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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10元文具 20年後還6600元
發起人 匿名      2013-01-23 10:19:45 IP:219.84.179.***
中國時報【柯宗緯╱高雄報導】

「這麼有良心的人真少見!」阿蓮區民眾許森林卅多年前經營文具店,常遇不少調皮小孩竊取文具,沒想到廿一日收到一封來自台南市關廟區的道歉信,署名「羞愧的人」寫說廿多年前因自己不懂事,偷走幾十元文具,現附上六千六百元懇求原諒。

民國六十六年六月六日,許森林在阿蓮開設山林書局,鄰近阿蓮國中小學區,是當時唯一文具店,生意旺到不行。他說,早期常外出工作,太太忙著顧店及照料小孩,常有小賊趁其不備偷走物品;他笑稱:「被偷到應接不暇,還得急忙補貨」,後來轉經營派報工作。

廿一日下午三時,六十四歲的許森林收到一封來自台南關廟的平信,拆開是一張餐廳廣告文宣,原先不以為意打算丟到垃圾桶,但廣告紙厚度不小引發好奇,打開驚見六千六百元及一張電腦列印書信,讓他感到相當訝異。

信中寫道:「老闆、老闆娘您好:對不起,幾年前因一時貪念,偷了貴書局的文具,雖然只有幾十塊錢,但因內心常感到愧疚不安,因此寄上六千六百元懇求接受原諒」,最後還署名「沒勇氣面對你,羞愧的人留」。

道歉信及信封皆為電腦印刷輸出,僅有郵遞區號,疑似女子筆跡。許森林表示,單從信件無法判別寄件人身分,如今文具店已歇業,猜測應為在地人,才知道他沒搬家。

他並認為,該女子可能長大後有所成就,想要彌補當年罪惡感,他願意原諒小孩子的年少無知,打算將這筆錢捐助一位植物人親戚作醫療費;他說,六千六百元與他開店之日同為「六六大順」,莫非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巧合。
回應者:zhihao      2013-03-07 23:22:03 IP:122.116.3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_WUnSDHr7M

- 七逃人的目屎 - 郭金發 -
回應者:匿名      2013-03-07 17:36:51 IP:219.84.178.***
母子同庭落淚 林益世:收錢很後悔

「讓我們陷入錯誤的不是無知,而是看似正確的錯誤判斷。」林益世六日聽到律師引用美國小說家馬克吐溫的名言,當庭眼眶噙淚,頻拭淚水。他強調當初只是單純接受好友請託喬合約,絕對不是為錢辦事,「收陳啟祥的錢我很後悔」。

 林益世昨日整天在檢察官重話炮擊下,沒有被打倒,反在下午律師為其辯護時,三度有感而發,頻頻摘下眼鏡拭淚;他的母親沈落蘭也一度潸然落淚,母子再度同庭落淚。

 林益世對檢方的批判論告回應說,他的樁腳郭人才,民國九十九年帶陳啟祥來請託,因郭是他很尊敬的長輩,既然帶人請託,就特別予以處理,他認為中聯、中耀和地勇都是民間公司,又有爐石要以公開價格賣出的合約,心想為什麼只賣一家公司,為什麼不能有公開競爭機會?

 林益世強調,就是在這種概念下,他才打電話給中鋼去請託,「只是好朋友的請託。」對中鋼、中聯沒有任何不禮貌,彼此平等,沒有做出檢察官指控他收賄六千三百萬元的事。林說,錄音譯文與實際意思相差十萬八千里,很難過被大家誤解,從政十幾年來選民服務,從未說要錢或為錢辦事,「真的不應該違背自己的原則,為了輔選費去接受陳啟祥的錢」、「我很後悔,若再來一次,不會收錢,希望法官明察、了解真相」。

回應者:匿名      2013-03-06 23:23:27 IP:116.59.224.***
社區的種種費用被黑心的管委會主委或者其家人從中用各種不當的方式竊取,這些行為不只是違法,等於就是偷自己鄰居家的錢,這在中國人傳統社會中是最下流的行為,相信任何有家教的人都不會這樣做,社區裡面有各種各樣的人,有小偷就會有人幫大家去要債,這些黑心的委員,偷大家辛苦錢的委員,大家都會記得,欠大家的錢遲早要還,父母債子女償,不是自己還那自己的小孩有一天會幫你還,偷十塊錢要還六千六,偷十萬塊那就要還六千六百萬,沒錢還總要拿別的東西還,子女有一天會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賊,這樣的子女改天不要不就去當賊被關,要不就是永遠活在賊的小孩的陰影裡,一輩子被人看不起,自己也看不起自己,天道循環,因果報應,舉頭三尺,鬼神照看,作惡多端,執迷不悟,禍延子女,萬劫不復。
回應者:匿名      2013-02-25 10:56:00 IP:219.84.179.***
〔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楊培華/綜合報導〕「宏國大鎮」108名社區住戶聯名檢舉,前新北市汐止區智慧里里長宋曉之,夥同擔任社區主委的妻子巴棣華、總幹事等人,以私劃停車格收費及圖利包商承包社區工程手法,侵占社區上百萬元公款,遇有住戶質疑,宋嫌便糾眾恐嚇傷人。


台北市警中正第二分局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上的「宏國大鎮」住戶抗議主委巴棣華利用主委職權,夥同外人暴力霸佔社區公共設施、侵占管理費。警方前天循線逮捕宋嫌及其妻子等5人,依組織犯罪、恐嚇等罪嫌移送法辦。


私劃停車格收費


警方蒐證發現,巴棣華與曾擔任前主委及里長的丈夫宋曉之,夥同社區總幹事吳子方、代書吳鴻祥、水電包商潘碧桑等人,私劃社區停車格收費、圖利包商承作社區大樓拉皮工程等,5年來,不法侵占公款至少139萬元,廖姓及陳姓住戶質疑不法時,遭宋嫌糾眾恐嚇並毆打成傷,吳姓前主委還因被恐嚇,心生畏懼不幸中風送醫。


宋曉之夫婦昨怒指警方單憑一方說法,毫無證據就將他們移送法辦,還逕自發布新聞,法院審理後即予釋回,可以證明他們的清白。


巴棣華說,警方作為證據的影片,是95年間社區劃設機車停車格時,與反對的老翁推擠,她請先生儘快到現場,影片中與對方發生衝突,到後來警察到場的畫面裡,沒有所謂的黑衣人。


至於警方指宋曉之以里長的身分承包工程,更是子虛烏有,如果確有此事,宋曉之不會連任里長,還當選里長聯誼會會長,她也不會連任主委,社區財務報表都會公告,如果有問題,何不請當地警方處理,卻要由台北市警方出面?


回應者:匿名      2013-02-25 10:50:57 IP:219.84.179.***
這篇報導是從崔媽媽網路上看到的.可以聯結到自由電子報.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裡面有提到關於罷免委員的地方.值得參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pr/10/today-e4.htm
回應者:匿名      2013-02-22 10:16:57 IP:219.84.234.***
揪出黑心主委

不肖管委會主委抽佣拿回扣、收封口費掩飾公設瑕疵……
住戶該如何自保? 才不會讓自己的血汗錢被A掉

〔案例〕
楊太太不久前買了一間新成屋,她出席首次舉辦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選出吳先生為主委。

不久後,她陸續從左鄰右舍那裡聽到不利於吳主委的言論,包括向建商收取回扣,及對第4台、網路業者抽佣等,楊太太感到不可思議。

〔記者陸敬民╱專題報導〕購屋民眾一般最怕遇到的就是「黑心建商」,因為這意味著未來若權益受損時將求償無門,殊不知購屋民眾在成為某社區住戶後,還得提防所謂的「黑心主委」暗中「A掉」原本屬於管委會的錢,讓全體社區住戶蒙受損失。

根據建商與代銷業者透露,這類被稱為「黑心主委」的人,其實就是房地產業界常見的「職業主委」,或是經過「高人」指點的業餘客。

這些主委通常對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程序十分嫻熟,對服務住戶也表現得很熱心,對公設點交過程更是經驗老到。

但實際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黑心主委」在博取住戶好感的同時,也在計算著將來的利益。

遊說添換設備 為抽佣

桃園某代銷業者透露,絕大部分「黑心主委」運作的空間在於房屋點交,常見的手法便是大挑公設或園藝的毛病、刁難業者,或突然要求增設許多設施,像是加裝消防設備、監視器材、擴音器,或頂樓、陽台二次施工等。

業者表示,如果上述利益是進到管委會的帳戶,那麼建商頂多摸摸鼻子認了,問題是這些錢有時卻都流向了私人的口袋。

通常遇到這些特別會要求增加各項設施的主委,業者大多心裡有譜,他們會私下打聽這些主委本身或親友是否經營消防、水電、音響、清潔等工程,若業者在公設、園藝方面並沒有缺失時,便做個順水人情,向主委本人或親友採購相關設備,以求儘速完成點交。

掩瑕疵催點交 想撈錢

如果社區公設出現瑕疵,加上順水人情無法滿足主委的要求時,雙方便會坐下來「溝通」,這時業者會要求主委展現「實力」,意即主委必須承諾能說服絕大多數住戶完成點交,並保證不將事情鬧大(見報),業者才會根據主委的「實力」,提出相對應的「封口費」。

業者根據經驗估算,按照程度大小的不同,上述金額約在30萬到50萬元之間。

以上是「黑心主委」與業者之間的關係。

水電網路保全 都能A

「黑心主委」另一個撈錢管道便是抽佣。

新竹某建商便透露,住戶可能並不知道,包括發包電梯或水電維修工程、第四台、社區寬頻網路,甚至採用哪家樓管或保全公司,有經驗的「黑心主委」都有機會上下其手。

業者提醒,住戶平常便應該養成詳閱公告欄的習慣,尤其對於管委會經費收支更應該逐項查閱,並注意管委會主委的特支費是否超乎常理的高,如果過高,就應該加以質疑。

此外,住戶也應留意社區第四台或寬頻網路的收費行情有無過高的現象,也不妨趁水電、第四台或寬頻網路工程人員來家中施工時,打聽一下主委是否有抽佣的情況,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主委的佣金其實都是住戶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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