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收到通知單 |
發起人 Tim
2011-12-29 14:25:10 IP:220.128.169.*** 今天收到旭寄寄的通知單,原本以為是要繳款了,結果竟然是告知又要延期而且還不賠錢...就推給一個不知名的人擺道造成執照延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
回應者:fb_1015421
2017-01-31 01:40:02 IP:36.226.248.***
想請問一下 目前的再興韻綠 建案 是否還建議大家放心去購買嗎?小弟在網路上查到了不少關於此建案的一些問題,才知道原來前身是養樂多... |
|
回應者:匿名
2012-04-03 10:19:35 IP:125.227.125.***
我也覺得不用太悲觀,「只是最後的15%實在很多,他們才想逃避責任...」說句公道話,到目前為止,我倒是沒看到建商有任何逃避的意思,現階段,旭記不是在期限內交屋就是要賠錢,如果我是建商,我也會趕快想辦法交屋。我只希望趕快拿到房子,想太多都沒有用吧! |
|
回應者:匿名
2012-04-02 17:31:37 IP:163.21.113.***
請大家在去開會前,多向消基會詢問屬於自己的權益, http://law 別被建商牽著走,使用執照審核不過該屬建商責任, 請旭記別推卸責任! |
|
回應者:匿名
2012-04-02 17:14:08 IP:163.21.113.***
|
|
回應者:匿名
2012-01-06 20:22:23 IP:125.227.80.***
請爬一下文,重要是依照合約,寫出條文,聲明旭記的函文必須經過法院判定才生效,不是他們說的就算,最好先求證政府單位,有明確的證據,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
|
回應者:babymommy
2012-01-06 18:01:58 IP:118.165.46.***
我收到的內容並沒有說不賠錢阿? 不過他寫了一句【若因此造成 貴我雙方間房屋預定買賣合約書所訂完工期限之延誤,就可歸責於本公司之責任,本公司訂依本約規定負責,絕不推諉】,其中"可歸責於本公司之責任,意思很模糊,不知道是不是想把責任推給建管處...不過就合約訂定的兩造雙方(我們VS旭記)來說,只要不是因為天災,無法交屋的責任如果不是我們,就是旭記;現在這個情況當然是旭記的責任囉! |
|
回應者:gtr200388
2012-01-06 17:31:17 IP:114.36.216.***
如何寫呢?請教一下 |
|
回應者:匿名
2012-01-06 13:17:11 IP:118.163.2.***
記得趕快寫存證信函,保障自己的權利,建設公司的責任是由法院決定的 |
|
回應者:cpa712
2012-01-03 02:08:10 IP:118.165.217.***
據聞是因為原本建照是分別蓋兩個三樓 結果旭記疊在一起蓋六樓 所以使用執照是否拿的到很令人擔憂 不知是否會敲掉重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