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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第四屆第9次月會會議紀錄 決議發紅包
發起人 lawchain      2013-12-30 19:45:57 IP:140.112.234.***
臨時動議提案二:
社區能在農曆春節時發放社區工作人員獎勵金以獎勵工作人員。
討論與說明:獎勵金預算編列新台幣26,000元。
實施辦法:自102年12月26日~103年1月24日止,每天公告工作人員名單,由住戶記名勾選,每天每戶只能勾選一次,經統計後,以表現佳者依序發放。


四.住戶反應事項
(1)建議接駁車票券可用所配發之點數抵用。
決議:接駁車成本較高, 收支無法平衡, 點數卡換發無法經營下去。
(2)F棟地下室揚水泵浦噪音太大,影響住戶生活品質。
決議:協調請甲士林來處理。
(3)建議接駁車能夠增加停靠紅樹林捷運站對面全家便利店門口。
決議:因該處為紅線不宜設站。
(4)建議社區能在農曆春節時發放社區工作人員紅包獎勵工作人員。
決議:臨時動議中提案。


請問發紅包的部分有必要嗎?
物業公司的雇用人不是管委會吧!

增加交通車停泊點:不准(畫紅線是指不得久停,地點可再討論,但該次會議卻沒有站在住戶最大利益決議)
發物業人員紅包:准
回應者:gin      2014-01-14 16:45:49 IP:114.32.91.***

昨天 1/13 要迎賓廳看到大頭相都拆下來的

但是 昨天 1/13 凱旋廳 大頭像還在....




回應者:huangtc      2014-01-12 11:44:28 IP:114.32.90.***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10 10:40:30 的發文內容:


強烈建議撤銷此決議(此部分)

此筆支出很有問題

用設區的錢支出非社區應支付之項目

法規依據何在?

到底有沒有站在住戶權益?

錢那麼多,不會調降管理費喔

還有閒錢給紅包

豈有此理! 氣
社區住戶可以回顧一下以下網址: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417&fno=2438

「發起人 Adam 2012-09-25 12:13:24 IP:114.34.184.***
管委會可以用社區的錢捐給"寺廟"或"宮"嗎?」

「回應者:摩納哥物管中心 2012-11-27 17:32:56 IP:114.32.91.***
10月初經吳財委瞭解狀況,2000元是做公關費,原因是贊助福德宮(土地公、財神爺)
1.因九月中旬,祈福遶境,請本社區住戶至里長處登記「家中有幾丁幾口」,以祈求住家及社區平安;其它社區有贊助57000元,本社區卻無人贊助,最後由管委 會提撥2000元(平均每戶2元)做為公關,以敦親睦鄰。
2.本社區中元普渡拜拜(桌面提供)、中秋晚會(摸彩、聚餐)以及今年11/21健行(有贈品、摸彩、餐點),本社區都有住戶參予(雙向交流)。
3.里長都有熱心贊助本社區,本著熱心服務回饋鄉里的心。結果在討論版討論的沸沸揚揚,為杜絕悠悠眾口,最後吳財委自掏腰包以個人名義捐出2000元,請各位住戶對於此事,就毋需再討論了吧! 管理中心 蕭副理 」


從上面網址內容的陳述發現:
第三届管委會當時捐給宮廟的錢「2,000元」,名義上是「祈求住家及社區平安」,社區住戶都還持反對意見,最後由吳財委支付這筆費用。
現在花「26,000元」不但不是替社區作公益,反而是替物管公司及清潔公司「花紅包」,在沒有經過「住戶同意」的情形下,管委會幾個委員擅自作成決議,那就比照前例,這筆費用就由這些贊成的委員自己支付,還是那一句話,「管理費」是每一位住戶繳納出來維護社區公共設備之用途,每一筆支出都需經過住戶同意,管委會的委員請自重!


回應者:lawchain      2014-01-10 14:32:58 IP:140.112.234.***


大家都知道有管委會的人和物業公司人員會看此版

在此提出請求撤銷該部份決議之請求

如管委會仍執意"發紅包",而物業人員亦接受"紅包"

那很不好意思,等著第五屆追究相關人等之責任

違法證據齊備,並非通過管委會決議之內容均屬合法


回應者:huangtc      2014-01-10 13:58:50 IP:114.32.90.***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10 10:40:30 的發文內容:


強烈建議撤銷此決議(此部分)

此筆支出很有問題

用設區的錢支出非社區應支付之項目

法規依據何在?

到底有沒有站在住戶權益?

錢那麼多,不會調降管理費喔

還有閒錢給紅包

豈有此理! 氣
任何機關團體對於各類項目費用的支出,估且都還需列入公司的「年度預算」編列。摩納哥社區並非營利單位,實在沒有理由幫物管及清潔公司的內部員工發紅包,去年管委會委員「先斬後奏」,社區住戶「來不及阻止」,如果今年管委會的委員執意發紅包,紅包費用請委員們自己支出。
所有摩納哥社區管理費的項目支出都需經過「社區區權大會表決通過」,社區住戶所繳交的管理費,豈可讓委員們隨意拿來當人情花用,試問這些委員們?您們「尊重」住戶的權益了嗎?住戶「同意」了嗎?去年來不及阻止,不代表今年住戶就要「默認同意」,請委員們自重,您們也是社區的一份子,大家的權益是「平等」的,如果認為「發紅包」是一個議題,那就列入第五届區權大會中表決吧!
回應者:lawchain      2014-01-10 10:40:30 IP:114.34.184.***


強烈建議撤銷此決議(此部分)

此筆支出很有問題

用設區的錢支出非社區應支付之項目

法規依據何在?

到底有沒有站在住戶權益?

錢那麼多,不會調降管理費喔

還有閒錢給紅包

豈有此理! 氣
回應者:gin      2014-01-09 11:12:45 IP:114.32.91.***
回覆 huangtc 於 2014-01-09 09:58:46 的發文內容:
每一位剛搬進摩納哥社區的住戶對於社區的事務都是充滿期許與熱心的,總希望能為社區盡點心力,因此在忙碌之餘總會抽空在網上建言,無耐,從第三届管委會開始,對於住戶的建言所採取的態度是「不理」「不採」「不回應」,其物管公司(齊家物業)更是配合管委會演出,其作風極度官療,一副「反正已經選上了,你能耐我何?」,其中不乏被住戶檢舉「身份不符合規約者」,但卻不下台。所以第五届管委會委員選舉時,本社區住戶應該再次詳讀網站上「社區公佈欄」的「住戶管理規約」中:
第 五 條:管理委員會之組成:
一、為處理區分所有關係所生事務,本社區由區分所有權人互選管理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當選管理委員之所有權人得以書面授權其有「實際居住之於該建物」之「配偶」或「成年直系血親」出任管理委員。
第 七 條:委員之任期:
一、委員之任期為一年(由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主委」、「監委」及「財委」得「連任一次為限」(即至多僅二年)。

故此,在第五届管委會選舉時,凡不具「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者,即不具參選資格,即使選上也不具委員資格,應即刻註銷委員資格並另行重選。
希望本社區的「二位鄰長」在這一次的管委會委員選舉能發揮您們的公權力,謹慎審查當選委員資格,也期望「美麗華物管」在舉舉當天,確實核對參加選舉的「區所有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身份必須為區所有權人之「配偶」或其「成年直系血親」)所岀示的身份證戶籍資料是否確實住在本社區。歷經這1∼2年痛苦的經驗,摩納哥社區的住戶們,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請大家要好好慎選「真正想服務社區」的委員!這才是社區之福,不是嗎?


看過許許多多社區委員都為一個職位名稱在爭權奪利,它的職務名稱叫做(委員),相互間爭破頭,相互間你殺我打,相戶間官商溝結,搞到最後得利都是委員,失利慘敗都是住戶

再説:
住戶監督委員,理所當然
監委職責,就是要盡責去監督所有委員,但是,摩納哥直至目前為止,看不到盡責的監委,有...曾經以前有一位D棟的王監委,和B棟的李監委,我欣賞她们,無公無私,其餘..2266

委員決議後去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及保全公司,因合約各分不同約,當然是2個不同監都法,但看到安全委員完完全全忽視社區安全規範去監督保全,以致..門鎖壞的壞,廠商上樓不通知一大堆,恐嚇信函放入一些住戶信箱也不查是誰放的.....一大推,安全委員就佔那麼一個位置,自得其樂...社區悲哀....

在來..園藝花錢像在玩水一樣,園藝花錢換的花木,換了又換,花了又花,搞得看起來和98-100年時,場景還是一模一樣的花草,歐...原來與廠商接洽的環委是住在尚海社區,摩納哥她是出租公寓

多項支付,主委,監委,財委 進行最後把關,利用低於 10,000 不用決議就採購,比如說 LED 燈,比如說園藝....等,三位簽核就發錢,摩納哥社區住戶的錢...真不值...

總之...摩納哥該發行虛擬貨幣交易,與台幣,美金,人民幣..去互相較競,偉大的委員,說不定摩納哥社區還可以上市交易


回應者:huangtc      2014-01-09 09:58:46 IP:114.32.90.***
回覆 gin 於 2014-01-09 09:30:19 的發文內容:

ㄟ.....話說選舉委員,就一肚子氣,
第四屆區權會前,很多人常常 聚餐, 時常社區辦公室熱鬧得很, 紙筆劃來劃去, 說這給你, 那給他, 你有多少, 他有多少, 當時齊家副理還蠻配合分工合作, 搞到最後, 她自己捧了他人多數人, 自己卻丟了工作, 可悲, 給周經理參考一下ㄛ. ...

社區要有個社區歌
歌詞是....

{{摩納哥真偉大
名譽照我家
為摩納哥去殺價
委員笑哈..哈...
來吧! 來吧!
1號委員 , 2號委員, 3號委員
住戶不要你牽掛
只要委員壯大...只要委員壯大}}

再2個多月就又要區大會
看這次他们又要出什麼花招
真是的...丟臉都大了
社區碰到,她们臉都不敢正面看..很奇怪?????
想當初......





每一位剛搬進摩納哥社區的住戶對於社區的事務都是充滿期許與熱心的,總希望能為社區盡點心力,因此在忙碌之餘總會抽空在網上建言,無耐,從第三届管委會開始,對於住戶的建言所採取的態度是「不理」「不採」「不回應」,其物管公司(齊家物業)更是配合管委會演出,其作風極度官療,一副「反正已經選上了,你能耐我何?」,其中不乏被住戶檢舉「身份不符合規約者」,但卻不下台。所以第五届管委會委員選舉時,本社區住戶應該再次詳讀網站上「社區公佈欄」的「住戶管理規約」中:
第 五 條:管理委員會之組成:
一、為處理區分所有關係所生事務,本社區由區分所有權人互選管理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當選管理委員之所有權人得以書面授權其有「實際居住之於該建物」之「配偶」或「成年直系血親」出任管理委員。
第 七 條:委員之任期:
一、委員之任期為一年(由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主委」、「監委」及「財委」得「連任一次為限」(即至多僅二年)。

故此,在第五届管委會選舉時,凡不具「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者,即不具參選資格,即使選上也不具委員資格,應即刻註銷委員資格並另行重選。
希望本社區的「二位鄰長」在這一次的管委會委員選舉能發揮您們的公權力,謹慎審查當選委員資格,也期望「美麗華物管」在舉舉當天,確實核對參加選舉的「區所有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身份必須為區所有權人之「配偶」或其「成年直系血親」)所岀示的身份證戶籍資料是否確實住在本社區。歷經這1∼2年痛苦的經驗,摩納哥社區的住戶們,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請大家要好好慎選「真正想服務社區」的委員!這才是社區之福,不是嗎?


回應者:gin      2014-01-09 09:30:19 IP:114.32.91.***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09 03:11:37 的發文內容:
我太贊成huangtc、gin、Adam、Sheng的正義之聲了!

甚至可去看看到底是誰在當次的會議提出這種"臨時動議"?

而且還全數通過,這不是上下交相賊是什麼?!

三月就要選舉了,這件事應該能在選舉時上好好公告周知好好討論討論!

看看做的這是什麼決議!

ㄟ.....話說選舉委員,就一肚子氣,
第四屆區權會前,很多人常常 聚餐, 時常社區辦公室熱鬧得很, 紙筆劃來劃去, 說這給你, 那給他, 你有多少, 他有多少, 當時齊家副理還蠻配合分工合作, 搞到最後, 她自己捧了他人多數人, 自己卻丟了工作, 可悲, 給周經理參考一下ㄛ. ...

社區要有個社區歌
歌詞是....

{{摩納哥真偉大
名譽照我家
為摩納哥去殺價
委員笑哈..哈...
來吧! 來吧!
1號委員 , 2號委員, 3號委員
住戶不要你牽掛
只要委員壯大...只要委員壯大}}

再2個多月就又要區大會
看這次他们又要出什麼花招
真是的...丟臉都大了
社區碰到,她们臉都不敢正面看..很奇怪?????
想當初......






回應者:lawchain      2014-01-09 03:11:37 IP:140.112.234.***
我太贊成huangtc、gin、Adam、Sheng的正義之聲了!

甚至可去看看到底是誰在當次的會議提出這種"臨時動議"?

而且還全數通過,這不是上下交相賊是什麼?!

三月就要選舉了,這件事應該能在選舉時上好好公告周知好好討論討論!

看看做的這是什麼決議!
回應者:madam      2014-01-08 21:41:17 IP:114.32.90.***
回覆 gin 於 2014-01-08 12:42:41 的發文內容:

紅包應由委員们自掏腰包去付才對
怎會(利用會議)去做決議事項發紅?

主委呀...
財委呀...
監委呀...
你们心裡在盤算什麼????

知人知面不知心.....

真的玩太大了吧?!
回應者:madam      2014-01-08 21:39:13 IP:114.32.90.***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08 01:25:46 的發文內容:
重點在發紅包的必要性吧
請搞清楚重點喔

物秘每個月都有發薪水吧
雇用關係也只存在美麗華和物秘間

要發紅包請美麗華自己拿自己的錢出來

不要用住戶的錢發紅包

真是亂七八糟
+1
回應者:huangtc      2014-01-08 17:15:56 IP:114.32.91.***
回覆 lawchain 於 2014-01-08 01:25:46 的發文內容:
重點在發紅包的必要性吧
請搞清楚重點喔

物秘每個月都有發薪水吧
雇用關係也只存在美麗華和物秘間

要發紅包請美麗華自己拿自己的錢出來

不要用住戶的錢發紅包

真是亂七八糟
摩納哥社區的物業管理與清潔業務都是經過招標作業「外包」岀去的業務,其薪資與排班都是物管公司與清潔公司內部的作業,因此過年的排班與紅包應該都是該承攬公司的責任(因為該公司招標中的招標金額應包括員工的薪資預算與運用,意即過年發紅包,應是務管公司與清潔公司發給內部員工紅包;摩納哥管委會以什麼名義發給「物管及清潔公司的員工」紅包),第三届管委會委員在去年過年間私相授受給齊家物業發紅包,已是違反常規,哪有慷他人之慨,來行銷自己的公關人氣,這種歪風如此下去,每一届的委員為了拚人氣,紅包發越多,人氣越旺,像這種「拿住戶繳交的管理費當提款機」的行為,又把住戶的權益放在哪裡呢?
回應者:gin      2014-01-08 12:46:56 IP:114.32.90.***
回覆 Adam 於 2014-01-08 12:32:24 的發文內容:
+1

台灣政府也是拿大家的錢

當做自己的公關費來發放

增加自己的利益


當出齊家如何與現任委員激情的配合,最後搞到齊家另尋他路

聰明的美麗華呀....別步入後塵


回應者:gin      2014-01-08 12:42:41 IP:114.32.90.***

紅包應由委員们自掏腰包去付才對
怎會(利用會議)去做決議事項發紅?

主委呀...
財委呀...
監委呀...
你们心裡在盤算什麼????

知人知面不知心.....


回應者:Adam      2014-01-08 12:32:24 IP:114.34.184.***
回覆 Sheng 於 2014-01-08 09:21:04 的發文內容:
1. 獎金無論是美麗華還是社區出,最後一定都是轉嫁到住戶身上。重點是服務績效是否值得發獎金,若服務品質沒提升,發獎金的意義在哪,純浪費錢而已。我相信每間公司都一樣,爛考績不應該有獎金。
2. 發紅包的話,建議是只針對過年期間有來值班的人員,這才叫做紅包。
+1

台灣政府也是拿大家的錢

當做自己的公關費來發放

增加自己的利益


回應者:Adam      2014-01-08 12:31:21 IP:114.32.94.***
回覆 lawchain 於 2013-12-30 19:45:57 的發文內容:
臨時動議提案二:
社區能在農曆春節時發放社區工作人員獎勵金以獎勵工作人員。
討論與說明:獎勵金預算編列新台幣26,000元。
實施辦法:自102年12月26日~103年1月24日止,每天公告工作人員名單,由住戶記名勾選,每天每戶只能勾選一次,經統計後,以表現佳者依序發放。


四.住戶反應事項
(1)建議接駁車票券可用所配發之點數抵用。
決議:接駁車成本較高, 收支無法平衡, 點數卡換發無法經營下去。
(2)F棟地下室揚水泵浦噪音太大,影響住戶生活品質。
決議:協調請甲士林來處理。
(3)建議接駁車能夠增加停靠紅樹林捷運站對面全家便利店門口。
決議:因該處為紅線不宜設站。
(4)建議社區能在農曆春節時發放社區工作人員紅包獎勵工作人員。
決議:臨時動議中提案。


請問發紅包的部分有必要嗎?
物業公司的雇用人不是管委會吧!

增加交通車停泊點:不准(畫紅線是指不得久停,地點可再討論,但該次會議卻沒有站在住戶最大利益決議)
發物業人員紅包:准
+1

台灣政府也是拿大家的錢

當做自己的公關費來發放

增加自己的利益

回應者:Sheng      2014-01-08 09:21:04 IP:220.128.77.***
1. 獎金無論是美麗華還是社區出,最後一定都是轉嫁到住戶身上。重點是服務績效是否值得發獎金,若服務品質沒提升,發獎金的意義在哪,純浪費錢而已。我相信每間公司都一樣,爛考績不應該有獎金。
2. 發紅包的話,建議是只針對過年期間有來值班的人員,這才叫做紅包。
回應者:lawchain      2014-01-08 01:25:46 IP:27.241.49.***
重點在發紅包的必要性吧
請搞清楚重點喔

物秘每個月都有發薪水吧
雇用關係也只存在美麗華和物秘間

要發紅包請美麗華自己拿自己的錢出來

不要用住戶的錢發紅包

真是亂七八糟
回應者:Dino      2013-12-31 08:41:59 IP:61.222.59.***
不贊成停靠全家..這樣很容易造成更多非社區住戶把摩納哥專車當公車.
回應者:lawchain      2013-12-30 19:47:45 IP:140.112.234.***
發紅包的部分已經決議通過了:
決議:10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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