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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踴躍出席9/27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發起人 Michelle      2009-09-16 09:31:14 IP:202.6.104.***
各位芳鄰:
大家好,本社區即將於9/27上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此次會議主題是要增修"住戶規約"與選舉第二屆管理委員,為防止"有心人士"收取住戶的"委託書"進而制定人謀不臧的規定,請各位住戶踴躍出席本次會議提出對本社區發展有益的建言,同時亦可藉此機會彼此交流認識
除此之外,本人對於社區事務提出個人建議予管委會如下:
1.所有社區公告都應於各棟電梯間與大廳公佈欄公告1週,使住戶可詳細閱覽瞭解管委會運作情形,其中每月收支財務報表應依據【住戶規約】第六條;第七項 管理委員會每個月公告社區財務收支情形之規定每月定期按時公佈,例如:固定每月15日公佈上個月收支財務報表於公佈欄1週
2.建立社區財務收支制度-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財務收支施行細則以防人謀不臧,依據【住戶規約】第三條;第三項;第六款 管理委員執行費用之支付項目及支付辦法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第九條;第八項 管理委員得為工作之需要支領費用或接受報酬,其給付方法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綜上所述,財務收支制度的建立可使公共基金與管理費的運用更加透明以昭信於住戶,例如:目前由主委統籌保管運用的零用金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通過零用金額度,若核銷無收據或發票以自製的支出憑證方式核銷的話,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通過支出憑證之金額上限
3.建立招標採購制度-社區公共設備、器材與資產之維護、保養與修繕金額達新台幣30000元以上或物業保全公司之更換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招標採購施行細則,每次進行招標時應公佈招標的程序、日期,需3家以上廠商投標競標,公告得標廠商之得標金額
4.社區之公共設備、器材與資產應編列財產編號由管委會造冊保管,並於每屆管委任期屆滿前1個月實施盤點以利後續交接與管理作業
5.對於社區所僱用之物業管理保全公司與人員,例如:總幹事、警衛與清潔人員應有試用期,實施住戶滿意度評鑑以提升服務人員的服務品質與水準,對於不適任人員應立即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更換服務人員
6.建立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停車場管理施行細則,使管理有一致的標準避免住戶間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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