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匿名
2010-07-17 10:57:19 IP:118.160.153.***
請大家一定要讀一下,有發現重點可以不讓外人隨便出入的請提出看法,30幾個警察要跟我們共用設施想起來就頭痛。
另可否請曾主委儘快招開全體區分所有人"臨時會議",至少讓大家都清楚警察局將進駐本社區的狀況,且A棟屋頂因為要租給警察局所以要加裝"警用基地台及警報器"的是至少也符合上述涉及全體所有人權益。
"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
無論大家的定論是甚麼至少這是住戶最基本的權利,也請曾主委儘快通知招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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