多是"為社區想".

回應者:阿弘      2009-12-17 19:19:55 IP:125.232.42.***
住戶好:
針對前屆委員之公告中,允許同層住戶在彼此允許下於大樓共用部分放置鞋櫃的內容,是確定違背法令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
故本屆委員將盡告知之義務,並協助住戶改善,若大家希望能有個安全、衛生之活動空間,則仍有待大家一起努力,非常感謝。
回應者:阿憲      2009-12-17 10:59:01 IP:218.168.125.***
1.就依小弟所知台灣大部分社區管理費收費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依
"戶"、一種是依"坪數",很不幸的是我們社區是依"坪數",相信
你在購買此房屋的時候就知道,我們社區是依權狀坪數收費,畢
竟權狀坪數是日後買賣的基準。
2.你上面提到發文版主有兩套標準似乎有點誤解了,當初第一屆管
理委員會決議,只要不影響美觀及衛生,對面住戶同意即可擺放
鞋櫃,這是規定,如果要看公告文請找現在委員找當初的存檔,
他們手邊應該會有資料,但因你們家比較特殊,對面沒住戶,又
是A棟住戶出入最頻繁的空間(b1及b2除外),由於有衛生問題及
美觀問題,拖鞋或鞋子有時會擺放在地上,鞋櫃也不是密閉式的
鞋櫃,所以應該會常常被舉報,關於逃生動線,我舉例說明好了
:例如A棟中間樓層發生火災,最後聚集地出口一定是一樓大廳
,那需不需要從你家門口經過??
3.你上面有提到電梯使用及電費,你問公平嗎??當然不公平,不過
台電計費方式就是這樣,難道你從停車場到你家,你每次都爬樓
梯嗎??難道不座電梯就不用分攤電費嗎,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我
家住在十三樓,那我為了身體健康,我不座電梯我每次都爬樓
梯,我告知管理委員會,請他們扣除我電梯分攤費用,你覺得管
理委員會會理我嗎??那假若改天換二樓住戶抗議為什麼電梯分
擔費用他為什麼要跟十三樓住戶繳費相同,B2到2樓耗電才多
少,B2到13樓耗電多少,那如果每個人都依自己的想法,要求管
理委員會修改規定,那豈不就整個社區鬧哄哄???
4.住社區不比住透天,社區就是團體生活,只要是規定我們住戶就
應該遵守,最起碼我自己這樣認為,如果自己沒辦法遵守社區規
定,不僅造成自己困擾,也造成鄰居間的不和諧。
5.希望各住戶都能將心比心,互相體諒,當初你跟第一屆管理委員
會反映你們家後面不加裝鐵窗會有安全顧慮,第一屆委員會也是
極力爭取住戶同意,在大家觀察地形考慮後確實有安全顧慮,大
家也同意讓你們加裝鐵窗,在第二次所有權人區分大會的時候,
二樓也提到要加裝遮雨棚,他們家也是安全考量,但是大家表決
沒通過,那如果是我的話,那我現在也要出來跳了,為什麼別人
可以,我卻不行,難道我家少繳了管理費??

回應者:阿弘      2009-12-15 20:26:06 IP:125.232.42.***
回覆 penguin 於 2009-12-15 06:59:45 的發文內容:
大家好:
很不好意思本人的行為變成此話題的主角,容許我說明吧,剛搬進來的時候才放置一天就有人反應,小弟我也很配合的收回裡面,但是發現蚊子變多了與玄關又髒亂,因此本人巡視了整個社區幾乎多有放置門旁的習慣,因此小弟我就拿出去放,蚊子的方面確實改善不少,沒想到最近又引起此話題,發文者說因為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但是對於A棟的住戶及B棟住戶來說,一樓的鞋櫃已影響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2 點 ,我本人覺得您似乎用兩套標準來看我,如果不是用兩套標準的話,代表我不會使用電梯與樓梯到每樓,這樣我是全社區繳最多管理費的人,沒使用還要幫您繳電梯使用保養與電費您覺得公平嗎?,且我擺放位置與大家一樣,真的沒理由只反對我吧,如果我的行為真的引起您的反感,那麼能否請管委會比照台灣大部分社區的協議,給一樓的管理費打折扣(75% or更低)否則小弟真的心理很不平衡,還是大家有更好的方法能讓小弟心理稍微平衡一下,可以提出來參考,再次對大家說不好意思,再次謝謝發言者,代表大家願意用理論的方發處理.
住戶好:
關於此問題,管委會的立場是希望各住戶無論在幾樓,都不要將鞋櫃或雜物置於室外,因為此行為不但危法,且有公共衛生問題。
管委會將會在近期公告公共區域相關之管理辦法,屆大家皆會受相同之處理方式。(目前是先針對反應較多之事件作勸導而已)
另外關於1F住戶之管理費是否可調降之問題,是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無法由管理委員會來決議,此方面請見諒,不過你可將其建議由保全同仁協助記錄,在下會協助於會議中提出,非常感謝。
回應者:penguin      2009-12-15 06:59:45 IP:125.232.42.***
大家好:
很不好意思本人的行為變成此話題的主角,容許我說明吧,剛搬進來的時候才放置一天就有人反應,小弟我也很配合的收回裡面,但是發現蚊子變多了與玄關又髒亂,因此本人巡視了整個社區幾乎多有放置門旁的習慣,因此小弟我就拿出去放,蚊子的方面確實改善不少,沒想到最近又引起此話題,發文者說因為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但是對於A棟的住戶及B棟住戶來說,一樓的鞋櫃已影響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2 點 ,我本人覺得您似乎用兩套標準來看我,如果不是用兩套標準的話,代表我不會使用電梯與樓梯到每樓,這樣我是全社區繳最多管理費的人,沒使用還要幫您繳電梯使用保養與電費您覺得公平嗎?,且我擺放位置與大家一樣,真的沒理由只反對我吧,如果我的行為真的引起您的反感,那麼能否請管委會比照台灣大部分社區的協議,給一樓的管理費打折扣(75% or更低)否則小弟真的心理很不平衡,還是大家有更好的方法能讓小弟心理稍微平衡一下,可以提出來參考,再次對大家說不好意思,再次謝謝發言者,代表大家願意用理論的方發處理.
回應者:小謝      2009-12-12 18:50:26 IP:61.224.242.***
這個問題沒什麼好吵的,一個住戶不收,如果要規定的話,那就全部收掉,就是這麼簡單。
回應者:小張      2009-12-12 16:34:41 IP:114.43.37.***
情/禮/法 其實都是看"心"
說真的 一定有其它方法,大家不需反應過度!
何不靜下心來,想想對單一住戶及全體住戶"和善"方法!
我們社區不是超高級社區,如要使用超規格規範;試問大家,我們真的做得到嗎???
所以建議大家稍稍想想,別讓單一住戶/全體住戶/管委會
任何一方都不是......
SORRY 只是表達感想,並不是"傳道",畢竟你我都不是聖人!!
回應者:過客      2009-12-12 11:28:57 IP:58.115.25.***
回覆 阿弘 於 2009-12-10 22:40:38 的發文內容:
A棟一樓住戶對擺放鞋櫃一事似乎不以為然,勞駕吳大哥告知請一樓住戶翻閱買賣契約書第23頁附件六的第三點:(為維護公共權益,禁止堆積雜務或擺設鞋櫃等於四週窗口,樓梯通道,走廊,廣場等公共設施以免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因為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但是對於A棟的住戶及B棟住戶來說,一樓的鞋櫃已影響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2 點,他買房子沒看清楚契約內容是他自己的問題,另外他也違反下列條規:1.違反【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檢查項目之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檢查內容中樓梯不可以封閉或阻塞。因為堆放雜物會影響到樓梯之有效寬度,火災時濃煙會讓人看不清楚逃生動線,樓梯間堆放雜物會使人跌倒造成逃生困難!2.違反【建築法】第77條: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3.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依建築法第91條處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
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若主委的話他還是不領情煩請況小姐或黃小姐按規定處理,謝謝
因為其他樓層的住戶彼此並不會有影響逃生安全所以住戶彼此都可以擺放,但是對於A棟的住戶及B棟住戶來說,一樓的鞋櫃已影響妨礙觀瞻及逃生安全2 點 <========雙重標準也太明顯了??

契約書是全社區買賣雙方都該遵守.並不是只針對個別住戶.
公共區域並不能因為沒影響就能佔為己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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