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委員出席費22500元 |
發起人 瑭哥
2010-01-10 22:14:23 IP:122.116.1.*** 各位住戶是否看到公佈欄:11月委員出席費22500元 如何支用?? |
|
回應者:ccacth
2010-01-11 17:55:11 IP:122.116.1.***
在野是很難 正確來說∼∼在野、執政 都很難!! 但是 無論在野、執政 說得、做得「有理」才能服人 瑭哥這問題「丟」得好 大家都應該關心 至於∼∼委員真的有罵人嗎? 太可惡了 我可以請教 是哪位委員罵人嗎? 我想 這很嚴重 我想 一定要追究 請問?可以認識您本人嗎? 我可以親自拜訪您 然後一定要追究「發言」就要被關切、被罵 PS但是 如果沒有「委員罵人」的事件 發言的人 要不要付言責? 尤其在網上這公共的空間?! 謝謝指教... |
|
回應者:小羽
2010-01-11 13:42:09 IP:118.161.191.***
我之前在另一篇就被委員罵了 所以現在發言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才好 "在野"真的很難當 |
|
回應者:瑭哥
2010-01-11 11:07:22 IP:220.132.234.***
"在野"很難當 |
|
回應者:小羽
2010-01-11 10:56:59 IP:118.161.191.***
變成以出席次數去算呢? 直接打電話問會比較快 在這上面問會被委員罵 |
|
回應者:姿蓉媽
2010-01-11 10:46:27 IP:122.116.1.***
不過建議你直接打電話問管委比較快 我一直要找時間打電話訊問 到今天還是沒打到電話 晚上時間小孩特歡的 |
|
回應者:瑭哥
2010-01-10 23:36:41 IP:220.132.234.***
抱歉!!是縣政府使管科 http://www |
|
回應者:瑭哥
2010-01-10 22:49:17 IP:220.132.234.***
住戶規約是住戶大會通過法條 要更改也要住戶大會表決通過 不是委員會說改就改 牴觸母法是無效!! 請縣政府建管科解釋. |
|
回應者:瑭哥
2010-01-10 22:28:49 IP:122.116.1.***
水悅社區住戶規約 第十條第八項 管理委員應給予補助出席費用每月500元. 有45位委員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