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大頭寶貝
2007-02-10 01:06:19 IP:163.27.69.***
轉貼某人的^^
我是○○○○○○○(註,馬賽克處理@@),從智邦看到要聚餐的事,
但忘記智邦帳號的我...呵..沒法從上面留言回覆
2/10中午剛好有朋友的喜宴要參加
很遺憾不能和你們好好聊聊
開完會後再麻煩你們將細節告訴我好嗎?
這幾天要去工地看房子,才發現房子都已經請清潔工整理好了,不過大門都鎖上了,也沒辦法進去看,我想應該離交屋的日子不遠了,聽說B棟最後一間都已經交屋裝潢好了呢~上回去工地也有看到,這一戶的"腳手"還真是快呢~真希望我也能順利的在過完年後交屋
至於你在版上說到的問題,我先提出我的小小看法囉!
1.社區防盜保全:個人沒什麼意見,因為我家老公已經決定以最原始的方式加裝鐵窗....住在鳥籠中的我....無言中....
2.加減帳:我個人有退掉磁磚和客廳鍛鐵欄杆,但價位都很低有什麼額外要討論的,請再告訴我
3.施工缺陷:自從房屋清潔後就無法進去看,還看不到完工後的缺點只認為他們的施工品質還挺差的,因為在早期灌漿的時候曾發現我們的牆壁上出現了一半卡在裡頭的手套,最後是整個牆面挖掉重補....唉...這印象讓我一直很不好原本的工地主任不太好溝通,現在這個倒還是不錯了之前施工中有缺失的部份,都有幫我們處理
4.交屋延遲:我本來以為交屋延遲可以讓老爺罰很多錢,多少也可以補貼我們後續的費用,但仔細看了合約和問過老爺的詹小姐,才發現合約上所謂的交屋期限,認定是在於使用執照的核發日而且罰款是在核發日前,客戶所交的款項的萬分之五,對於房屋頭款繳的很少的我們來說,根本拿不到多少所謂的賠償而且實際交屋期根本沒有規列在合約內,合約只看的到"房屋完工日",意即"使照核發日",這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唉....依舊無言中
5.社區管理基金:我還是認為我們應該請老爺在交屋後,由老爺主辦 第一次的社區會議,依程序成立管委會,才能合法的向市政府建管課領取社區管理基金,否則這筆錢將一直被建管課保管,我們也用不到但成立管委會需要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住戶參加才能成立,這到是我覺得比較難克服的一點,所以一定要要求老爺來主辦這事。
以上是個人小小的意見,希望大頭寶貝有空能再安排下回聚會的時間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