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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跑跳的不是小孩而是成人呢????
發起人      2011-08-31 08:32:54 IP:220.133.42.***
樓上就住了個成人大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31/78/2xuhf.html
最快下月起 小孩跑跳 擾鄰可罰
更新日期:2011/08/3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廖雪茹/綜合報導〕環保署昨天公布「近鄰噪音公寓大廈管理規約」範本增修條文,其中明訂「跑跳、搬動重物等可能影響他人安寧」面臨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款;卻引起部分家長抱怨與不滿,因為小家庭若有嬰幼兒學走路跌跌撞撞,總會發出聲音,一旦鄰居抱怨,奶粉錢就得去繳罰款,環保署表示理解家長苦衷,將再檢討。


深夜唱歌擾人 最高罰1.5萬元


環保署日前召集地方政府、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相關單位開會,與會人員建議樂器、唱卡拉OK、音響、樓上跑跳、電視、搬重物、冷氣空調、洗衣機、抽水馬達、發電機、裝潢施工、運動休閒器材、冷卻水塔等聲音,在特定時間(例如深夜)如果擾人可以移送。


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過去民眾若遇到鄰居產生噪音擾人安寧,無論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噪音管制法」,都必須現場稽查,但當警方及環保單位大隊人馬到場時噪音已經停止,因此環保署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供建議範本給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運用。


大樓半數住戶同意 可納規約


範本預計九月出爐,謝燕儒表示,未來只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經大樓半數住戶同意,將範本納入規約,再報請各縣市政府核備即生效,其中住戶管理委員會甚至可以自行增減規範項目(例如「小孩哭鬧」或「狗吠」擾人)。大樓住戶若遇近鄰噪音擾人,成案後就可移請各縣市工務部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開罰三千到一萬五千元。


針對其中跑跳條文,家住新北市的江姓家長投訴指出,幾年前小孩在學走路時,常不慎將手中物品、碗筷掉落地面,亦會不小心摔跤或碰到桌椅,隔壁住了一個精神耗弱女子,認定這些聲響是惡意騷擾,瘋狂打電話向管委會及里長投訴、警察局報案、調解委員會陳情,時間長達三年。


江姓家長表示,這個條文對有嬰幼兒的小家庭影響很大,以後小嬰兒半夜哭鬧、走路碰撞、拉動椅子發出聲音,都可能被住戶檢舉影響安寧,大人沒有惡意、小孩無知,但面臨被罰款威脅,很不公平。


新竹縣府環保局空氣污染防治科科長殷志鴻指出,竹北市東區越來越多公寓大廈,不時會接獲民眾檢舉鄰居的狗吠聲、搬動東西、小孩哭鬧、唱卡拉OK等噪音,警方到場處理,常因蒐證不易,加上主觀落差大,多半也是柔性勸導。規約一旦公告,大樓住戶即可透過管委會納入規範。


不過殷志鴻強調,小孩哭鬧雖有民眾投訴,但因屬於不可控制的噪音,就像是夫妻吵架一樣,是否列入管制會有爭議,因此一開始不建議納入規範,日後再檢討。


謝燕儒表示,「樓上跑跳」的規定,如果會引起家長恐慌與生活不便,環保署會再作檢討。「小孩哭鬧」跟「樓上跑跳」一樣,家長都難以控制,情有可原,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以考慮不要列入,但「狗吠」擾人,主人應該安撫狗兒或做些處理,建議納入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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