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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不須經管委會同意。 |
發起人 changhsini
2013-04-17 23:09:33 IP:114.25.190.*** 家長安心了! 裝鐵窗防墜樓免經管委會同意 由於台灣去年共發生12起兒童墜樓意外事件,有家長為了避免家中兒童發生墜樓意外,想在自宅裝設防墜設施,但遭到管委會的反對,甚至告上法院,但在16日,立法院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家中只要有12歲以下兒童,就可以設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不須經管委會同意。 只要家中有未滿12歲的兒童,可於陽台、窗戶裝設防墜設施如鐵窗等,不須經管委會同意。(圖/好房資料中心) 在去年發生多起兒童墜樓意外,新北市板橋有家長為了家中孩童安全,在陽台裝設隱形鐵窗,但卻遭到管委會告上法院,因此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王育敏等人在3月時,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將進行修法,增修防墜條款,在16日時防墜條款已順利3讀通過。 根據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項第1條的規定,如住戶要在大樓外牆加裝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應經過公寓大廈的管委會同意;如果住戶遭到管委會反對,仍堅持加裝防墜措施,就可能遭到地方政府處以4萬到20萬元不等的罰鍰。 但現在民眾若想在自家陽台、窗戶加裝防墜設施如隱形鐵窗等,只要不妨礙逃生、不凸出牆面影響社區大樓美觀,即可裝設不須經管委會同意,雖然法令也規定,家中孩童滿13歲以後便要將防墜拆除,但此條款的訂定相信對於兒童居家安全的落實仍相當有幫助。 更多相關新聞→ http://n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