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Janet.Eric
2008-03-08 09:37:55 IP:118.167.68.***
2008年三月份未來城管委會月會提案 :
為了方便住戶行使合法權益,建議管委會發放停車證附卡。
理由:
a.未來城是【公寓】不是【監獄】,不應以【為了方便管理.....】為理由來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b.許多住戶(包含我在內)都不斷反映,兩車共用一個停車位時,造成停車位明明空著,而車因無證無法駛入,造成住戶合法權益受損。
c.管委會為了管理亂停車的問題,應該責成管理公司,每日數次,定期在停車場巡邏,並比對停車證號碼與車位號碼是否相符,如遇問題或有住戶反映違規,應隨時處理。
d.建議管委會,如有車輛占用他人車位的,經查證屬實者,應立即拍照存證並上鎖,不可只貼單警告,這會姑息養奸。
e.建議管委會,把開鎖的費用從現行的500元改回原來的2000元,以達到遏止違規停車的目的。
總之,建議管委會,要保障住戶的合法權益,使住戶住得更方便;要嚴懲違規的行為,使住戶住得更安全;千萬不要以【為了方便管理.....】為理由來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
回應者:Janet.Eric
2008-03-11 21:26:49 IP:218.249.123.***
回覆 hcl5688 於 2008-03-11 09:21:43 的發文內容: 我想了三點請大家指教
1.務必請物管定時巡邏,一發現亂停馬上上鎖決不等待及寬容
(這需要大家的支持呀)
2.停車位旁或後面有放車號的牌子地方,那邊可以擺上車號的牌子
只要是停不同車號的車,馬上上鎖
要二部輪流停就貼上二部車號
3.申請二部以上者,可考慮酌收點清潔費(這點還蠻重要的)
| 1.贊成,應確實執行.
2.當時,管委會就是怕被告妨礙自由,停車證上才沒注名車號.
3.停車位才需交清潔費,停車證不需要,您家裡如住20人,也不會有人會要您多交清潔費的,不是嗎?.
|
回應者:Janet.Eric
2008-03-11 20:53:44 IP:218.249.123.***
回覆 hcl5688 於 2008-03-11 09:13:24 的發文內容: 您果然是高手...佩服佩服
您這麼愛社區,為社區做這麼多事,真是令人敬佩
---------------------
回答您
1...我還是不認為.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這用詞妥當
或許造成你的不便,但是你愛停哪輛可沒人限制呀,
不然你去縣政府申請第二份所有權狀正本看看,理由可以是一本要放家裡,一本要放保險箱,因為這樣臨時要用就可以不必去保險箱,但是也不怕丟,...不要老說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吧...
2.感激您的付出,您真是好人
3.當然有關..這是請您看看多少人想偷機摸狗,
4.很好的建議喔
| 所有權狀不需申請兩份, 因為一戶不論住 1人或住10人,都不會有人干涉,也不會因一戶住10人就要多繳管理費. 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回應者:lincgh
2008-03-11 20:53:02 IP:118.168.173.***
回覆 Janet.Eric 於 2008-03-11 20:45:23 的發文內容: 1.工本費1000元是敲詐,我不認為管委會真會這麼做.
2.沒意見
3.停車證注明車號才能停,那是妨礙自由.
4.停車位才需付管理費,要停車證付管理費是勒索行為. |
|
回應者:Janet.Eric
2008-03-11 20:52:50 IP:218.249.123.***
所有權狀不需申請兩份, 因為一戶不論住 1人或住10人,都不會有人干涉,也不會因一戶住10人就要多繳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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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net.Eric
2008-03-11 20:45:23 IP:218.249.123.***
回覆 lincgh 於 2008-03-11 07:16:22 的發文內容: 建議方案:
各退一步 想一想
1 提高申請門檻 附卡一張 1000元 工本費
2 提高辨識度 附卡以紅色製作
3 提高管理度 附卡著明 車號 停車格
4 依照一般停車場管理辦法 附卡 每月繳交管理費 300 元
(這方法 可是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 1.工本費1000元是敲詐,我不認為管委會真會這麼做.
2.沒意見
3.停車證注明車號才能停,那是妨礙自由.
4.停車位才需付管理費,要停車證付管理費是勒索行為.
|
回應者:j-s
2008-03-11 09:43:18 IP:61.14.177.***
回覆 lincgh 於 2008-03-11 07:16:22 的發文內容: 建議方案:
各退一步 想一想
1 提高申請門檻 附卡一張 1000元 工本費
2 提高辨識度 附卡以紅色製作
3 提高管理度 附卡著明 車號 停車格
4 依照一般停車場管理辦法 附卡 每月繳交管理費 300 元
(這方法 可是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 兼顧有特別需求的人又能增加社區財源 ,
這個建議還真不錯 ....
推 ~~ 推 ~~ 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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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cl5688
2008-03-11 09:22:54 IP:203.69.75.***
回覆 lincgh 於 2008-03-11 07:16:22 的發文內容: 建議方案:
各退一步 想一想
1 提高申請門檻 附卡一張 1000元 工本費
2 提高辨識度 附卡以紅色製作
3 提高管理度 附卡著明 車號 停車格
4 依照一般停車場管理辦法 附卡 每月繳交管理費 300 元
(這方法 可是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 感謝您的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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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cl5688
2008-03-11 09:21:43 IP:60.248.11.***
我想了三點請大家指教
1.務必請物管定時巡邏,一發現亂停馬上上鎖決不等待及寬容
(這需要大家的支持呀)
2.停車位旁或後面有放車號的牌子地方,那邊可以擺上車號的牌子
只要是停不同車號的車,馬上上鎖
要二部輪流停就貼上二部車號
3.申請二部以上者,可考慮酌收點清潔費(這點還蠻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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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cl5688
2008-03-11 09:13:24 IP:203.69.75.***
回覆 Janet.Eric 於 2008-03-10 20:54:40 的發文內容: hcl5688 和 Kaorin 所說的部分,不外乎:
1) 住戶合法停在自己的車位是合法權益,如果管委會自訂法規以致造成住戶不便,就是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2) 為了本社區,我跑去縣政府與第四台業者互槓,遠雄嘛,我為指靜脈系統已經跟他們吵過很多次了,即使沒做委員,至今我還在處理,難道,現在沒人可和遠雄談判嗎?
3) 有人從大門進入部分與本主題無關.
4) 其他部分只要每日定期巡邏地下室即可制止亂停,並保障停車場安全,像現在這樣,管理員在站在汽車道入口下面,對安全幫助不大. | 您果然是高手...佩服佩服
您這麼愛社區,為社區做這麼多事,真是令人敬佩
---------------------
回答您
1...我還是不認為.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這用詞妥當
或許造成你的不便,但是你愛停哪輛可沒人限制呀,
不然你去縣政府申請第二份所有權狀正本看看,理由可以是一本要放家裡,一本要放保險箱,因為這樣臨時要用就可以不必去保險箱,但是也不怕丟,...不要老說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吧...
2.感激您的付出,您真是好人
3.當然有關..這是請您看看多少人想偷機摸狗,
4.很好的建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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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ncgh
2008-03-11 07:16:22 IP:60.248.87.***
建議方案:
各退一步 想一想
1 提高申請門檻 附卡一張 1000元 工本費
2 提高辨識度 附卡以紅色製作
3 提高管理度 附卡著明 車號 停車格
4 依照一般停車場管理辦法 附卡 每月繳交管理費 300 元
(這方法 可是我絞盡腦汁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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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net.Eric
2008-03-10 20:59:38 IP:218.249.123.***
對於楊先生下面三點的疑問, 我想在此說明 :
1.第一屆委員應該都知道, 我當時是極力主張要開放車道遙控器申請的, 後來我也向蕭主委建議, 發放車道遙控器的申請, 但經主委告知, 有很多人贊成也有人反對, 為求圓滿, 我才退而求其次, 只要求發放停車證. 如果管委會願意開放車道遙控器申請, 那是從善如流, 善莫大焉; 如果管委會不願開放, 那麼至少也要開放停車證的申請, 【畢竟這是住戶的合法權益, 車道管理員幫忙開柵們也是合理的服務, 沒有什麼不可以】.
2.雖然停車證是吸附是不是固定粘在車窗, 但是開進來停的車卻不一定會和原車相遇, 例如, 早上我從未來城開車去桃園上班, 中午我父親(80歲)開車來看小孩, 沒停車證就開不進來, 雖然停車證沒粘在玻璃窗上, 卻是無法交給我父親, 所以, 我們考慮事情要朝多方面去想, 才不會太過狹隘.
3.沒錯, 如果一戶有10部車, 卻只有一個車位, 那麼如果他申請10張停車證, 【若經查證屬實確有那麼多車】, 我們都應該發放, 而住戶應付工本費, 【重點不在於有幾部車, 幾張證; 重點在於一次只能停一部車; 重點在於, 如果亂停就會被上鎖, 罰款】. 同樣的, 您能限制樓上一戶只能發幾張門禁卡? 只能住幾個人嗎? 不能, 如真有一戶住10人, 就應該發放10張門禁卡. 而我們都知道, 這些都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
回應者:Janet.Eric
2008-03-10 20:54:40 IP:218.249.123.***
hcl5688 和 Kaorin 所說的部分,不外乎:
1) 住戶合法停在自己的車位是合法權益,如果管委會自訂法規以致造成住戶不便,就是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2) 為了本社區,我跑去縣政府與第四台業者互槓,遠雄嘛,我為指靜脈系統已經跟他們吵過很多次了,即使沒做委員,至今我還在處理,難道,現在沒人可和遠雄談判嗎?
3) 有人從大門進入部分與本主題無關.
4) 其他部分只要每日定期巡邏地下室即可制止亂停,並保障停車場安全,像現在這樣,管理員在站在汽車道入口下面,對安全幫助不大.
|
回應者:j-s
2008-03-10 10:03:51 IP:61.14.177.***
幾個看法提出相互討論一下 :
1.聽遠雄工務表示,目前車道遙控器不是一般鎖店能夠複製的,
如果社區開放停車證附卡是否也得要再提供第二個遙控器呢?
如果不需要附第二個遙控器,那第二部車出入每次是否都要
警衛幫你開柵欄還是都跟在別車混進地下室來呢?
2.現行新的停車證是以護貝附吸盤方式來設計的,並不是直接
黏著在擋風玻璃上,如果有第二輛車需停放地下室,直接換取
停車證給第二部車使用應該不會很困難ㄚ
3.開放停車證附卡的話,有人家裡如果有10部車以上,是否也可
提出申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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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Kaorin
2008-03-10 01:03:40 IP:118.167.106.***
回覆 hcl5688 於 2008-03-09 22:32:02 的發文內容: 我要表達,一.我不是反對一個車位可以2部以上車輛輪流停,
我覺得如果住戶有需要那麼就是可以討輪及研究的
---------------------------
不過您說的...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這點我非常.不認同,我不認為一個車位配一個遙控器一個停車證,這是"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管委會沒有限制不能輪流停,所以您不管有幾台車,大可每天換不同車下來停都沒人管,但是如果為了要達到自己方便說管委會,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那恐怕是非常言重了(我忽然覺得您可以來參加和遠雄的談判)
--------------------------
我再次表明,基於對住戶的便利這是可以討論及研究的,但絕對不是不管就馬上發出去停車證,舉2個例子
昨天晚上我在大門口遇到一個開老BENZ的先生,問我這邊是不是洗溫泉的地方...?
我說這邊的溫泉給住戶用的,我問他有房子在嗎,他說有
那麼我就請他停車下去就可以洗了...他才回答房子是朋友的
還問我可以不可以帶他下去....?
第2個例子..最近發現一台白色車的車主每次被我看到都是從大門門進來,不然就是在D棟大門前等人有人出來時,跑進去...
有次我問他您住幾樓他回答我10樓,...但是我查過那個產權不是那個10樓的人所有的...(3月就還沒看到他來停)
----------------------------
再來要考慮的..如果一個車位可以開放2部...那3部的人要不要開放...
如果有人有2個車位,但是出租給外人一個,自己又來申請一個那麼這要不要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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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一個好社區大家和和氣氣的來討論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了讓社區更美好.....
不知您認為呢..?
| 完全讚同hcl5688大大的說法.
尤其是在我們社區並沒有別人所說"先進"的停車場辨識系統
沒法做到---只要登記好的車號中,有一輛已經在停車場內,
停車場入口的柵欄就會不放另一輛車下來
我們完全是得要靠人工管理
今天若同一個車位發了兩張停車證, 兩個搖控器
大中美的人, 如何在第一時間就判斷該車是否可以下來?
是要在車道上攔截 還是??
那若有住戶明知自己合法只有一個車位, 但又違規時?
大中美又該如何制止?
我們的停車管理辦法至今都尚未落實管理, 已經很糟糕了
也讓我們每個月繳管理費繳得有些心不甘,情不願
但是若在此時, 不好好地想清楚想長遠,
開了特例, 將來想必只會更難管理
讓停車場的管理更難步上軌道ㄚ
|
回應者:hcl5688
2008-03-09 22:32:02 IP:118.167.109.***
我要表達,一.我不是反對一個車位可以2部以上車輛輪流停,
我覺得如果住戶有需要那麼就是可以討輪及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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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您說的...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這點我非常.不認同,我不認為一個車位配一個遙控器一個停車證,這是"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
管委會沒有限制不能輪流停,所以您不管有幾台車,大可每天換不同車下來停都沒人管,但是如果為了要達到自己方便說管委會,剝奪住戶的合法權益....那恐怕是非常言重了(我忽然覺得您可以來參加和遠雄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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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表明,基於對住戶的便利這是可以討論及研究的,但絕對不是不管就馬上發出去停車證,舉2個例子
昨天晚上我在大門口遇到一個開老BENZ的先生,問我這邊是不是洗溫泉的地方...?
我說這邊的溫泉給住戶用的,我問他有房子在嗎,他說有
那麼我就請他停車下去就可以洗了...他才回答房子是朋友的
還問我可以不可以帶他下去....?
第2個例子..最近發現一台白色車的車主每次被我看到都是從大門門進來,不然就是在D棟大門前等人有人出來時,跑進去...
有次我問他您住幾樓他回答我10樓,...但是我查過那個產權不是那個10樓的人所有的...(3月就還沒看到他來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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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要考慮的..如果一個車位可以開放2部...那3部的人要不要開放...
如果有人有2個車位,但是出租給外人一個,自己又來申請一個那麼這要不要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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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一個好社區大家和和氣氣的來討論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了讓社區更美好.....
不知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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