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車道分離柵沒會議決議 , 管委會就架設 , 要不要即刻拆除 , 請投票 |
發起人 gin
2015-10-06 09:45:08 IP:180.218.216.*** 投票所請進 http://myh 我們社區車道非屬雙向車道 , 因寬屬單向車道之寬度 , 今天看到管 委會未經區權人同意 , 及違法架設車道分離柵 ,我们翻遍會 議記錄 , 就是沒翻到管委會委員提案之車道架設分離柵 , 目前有多 輛車輛因視線不佳 , 因分離柵在車道中間 , 因而行駛擦撞到牆壁烤 漆脫落 , 也因出入口變狹窄而擦撞分離柵後照鏡烤漆脫落 , 今請各 位住戶踴躍投票表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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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eng
2016-10-19 19:31:02 IP:1.161.137.***
前幾天新聞播報X5撞破地下停車場車道牆壁,有提到車道應該要多寬才比較安全。 建築技術規則 第二章 第14節第六十一條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下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單車道寬度應為三•五公尺以上。 (二)雙車道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前方車道之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公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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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eng
2016-03-20 18:55:18 IP:220.132.102.***
我個人是不太清楚是否有這規劃,但已經遇到好幾次停B4的車主,常常紅燈再閃都沒看就往下直衝,或許這些車主覺得反正有分流,B5/B6上來的車應該會靠右,不會撞到,但其實這真的很危險,不是每個B5/B6車主的車迴轉半徑都很小,會貼著右邊牆壁往上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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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eiko
2016-02-11 15:15:46 IP:114.198.189.***
看到例會第七次會議紀錄寫,這桿子是建商之前就有的規劃與設計圖,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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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820
2016-02-07 01:41:22 IP:36.224.182.***
堅持己見 之前頂樓木板腐爛是否要拆 曬衣桿小問題 都知道先提案來決定要不要拆或維修 結果 會增加住戶車輛同時使用進出車道時 造成會車時發生危險(擦撞風險)的分隔桿 不用提案就直接裝設 管委先不照程序走 卻叫住戶提案 結果也直接擋提案 不讓住戶在區權會時 讓住戶來判斷 決定 這增加擦撞風險的裝設 是否有裝設的必要性 管委會說有車輛進出的速度快 避免車速太快造成行人的危險那也是裝讓車輛減速的減速墊 而不是分隔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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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ophia_hsi
2016-02-01 21:09:12 IP:59.115.124.***
停車場出入口架設分向竿,有考驗由B5B6層上來的車輛的駕駛技術,加強管理進出車輛的先後,將其錯開不在旋轉車道上會車更重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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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eng
2016-01-31 18:01:23 IP:1.161.139.***
1. 還是覺得很不方便 2. 另外常有外車臨停在凱旋外,甚至直接已經一半停在停車場出口,從上坡下來要右轉停車根本進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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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eiko
2016-01-17 16:23:39 IP:49.159.106.***
架這兩隻這麼久了 大家是習慣了呢?還是覺得一樣礙事呢? 我個人小車都覺得很難進入了更何況大車 還有常看到有人逆向停在停在(凱旋?迎賓?)出入口,更是難開進去 最氣的是保全完全不制止,違規汽車的舉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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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n
2016-01-13 21:43:58 IP:180.21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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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n
2016-01-13 21:43:10 IP:180.218.216.***
+1 讚讚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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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820
2016-01-08 20:13:01 IP:114.42.74.***
B6的門 一直到上禮拜 關上都不會鎖起來 是我用鑰匙 把歪掉的類似磁片還是磁鎖調正 才突然能上鎖 應該並不是管委或你說的安全委員調整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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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820
2016-01-08 20:06:28 IP:114.42.74.***
第六屆管委會之前 甲山林交把社區交給第一屆管委會和住戶 雖原設計可能為雙車道 但甲山林交屋時 可能考量增設桿子易增加車輛會車時造成擦撞的機會 所以沒裝設 一到五屆管委會時 車道進出口是完全沒有這兩跟桿子 一直到第六屆 這屆管委才出現這兩支桿子 gin和其他有疑慮的住戶 也都有提到 沒看到任何會議記錄有任何提案 就突然增設 沒任何提案就可自行決定花社區住戶繳的錢裝設?那是不是社區其它事情 管委會也可自決定 不用開會來提案和決議? 如果有會議記議 有提案和決議 這屆管委不把記錄給住戶看 來釋疑程序沒問題不就可以 為什麼不直接放會議記錄上來證明是沒問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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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chang
2016-01-08 11:16:01 IP:223.136.44.***
Dear Gin : 沒有再回覆,不表示默認那位中年女士就是我........ 我不曾站到車道中間......... 不過若主委一職就需照單全收,我也無奈... 曾經欣賞過你說過的一段話 : 妳是點線面在看一件事. 或許妳許久未住社區了, 可能也沒時間一聽二看三查四辦…. 我不會帶頭違法..... 該車道已查證"竣工圖",是雙車道,前幾個月已寄函附照片至工務局留查,未獲違法通知..... 由於本屆委員上任開始即分配不同職務,尊重各權責委員去發現不同問題, 進而提出改善維修項目... 安全委員其實非常盡責,停車場的所有狀況(通道'B1-B6出入門'哪裡安全哪裡不安全...), 全帶我及機電人員'總幹事' 機電委員等繞過一次並做說明.... 急性子' 嗓門大'直爽'熱心...是她的個性... 委員們都相信她的初衷是善意的.... 她經常在半夜協助在兩個對外廳,觀察保全職勤務狀況.. 一有狀況就照相line給我們,要求即刻改善... 更有幾次,半夜留守在凱旋廳車道口的保全室1-2個小時...,為的就是觀察此車道設立兩柱分隔柵真有不妥嗎…..其實她也關注此智邦網的討論並做為自我檢討.... 由於兩造雙方各有立場,為避免爭議,你們若仍覺得該分隔柵欄柱真的不方便, 2016/3月召開區權會前,真的歡迎能提出議題來讓區權人投票決定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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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n
2016-01-07 22:02:46 IP:180.218.216.***
不知法規的現行管委會任意私設分隔柵,如此所有公設都可讓管委會私用,不經區權人同意均可亂紮柵,主委帶頭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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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aeb99
2016-01-06 09:54:33 IP:60.251.38.***
擋在車道中間的是位中年女子 已經發生過2-3次了 並非發文當日看到的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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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chang
2016-01-01 14:50:53 IP:61.230.174.***
你所說的主委,不是主委喔~~ 1. 想必你沒見過主委吧! (主委有帶眼鏡耶) 2. 主委我12/24一整天沒在社區 ,一早7點就出門看父母去了~~ 2016/3/5 開區大會,所以在1/15之前,你們可以向物管中心提出該議題以便在區大投票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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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eiko
2015-12-28 20:00:04 IP:114.198.191.***
有一個女的一直站在那邊抽菸講話 保全不指揮只會在那邊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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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aeb99
2015-12-24 16:14:45 IP:60.251.38.***
管委會主委們及專業的物管公司們 你們有實際開車進出場勘過嗎??? 目前的行車動線是在考驗所有用路人的駕駛技術嗎?? 另外,在如此嚴峻的行車動線條件下 請主委及警衛不要站在一樓停車場出入口的警衛室門口聊天 車子只能停在馬路中間 請你們移動後才能喬線開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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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820
2015-11-09 22:02:49 IP:114.37.225.***
小事情 如 東森房屋持續違停 開開勸導單 違停車主發現也沒怎麼 違停還是那幾台 結果。。睜ㄧ隻眼閉一隻眼 停車場停車格內外 持續丟放雜物和置物櫃 停車格外公共空間區域 持續違歸停放機車和腳踏車 結果。。。收個幾樣東西 做做樣子拍照後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些小問題都處理成這樣或數個月了 你說的分隔桿 連前委員前版主都說曾同時使用車道發生擦撞了 還是堅持裝分隔桿 讓ㄧ些車主持續覺得可同時使用車道 不用看燈號指示 這屆是不太可能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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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eiko
2015-11-07 06:43:15 IP:49.159.112.***
分隔桿的事,就這樣定案了嗎?沒討論沒公告就可依個人喜好說裝就裝嗎?到現在這麼久了,我仍然覺得它是個擾民的障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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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棟pcman
2015-10-24 22:57:18 IP:36.224.190.***
第一屆管委會時期,有一位住戶詢問物管公司的副總,他是否可以應徵該物管公司的工作?該位副總回答說:歡迎其來應徵,但是不會將其派駐在本社區工作。管委會有鑑於此,後來也修改社區規約增設委員利益迴避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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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chang
2015-10-22 16:54:57 IP:59.127.87.***
另有一事請教 : 假如物業的其一人員,服務合約期內與我社區住戶情投意合而同居在本社區內 ,那她(他)還可任用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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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5-10-18 18:36:05 IP:36.224.168.***
我總是感念一、二屆社區草創時製定的規章,當時委員們思考的目的單純,以住戶權益與便民為考慮,較少曡床架屋,互相矛盾、或公私分際不明的規範。 始終期待管委會的管理能系統化地在「理」,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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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棟pcman
2015-10-18 14:51:44 IP:36.224.182.***
to:管委會 1、凱旋B4、B5、B6車道的出入口只有一處,當然是雙向車道,問題是車道過於狹窄無法會車,所以,同一時間只能有一部車通行,才會在各層出入口設置警示燈作為管制車輛進出。就我所知在第一屆管委會時就已發生過上、下行的住戶車輛在車道擦撞事故。 2、停車位的使用權利屬於車位所有人,只要所有人沒有超出停車格,不管他要停放汽車、機車、腳踏車、玩具車,那是個人權利,管委會是不能限制的,曾經有過判例,管委會禁止停車位停放機車,結果管委會敗訴。所以,第一屆管委會才會訂定停車位不得放置非車輛定義物品的規定,並不是規範不明確。建議各位既然自願擔任管理委員,就請花些時間仔細研究一下社區所有的管理辦法,依法行事,縱使覺得管理辦法不合時宜,或有不足之處,亦請依法提案,詳述修訂條文具體內容,經管委會議討論、決議通過後再提交區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公告施行。 3、ABCD棟的B2、B3停車場屬於獎勵停車位,有單獨的產權及獨立的車輛出入口,依法應提供公眾使用,所以,是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的,其餘的停車位則必須隨著房屋產權移轉,也不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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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820
2015-10-17 00:38:22 IP:36.224.188.***
但管委看不到 ㄧ 沒面子 二 沒台階下吧... 因沒有任何會議記錄 沒任何提案沒有任何決議 沒有任何申請修改或增設的申請? 只好硬上而不先退回(回復)到原先沒有裝設桿子前的車道 待工務局回覆是否影響行車的會車安全 是否符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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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5-10-16 15:32:13 IP:36.224.188.***
這個「雙向分流」與「紅綠燈號誌」的「矛盾」尚未解決! 管委會務必給住戶清楚的解釋! 10/8號「凱旋車道分流桿設置説明」公告的查詢未見進一步説明。 請各位住戶明確追究,管委會也請發佈字蹟清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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