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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會怎樣辦
發起人 maryy.liu      2008-12-26 17:44:29 IP:163.29.9.***
管委會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支出項目即擅支


請問您會怎樣辦
回應者:爆龍戰隊      2008-12-29 12:59:51 IP:115.43.192.***
maryy.liu 版主您好:

我是台南荷蘭海韻的委員,看您所發表的文章感覺您真的是一位非

常熱心住戶,希望日後能與您多交流有關社區方面的問題。

您在文中所述:管委會未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支出項目即擅支

關於這個問題,就我所知,貴社區既已組成管理委員會,即代表已

向北縣政府完成管委會成立核備,您可向管委會申請調閱核備時的

住戶規約(請參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5條內容),查看規約內是

否有登載管委會資金運用上限等相關條例,如果規約內查無相關律

訂條文,您又認為這問題攸關社區大樓住戶整體利益,您可參閱公

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經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

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

求召集者。連署住戶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如果可順利召開

會議,想必一些問題即可在會議中一一提出重新檢討。

以上。希望對您有些幫助。
回應者:benson_su      2008-12-26 22:45:15 IP:220.134.199.***
小弟會議中 有提到要先點二次施工圖再來看車為如何畫?
但是 未點交二次施工圖而劃線已經為違法事實.

另外增設車位為想台北縣政府報備又是違法,不依縣政府的二次斯工圖畫車位,又是違法,又收取車為清潔費,早已是違法事實.


昨天管委會決議暫緩,但主委一意孤行不尊重合議精神,把公告在自行會議紀錄後的更改.又是違法,已擺明不適任.

希望版主多連絡鄰居,工 評這樣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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