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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垃圾時間......
發起人 喬那      2010-07-08 00:31:09 IP:119.77.240.***
因為把鑰匙忘在車上..
回去車上拿鑰匙順便拿垃圾去倒..
才發現在垃圾間內貼了一張公告..
公告上面寫..
從7/12起..每日倒垃圾時間為..
早上7-9點..晚上8-10點..
為這時有點小小的吃驚..
我是一個晚上上班的人......
每天回到家大約是10:30到11:00左右..
所以晚上的時段已經無法拿垃圾去倒了..
而早上....通常是我睡覺的時間......
所以解決的方案我想了又想..只有兩個方法..
第一......我要倒垃圾時..當天要記得早起....
如果爬不起來..那垃圾就得堆到隔天...還是一樣要記得早起..
第二......我趁著星期天晚上8-10點時拿垃圾去倒..
如果一個不小心沒在這時間倒..我得用第一方案解決..
不然得放到下個星期天晚上8-10點..........

打完這個......我想說的是......
吃飯都有早中晚餐了....倒垃圾只能早跟晚....
那這樣如果像我這種只有一段時間可以選擇的人..
又遇到特殊情況....不就把垃圾堆在家裡每個星期再去倒就好了嗎?
所以....請管委會的各位.....是否能再開放一個中午或下午的時間呢?
一點小意見........
回應者:寬哲      2010-07-09 18:04:59 IP:114.34.184.***
回覆 開心 於 2010-07-09 13:14:30 的發文內容: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是指,本社區需要服務的是1.垃圾專用袋的裝袋及2.從摩納哥到公家垃圾車停靠的這一段外包就好.
到垃圾場部份,因為不知外包公司會如何處理,是否環保?是否合法?
之前版主有對於這部份說明過,內容如下:

監察委員張建輝版主 於 2010-06-29 20:33:28 的發文內容:
考量垃圾費隨袋徵收後,社區每月購買垃圾袋約需30,000元,且若住戶未確實作好垃圾分類,將會使社區被罰款,又鎮公所清潔隊每週有二天不收垃圾…等因素,管委會經洽尋三家民間清運公司比價後,決議以每月25,000元,僱用民間清運公司處理社區垃圾、廚餘及資源回收(資源回收的收入七成回饋給社區),住戶不需自購政府的垃圾袋,但仍請確實作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因民間清運公司處理社區垃圾的費用是以實際清運的垃圾量來估價的,每季會調整。

有關詳情以正式公告及會議紀錄為準。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417&fno=553

回應者:開心      2010-07-09 13:14:30 IP:60.248.106.***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是指,本社區需要服務的是1.垃圾專用袋的裝袋及2.從摩納哥到公家垃圾車停靠的這一段外包就好.
到垃圾場部份,因為不知外包公司會如何處理,是否環保?是否合法?
回應者:j860801      2010-07-09 13:04:41 IP:59.120.128.***
回覆 開心 於 2010-07-09 10:02:23 的發文內容:
請教版主,不明白為什麼公家垃圾車不能來摩納哥收垃圾,要花錢委託民間垃圾清運公司來收,個人有以下顧慮:
1.民間垃圾清運公司的後續處理是否合法?是否環保?如有不法本社區會不會也被連帶罰款.
2.能否委託民間垃圾清運公司只作協助清運(廚餘及豬食及一般垃圾幫忙放到公家垃圾車上),而不用包含丟棄程序全部委託(由公家垃圾車處理).(回收可賣錢的部份就由買方協助處理即可.)
以上二點如您知曉,尚請您協助解答一下.
謝謝您
PS:這次搬家舊家的回收伯伯很費力沒電梯親自到我家幫我搬很重很多趟的回收物,還有超開心的笑容,雖然我看不出有值錢,就紙類塑膠類等等,而且只要我不要的全都幫忙處理了)
既然是"公家垃圾車"那它就不會"來"摩納哥收垃圾,是會"經過"摩納哥,到時候所有有倒垃圾需求的住戶就須自行拎著垃圾等垃圾車,更重要的是丟垃圾的人要購買"垃圾專用垃圾袋"哦!
回應者:j860801      2010-07-09 12:56:01 IP:59.120.128.***
回覆 監察委員張建輝版主 於 2010-07-09 00:37:34 的發文內容:
1.社區的環境要依靠全體住戶共同來維護整潔,從甲山林代管時期就沒有好好規畫垃圾處理,尤其是廚餘部份,好長一段時間一直沒有設置廚餘回收筒,使得住戶養成將廚餘與一般生活垃圾扔在一起的習慣,直到設置了廚餘回收筒,壞習慣還是很難改,住戶連蓋子都不願打開就將廚餘連袋擺在廚餘筒上,後來的人就有樣學樣,結果是廚餘堆成一大堆,蒼蠅滿天飛,蛆蟲滿地爬,請看照片所示。

2.目前管委會委託民間垃圾清運公司每日清運垃圾,但是住戶們還沒有落實垃圾分類工作,甚至將廚餘、一般垃圾都扔在資源回收筒,使得臭味四溢,或是將資源回收物品扔在一般垃圾筒中,不僅會被環保局罰款,也增加社區垃圾清運的費用。這幾天垃圾清運的時間我到垃圾處理室去看,就看到拿垃圾去倒的住戶多數沒有將垃圾分類,我也一一勸導請其要分類。

3.為了幫助住戶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管委會討論後決議自7月12日起垃圾處理室每天僅開放兩個時段,並且指派保全人員在門口,一一的勸導住戶作好垃圾分類,分別置入對應的回收筒,待住戶都已習慣垃圾分類,廚餘也會放入廚餘筒中,爾後就不須管制垃圾處理室開放時間了。

4.目前已要求清潔人員在每天垃圾清運時間前先將處理室中的資源回收品與一般垃圾分開,整理好廚餘筒,待垃圾清運後清洗垃圾筒、地板,讓垃圾處理室整齊、清爽,但是,隔天一看又是垃圾亂扔、廚餘擺在筒蓋上。希望全體住戶都能一起作環保,確實作好垃圾分類、保持垃圾處理室的整潔、衛生,任何管制措施自然會帶來些許不便,但是為了營造一個優質的生活環境,需要全體住戶的共同努力,互相作好榜樣!只要住戶有確實將垃圾分類,即便你無法配合垃圾處理室開放時間去丟垃圾,也可以請保全幫你開一下門丟垃圾,因為重點是希望住戶配合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而不是讓住戶不方便。




贊成管委會之決議,對於沒有公德心的住戶,為保有良好的居住品質,有時候"必要之惡"是不得不的手段,況且於非"垃圾處理室開放時間"亦可請保全協助開門丟垃圾,如此應該就不會對部份作息特殊的住戶造成困擾,亦希望所有住戶能多加配合,畢竟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居住空間是"蒼蠅滿天飛,蛆蟲滿地爬"呀!
回應者:開心      2010-07-09 10:02:23 IP:60.248.106.***
請教版主,不明白為什麼公家垃圾車不能來摩納哥收垃圾,要花錢委託民間垃圾清運公司來收,個人有以下顧慮:
1.民間垃圾清運公司的後續處理是否合法?是否環保?如有不法本社區會不會也被連帶罰款.
2.能否委託民間垃圾清運公司只作協助清運(廚餘及豬食及一般垃圾幫忙放到公家垃圾車上),而不用包含丟棄程序全部委託(由公家垃圾車處理).(回收可賣錢的部份就由買方協助處理即可.)
以上二點如您知曉,尚請您協助解答一下.
謝謝您
PS:這次搬家舊家的回收伯伯很費力沒電梯親自到我家幫我搬很重很多趟的回收物,還有超開心的笑容,雖然我看不出有值錢,就紙類塑膠類等等,而且只要我不要的全都幫忙處理了)

回應者:Marcus      2010-07-09 09:49:25 IP:114.42.50.***
不應該因為部分住戶的品質較差
而影響到大部分住戶權益

感覺就像是因噎廢食一樣..
回應者:開心      2010-07-09 09:47:10 IP:60.248.106.***
芳鄰們拜託幫幫忙,廚餘或豬食,都應將您裝的塑膠袋打開,將廚餘或豬食分別倒入桶子裡,再將髒塑膠袋用水清洗後丟棄.
(請管委貼心貼上指導圖示在桶子上方,提醒住戶)
再有人整包放入或直接放在桶子上(連綁都沒有),請管委公佈影帶罰款吧.(罰則$$先公佈宣導)
回應者:監察委員張建輝版主      2010-07-09 00:37:34 IP:114.34.184.***
1.社區的環境要依靠全體住戶共同來維護整潔,從甲山林代管時期就沒有好好規畫垃圾處理,尤其是廚餘部份,好長一段時間一直沒有設置廚餘回收筒,使得住戶養成將廚餘與一般生活垃圾扔在一起的習慣,直到設置了廚餘回收筒,壞習慣還是很難改,住戶連蓋子都不願打開就將廚餘連袋擺在廚餘筒上,後來的人就有樣學樣,結果是廚餘堆成一大堆,蒼蠅滿天飛,蛆蟲滿地爬,請看照片所示。

2.目前管委會委託民間垃圾清運公司每日清運垃圾,但是住戶們還沒有落實垃圾分類工作,甚至將廚餘、一般垃圾都扔在資源回收筒,使得臭味四溢,或是將資源回收物品扔在一般垃圾筒中,不僅會被環保局罰款,也增加社區垃圾清運的費用。這幾天垃圾清運的時間我到垃圾處理室去看,就看到拿垃圾去倒的住戶多數沒有將垃圾分類,我也一一勸導請其要分類。

3.為了幫助住戶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管委會討論後決議自7月12日起垃圾處理室每天僅開放兩個時段,並且指派保全人員在門口,一一的勸導住戶作好垃圾分類,分別置入對應的回收筒,待住戶都已習慣垃圾分類,廚餘也會放入廚餘筒中,爾後就不須管制垃圾處理室開放時間了。

4.目前已要求清潔人員在每天垃圾清運時間前先將處理室中的資源回收品與一般垃圾分開,整理好廚餘筒,待垃圾清運後清洗垃圾筒、地板,讓垃圾處理室整齊、清爽,但是,隔天一看又是垃圾亂扔、廚餘擺在筒蓋上。希望全體住戶都能一起作環保,確實作好垃圾分類、保持垃圾處理室的整潔、衛生,任何管制措施自然會帶來些許不便,但是為了營造一個優質的生活環境,需要全體住戶的共同努力,互相作好榜樣!只要住戶有確實將垃圾分類,即便你無法配合垃圾處理室開放時間去丟垃圾,也可以請保全幫你開一下門丟垃圾,因為重點是希望住戶配合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而不是讓住戶不方便。






回應者:F棟-小柏      2010-07-08 22:05:22 IP:122.116.14.***
這不合理。如果這樣乾脆限制圾垃車來的時間,連冷凍設備都可省下。
回應者:LL      2010-07-08 17:22:43 IP:123.0.43.***
回覆 sabrinachi 於 2010-07-08 00:55:28 的發文內容:
沒錯
我今天回家時看到也是這樣感覺
像我們是十點半多出門上班到晚上幾乎都是很晚回來
這樣等於我要早上起床
然後先跑下樓到垃圾,在回家準備上班
不然就是要等到禮拜天休假
不知道能否說明一下決議的原因?
或是能否早上延長一點或是下午多一個時間呢?
+1
回應者:gin      2010-07-08 17:18:35 IP:119.130.203.***
回覆 gin 於 2010-07-08 11:44:00 的發文內容:
以前甲山林物管訂的規局,嘉揚物管是不能延著用的,因真的不合人性化

管理處應說明會何上午 9 點過後到晚上 8 點,以及 22 點過後不能倒垃圾的理由
物管真的忙...忙....忙....無法回答???
還是根本配套措施都亂了分寸


回應者:jinnp      2010-07-08 16:49:44 IP:192.198.151.***
管委會的權限不可無限上剛
自由快樂的倒垃圾只是基本的要求,當然作好垃圾分類是好國民該有的表現
但限制到垃圾的時間就可以解決垃圾分類的問題?這好像因噎廢食
我最怕的就是,掌握權力者已忘了民間疾苦
回應者:E棟-cherry      2010-07-08 15:01:24 IP:211.78.167.***
這樣跟住一般公寓, 時間到了要拿著垃圾趕去倒垃圾有何兩樣 ? 我並非每天固定時間都在摩納哥, 那是不是錯過那時段, 就都不能倒垃圾了 ? 太扯了吧!
回應者:Tim Hung      2010-07-08 13:34:13 IP:61.63.19.***
請問管理費是繳假的嗎??

請給個合理的解釋吧!!
回應者:gin      2010-07-08 11:44:00 IP:119.130.203.***
以前甲山林物管訂的規局,嘉揚物管是不能延著用的,因真的不合人性化

管理處應說明會何上午 9 點過後到晚上 8 點,以及 22 點過後不能倒垃圾的理由
回應者:joechen77      2010-07-08 09:50:44 IP:202.169.162.***
回覆 ginalian10 於 2010-07-08 08:03:05 的發文內容:
繳管理費就是為了求得「服務」以造成生活的方便。

我們是不定時地去摩納哥休憩一下而已, 雖非長住型,管理費可是沒有少繳啊

這二段時間我們都是無法傾倒垃圾的。

那這麼辦, 我們離開時,可以託寄垃圾嗎? 或者,要把垃圾帶回台北呢。

非常不同意倒垃圾還要限時段
非常不人性化

回應者:ginalian10      2010-07-08 08:03:05 IP:220.134.192.***
繳管理費就是為了求得「服務」以造成生活的方便。

我們是不定時地去摩納哥休憩一下而已, 雖非長住型,管理費可是沒有少繳啊

這二段時間我們都是無法傾倒垃圾的。

那這麼辦, 我們離開時,可以託寄垃圾嗎? 或者,要把垃圾帶回台北呢。


回應者:sabrinachi      2010-07-08 00:55:28 IP:122.100.127.***
沒錯
我今天回家時看到也是這樣感覺
像我們是十點半多出門上班到晚上幾乎都是很晚回來
這樣等於我要早上起床
然後先跑下樓到垃圾,在回家準備上班
不然就是要等到禮拜天休假
不知道能否說明一下決議的原因?
或是能否早上延長一點或是下午多一個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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