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建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發起人 brianlazy      2009-07-31 09:28:21 IP:220.134.14.***
建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我的理由如下:

1. 社區公約不完整, 經過一年半的時間, 相信有許多公約需做調整.

2. 社區沒有處罰條例, 對於違反公約者, 社區沒有能力去約束, 大部分的住戶經過都願意改善, 但仍有少數份子依然故我, 所以, 我建議社區要有處罰的權利.

3. 地下室是否需要變更汽機車共用? 由全體住戶來討論吧.

4. 社區管理費嚴重不足, 目前社區管理費每月收入僅約20來萬, 但支出卻經常性的超支(光物管就20萬了), 這對一個健康的社區是不合理的, 而且,未來重大修繕基金如何累積?? 單單一台電梯保守估計就需要100萬, 加上全社區大型機電設施, 消防設施...等等, 如果每15年, 社區無法累積500萬~800萬以上的資金, 這社區的未來該如何期待??

5. 社區前磨石子地的保護, 我個人建議是利用停車場黃色後檔, 或是目前整理資源回收時黃色的圓柱, 或是ㄇ型柵欄, 這些設施來保護住磨石子地的完善, 避免每次經過社區前的車輛都會很自然的駛上磨石子地, 導致損傷, 這些損傷最後還是得社區住戶大家一起買單.

6. 最近社區一樓有店面要進來了, 招牌的問題也隨之產生, 招牌應該屬於社區外牆的一部份, 我認為社區外觀不是館委會有權利決定的, 針對社區外觀該是區全會的權利, 除非有授權給管委會. 否則, 一樓店面依何決議案設置招牌??

7. 漆黑的地下停車場, 也往往是治安的死角. 燈光全開是最簡單的方法, 但是往後的公電費用就嚇死人了, 能否每月撥出資金更換燈具, 改善地下室的照明.

回應者:Phantom      2009-07-31 11:56:15 IP:220.134.53.***
請管委會重視Brian所提第六項

是否同意讓一樓店面設置廣告招牌,
因無區分所有權人之授權同意,
管委會依法無權代表所有權人讓店面屋主私設廣告招牌。

若程序上有任何違法之處,我們一定會依法處理。
在無法開區權會之前,請管委會嚴格把關,
若處理不慎,恐引起住戶間彼此之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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