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住戶欲申請智邦網帳號者需至凱旋廳填妥申請單後送核開通使用
社區討論版
車道分離柵沒會議決議 , 管委會就架設 , 要不要即刻拆除 , 請投票
發起人 gin      2015-10-06 09:45:08 IP:180.218.216.***
投票所請進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votenair.php?cid=417&qid=1472&page=1

我們社區車道非屬雙向車道 , 因寬屬單向車道之寬度 , 今天看到管

委會未經區權人同意 , 及違法架設車道分離柵 ,我们翻遍會

議記錄 , 就是沒翻到管委會委員提案之車道架設分離柵 , 目前有多

輛車輛因視線不佳 , 因分離柵在車道中間 , 因而行駛擦撞到牆壁烤

漆脫落 , 也因出入口變狹窄而擦撞分離柵後照鏡烤漆脫落 , 今請各

位住戶踴躍投票表達
回應者:Sheng      2016-10-19 19:31:02 IP:1.161.137.***
前幾天新聞播報X5撞破地下停車場車道牆壁,有提到車道應該要多寬才比較安全。

建築技術規則
第二章 第14節第六十一條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下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單車道寬度應為三•五公尺以上。 
(二)雙車道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前方車道之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公尺以上。
回應者:Sheng      2016-03-20 18:55:18 IP:220.132.102.***
我個人是不太清楚是否有這規劃,但已經遇到好幾次停B4的車主,常常紅燈再閃都沒看就往下直衝,或許這些車主覺得反正有分流,B5/B6上來的車應該會靠右,不會撞到,但其實這真的很危險,不是每個B5/B6車主的車迴轉半徑都很小,會貼著右邊牆壁往上開的。
回應者:reiko      2016-02-11 15:15:46 IP:114.198.189.***
看到例會第七次會議紀錄寫,這桿子是建商之前就有的規劃與設計圖,是嗎???
回應者:da820      2016-02-07 01:41:22 IP:36.224.182.***
回覆 sophia_hsi 於 2016-02-01 21:09:12 的發文內容:
停車場出入口架設分向竿,有考驗由B5B6層上來的車輛的駕駛技術,加強管理進出車輛的先後,將其錯開不在旋轉車道上會車更重要吧!
這屆管委會就是看不懂許多住戶講的重點
堅持己見
之前頂樓木板腐爛是否要拆 曬衣桿小問題 都知道先提案來決定要不要拆或維修
結果 會增加住戶車輛同時使用進出車道時 造成會車時發生危險(擦撞風險)的分隔桿 不用提案就直接裝設
管委先不照程序走 卻叫住戶提案 結果也直接擋提案 不讓住戶在區權會時 讓住戶來判斷 決定 這增加擦撞風險的裝設 是否有裝設的必要性
管委會說有車輛進出的速度快 避免車速太快造成行人的危險那也是裝讓車輛減速的減速墊 而不是分隔桿

回應者:sophia_hsi      2016-02-01 21:09:12 IP:59.115.124.***
停車場出入口架設分向竿,有考驗由B5B6層上來的車輛的駕駛技術,加強管理進出車輛的先後,將其錯開不在旋轉車道上會車更重要吧!
回應者:Sheng      2016-01-31 18:01:23 IP:1.161.139.***
1. 還是覺得很不方便
2. 另外常有外車臨停在凱旋外,甚至直接已經一半停在停車場出口,從上坡下來要右轉停車根本進不去。
回應者:reiko      2016-01-17 16:23:39 IP:49.159.106.***
架這兩隻這麼久了 大家是習慣了呢?還是覺得一樣礙事呢?
我個人小車都覺得很難進入了更何況大車
還有常看到有人逆向停在停在(凱旋?迎賓?)出入口,更是難開進去
最氣的是保全完全不制止,違規汽車的舉止。
回應者:gin      2016-01-13 21:43:58 IP:180.218.216.***
回覆 da820 於 2016-01-08 20:06:28 的發文內容:
第六屆管委會之前 甲山林交把社區交給第一屆管委會和住戶 雖原設計可能為雙車道 但甲山林交屋時 可能考量增設桿子易增加車輛會車時造成擦撞的機會 所以沒裝設 一到五屆管委會時 車道進出口是完全沒有這兩跟桿子 一直到第六屆 這屆管委才出現這兩支桿子 gin和其他有疑慮的住戶 也都有提到 沒看到任何會議記錄有任何提案 就突然增設 沒任何提案就可自行決定花社區住戶繳的錢裝設?那是不是社區其它事情 管委會也可自決定 不用開會來提案和決議?

如果有會議記議 有提案和決議 這屆管委不把記錄給住戶看 來釋疑程序沒問題不就可以 為什麼不直接放會議記錄上來證明是沒問題呢?
+1 讚讚讚
回應者:gin      2016-01-13 21:43:10 IP:180.218.216.***
+1 讚讚讚。。
回應者:da820      2016-01-08 20:13:01 IP:114.42.74.***
B6的門 一直到上禮拜 關上都不會鎖起來 是我用鑰匙 把歪掉的類似磁片還是磁鎖調正 才突然能上鎖 應該並不是管委或你說的安全委員調整好的
回應者:da820      2016-01-08 20:06:28 IP:114.42.74.***
第六屆管委會之前 甲山林交把社區交給第一屆管委會和住戶 雖原設計可能為雙車道 但甲山林交屋時 可能考量增設桿子易增加車輛會車時造成擦撞的機會 所以沒裝設 一到五屆管委會時 車道進出口是完全沒有這兩跟桿子 一直到第六屆 這屆管委才出現這兩支桿子 gin和其他有疑慮的住戶 也都有提到 沒看到任何會議記錄有任何提案 就突然增設 沒任何提案就可自行決定花社區住戶繳的錢裝設?那是不是社區其它事情 管委會也可自決定 不用開會來提案和決議?

如果有會議記議 有提案和決議 這屆管委不把記錄給住戶看 來釋疑程序沒問題不就可以 為什麼不直接放會議記錄上來證明是沒問題呢?
回應者:joan-chang      2016-01-08 11:16:01 IP:223.136.44.***
Dear Gin :

沒有再回覆,不表示默認那位中年女士就是我........
我不曾站到車道中間.........
不過若主委一職就需照單全收,我也無奈...
曾經欣賞過你說過的一段話 : 妳是點線面在看一件事.
或許妳許久未住社區了, 可能也沒時間一聽二看三查四辦….

我不會帶頭違法.....

該車道已查證"竣工圖",是雙車道,前幾個月已寄函附照片至工務局留查,未獲違法通知.....

由於本屆委員上任開始即分配不同職務,尊重各權責委員去發現不同問題, 進而提出改善維修項目...

安全委員其實非常盡責,停車場的所有狀況(通道'B1-B6出入門'哪裡安全哪裡不安全...), 全帶我及機電人員'總幹事' 機電委員等繞過一次並做說明....

急性子' 嗓門大'直爽'熱心...是她的個性...
委員們都相信她的初衷是善意的....
她經常在半夜協助在兩個對外廳,觀察保全職勤務狀況..
一有狀況就照相line給我們,要求即刻改善...
更有幾次,半夜留守在凱旋廳車道口的保全室1-2個小時...,為的就是觀察此車道設立兩柱分隔柵真有不妥嗎…..其實她也關注此智邦網的討論並做為自我檢討....

由於兩造雙方各有立場,為避免爭議,你們若仍覺得該分隔柵欄柱真的不方便, 2016/3月召開區權會前,真的歡迎能提出議題來讓區權人投票決定為宜,...
回應者:gin      2016-01-07 22:02:46 IP:180.218.216.***
不知法規的現行管委會任意私設分隔柵,如此所有公設都可讓管委會私用,不經區權人同意均可亂紮柵,主委帶頭違法
回應者:raeb99      2016-01-06 09:54:33 IP:60.251.38.***
回覆 joan-chang 於 2016-01-01 14:50:53 的發文內容:
這位先生 :

你所說的主委,不是主委喔~~

1. 想必你沒見過主委吧! (主委有帶眼鏡耶)
2. 主委我12/24一整天沒在社區 ,一早7點就出門看父母去了~~

2016/3/5 開區大會,所以在1/15之前,你們可以向物管中心提出該議題以便在區大投票決議~~~
報告主委先生~

擋在車道中間的是位中年女子

已經發生過2-3次了

並非發文當日看到的

以上
回應者:joan-chang      2016-01-01 14:50:53 IP:61.230.174.***
回覆 raeb99 於 2015-12-24 16:14:45 的發文內容:
管委會主委們及專業的物管公司們

你們有實際開車進出場勘過嗎???

目前的行車動線是在考驗所有用路人的駕駛技術嗎??



另外,在如此嚴峻的行車動線條件下

請主委及警衛不要站在一樓停車場出入口的警衛室門口聊天

車子只能停在馬路中間
請你們移動後才能喬線開進去


這位先生 :

你所說的主委,不是主委喔~~

1. 想必你沒見過主委吧! (主委有帶眼鏡耶)
2. 主委我12/24一整天沒在社區 ,一早7點就出門看父母去了~~

2016/3/5 開區大會,所以在1/15之前,你們可以向物管中心提出該議題以便在區大投票決議~~~
回應者:reiko      2015-12-28 20:00:04 IP:114.198.191.***
有一個女的一直站在那邊抽菸講話
保全不指揮只會在那邊聊天

回應者:raeb99      2015-12-24 16:14:45 IP:60.251.38.***
管委會主委們及專業的物管公司們

你們有實際開車進出場勘過嗎???

目前的行車動線是在考驗所有用路人的駕駛技術嗎??



另外,在如此嚴峻的行車動線條件下

請主委及警衛不要站在一樓停車場出入口的警衛室門口聊天

車子只能停在馬路中間
請你們移動後才能喬線開進去



回應者:da820      2015-11-09 22:02:49 IP:114.37.225.***
回覆 reiko 於 2015-11-07 06:43:15 的發文內容:
分隔桿的事,就這樣定案了嗎?沒討論沒公告就可依個人喜好說裝就裝嗎?到現在這麼久了,我仍然覺得它是個擾民的障礙物。
不講社區重大缺失 如 EF廳漏水 漏N個月的水等其它大問
小事情 如 東森房屋持續違停 開開勸導單 違停車主發現也沒怎麼 違停還是那幾台 結果。。睜ㄧ隻眼閉一隻眼
停車場停車格內外 持續丟放雜物和置物櫃 停車格外公共空間區域 持續違歸停放機車和腳踏車 結果。。。收個幾樣東西 做做樣子拍照後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些小問題都處理成這樣或數個月了
你說的分隔桿 連前委員前版主都說曾同時使用車道發生擦撞了
還是堅持裝分隔桿 讓ㄧ些車主持續覺得可同時使用車道 不用看燈號指示
這屆是不太可能拆
回應者:reiko      2015-11-07 06:43:15 IP:49.159.112.***
分隔桿的事,就這樣定案了嗎?沒討論沒公告就可依個人喜好說裝就裝嗎?到現在這麼久了,我仍然覺得它是個擾民的障礙物。
回應者:E棟pcman      2015-10-24 22:57:18 IP:36.224.190.***
回覆 joan-chang 於 2015-10-22 16:54:57 的發文內容:
謝謝PChome 的回覆.

另有一事請教 :
假如物業的其一人員,服務合約期內與我社區住戶情投意合而同居在本社區內 ,那她(他)還可任用嗎 ?
個人認為對於物管人員的工作權與自由戀愛權利,管委會是沒有法源加以限制的,不過物管公司對於派駐工作人員正好居住於該任職的社區中,應該是會有其相關規範的。

第一屆管委會時期,有一位住戶詢問物管公司的副總,他是否可以應徵該物管公司的工作?該位副總回答說:歡迎其來應徵,但是不會將其派駐在本社區工作。管委會有鑑於此,後來也修改社區規約增設委員利益迴避條款。
回應者:joan-chang      2015-10-22 16:54:57 IP:59.127.87.***
回覆 E棟pcman 於 2015-10-18 14:51:44 的發文內容:
to:管委會
1、凱旋B4、B5、B6車道的出入口只有一處,當然是雙向車道,問題是車道過於狹窄無法會車,所以,同一時間只能有一部車通行,才會在各層出入口設置警示燈作為管制車輛進出。就我所知在第一屆管委會時就已發生過上、下行的住戶車輛在車道擦撞事故。

2、停車位的使用權利屬於車位所有人,只要所有人沒有超出停車格,不管他要停放汽車、機車、腳踏車、玩具車,那是個人權利,管委會是不能限制的,曾經有過判例,管委會禁止停車位停放機車,結果管委會敗訴。所以,第一屆管委會才會訂定停車位不得放置非車輛定義物品的規定,並不是規範不明確。建議各位既然自願擔任管理委員,就請花些時間仔細研究一下社區所有的管理辦法,依法行事,縱使覺得管理辦法不合時宜,或有不足之處,亦請依法提案,詳述修訂條文具體內容,經管委會議討論、決議通過後再提交區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公告施行。

3、ABCD棟的B2、B3停車場屬於獎勵停車位,有單獨的產權及獨立的車輛出入口,依法應提供公眾使用,所以,是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的,其餘的停車位則必須隨著房屋產權移轉,也不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
謝謝PChome 的回覆.

另有一事請教 :
假如物業的其一人員,服務合約期內與我社區住戶情投意合而同居在本社區內 ,那她(他)還可任用嗎 ?
回應者:ecsu      2015-10-18 18:36:05 IP:36.224.168.***
回覆 E棟pcman 於 2015-10-18 14:51:44 的發文內容:
to:管委會
1、凱旋B4、B5、B6車道的出入口只有一處,當然是雙向車道,問題是車道過於狹窄無法會車,所以,同一時間只能有一部車通行,才會在各層出入口設置警示燈作為管制車輛進出。就我所知在第一屆管委會時就已發生過上、下行的住戶車輛在車道擦撞事故。

2、停車位的使用權利屬於車位所有人,只要所有人沒有超出停車格,不管他要停放汽車、機車、腳踏車、玩具車,那是個人權利,管委會是不能限制的,曾經有過判例,管委會禁止停車位停放機車,結果管委會敗訴。所以,第一屆管委會才會訂定停車位不得放置非車輛定義物品的規定,並不是規範不明確。建議各位既然自願擔任管理委員,就請花些時間仔細研究一下社區所有的管理辦法,依法行事,縱使覺得管理辦法不合時宜,或有不足之處,亦請依法提案,詳述修訂條文具體內容,經管委會議討論、決議通過後再提交區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公告施行。

3、ABCD棟的B2、B3停車場屬於獎勵停車位,有單獨的產權及獨立的車輛出入口,依法應提供公眾使用,所以,是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的,其餘的停車位則必須隨著房屋產權移轉,也不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
+1

我總是感念一、二屆社區草創時製定的規章,當時委員們思考的目的單純,以住戶權益與便民為考慮,較少曡床架屋,互相矛盾、或公私分際不明的規範。

始終期待管委會的管理能系統化地在「理」,依法行政!
回應者:E棟pcman      2015-10-18 14:51:44 IP:36.224.182.***
to:管委會
1、凱旋B4、B5、B6車道的出入口只有一處,當然是雙向車道,問題是車道過於狹窄無法會車,所以,同一時間只能有一部車通行,才會在各層出入口設置警示燈作為管制車輛進出。就我所知在第一屆管委會時就已發生過上、下行的住戶車輛在車道擦撞事故。

2、停車位的使用權利屬於車位所有人,只要所有人沒有超出停車格,不管他要停放汽車、機車、腳踏車、玩具車,那是個人權利,管委會是不能限制的,曾經有過判例,管委會禁止停車位停放機車,結果管委會敗訴。所以,第一屆管委會才會訂定停車位不得放置非車輛定義物品的規定,並不是規範不明確。建議各位既然自願擔任管理委員,就請花些時間仔細研究一下社區所有的管理辦法,依法行事,縱使覺得管理辦法不合時宜,或有不足之處,亦請依法提案,詳述修訂條文具體內容,經管委會議討論、決議通過後再提交區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公告施行。

3、ABCD棟的B2、B3停車場屬於獎勵停車位,有單獨的產權及獨立的車輛出入口,依法應提供公眾使用,所以,是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的,其餘的停車位則必須隨著房屋產權移轉,也不可以出租或賣給社區以外人士。
回應者:da820      2015-10-17 00:38:22 IP:36.224.188.***
回覆 ecsu 於 2015-10-16 15:32:13 的發文內容:
「車道是雙向喔? 那幹麻裝燈號?」

這個「雙向分流」與「紅綠燈號誌」的「矛盾」尚未解決!
管委會務必給住戶清楚的解釋!

10/8號「凱旋車道分流桿設置説明」公告的查詢未見進一步説明。
請各位住戶明確追究,管委會也請發佈字蹟清晰的公告!
你點出兩個設施的矛盾點了 明明看燈號使用車道 卻會因桿子關係兩輛車同時使用車道 可能同時卡在坡道轉彎處
但管委看不到
ㄧ 沒面子 二 沒台階下吧... 因沒有任何會議記錄 沒任何提案沒有任何決議 沒有任何申請修改或增設的申請?
只好硬上而不先退回(回復)到原先沒有裝設桿子前的車道
待工務局回覆是否影響行車的會車安全 是否符合程序
回應者:ecsu      2015-10-16 15:32:13 IP:36.224.188.***
回覆 reiko 於 2015-10-16 10:05:04 的發文內容:
車道是雙向喔? 那幹麻裝燈號?
我怎麼看都不像雙向車道啊?!窄的要命!
寫這篇文章的人是用腳踏車去沽算寬度嗎?
好像不對喔!
擾民的分隔桿什麼時候要拆啊?
我未看過兩部汽車會同時在車道上!
要同如那個女的啥安全委員說的 等大家習慣嗎????


「車道是雙向喔? 那幹麻裝燈號?」

這個「雙向分流」與「紅綠燈號誌」的「矛盾」尚未解決!
管委會務必給住戶清楚的解釋!

10/8號「凱旋車道分流桿設置説明」公告的查詢未見進一步説明。
請各位住戶明確追究,管委會也請發佈字蹟清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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