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匿名
2010-08-25 09:04:15 IP:60.248.24.***
基本上存證信函只要你證明有善盡通知的義務即可,他不收存證信函或者沒收到存證信函處裡方式。
1.不管對方是否拒收,你的存證信函還是要寄到他現在居住的地址給他,在法律上你有存根,郵局蓋章可證明你那一天已確實寄出,你已善盡告知之義務,當然地址是合約書上的。
2.寄出存證信函若後以打電話方式告知房客存證信函內容,當然要記得電話錄音
存證。
3.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4.如不知對方居所可使用公示送達,先去戶政機關調出該人的法定住址,再向當地管轄法院聲請法院公示送達。
5.請管區或里長協助你在他的房門口貼個告示,然後拍照存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