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gin
2015-02-28 12:45:51 IP:180.218.207.***
當時第五屆因某人在103年3月區大提議要修正(當選委員一定要附
良民證)規約納入,關於此項,管委會既做不好個資管理,隨意任由物
業將本社區之所有住戶個資及良民證個資隨意帶著走,且...本社區
非官方,憑什麼住戶要給良民證???? 也就是規定買屋人都要附上良
民證嗎???世界天大笑話及新聞
合理懷疑第五屆委員.要看大家(良民證)有何用途?????
第五屆委員顯然已違法(個資人權).
此項請全體住戶在3/1區大時,請全體住戶要共同發聲拿到第一項做
為(臨時提議)先表決再來決議其他事項,如有委員擋下此提議,那請
錄影存證檢舉
再來就是(必須設戶籍在本社區),這又是當時第五屆因某人在103年
3月區大提議要修正的,又是違法行為
區權人購買土地及房屋享社區所有權人之應盡義務,無設籍無違法,
今天無設籍被封殺為無居住事實,但確住在社區中,而真正有設籍也
有無居住事實,所有權人之房產權利遠大於設籍
此項請全體住戶在3/1區大時,請全體住戶要共同發聲拿到第二項做
為(臨時提議)先表決再來決議其他事項,如有委員擋下此提議,那請
錄影存證檢舉 |
回應者:Dino
2015-03-20 10:14:10 IP:61.222.59.***
回覆 Dino 於 2015-03-16 05:44:59 的發文內容: 2015-03-15 摩納哥區權會, 第五屆台上財委,不只一次公開說明, 自己沒住在社區, 社區規約是怎麼說的 ?
第五屆搞了一堆規定, 要遷入戶籍,要良民證, 結果呢 ? 當初設立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甚麼 ?
說一套, 做一套.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 第五屆管委會針對這件事, 沒有任何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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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no
2015-03-16 05:44:59 IP:123.193.214.***
2015-03-15 摩納哥區權會, 第五屆台上財委,不只一次公開說明, 自己沒住在社區, 社區規約是怎麼說的 ?
第五屆搞了一堆規定, 要遷入戶籍,要良民證, 結果呢 ? 當初設立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甚麼 ?
說一套, 做一套.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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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oudy
2015-03-02 16:38:40 IP:223.137.197.***
“良民證”
沒公德心之人也是可以持有良民證;
社區的違建戶
社區的管理費欠繳戶
債信不良之人
逃漏稅之人甚至欠稅到被限制出境……
也是請得出良民證,
請問這“良民證“,真能防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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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lliotchen
2015-03-02 00:39:09 IP:1.161.149.***
不但要求委員就任需要繳交良民證的規定不合理!區權人無法出席區權會,委託其他區權人代理時,需要檢附區權人身份證、護照、駕照之影本的規定,這也是侵犯區權人權益的規定!誰願意為了一個區權會,將身份證影本交給別人?這造成區權人無法出席,也不願意委託!這屆的天才委員會選又要選連續假期開會,當然造成再次流會!草率的決定與不合理的規定,浪費所有來參加的區權人寶貴的時間與金錢!區權人何其可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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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chang
2015-02-28 15:02:07 IP:59.127.87.***
對主題有認同感~~
1.委員並不是領薪水的員工, 繳什麼"良民證",
打壓具有服務熱誠的區權人,渺視人權的共產思維.
2.委員資格的設限重重,不夠民主,制度向下沉淪,
立意動機堪疑,超極容易淪為少數人在操作權利,
第五屆委員一直補不齊也是因其原因之一.
所以就淪為少數委員扮演球員兼裁判玩個不停.
3.本人同意取消該條款.
繼續努力抗爭,太不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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