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lawchain
2014-01-09 03:48:07 IP:140.112.234.***
住戶將"管理"社區之權限經由投票委由社區管理委員們處理
不是說選上了就最大
更不是說當上主委就最大
而是"住戶最大"!
摩納哥社區有九百多戶,是一個中大型社區
每一戶每個月所交的管理費,金額龐大
更需管理委員們秉持良心、正直和奉獻精神位社區住戶處理事項
絕對不是什麼分權機制:管委會是意思決定機關、物業公司是執行機關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置"住戶"於何等地位?
管委會是由住戶組成沒錯,但亦由住戶全體監督管委會
物業公司從頭到尾1。不是住戶 2。僅為雇用關係
因此,原則上社區事務應由社區委員出面處理,而非概括授權交由"物業公司處理"
當然,物業公司也有一個頭,那個人的職稱叫作經理,就只是個領班的頭而已
因此,不是管委會最大,是住戶最大
今天管委會委員當選,是大家一開始信任你
但管委會決不能置"住戶權益、住戶意見"於無視、不顧
而自認既然已經是管委會委員了,那社區住戶就別再插手社區事項
如有這種想法,真是太天真可笑,且請問:這不是獨裁專制,那你告訴我什麼叫作獨裁專制?
我們要選擇一個"獨裁專制的管委會"或者"民主開放透明的管委會",取決於住戶一心一念之決定
好的管理,不是一人或一小撮人管理,而是能夠協調各方意見、就最大公益,並衡量住戶之間和諧
而為之管理。
最後,管理,更重要的義涵是公益義務與責任。
因此,將事概委由物業公司的人,並不適合服務大眾,也不會讓人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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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elia168
2014-06-06 08:58:13 IP:220.132.102.***
回覆 madam 於 2014-05-29 10:55:00 的發文內容: 在還沒當委員之前"Dino 的幾項見解對整個社區昰加分的~~功德一件~~~ 期盼 Dino ~~~智慧增長!!!不被~無明~障礙!!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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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dam
2014-05-29 11:00:23 IP:36.224.176.***
回覆 celia168 於 2014-05-29 09:18:01 的發文內容: Dear Dino ,
在過年的時候、我自己就會發紅包給我們的員工、不用管委會來做、那個人做的好,住戶自己👀就好。不用花社區的錢!如果發的紅包員工也沒拿到、發什麼呢? | ~~紅包提案~~昰由第一屆候補委員 黃薇悻 提案的!!!也是 吳財委的"媽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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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dam
2014-05-29 10:55:00 IP:220.132.102.***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2-26 20:39:52 的發文內容:
我覺得huang說得很對.
dino的見解關於"調降管理費"的部份亦有可供參考之處 | 在還沒當委員之前"Dino 的幾項見解對整個社區昰加分的~~功德一件~~~ 期盼 Dino ~~~智慧增長!!!不被~無明~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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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elia168
2014-05-29 09:18:01 IP:36.224.176.***
回覆 Dino 於 2014-01-16 13:49:22 的發文內容: 這不是紅包文化 , 也不是賄絡, 而是獎勵 , 血淋淋發生在第一二屆的實況 , 殷鑑不遠!
要依法處理 ,前前主委很擅長 ,花了社區不少律師費 ,
社區設備/文件/檔案 ,在第三/四屆慢慢回補回來 ..
做人做事 ,不是只有 0 跟 1 , 社區與物業人員的相處態度是相對的 , 你怎麼對人,人怎麼對你 !
沒注意到最近一些清潔人員打招呼多殷勤 ? | Dear Dino ,
在過年的時候、我自己就會發紅包給我們的員工、不用管委會來做、那個人做的好,住戶自己👀就好。不用花社區的錢!如果發的紅包員工也沒拿到、發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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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elia168
2014-05-29 08:12:32 IP:36.224.176.***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09 03:48:07 的發文內容:
住戶將"管理"社區之權限經由投票委由社區管理委員們處理
不是說選上了就最大
更不是說當上主委就最大
而是"住戶最大"!
摩納哥社區有九百多戶,是一個中大型社區
每一戶每個月所交的管理費,金額龐大
更需管理委員們秉持良心、正直和奉獻精神位社區住戶處理事項
絕對不是什麼分權機制:管委會是意思決定機關、物業公司是執行機關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置"住戶"於何等地位?
管委會是由住戶組成沒錯,但亦由住戶全體監督管委會
物業公司從頭到尾1。不是住戶 2。僅為雇用關係
因此,原則上社區事務應由社區委員出面處理,而非概括授權交由"物業公司處理"
當然,物業公司也有一個頭,那個人的職稱叫作經理,就只是個領班的頭而已
因此,不是管委會最大,是住戶最大
今天管委會委員當選,是大家一開始信任你
但管委會決不能置"住戶權益、住戶意見"於無視、不顧
而自認既然已經是管委會委員了,那社區住戶就別再插手社區事項
如有這種想法,真是太天真可笑,且請問:這不是獨裁專制,那你告訴我什麼叫作獨裁專制?
我們要選擇一個"獨裁專制的管委會"或者"民主開放透明的管委會",取決於住戶一心一念之決定
好的管理,不是一人或一小撮人管理,而是能夠協調各方意見、就最大公益,並衡量住戶之間和諧
而為之管理。
最後,管理,更重要的義涵是公益義務與責任。
因此,將事概委由物業公司的人,並不適合服務大眾,也不會讓人敬重。
| Dear lawchain,
我同意住戶最大!
我也不知道會有人選我做 C buliding 的委員、我那時don't know any body, 我是2013,6月才買房子、8月才回社區。我因為想早點pay 管理費、有人說吳麗姜是我們的財委,叫我找她,找她也沒幚忙、沒人幫忙、我才説"怎麼要早點給管理費也沒辦法給" 、找到周經理才能pay first ! 我到一or 二月才給了一年的管理費。
我回來本來是想好好休息、可是這個社區的管委會怎麼是這樣呢?希望這次再 vote for 委員的時候、請大家好好出來vote 給你相信的委員也希望做上委員的人可以做background check, 因為這個社區很大、太多管理費了,主委有太大的權力...我們住戶也要知道誰適合做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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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awchain
2014-02-26 20:39:52 IP:140.112.234.***
我覺得huang說得很對.
dino的見解關於"調降管理費"的部份亦有可供參考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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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no
2014-01-17 08:19:43 IP:61.222.59.***
回覆 jinnp 於 2014-01-16 18:43:44 的發文內容: Dear Dino,
我都要準備過年, 你還一直吵, 還要考我的記憶, 三年前的檔案也刪了,
這年頭誰記得誰痛苦
我還是大概回應一下, 有記錯誰就幫忙回應一下:
我記得有兩個官司, 一個是張洋, 另一個是某女士(名字忘了)
張洋告的是管委會, 因主委是法人代表所以必須出席
某女士告的是兩件事: 1. 母親節該女士管理費欠繳, 依規定不能領摸彩券憤而提告 (告的是財委加上另一位委員,因為主委是法人代表所以就一起加進去), 2. 主委在委員內部信件提出對一直干擾委員會正常運作者, 是否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依據惡鄰條款處理,結論是管委會都勝訴, 花費我忘了多少, 但記得因為在一審之前就勝訴, 故律師也減收費用, 好像一萬左右
住戶有提告的權利, 如果委員依管委會的決議與社區規約行事, 被住戶告是自己活該倒楣, 還是該力挺, 留給大家心證
既然你那個喜歡提到第一屆第二屆, 我也幫你評一評, 也好來個集體治療
1.在第一屆, 委員會是用拳頭打出來的(大家來自四面八方, 當然誰也不服誰), 所以原主委沒多久就辭了, 副主委也辭了, 接者又一些委員辭了, 新任主委也辭了, 管委會甚至在最後幾個月根本沒主委, 但社區的一些規章也在風雨中慢慢建立起來, 所以你問我好壞, 怎麼評, 只是說確實有人認真做了些事
2.到第二屆, 仍然爭吵不斷, 有人辭職有人不爽, 但管委會也在飄搖中將完整的社區規約在區權會通過, 至少社區從此該進入憲政時期了, 也期望社區從此慢慢進步
3.第三屆, 印象中是一團和氣, 但卻做事完全憑個人喜好, 社區的一把尺沒了
4.第四屆, 只記得主委上任後匆匆將物管公司, 遷到隱密處, 服務人員不大方的面對住戶, 完全不符合現代的服務守則, 說是原物管辦公室, 該有更好的用途, 結果一年來變成蚊子館, 其他就沒印象
5.所以你問我究竟是哪一屆好, 沒得準, 但委員的基本天職就是提案與開會, 看看哪些委員出席開會, 或者把歷屆的會議記錄拿來讀一讀, 認真度還是有差別的
| 您安心過年吧..不吵你了 ! 新年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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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09081
2014-01-16 22:31:42 IP:119.77.254.***
做的最差的應該是第三屆吧!
完全不顧住戶的權益,硬是任意更改接駁車的售票點.
只因某新住戶說,臨停是違法的,他要去新北市政府告,所以第三屆委員才會在召開第四屆區全會之前,把取消臨停做成決議,然後在區全會由住戶圈選同意過關,這些事也還不到一年,大家就如此健忘了嗎?
而且把物管中心搬到三樓也是第三屆後期做的決議.
紅包的確不該由管委會發,這是美麗華內部的事,不需要管委去賣這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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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nnp
2014-01-16 18:43:44 IP:192.55.54.***
回覆 Dino 於 2014-01-16 13:49:22 的發文內容: 這不是紅包文化 , 也不是賄絡, 而是獎勵 , 血淋淋發生在第一二屆的實況 , 殷鑑不遠!
要依法處理 ,前前主委很擅長 ,花了社區不少律師費 ,
社區設備/文件/檔案 ,在第三/四屆慢慢回補回來 ..
做人做事 ,不是只有 0 跟 1 , 社區與物業人員的相處態度是相對的 , 你怎麼對人,人怎麼對你 !
沒注意到最近一些清潔人員打招呼多殷勤 ? | Dear Dino,
我都要準備過年, 你還一直吵, 還要考我的記憶, 三年前的檔案也刪了,
這年頭誰記得誰痛苦
我還是大概回應一下, 有記錯誰就幫忙回應一下:
我記得有兩個官司, 一個是張洋, 另一個是某女士(名字忘了)
張洋告的是管委會, 因主委是法人代表所以必須出席
某女士告的是兩件事: 1. 母親節該女士管理費欠繳, 依規定不能領摸彩券憤而提告 (告的是財委加上另一位委員,因為主委是法人代表所以就一起加進去), 2. 主委在委員內部信件提出對一直干擾委員會正常運作者, 是否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依據惡鄰條款處理,結論是管委會都勝訴, 花費我忘了多少, 但記得因為在一審之前就勝訴, 故律師也減收費用, 好像一萬左右
住戶有提告的權利, 如果委員依管委會的決議與社區規約行事, 被住戶告是自己活該倒楣, 還是該力挺, 留給大家心證
既然你那個喜歡提到第一屆第二屆, 我也幫你評一評, 也好來個集體治療
1.在第一屆, 委員會是用拳頭打出來的(大家來自四面八方, 當然誰也不服誰), 所以原主委沒多久就辭了, 副主委也辭了, 接者又一些委員辭了, 新任主委也辭了, 管委會甚至在最後幾個月根本沒主委, 但社區的一些規章也在風雨中慢慢建立起來, 所以你問我好壞, 怎麼評, 只是說確實有人認真做了些事
2.到第二屆, 仍然爭吵不斷, 有人辭職有人不爽, 但管委會也在飄搖中將完整的社區規約在區權會通過, 至少社區從此該進入憲政時期了, 也期望社區從此慢慢進步
3.第三屆, 印象中是一團和氣, 但卻做事完全憑個人喜好, 社區的一把尺沒了
4.第四屆, 只記得主委上任後匆匆將物管公司, 遷到隱密處, 服務人員不大方的面對住戶, 完全不符合現代的服務守則, 說是原物管辦公室, 該有更好的用途, 結果一年來變成蚊子館, 其他就沒印象
5.所以你問我究竟是哪一屆好, 沒得準, 但委員的基本天職就是提案與開會, 看看哪些委員出席開會, 或者把歷屆的會議記錄拿來讀一讀, 認真度還是有差別的
|
回應者:madam
2014-01-16 15:21:45 IP:114.32.90.***
回覆 Dino 於 2014-01-16 08:25:31 的發文內容: 我看到的面像是:
*鄉愿是任意拿公錢捐私利、包括濫發紅包。
-- 做好公關 ,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 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雖然我也不贊成由公費來執行,除非一開始就有編列公關費.
**只存錢不知經營公益是迷思。不如降低管理費。
-- 比沒存好 ,現在還有利息可以收 , 管委會應該沒有做公益的職責 , 調升管理費的是第一二屆, 希望第五屆可以完成調降來符合大家的期待.
***陋規指收受一定的回扣。
--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有證據證明你說的 ? 有證據證明前面幾屆沒收 ? 隨便的指控,一點都不負責任,讓人心寒 , 對得起真正幫社區做事的人 ?
| +1
|
回應者:huangtc
2014-01-16 14:52:50 IP:114.32.90.***
回覆 Dino 於 2014-01-16 13:49:22 的發文內容: 這不是紅包文化 , 也不是賄絡, 而是獎勵 , 血淋淋發生在第一二屆的實況 , 殷鑑不遠!
要依法處理 ,前前主委很擅長 ,花了社區不少律師費 ,
社區設備/文件/檔案 ,在第三/四屆慢慢回補回來 ..
做人做事 ,不是只有 0 跟 1 , 社區與物業人員的相處態度是相對的 , 你怎麼對人,人怎麼對你 !
沒注意到最近一些清潔人員打招呼多殷勤 ? | 希望住戶的思路要清楚:
1.所謂「獎勵」是「公司」對「內部員工」的鼓勵行為,摩納哥社區的管委會沒有「權力」和「義務」,對人家的內部員工表現作處置的動作。
2.社區內的「文件備檔」與「機器設備維護」事宜,管委會的權責委員,平時就應負起「監督」的責任,「監委」更是應該盡到「法律規範」的監督之責。
3.社區的管理費是維護社區環境與設備維修之用途,每一筆費用的支出都 有明確 的「項目」與「用途」,所有費用支出都必須經過「區權會表決通過」,而非管委會的委員,心血來潮,想發紅包就發紅包,這是社區住戶共同繳交的「管理費」,不是委員自身的「私房錢」,請大家搞清楚方向。
説穿了,管委會的委員當選了委員,卻不扮演委員應有的角色(善盡管理與監督務管的責任),委員甚至不住在社區內,開會可以長期不出席,當然不清楚社區狀況,更不了解社區住戶的需求,委員久久才到社區巡視一趟,如果委員自己不善盡監督之責,物管的處事態度怎會嚴謹?而所有社區事務卻要物管承擔,當然最後委員只好試圖用「紅包」來掩蓋自己的「不盡責行為」。
所以,這也是社區規約中規定:「管委會委員的委員資格必須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的理由。
|
回應者:Dino
2014-01-16 14:42:41 IP:61.222.59.***
回覆 gin 於 2014-01-16 14:08:10 的發文內容:
Dear Dino
您未涉入物業,不知物業行業
您說:(這不是紅包文化 , 也不是賄絡, 而是獎勵)
所謂獎勵是靠賞自個兒(員工)
物業進入社區服務是(服務),走到任何一家社區,非該社區員工,他们自己雇主自有他们的獎勵方式,我们是要求服務要到位,我们約聘物業公司來社區服務,他的員工他要負責管理,(紅包)委員们也要開會說要包紅包,這是違反制度面,破壞應有的基楚面
難道不包紅包,他们就不服務?
有包紅包,他们只服務委員?
再告訴您,今天物業即使換了物管公司服務,這些人就會積極去徵取該社區已得標物業去應徵,因他们都有(地緣關係)
說那麼多,我看您還是不懂,去建議你自己的好朋友吳財委吧!?
這紅包一發,就可見10票同意的委員是多麼的無知,太容易被擺動
同時也要呼喻:管委會與物業 , 絕對不能站在同一條船上
區權大會又要到,如有發現(管委會與物業坐上同一條船),我相信社區有仗義人士即將搜證
委員们,請自制
over
| 不站在同一條船上 , 要對立 , 要鬥爭 , 要扣款 , 才是對的 ?
不會有人認為自己做的是錯的 ,還堅持去做的.
不斷的說別人不懂 ,說別人無知,可憐, 可以彰顯您的優秀 ? 那本佛經您還是自己多看看吧 !
|
回應者:gin
2014-01-16 14:08:10 IP:114.32.91.***
Dear Dino
您未涉入物業,不知物業行業
您說:(這不是紅包文化 , 也不是賄絡, 而是獎勵)
所謂獎勵是靠賞自個兒(員工)
物業進入社區服務是(服務),走到任何一家社區,非該社區員工,他们自己雇主自有他们的獎勵方式,我们是要求服務要到位,我们約聘物業公司來社區服務,他的員工他要負責管理,(紅包)委員们也要開會說要包紅包,這是違反制度面,破壞應有的基楚面
難道不包紅包,他们就不服務?
有包紅包,他们只服務委員?
再告訴您,今天物業即使換了物管公司服務,這些人就會積極去徵取該社區已得標物業去應徵,因他们都有(地緣關係)
說那麼多,我看您還是不懂,去建議你自己的好朋友吳財委吧!?
這紅包一發,就可見10票同意的委員是多麼的無知,太容易被擺動
同時也要呼喻:管委會與物業 , 絕對不能站在同一條船上
區權大會又要到,如有發現(管委會與物業坐上同一條船),我相信社區有仗義人士即將搜證
委員们,請自制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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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no
2014-01-16 13:49:22 IP:61.222.59.***
回覆 huangtc 於 2014-01-16 12:35:31 的發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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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關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
=============================================
天啊!這是什麼歪風?什麼邏輯?任何正常的作為,只要牽涉到「紅包」就會使原本「單純」的事情變得「複雜」,原本高雅的摩納哥社區什麼時候開沾染上這種「紅包文化」的陋習?
「紅包文化」不就正好鼓勵這些物管業「有樣學樣」,不給「紅包」就闖禍,讓社區業務出包。再説,物業間也會互通訊息,「紅包」需給多少?「紅包多少才能平等」?摩納哥社區為何要自找麻煩,摩納哥社區也不是第三届與第四届管委會的「私人公司」,這種陋習一開始,將來的管委會將如何妥善管理社區業務?
言規正傳,凡事按照「社區規約」行事, 承接社區業務的廠商經過招標的競標過程,得標廠商必定將其人事成本及利潤合計在內(廠商認為招標條件符合承作條件才會下標),得標後,廠商得依合約履行業務,若有違反合約中之行事,當以罰款或訴諸法律訴訟,這些都是「社區管委會」與「物業公司」間共同的法規依據。除非管委會的委員與物管關係曖昧不明,否則一切依法處理,何需靠「紅包文化」解決問題?
| 這不是紅包文化 , 也不是賄絡, 而是獎勵 , 血淋淋發生在第一二屆的實況 , 殷鑑不遠!
要依法處理 ,前前主委很擅長 ,花了社區不少律師費 ,
社區設備/文件/檔案 ,在第三/四屆慢慢回補回來 ..
做人做事 ,不是只有 0 跟 1 , 社區與物業人員的相處態度是相對的 , 你怎麼對人,人怎麼對你 !
沒注意到最近一些清潔人員打招呼多殷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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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no
2014-01-16 13:42:29 IP:61.222.59.***
回覆 ecsu 於 2014-01-16 10:55:51 的發文內容: 稍微回應一下:
-- 做好公關 ,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 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雖然我也不贊成由公費來執行,除非一開始就有編列公關費.
*+1 我倒是同意正式編列公關費,一切透明。
-- 比沒存好 ,現在還有利息可以收 , 管委會應該沒有做公益的職責 , 調升管理費的是第一二屆, 希望第五屆可以完成調降來符合大家的期待.
**抱歉,我的表意不淸,公益是指社區公共利益之事業。比如經營一個Coffee shop, 免費社巴,或臨停等等。不是指慈善事業。當然行有餘力包括人道的慈善事業也不差。
--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有證據證明你說的 ? 有證據證明前面幾屆沒收 ? 隨便的指控,一點都不負責任,讓人心寒 , 對得起真正幫社區做事的人 ?
***抱歉、我無意指控,只希望這樣的回扣陋規不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至於有沒有收回扣,只有當權在位者自己知,我不知。我只表達對奉獻服務者最起碼的期待及尊重。
| +1 支持健康正面討論事務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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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uangtc
2014-01-16 12:35:31 IP:114.32.91.***
回覆 Dino 於 2014-01-16 08:25:31 的發文內容: 我看到的面像是:
*鄉愿是任意拿公錢捐私利、包括濫發紅包。
-- 做好公關 ,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 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雖然我也不贊成由公費來執行,除非一開始就有編列公關費.
**只存錢不知經營公益是迷思。不如降低管理費。
-- 比沒存好 ,現在還有利息可以收 , 管委會應該沒有做公益的職責 , 調升管理費的是第一二屆, 希望第五屆可以完成調降來符合大家的期待.
***陋規指收受一定的回扣。
--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有證據證明你說的 ? 有證據證明前面幾屆沒收 ? 隨便的指控,一點都不負責任,讓人心寒 , 對得起真正幫社區做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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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關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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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這是什麼歪風?什麼邏輯?任何正常的作為,只要牽涉到「紅包」就會使原本「單純」的事情變得「複雜」,原本高雅的摩納哥社區什麼時候開沾染上這種「紅包文化」的陋習?
「紅包文化」不就正好鼓勵這些物管業「有樣學樣」,不給「紅包」就闖禍,讓社區業務出包。再説,物業間也會互通訊息,「紅包」需給多少?「紅包多少才能平等」?摩納哥社區為何要自找麻煩,摩納哥社區也不是第三届與第四届管委會的「私人公司」,這種陋習一開始,將來的管委會將如何妥善管理社區業務?
言規正傳,凡事按照「社區規約」行事, 承接社區業務的廠商經過招標的競標過程,得標廠商必定將其人事成本及利潤合計在內(廠商認為招標條件符合承作條件才會下標),得標後,廠商得依合約履行業務,若有違反合約中之行事,當以罰款或訴諸法律訴訟,這些都是「社區管委會」與「物業公司」間共同的法規依據。除非管委會的委員與物管關係曖昧不明,否則一切依法處理,何需靠「紅包文化」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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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4-01-16 10:55:51 IP:67.164.26.***
稍微回應一下:
-- 做好公關 ,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 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雖然我也不贊成由公費來執行,除非一開始就有編列公關費.
*+1 我倒是同意正式編列公關費,一切透明。
-- 比沒存好 ,現在還有利息可以收 , 管委會應該沒有做公益的職責 , 調升管理費的是第一二屆, 希望第五屆可以完成調降來符合大家的期待.
**抱歉,我的表意不淸,公益是指社區公共利益之事業。比如經營一個Coffee shop, 免費社巴,或臨停等等。不是指慈善事業。當然行有餘力包括人道的慈善事業也不差。
--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有證據證明你說的 ? 有證據證明前面幾屆沒收 ? 隨便的指控,一點都不負責任,讓人心寒 , 對得起真正幫社區做事的人 ?
***抱歉、我無意指控,只希望這樣的回扣陋規不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至於有沒有收回扣,只有當權在位者自己知,我不知。我只表達對奉獻服務者最起碼的期待及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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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no
2014-01-16 08:25:31 IP:61.222.59.***
回覆 ecsu 於 2014-01-16 03:04:39 的發文內容: 「大家真的鬥的好兇喔!還蠻可怕的人心.」
Dear David,
(1) 鬥得好兇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為私利鬥,更可怕的是為「假公濟私」鬥。無奈的是:一般人反省不到自己心底深處的私利,不知不覺愈說愈大聲,以為自己真的在「仗義直言」。
(2) 論述不容易。
希望下屆選出理念清晰的管委會,才可能*無鄕愿、**斷絕迷思、***斷絕陋規,真正回應社區的公共議一題。
*鄉愿是任意拿公錢捐私利、包括濫發紅包。
**只存錢不知經營公益是迷思。不如降低管理費。
***陋規指收受一定的回扣。
(3) 全面澈底依法行政。 | 我看到的面像是:
*鄉愿是任意拿公錢捐私利、包括濫發紅包。
-- 做好公關 , 物管更換時會好好的交接, 不會抱走社區設備,銷毀社區資料 ,接著要花律師費打官司,因為扣款等等的問題. 兩害相權取其輕,雖然我也不贊成由公費來執行,除非一開始就有編列公關費.
**只存錢不知經營公益是迷思。不如降低管理費。
-- 比沒存好 ,現在還有利息可以收 , 管委會應該沒有做公益的職責 , 調升管理費的是第一二屆, 希望第五屆可以完成調降來符合大家的期待.
***陋規指收受一定的回扣。
--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你有證據證明你說的 ? 有證據證明前面幾屆沒收 ? 隨便的指控,一點都不負責任,讓人心寒 , 對得起真正幫社區做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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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4-01-16 03:04:39 IP:67.164.26.***
回覆 david09081 於 2014-01-15 21:02:12 的發文內容: 大家真的鬥的好兇喔!還蠻可怕的人心.
講的很大聲的各位,你們一定要出來做委員,把你們在網上說的一一的實現.不要辜負你們的口水,尤其是那位周小姐第四屆沒選上的前委員,希望藉由妳的呼籲能夠成功的阻止那些沒做事的委員連任.換妳做主委時,千萬要記住管理費要調降到75元,不要忘了第二屆時妳曾經做了一個調降管理費的投票,很可惜第三屆妳當委員時就忘了有這回事啦!這回可千萬不要再健忘了. | 「大家真的鬥的好兇喔!還蠻可怕的人心.」
Dear David,
(1) 鬥得好兇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為私利鬥,更可怕的是為「假公濟私」鬥。無奈的是:一般人反省不到自己心底深處的私利,不知不覺愈說愈大聲,以為自己真的在「仗義直言」。
(2) 論述不容易。
希望下屆選出理念清晰的管委會,才可能*無鄕愿、**斷絕迷思、***斷絕陋規,真正回應社區的公共議一題。
*鄉愿是任意拿公錢捐私利、包括濫發紅包。
**只存錢不知經營公益是迷思。不如降低管理費。
***陋規指收受一定的回扣。
(3) 全面澈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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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4-01-16 01:32:45 IP:67.164.26.***
回覆 gin 於 2014-01-12 11:03:27 的發文內容: 三個故事 說穿了 人性
一、 甲不喜歡吃雞蛋,每次發了雞蛋都給乙吃。
剛開始乙很感謝,久而久之便習慣了。⋯⋯
習慣了,便理所當然了。
於是,直到有一天,甲將雞蛋給了丙,
乙就不爽了。
她忘記了這個雞蛋本來就是甲的,
甲想給誰都可以。
為此,她們大吵一架,從此絕交。
二、 有一年,很熱的夏天,一隊人出去漂流。
女孩的拖鞋在玩水的時候,把拖鞋掉下去了,
沉底了。
到岸邊的時候,全是曬的很燙的鵝卵石,
他們要走很長的一段路。
於是,女孩兒就向別人尋求幫忙,
可是誰都只有一雙拖鞋。
女孩心裡很不爽,因為她習慣了向別人求助,
而只要撒嬌就會得到滿意地答复。
可是這次卻沒有。
她忽然覺得這些人都不好,都見死不救。
後來,有一個男孩將自己的拖鞋給了她,
然後自己赤腳在那曬得滾燙的鵝卵石上走了很久的路。
還自嘲說是鐵板燒。
女孩表示感謝,男孩說,你要記住,
沒有誰是必須要幫你的。
幫你是出於交情,不幫你是應該。
女孩記住了男孩的話,
自此以後學會了對施以援手的人銘記在心,
並給以更大的回報。
很多時候,我們總是希望得到別人的好。
一開始,感激不盡。
可是久了,便是習慣了。
習慣了一個人對你的好,便認為是理所應當的。
有一天不對你好了,你便覺得怨懟。
其實,不是別人不好了,而是我們的要求變多了。
習慣了得到,便忘記了感恩。
三、 傍晚,一隻羊獨自在山坡上玩。
突然從樹木中竄出一隻狼來,要吃羊,羊跳起來,
拼命用角抵抗,並大聲向朋友們求救。
牛在樹叢中向這個地方望了一眼,
發現是狼,跑走了;
馬低頭一看,發現是狼,一溜煙跑了;
驢停下腳步,發現是狼,悄悄溜下山坡;
豬經過這裡,發現是狼,衝下山坡;
兔子一聽,更是一箭一般離去。
山下的狗聽見羊的呼喊,急忙奔上坡來,
從草叢中閃出,一下咬住了狼的脖子,
狼疼得直叫喚,趁狗換氣時,愴惶逃走了。
回到家,朋友都來了,
牛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的角可以剜出狼的腸子。
馬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的蹄子能踢碎狼的腦袋。
驢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一聲吼叫,嚇破狼的膽。
豬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用嘴一拱,就讓它摔下山去。
兔子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跑得快,可以傳信呀。
在這鬧嚷嚷的一群中,唯獨沒有狗。
真正的友誼,不是花言巧語,
而是關鍵時候拉你的那隻手。
那些整日圍在你身邊,
讓你有些許小歡喜的朋友,
不一定是真正的朋友。
而那些看似遠離,實際上時刻關注著你的人,
在你快樂的時候,不去奉承你;
在你需要的時候,默默為你付出、關心你的人,
那才是真正的朋友!
喜歡就分享吧∼ | 其實三個故事説不穿人性。誰都不知自己認同那一隻。自己的認同與別人對自己的認同也不必一致。
請依法規、並尊重法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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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09081
2014-01-15 21:02:12 IP:119.77.254.***
大家真的鬥的好兇喔!還蠻可怕的人心.
講的很大聲的各位,你們一定要出來做委員,把你們在網上說的一一的實現.不要辜負你們的口水,尤其是那位周小姐第四屆沒選上的前委員,希望藉由妳的呼籲能夠成功的阻止那些沒做事的委員連任.換妳做主委時,千萬要記住管理費要調降到75元,不要忘了第二屆時妳曾經做了一個調降管理費的投票,很可惜第三屆妳當委員時就忘了有這回事啦!這回可千萬不要再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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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uangtc
2014-01-15 18:00:50 IP:114.32.91.***
回覆 madam 於 2014-01-15 16:08:30 的發文內容: 有住戶(自認熱心?抑或者昰有好處?)到處勸募委託書"殊不知原來昰害了自己乃至全體住戶的權益~~~~~~更有委員(虞監委及劉環委)在區權會上說他們不再連任卻又高票當選???幾乎不住在社區的人竟那麼容易當選??更有委員信誓旦旦"我一定會作事的"挨家挨戶索取委託票)也連任??當然這當中有位~~~靈魂人物~~~~(專門掌控各棟配票的)!相信大家每到選舉都會接到她的電話騷擾甚至請別人代打之後又可纏上半天~大家要不要~~~醒醒~~~啊!!! | 聰明的摩納哥住戶們,大家仔細想想:
第三届管委會選舉時,住戶的想法很單純:有人自願替社區服務那是很好的事,因此有人説要選給誰,也「不疑有他」就選給誰,不幸得很,第三届管委會是令人失望的,管委會內部良心人士表示:第三届主委沒有實權,權力被一些人掌控著。更不幸的是,第四届管委會的委員有7∼8個是延自第三届的委員,也因此這些人勢力更強大,無視住戶反應的心聲,其中不乏資格被質疑者,更甚而長期開會都未出席者,監委的監督責任不但沒有發揮,更有開會時常被代簽或請假,這種不是以「住戶為第一」的作風,連續二届的管委會無視住戶權益的存在,難道第五届管委會的選舉委員時,大家還不張大眼睛好好選擇「熱心」「誠心」服務社區的委員嗎?摩納哥的住戶們,大家都是很有智慧的,好好思考這些委員平日的作為,住戶如果因為鄰居相託「賣人情」,接下來就是「出賣自己的權益」,因為這些委員大都是占著茅坑不拉屎,只要「權利」,「不要民意」,這些日子,大家不都體會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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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dam
2014-01-15 16:08:30 IP:114.32.90.***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09 03:48:07 的發文內容:
住戶將"管理"社區之權限經由投票委由社區管理委員們處理
不是說選上了就最大
更不是說當上主委就最大
而是"住戶最大"!
摩納哥社區有九百多戶,是一個中大型社區
每一戶每個月所交的管理費,金額龐大
更需管理委員們秉持良心、正直和奉獻精神位社區住戶處理事項
絕對不是什麼分權機制:管委會是意思決定機關、物業公司是執行機關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置"住戶"於何等地位?
管委會是由住戶組成沒錯,但亦由住戶全體監督管委會
物業公司從頭到尾1。不是住戶 2。僅為雇用關係
因此,原則上社區事務應由社區委員出面處理,而非概括授權交由"物業公司處理"
當然,物業公司也有一個頭,那個人的職稱叫作經理,就只是個領班的頭而已
因此,不是管委會最大,是住戶最大
今天管委會委員當選,是大家一開始信任你
但管委會決不能置"住戶權益、住戶意見"於無視、不顧
而自認既然已經是管委會委員了,那社區住戶就別再插手社區事項
如有這種想法,真是太天真可笑,且請問:這不是獨裁專制,那你告訴我什麼叫作獨裁專制?
我們要選擇一個"獨裁專制的管委會"或者"民主開放透明的管委會",取決於住戶一心一念之決定
好的管理,不是一人或一小撮人管理,而是能夠協調各方意見、就最大公益,並衡量住戶之間和諧
而為之管理。
最後,管理,更重要的義涵是公益義務與責任。
因此,將事概委由物業公司的人,並不適合服務大眾,也不會讓人敬重。
| 有住戶(自認熱心?抑或者昰有好處?)到處勸募委託書"殊不知原來昰害了自己乃至全體住戶的權益~~~~~~更有委員(虞監委及劉環委)在區權會上說他們不再連任卻又高票當選???幾乎不住在社區的人竟那麼容易當選??更有委員信誓旦旦"我一定會作事的"挨家挨戶索取委託票)也連任??當然這當中有位~~~靈魂人物~~~~(專門掌控各棟配票的)!相信大家每到選舉都會接到她的電話騷擾甚至請別人代打之後又可纏上半天~大家要不要~~~醒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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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n
2014-01-12 11:03:27 IP:114.32.91.***
三個故事 說穿了 人性
一、 甲不喜歡吃雞蛋,每次發了雞蛋都給乙吃。
剛開始乙很感謝,久而久之便習慣了。⋯⋯
習慣了,便理所當然了。
於是,直到有一天,甲將雞蛋給了丙,
乙就不爽了。
她忘記了這個雞蛋本來就是甲的,
甲想給誰都可以。
為此,她們大吵一架,從此絕交。
二、 有一年,很熱的夏天,一隊人出去漂流。
女孩的拖鞋在玩水的時候,把拖鞋掉下去了,
沉底了。
到岸邊的時候,全是曬的很燙的鵝卵石,
他們要走很長的一段路。
於是,女孩兒就向別人尋求幫忙,
可是誰都只有一雙拖鞋。
女孩心裡很不爽,因為她習慣了向別人求助,
而只要撒嬌就會得到滿意地答复。
可是這次卻沒有。
她忽然覺得這些人都不好,都見死不救。
後來,有一個男孩將自己的拖鞋給了她,
然後自己赤腳在那曬得滾燙的鵝卵石上走了很久的路。
還自嘲說是鐵板燒。
女孩表示感謝,男孩說,你要記住,
沒有誰是必須要幫你的。
幫你是出於交情,不幫你是應該。
女孩記住了男孩的話,
自此以後學會了對施以援手的人銘記在心,
並給以更大的回報。
很多時候,我們總是希望得到別人的好。
一開始,感激不盡。
可是久了,便是習慣了。
習慣了一個人對你的好,便認為是理所應當的。
有一天不對你好了,你便覺得怨懟。
其實,不是別人不好了,而是我們的要求變多了。
習慣了得到,便忘記了感恩。
三、 傍晚,一隻羊獨自在山坡上玩。
突然從樹木中竄出一隻狼來,要吃羊,羊跳起來,
拼命用角抵抗,並大聲向朋友們求救。
牛在樹叢中向這個地方望了一眼,
發現是狼,跑走了;
馬低頭一看,發現是狼,一溜煙跑了;
驢停下腳步,發現是狼,悄悄溜下山坡;
豬經過這裡,發現是狼,衝下山坡;
兔子一聽,更是一箭一般離去。
山下的狗聽見羊的呼喊,急忙奔上坡來,
從草叢中閃出,一下咬住了狼的脖子,
狼疼得直叫喚,趁狗換氣時,愴惶逃走了。
回到家,朋友都來了,
牛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的角可以剜出狼的腸子。
馬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的蹄子能踢碎狼的腦袋。
驢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一聲吼叫,嚇破狼的膽。
豬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用嘴一拱,就讓它摔下山去。
兔子說:你怎麼不告訴我?
我跑得快,可以傳信呀。
在這鬧嚷嚷的一群中,唯獨沒有狗。
真正的友誼,不是花言巧語,
而是關鍵時候拉你的那隻手。
那些整日圍在你身邊,
讓你有些許小歡喜的朋友,
不一定是真正的朋友。
而那些看似遠離,實際上時刻關注著你的人,
在你快樂的時候,不去奉承你;
在你需要的時候,默默為你付出、關心你的人,
那才是真正的朋友!
喜歡就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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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uangtc
2014-01-12 10:35:09 IP:114.32.90.***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09 03:48:07 的發文內容:
住戶將"管理"社區之權限經由投票委由社區管理委員們處理
不是說選上了就最大
更不是說當上主委就最大
而是"住戶最大"!
摩納哥社區有九百多戶,是一個中大型社區
每一戶每個月所交的管理費,金額龐大
更需管理委員們秉持良心、正直和奉獻精神位社區住戶處理事項
絕對不是什麼分權機制:管委會是意思決定機關、物業公司是執行機關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置"住戶"於何等地位?
管委會是由住戶組成沒錯,但亦由住戶全體監督管委會
物業公司從頭到尾1。不是住戶 2。僅為雇用關係
因此,原則上社區事務應由社區委員出面處理,而非概括授權交由"物業公司處理"
當然,物業公司也有一個頭,那個人的職稱叫作經理,就只是個領班的頭而已
因此,不是管委會最大,是住戶最大
今天管委會委員當選,是大家一開始信任你
但管委會決不能置"住戶權益、住戶意見"於無視、不顧
而自認既然已經是管委會委員了,那社區住戶就別再插手社區事項
如有這種想法,真是太天真可笑,且請問:這不是獨裁專制,那你告訴我什麼叫作獨裁專制?
我們要選擇一個"獨裁專制的管委會"或者"民主開放透明的管委會",取決於住戶一心一念之決定
好的管理,不是一人或一小撮人管理,而是能夠協調各方意見、就最大公益,並衡量住戶之間和諧
而為之管理。
最後,管理,更重要的義涵是公益義務與責任。
因此,將事概委由物業公司的人,並不適合服務大眾,也不會讓人敬重。
| 希望在第五届區權會選舉時,呼籲摩納哥住戶真的要「關心」「用心」「誠心」選出「本社區真心服務社區的委員」,不要隨便委託「別人」岀席大會,寧可造成流會,也不要因為「委託票」而選岀讓自己後悔的委員,造成社區住戶的損失。
總之,請本社區住戶注意自己的權益,認真看清楚「社區公佈欄」中「2013/04/29社區規範」的「摩納哥規約的規約內容」,提醒注戶注意的是:「委員的資格」與「主委、財委、監委的任期最多只有二年」條文規定,唯有靠住戶明確的選擇,才不致選出後悔的人選,造成社區與住戶的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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