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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轉貼連結:購屋後對起造人缺乏信心 |
發起人: linext - 2009-10-26 11:20:15 - IP 118.165.45.*** |
類別:消費訊息 |
案號: |
相關網址:http://www.cpc.gov.tw/KnowledgeBase_Query/ShowFAQ.asp?ID=4218&CID=461&Re 購屋後對起造人缺乏信心 提供單位:嘉義縣政府 一、案例概述: 王女士於八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向芋建設公司購位於嘉義縣民雄鄉之OO翰林苑套房,因申訴人發現該公司與其委 任之廣告公司及合約見証律師間有金錢糾紛,且該公司未依合約期間規定,一直催綟款項,以及其所登之廣告與實際 情形亦有不符等原因,懷疑該公司之誠信,且擔心受騙,乃向本府申訴,盼該公司能退款。 二、處理方法與經過: 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接獲消費者之申訴後,即數度去電該建設詣公司查詢相關事宜,並於八十四年十月六日函邀兩造 在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召開協調會。 三、處理結果: 雙方當八事人於八十五年七月十二日達成和解,該公司退還簽約金二九、五OO元給消費者。 四、建議: (一)消費者遇到消費爭議時,應保存有利於自己之事證,先行向業主據理力爭。 (二)企業經營者在面對消費爭議時,亦應本著永續經營及以客為尊的理念,儘量以雙方均能接受之方式妥適解決,以免涉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