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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中商36公有土地招商案 |
發起人 alleen
2010-06-16 16:46:13 IP:60.251.51.*** 林口中商36公有土地招商案 招商說明會簡報 http://www 定位:建康樂活購物商城 第一期: 生活購物商城 都會休閒健康會館 複合型室內休閒娛樂設施 第二期: 優質旅館 商務辦公室及商務型住宅 都會休閒健康會館 避免土地細分,降低商用不動產整體開發效益 大型商場開發規模約介於2-5公頃,建議分二期開發區,提供充足發展腹地與活動廣場空間 考量市場環境及胃納量 第一期以購物、娛樂為主 商場代表潮流、新事物,可吸納不同階層,吸引跨區人口,帶動整區消費,提升新市鎮整體生活機能 第二期以商務、休閒為主 在完善複合生活機能下,配合機場捷運接軌國際門戶、航空城建設所帶來之「機場經濟」商機 |
回應者:alleen
2011-02-18 13:12:08 IP:210.242.38.***
本案在前北縣府自2009年開始規畫,6.74公頃的基地僅22%為前縣府獲得的抵費地,其餘都是國有財產局土地。在國產局同意合作開發後,卻卡在經濟發展局是否須向地政局「買土地」,再將購地費用納入地政局重劃開發基金的爭議,導致懸而未決,原訂去年4月公告招商的進度因此停滯。 市府最近內部協調,市長朱立倫認為「同屬市府團隊,何須再編經費向自己買地?」因此指示地政局將土地提供經發局使用,全案重新啟動。 本案被認為是新市府上台後,第一件指標性招商案。 希望不會再無疾而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