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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糾紛一直以來曾出不窮,消基會統計發現,預售屋「公設點交」最困擾消費者,在消基會接到的32件預售屋案件中,只有1件在銀行撥款時完成公設點交,但消費者的「保留款」最多只有5趴,消基會說,如此一來消費者根本沒有籌碼和建商談。(劉映蘭報導)
張小姐花了460萬買一間位在中和的預售屋,交屋時不僅公設花園未完工,連電梯也不能使用,張小姐向建商反映屢遭不理,想找別的業者善後,卻發現當初的保留款只有11萬,不夠把電梯蓋好。消基會表示,像張小姐這樣保留款過少,萬一遇到不良建商,救被吃得死死的,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他(建商)希望保留的錢(保留款)愈少愈好,公設就可以慢慢做,保留的錢不多對他影響不大...消基會主張保留款愈多愈好,向消保會建議10趴。」
買賣屋糾紛不只公設點交,據消基會調查,65%的購屋者無法選擇房貸銀行、由建商指定,其中14%遭建商要求補貼利息;另外還有63%的購屋者在未交屋前即撥款,結果從撥款日到交屋日之間的利息都由消費者負擔,消費者認為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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