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elliotchen
2015-03-02 11:09:31 IP:1.161.140.***
一、只公告到去年11月,這種財報也敢拿出來!還好昨天會議沒開成。昨天好像連陳淑貞財委都沒有出席!
二、所有支出費用大增:1、公共電費由平均50-60萬,暴增到82萬,委員會有沒有定期督促物管公司調整契約容量?
2、活動支出:中元普渡4萬多元。去年中元普渡一樣辦,支出是0元。
3、設備購置費:有100861元、135150元、74100元到底買什麼?
4、為何將定存600多萬無端解約變成活存?又把定存轉成活存的600多萬變成雜項收入,大玩數字遊戲。是要掩飾每月入不敷出難看的數字,欺騙區權人嗎?委員會敢公然列出年度收入31,852,004元,看看你們要怎麼交接出這些錢?
三、11月份管理費應收204萬,實際只收到85萬。累積400多萬應收未收款,管委會連欠繳名單都沒有公告催繳。更未依照公寓大廈21條之規定,管委會已經嚴重失職了!請問主、副、財、監等委員:你們是不是該給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