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想詢問大家對公設的使用方法??? |
發起人 Marcus
2010-04-13 17:56:41 IP:114.42.56.*** 我想大家都是喜歡摩納哥的公設才購買的... 但是不是在使用上..現在都會有受挫折得感覺哩!!! 我覺得可以改善的部份如下,不知大家意見如何?? 1.為啥有的公設還要另外附費??? 我們成立管委會後是否可以討論這點 我的想法是阿~~湯屋/VILLAGE/KTV...等等!需要附費的...改為 每年1戶可以使用幾次不用附費的但需加附清潔費..讓我們住戶 可以想有更多公設...畢竟每戶都有支出購買公設的費用阿~~ 2.公設營業時間需要加長 大家都是上班族..當我們回家時公設也下班..那該不會假日大家 要待在家..搶公設用喔!!很不合理...是否要改成營業時間到晚 上11點...阿不然花那麼多錢買這些要幹嘛..假日還要大家廝殺 才可以用>____<..現在人少看不出來...等大家都住進來...我看 拿刀子也未必搶得到!! 3.公設使用人數...這點我一直覺得很怪... 每戶4卡..每用一個公設一張卡換一個人入場...那家裡人比較多 的呢???還是..親朋好友來...他們要在玻璃外看我門運動與游泳 喔!!!這趕覺還蠻差的...我們購買了只要是住戶的親友應該也可 以分享..當然..我們可以多附親友的清潔費...但不能拒人於千 里外~~ 已上是我的看法...我不知到大家有梅已想過或反應過???? |
|
回應者:Marcus
2010-04-20 13:18:59 IP:114.42.62.***
哇!!好幾天沒上來..突然看到討論很踴躍..很性奮... 收費與否我都贊成... 只希望我們這些住戶對那些公設使用是特別的... 如果大家都對這個議題有期望...希望 選出來的管委人員替我們發聲...辦個社區公投也可以阿!!! |
|
回應者:T
2010-04-20 10:57:18 IP:60.248.106.***
冬季 07:00-22:00(更正) |
|
回應者:T
2010-04-20 10:33:18 IP:60.248.106.***
有的人喜歡早上, 有的人喜歡晚上, 平日也有居家住戶要使用,各取所需, 但無人使用時, 一律不開燈, 有人使用時依需要區域開燈. 因本社區住戶多,需分散使用時間, 建議開放時間如下: 夏季 06:00-23:00 冬季 07:00-10:00 |
|
回應者:Marcus
2010-04-20 09:21:57 IP:114.42.50.***
早上提早喔..是沒甚麼意見啦 不過一早得趕上班的人居多吧? 睡前去運動..回家剛好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到天明 |
|
回應者:F棟Anita
2010-04-20 00:39:47 IP:122.100.127.***
關於須另外付費的公設項目, 我建議可以採紅利制。 效法便利商店i-cash或HappyGo卡, 例如: 只要消費滿100,可以有紅利1點,紅利1點可以抵管理費1元。 感覺蠻好玩的^^ 如此可以刺激大家消費,增加公設收入。 |
|
回應者:F棟Anita
2010-04-20 00:37:22 IP:122.100.127.***
關於須另外付費的公設項目, 我建議可以採紅利制。 效法便利商店i-cash或HappyGo卡, 例如: 只要消費滿100,可以有紅利1點,紅利1點可以抵管理費1元。 感覺蠻好玩的^^ 如此可以刺激大家消費,增加公設收入。 |
|
回應者:James
2010-04-19 14:31:34 IP:61.221.67.***
早上9點才開放健身房?台北市的運動中心7點就開放了....下班回到家都6~7點了,累了一天也沒力氣去健身房了。我想..一般人應該都是習慣早起運動吧... |
|
回應者:F棟Michelle
2010-04-19 01:00:46 IP:123.0.43.***
|
|
回應者:F棟Michelle
2010-04-19 00:58:24 IP:123.0.43.***
推 |
|
回應者:winnie
2010-04-18 22:07:31 IP:119.77.254.***
同意公設營業時間要加長 因為有時下班回到家都七點多了 許多公設只到九點 這樣除了假日外平日使用想使用也只剩兩小時 還有公設真的希望住戶的親朋好友也可以一起來使用,付一點清節費是ok的,反正也是放在那 另外真對節省能源這點本人是同意, 但我必須說親身的例子, 有次在圖書室k書,看聽到F棟外頭有位小姐(阿桑 阿姨吧)跟櫃台小姐說裡頭圖書室燈開太多, 好心的櫃台小姐居然把燈全關,瞬間圖書室燈光只剩我的電腦視窗的燈光,櫃台小姐對著我說這樣看的到嗎?天ㄚ這種問題還趕問住戶,況且當下我超想回嗆說小姐我也是住戶耶,也該尊重一下吧,搞不懂 公設不該省電,別為小錢記較, |
|
回應者:E棟-Hans
2010-04-18 16:53:10 IP:59.115.131.***
同意大大的說法 部份公設會因使用存在易損壞的發生可能性 在管理費或公設使用細目一切有效規劃運用下 公設才能在社區住戶間發揮最大的良性循環 |
|
回應者:T
2010-04-16 16:20:15 IP:60.248.106.***
建議仍依入住人數酌收清潔費,不然不用錢的東西,狀況通常堪憐, 且部份物品為消耗性用品.未來重置更新等等,都要成本的. |
|
回應者:folliey
2010-04-16 14:25:48 IP:220.128.121.***
我也是覺得這意見似乎不錯 推1 推2 至於VILLA 就有些考量 使用VILLA 房間設備的耗損率等等都要考量不得不小心 |
|
回應者:Marcus
2010-04-14 10:08:52 IP:114.42.50.***
我想阿~~其他設施...如此推算 每戶免費次數大約如下-- 1.Villa 2.湯 屋 =2次4小時或1次住宿 3.KTV 4.宴會廳=1次4小時 5.表演廳=1次2小時(可以住戶合併時間辦活動) 6.媽媽教室=1次2小時(可以住戶合併時間辦活動) 7.瑜珈教室=1次2小時(可以住戶合併時間辦活動) 其於開放賺錢貼補公設維修與電費....我想大家除了自用以外還有收入可以幫忙開消水電費 其實...我想說得阿...大家買摩納哥都是喜歡他富麗堂皇的公設 公設如果要燈火通明..營運如常..當然相對電廢水費會高 但如果都為了節約能源...每次回到家跟住在一般台北市公寓一樣 黑漆漆...久了...大家一定覺得幹嘛不買隔壁邁迪奇..便宜没啥公設就好了哩!!! 對!!大家都心疼錢...但今天選了摩納哥..我想就是希望生活過得不一樣...所以勢必小錢不能太在意!! 我想只要設施營運的好...公設收入增加...大家也可以減少水電支出...且未來拖手...大家一定拍掌叫好 如果一個月2000公設電費 1年12個月=24000萬 但你想... 未來脫手每坪多個5萬且好脫手並且生活品值猶如帝寶... 你覺得值不值得???? 我想大家既然買了....就要知到省不可能省到每個人心理 每個人想法不同...對吧!! 希望大家住摩納哥..可以得到不一樣的水平 |
|
回應者:Marcus
2010-04-14 09:54:48 IP:114.42.50.***
*算上癮了 ...這次換KTV室 2間KTV室...營業時間 1.9-18點=9/2=4.5小時 2.18-22點=4小時 945戶÷(2間*3時段)=157.5天可以巡迴免費一次 365天-158天=207天... 可以讓住戶續租或是對外開放貼補公設與電費 請參考 |
|
回應者:E棟Monkey
2010-04-14 09:49:33 IP:220.130.168.***
我覺得意見不錯..但是第二點我有一點小小的想法,若是公設營業時間加長是否會增加公電的負擔,目前公電的負擔幾乎是比自家電貴了!!而且還有一個問題..物秘常常都不會隨手節約電源,甚至長看到物秘都在打電話聊天...這以後是不是都是住戶在負擔所有的費用??不過推第一點...有些收費確實太貴...反而捨不得用..久了就荒廢了..我個人覺得平日其實可以採預約制度,假日採全日開放,可將平日的電力及人力節約下來...(個人淺見...) |
|
回應者:Marcus
2010-04-14 09:47:25 IP:114.42.50.***
*剛剛無聊又算了一下湯屋使用 目前營業時間 1.9-18約9小時/2=4.5小時 2.18-22約4小時 每戶排隊免費使用約白天4.5小時-晚上4小時 如果一天=3間*3時段=9戶可以預約到使用 945戶÷9時段=105可以輪回一次 如果設定每戶可以每年預約2次210天可以輪回完 所以356天-210天=155天可對外營業收費貼補公設與電費 且湯屋晚間也可以住宿22:00-8:00 這部份也可以分享給住戶2/3使用天數...其他1/3對外營業 如945戶÷3間=315天可以輪回一次 但對外營業時間少 所以阿遊戲規則可以如下-- 例如:如果每戶可以使用2次湯屋或1次過夜...任選一種 那我想就可以處理這類問題 各種配套讓大家自己斟酌...我想我們住得應該更快樂 |
|
回應者:Marcus
2010-04-14 09:30:20 IP:114.42.50.***
*昨天無聊算了一下Villa共5間 大房30平=2間 小房19與13平=3間 戶數共945間÷5間Villa=每戶每年使用1次免費約189天... 遊戲規則可以訂-- 例如-要使用大房只能1-5 使用小房可以1-7 依照事先預約為主...如果怕大家衝突...可以年底就請住戶預約明年時段...且住戶時間公布...可以讓大家網路上看到..時間有問題者...再自行跟其他住戶對掉(如果其他住戶願意的話) 365天-189天給住戶使用=176天可以營業貼補公設電費或維護費.... 可以參考喔!! |
|
回應者:lawchain
2010-04-13 23:01:35 IP:114.42.73.***
推1推2 保留3的其他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