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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區中庭花園管理
發起人 kally      2010-09-03 23:05:19 IP:114.43.41.***
近日赫然發現社區中庭花園與周邊植栽與之前剛搬進來時迥然不同,以往生機盎然,充滿南洋風情的庭園是每當朋友來訪所稱羨自己也引以為傲的社區資產,如今卻有好幾棵珍貴的樹木被伐除或過度修剪,許多淨化空氣功能極佳的波士頓蕨也拔除殆盡,深感心痛惋惜.
社區植栽乃建築景觀之一部分,亦屬全體住戶之共有財產,前日社區公告僅提及需管理園藝,並未提及要變更或移除景觀資產,個人認同管理者自願義務管理園藝之辛勞,但未經住戶同意而擅改原建築師之景觀設計仍非常不妥,如同改變建築外貌.
因此建議辛苦的園藝管理者是否能向社區住戶說明原有植栽伐除修剪的緣由以及變更植栽種類的理由,如為移植亦應說明流向,以化解住戶們心中的疑慮,謝謝!
回應者:阿弘      2010-09-04 23:25:58 IP:114.43.41.***
回覆 kally 於 2010-09-04 17:54:32 的發文內容:
您好:
感謝社區花園志工對住戶問題詳盡的回覆說明與關心.
社區能有人願意無酬勞心勞力地付出,自當是本社區之福,個人一直十分感激,在此並無任何挑剔或挑戰的意味,措詞言語上亦僅是就事論事,並非如貴文所引述那般強烈,如有任何令不悅之處還請見諒.

就以上回文內容自然可看出管理者對社區園藝的用心,如能於事前公佈於社區並於會議中提出討論決議,應是最恰當的處理方式,如此也不會辜負熱心人士對社區公事的一片苦心.

另就中庭的植裁的處理方式提出個人拙見供住戶一同討論:
1.垃圾問題與園藝景觀無關,會亂丟垃圾的不會因為樹木的修剪就不丟垃圾了,環保議題應分開討論.
2.所謂的侵略性植物指的是難以管理,過度強勢溢散造成其他植物難以生存的物種,如能經由適當管理而控制者不宜如文中所言認定為侵略性植物,如認為過度展延,只要稍作修剪即可妥善控制.「白鳥蕉」、「波士頓蕨」、「武竹」、「九重葛」、「馬纓丹」、「鵝掌藤」這些皆是常見的園藝植物,社區土壤良好,氣候日照條件符合這些物種需求,加上定期澆水養護,植株自然生育良好,那代表本園藝材料選用是成功的.如像隔壁荒地長的那種大花咸豐草不可收拾地狂長那才是一般所認定的侵略種.
3.將「白鳥蕉」、「波士頓蕨」、「武竹」、「九重葛」、「馬纓丹」視為侵略種恐怕不當.「白鳥蕉」樹形優美,「波士頓蕨」是世界公認淨化空氣的最佳植物,「九重葛」花團錦簇且花期長....上述植株觀賞價值高且大型成木價值不斐,逕作移除並不恰當.
4.植物生育習性各異,有高有矮,有好陽有好蔭,有垂直有水平,不是所有的植物都要直射光,如何互相搭配創造豐富的層次需有相當之專業,不應是會遮光就要砍,會匍匐生長就要除.
5.所提及櫻花、松柏、羅漢松...等植物生育不良,一來該類植物生長速度本較慢,且以此西向庭園之條件,可能是與溫度或過度烈日有關,或管理方式不宜,並不見得是光線不足造成.
6.原高約2m之雞蛋花樹木現僅剩一20cm之支幹,是否能請管理者說明修剪原因?
7.植栽如真有移除的必要,可事先徵詢住戶意見,移植由住戶收養亦是可行方法,將植株逕行砍伐並直接丟棄並不恰當.
8.植栽管理維護應僅限於澆水、施肥、補植、除草、適度修剪,整體的規劃設計應另案辦理才恰當.

另再對回覆內容補充說明:
1.本人並未要求花圃要請園藝公司"整理",畢竟小社區資源有限,管理費能省則省.之前之反應意為:花圃如需辦理變更"規畫設計",應委由專業單位處理,如僅是管理維護,當然有社區熱心住戶願自發辦理當然是最佳的選擇也是社區的福氣.
2.至於社區園藝是否美觀當然見人見智,所以更需要經多數住戶同意後才能變更.更何況當初購屋時,即已象徵對本社區景觀有基本的認同,如需變更當然要由住戶再次確後始得進行.

個人向來就事論事有話直說,以上意見提出是希望社區能用最合理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同管理者也是基於對社區園藝的關心,無意筆戰或批評個人,如有造成感受不佳還請見諒.
住戶好:
在此很高興能跟志同道合的熱心住戶一起討論社區園藝的未來~
其實就專業上,本人並非從事此方面工作,故在整理的四個月期間內,一直是以邊作邊學習的態度來作業,並和部分熱心住戶共同分享與討論整理之方式…

當初之目的,是為了清除垃圾、蚊蠅,並讓植栽能正常生長,讓社區有個讓小朋友也能安心活動的空間,如今雖然垃圾清除、花圃明亮、蚊蠅減少,小朋友也會在水池玩耍了,但正如您所述的,仍算不上是個美麗景觀的社區。

再與園藝師博請教後,發現以社區目前狀況作下一階段設計施工,是會比未整理前來的快速與省錢(因為廠商不必再作太多移除與清理工作),故會建議先作簡單景觀施作(如鋪草皮),而廠商亦願意提供免費的優良樹種供移植,但最重要的是「不必簽約」,只要社區有需要服務時,再CALL就好,這樣即可在短時間內快速美化,亦可省下一筆費用。

最後請恕本人無法一一的將每一根草木的整理原因、方法、期望作完整說明,因為會打字打不完,更何況處理的方式正如所提,並不是都完全正確。(包含所提出之雞蛋花、波士頓蕨等…)

無論如何正如大大所說的,整理園藝的困難度真的頗高(要顧及樹種、採光、施肥等…),故要社區園藝作好維護仍需回歸專業,此方面目前尚不是社區住戶所能全部處理的(二年都沒人出來過咩~),若不幸的無法同意交由專業廠商維護時,則本人仍將以衛生、安全為最優先,景觀次之,那屆時只好期待KALLY大大下海指導,也要請其他戶要多包含了~感恩大家~

回應者:kally      2010-09-04 17:54:32 IP:114.43.41.***
您好:
感謝社區花園志工對住戶問題詳盡的回覆說明與關心.
社區能有人願意無酬勞心勞力地付出,自當是本社區之福,個人一直十分感激,在此並無任何挑剔或挑戰的意味,措詞言語上亦僅是就事論事,並非如貴文所引述那般強烈,如有任何令不悅之處還請見諒.

就以上回文內容自然可看出管理者對社區園藝的用心,如能於事前公佈於社區並於會議中提出討論決議,應是最恰當的處理方式,如此也不會辜負熱心人士對社區公事的一片苦心.

另就中庭的植裁的處理方式提出個人拙見供住戶一同討論:
1.垃圾問題與園藝景觀無關,會亂丟垃圾的不會因為樹木的修剪就不丟垃圾了,環保議題應分開討論.
2.所謂的侵略性植物指的是難以管理,過度強勢溢散造成其他植物難以生存的物種,如能經由適當管理而控制者不宜如文中所言認定為侵略性植物,如認為過度展延,只要稍作修剪即可妥善控制.「白鳥蕉」、「波士頓蕨」、「武竹」、「九重葛」、「馬纓丹」、「鵝掌藤」這些皆是常見的園藝植物,社區土壤良好,氣候日照條件符合這些物種需求,加上定期澆水養護,植株自然生育良好,那代表本園藝材料選用是成功的.如像隔壁荒地長的那種大花咸豐草不可收拾地狂長那才是一般所認定的侵略種.
3.將「白鳥蕉」、「波士頓蕨」、「武竹」、「九重葛」、「馬纓丹」視為侵略種恐怕不當.「白鳥蕉」樹形優美,「波士頓蕨」是世界公認淨化空氣的最佳植物,「九重葛」花團錦簇且花期長....上述植株觀賞價值高且大型成木價值不斐,逕作移除並不恰當.
4.植物生育習性各異,有高有矮,有好陽有好蔭,有垂直有水平,不是所有的植物都要直射光,如何互相搭配創造豐富的層次需有相當之專業,不應是會遮光就要砍,會匍匐生長就要除.
5.所提及櫻花、松柏、羅漢松...等植物生育不良,一來該類植物生長速度本較慢,且以此西向庭園之條件,可能是與溫度或過度烈日有關,或管理方式不宜,並不見得是光線不足造成.
6.原高約2m之雞蛋花樹木現僅剩一20cm之支幹,是否能請管理者說明修剪原因?
7.植栽如真有移除的必要,可事先徵詢住戶意見,移植由住戶收養亦是可行方法,將植株逕行砍伐並直接丟棄並不恰當.
8.植栽管理維護應僅限於澆水、施肥、補植、除草、適度修剪,整體的規劃設計應另案辦理才恰當.

另再對回覆內容補充說明:
1.本人並未要求花圃要請園藝公司"整理",畢竟小社區資源有限,管理費能省則省.之前之反應意為:花圃如需辦理變更"規畫設計",應委由專業單位處理,如僅是管理維護,當然有社區熱心住戶願自發辦理當然是最佳的選擇也是社區的福氣.
2.至於社區園藝是否美觀當然見人見智,所以更需要經多數住戶同意後才能變更.更何況當初購屋時,即已象徵對本社區景觀有基本的認同,如需變更當然要由住戶再次確後始得進行.

個人向來就事論事有話直說,以上意見提出是希望社區能用最合理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同管理者也是基於對社區園藝的關心,無意筆戰或批評個人,如有造成感受不佳還請見諒.
回應者:阿弘      2010-09-04 15:58:07 IP:114.43.41.***
住戶好:
因應住戶要求,本日下午已與另一家園藝廠商(富浩園藝)作社區園藝規畫與服務說明,目前正待其設計圖製作與報價中。
與廠商溝通後,其表達了一些園藝觀念,供各位參考…
1.園藝的美化具主觀性,無法滿足所有住戶要求,社區愈大則意見愈多。
2.建商規畫之園藝主要是滿足短期賣屋需求,故不會考慮植物之生長特性,通常在售屋完畢後,園藝仍需重新規畫。
3.園藝規畫後,一定要有人定期維護,否則無法長久維持。

因園藝設計費之支出會較高,將超出管理委員會所能決定之支出權限,故會把此支出議案於10月份交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作議決。

本人之程度是尚不及師博的設計,故若社區願意支出此規畫費用並交由專業管理,則本人會感動的第一個舉雙手讚成! (持反對意見的住戶,則懇請您可共同動手協助維護園藝,感恩啊~)

最後,若區分所有權人全體決議通過,那就得信任廠商之專業規畫與維護方式,否則施工畢後又有住戶不滿意新景觀時,那不知真要管理委員會如何作業? (社區重出錢、打掉重作?讓不滿意的人出錢、重作一個能讓全體住戶起立鼓掌通過的園藝景觀?)

回應者:阿弘      2010-09-04 11:04:24 IP:114.43.41.***
回覆 kally 於 2010-09-03 23:05:19 的發文內容:
近日赫然發現社區中庭花園與周邊植栽與之前剛搬進來時迥然不同,以往生機盎然,充滿南洋風情的庭園是每當朋友來訪所稱羨自己也引以為傲的社區資產,如今卻有好幾棵珍貴的樹木被伐除或過度修剪,許多淨化空氣功能極佳的波士頓蕨也拔除殆盡,深感心痛惋惜.
社區植栽乃建築景觀之一部分,亦屬全體住戶之共有財產,前日社區公告僅提及需管理園藝,並未提及要變更或移除景觀資產,個人認同管理者自願義務管理園藝之辛勞,但未經住戶同意而擅改原建築師之景觀設計仍非常不妥,如同改變建築外貌.
因此建議辛苦的園藝管理者是否能向社區住戶說明原有植栽伐除修剪的緣由以及變更植栽種類的理由,如為移植亦應說明流向,以化解住戶們心中的疑慮,謝謝!
住戶好:
很感謝您能對社區園藝付出關心,故就所提出之問題,本人再此說明如下。
若您是已入住二年的住戶,想必對中庭的印象還存留在當初剛建商賣房子時吧~那時感覺還不錯,都是新栽的苗種,花色、花種也很多…
但二年間完全沒人整理、修剪的中庭,各位想也知道是什麻樣的景觀了吧…(廢棄的花園?)

雜草叢生,許多花種、樹種死光,那些所稱熱帶風情的「白鳥蕉」、「波士頓蕨」、「武竹」、「九重葛」、「馬纓丹」、「鵝掌藤」過度展延,使其四週植物被遮蔽,枯葉滿佈,蚊蠅滋生,只要伸頭去看那些陰暗處,還有塑膠袋、骨頭、狗大便、住戶隨意丟棄的煙蒂、垃圾、花盆,野貓拖過來的廚餘到處都是…
住戶或許經過時感覺不到,因為雜草也是綠色的…(熱帶風情?),其實只要路過時再停一下腳步、看一下,就能了解為何都無人願意在中庭逗留了…而一樓店面外的二個花圃,全部雜草,原本的景觀植物因病蟲害幾乎全枯。

另外,在協助維護景觀時,也發現另一件事情,就是建商在賣屋時為了讓中庭能在短時間內有賣相,故大量使用侵略性高、好種植、快速生長(所謂的熱帶風情)的植裁(因為這未來是社區的問題,不是建商的…),二年後,所有的侵略性植裁的氣根全部在地下展延開,而嚴重遮陽的結果也造成社區較高級的木質部樹種(櫻花、樹蘭、桂花、松柏、羅漢松、雞蛋花、五彩千年木),難以生長。(唯一最大的是浦葵,但那是建商一來就種那麻高大…)

其實除了以上的植物,中庭尚有「黃金露花」、「雪茄花」、「矮仙丹」、「庭階草」、「變葉木」、「亮葉朱蕉」、「胡椒木」等矮樹種,其本身較耐旱且植裁位置較靠花圃外圍,故頂端尚有部分採光,但許多下半部全部無葉或枯死,而「黃邊虎尾蘭」較耐陰,但因「武竹」過度繁衍也開始枯死…

中庭的植裁,因侵略性植物多,且不同植物生長間距不足,造成採光及養分不足。故本人整理之重點即放在
1.清理侵略性植物:遮陽與侵略性最高都清除,如「白鳥蕉」、「波士頓蕨」、「武竹」、「九重葛」、「馬纓丹」,而「鵝掌藤」因僅遮陽,但木植部較完整,侵略性中等,故改植於店面花圃中。
2.增加採光:拉開樹種間距,令每一株樹都一定有良好採光,故「桂花」、「黃金露花」、「雪茄花」、「矮仙丹」、「變葉木」、「亮葉朱蕉」、「胡椒木」作位置調整、修剪、分株。
3.施肥:作適當施肥。(註:這是本人出的,別再問有沒有花社區的錢…)
植物移栽後,因氣根較原本小、要再重適應土植,故一定要修剪枝葉。其他則是要令後方植裁得良好採光而修剪。

以上就是中庭整理之原因與進行之方式,在整理時,所有的樹種都先查閱相關資料後才移栽與分株,故不是無目標的亂種(所以整理後一定不會看到有種菜、種水果…),許多整理出來的空間,是預留給有興趣的住戶將自家花盆的植物作移植,因為種的是自已的花,住戶才有動力自已來維護。(目前管委會亦正持續召募樹種中,希望住戶家中有盆栽願意提供社區作供養,也感謝部分住戶提供樹蘭、馬拉巴栗、欖仁樹,感恩~)

最後針對住戶提出的其他問題,回覆如下:
「花圃為什麻不請園藝公司整理?社區沒錢嗎?」
沒錯,社區很窮,所以委員們什麻事都自己作,也沒請總幹事(社區預算可參考前篇「社區殘酷的事實…」一文),連續整理了花圃4個月以來,僅園藝用工具共花了社區$866元。(沒工具,難到用鐵沙掌挖?)
先前有園藝公司報價,每月5000元,每個月至社區服務2次,每次4小時,協助除草、施肥、除蟲,但沒說植裁死了要賠錢,而且買新的要另外算…(真是好賺~),最後灑水的還是要社區自已來,重點是,無法保證每個住戶都會滿意!?
目前管委會正在找尋廠商,那種願意「保證種死了就賠」、「有垃圾就撿」、令「所有住戶對景觀都要滿意」的,希望知道的住戶能提供一下,感激不盡。

「整理花圃是破壞大樓景觀的行為,管理委員會無權力整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8」,「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找不到與變更園藝造景的有關內容…。(還好沒有,不然可能光是修剪樹枝、除雜草、撿垃圾都會觸法…)
倒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6第1項第3款」,針對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包含了「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或許本人法律見解粗淺,故有待政府相關機關裁決,故提供縣政府主管機關之聯絡方式供住戶檢舉關於管委會違法之事項:
桃園縣政府工務處 03-3322101#6750

社區園藝是否美觀,見人見智,且整理過後會有一段陣痛期,但重點是能有社區住戶發揮愛心、耐心協助整理,那麼就算差強人意,是否也會令人覺得感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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