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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請問香狗堡大哥,監委越權的事件經過
發起人 Sylvie      2009-04-12 23:43:30 IP:118.167.3.***
本社區監委越權,不經主委,私自與美麗華物管高層接洽,
達成共識的前因後果,整件事,我的認知是:
錯的人繼續留在管委會,主委卻要請辭,
到底是為甚麼?

也希望能聽聽投贊成監委留任的委員的意見,
不要認為智邦這個小圈圈,只會在網路上匿名發表意見,
我們也想聽聽看你們的看法
回應者:lilian      2009-04-25 08:50:28 IP:118.160.37.***
回覆 香狗堡 於 2009-04-16 13:28:39 的發文內容:
您說的其實我也了解。任何一種作法都沒有特別的對與錯,只要是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讓社區愈來愈好。

我是比較工程師個性的人,只有1跟0,比較沒有中間的所謂模糊地帶。所以,有時候也比較龜毛吧。
堅持法理情,就像您說的,管委會要有相當的魄力與共識,也要有住戶間的支持。但是若老是情理法,我覺得這麼龐大的社區,不用想,這種管法一定只有一個字。"亂" "亂" "亂"
其實,之前也有想說,不要管了。讓他們去搞。我住得受不了,大抵是三五年後,我把房子賣了,搬家。可是其他住這邊的鄰居,年紀大一點,希望長住這邊享福的? 社區爛了,他們能搬嗎? 再加上我住這邊後,認識一些朋友,還算志同道合,這邊週遭環境也不錯,除了冬天冷點,潮濕點。所以,也真的不希望社區變爛了要搬走。如果可以,當然希望社區愈來愈好,可以住這邊一輩子。

聽說隔壁的已經爛了,聽說連圖書館也關了,因為大家看社區跟委員會很亂,所以沒人要當志工。真不想這邊也是那樣。看了湯泉,蠻羨慕他們現在的成果的。

您曾經擔任過大型社區主委阿,真是失敬失敬。
歡迎您多分享一點您的心得與經驗給我們,我們還是一個新社區。有多一些心得與建議。對我們來說是很好的input喔。
如果您願意的話,可以私下給我您的聯絡方式嗎?,有空的時候,可以跟您請益。也可以一起來跟我們出遊喔。
如果沒再去管管委會的事,已經跟鄰居說好,星期六日要多安排一些活動,享受人生 ^_^
你好可愛
回應者:lilian      2009-04-25 08:41:31 IP:118.160.37.***
回覆 chen 於 2009-04-15 17:14:56 的發文內容:
針對最後一句.....目前管委會忙著VIP招標.就是要讓住戶趕緊使用.所以不應該提罷免或解任.也就是說在這段期間.每個委員都有免死金牌喔?????不管怎麼做都不用被約束ㄇ????錯就是錯.難道還得挑一個黃道吉日才能提罷免?認真到不願用印章.把一些委員拖的團團轉.直到最後一刻才願意蓋章.這樣叫做認真??如果我這麼認真還被人說成這樣.早就辭委員了.當委員能打個金牌放在家裡嘛?因為這件事.搞到主委.監委.財委都請辭.利害~利害~不得不佩服.
沒錯.
回應者:lilian      2009-04-25 08:40:03 IP:118.160.37.***
回覆 jpson 於 2009-04-15 16:48:01 的發文內容:
4/2日 星期四 晚上召開會議之後主委才將美麗華合約書交給育慧監委,請他在確認內容。
4/3日 星期五 晚上九點半我才知道育慧監委還沒蓋章,我有交代育惠監委這件事要報告主委跟副主委。
4/4.4/5銀行放假以無法如期付款
4/4日 下午我家客人來經過二樓,看見主委順便告知是否知道支付物管保全勞務費簽呈還未完成蓋章,鉞享監委問我怕什麼,我請他用字成熟一點,我一直跟他強調這是誠信問題,合約是委員大家審的,不管是要付25日或是一整月的費用,都要在4/5日完成付款。
主委生氣要離開時,交代我請育慧監委一定要下來蓋章,否則要把她罷免掉。因為育慧監委非常認真審閱合約書及對簽到明細,發現有爭議點,是在幫社區嚴格把關,負責認真的委員不應該被罷免掉!所以我急著請她下來蓋章,有什麼疑問在跟主委解釋。
4/5日 副主委找大家到他家協商(非正式會議)育慧有針對未何還未蓋章說明原因,到了晚上真對倫理根流程瑕疵跟主委道歉。
目前委員會在忙著招標VIP,讓住戶們使用,為何要在這個時間點提什麼罷免或解任案。
她道歉了嗎?

看來主委是被她逼走的囉?
回應者:lilian      2009-04-25 08:31:56 IP:118.160.37.***
回覆 chen 於 2009-04-15 11:02:49 的發文內容:
冷氣跟鋁窗柵欄.陳育慧委員是持暫緩公告的意見.因為認為區權會並不是代表716戶的意見...........
那管委會是要做什麼?
回應者:lilian      2009-04-25 08:31:04 IP:118.160.35.***
回覆 Sylvie 於 2009-04-15 00:10:20 的發文內容:


儘管陳監委是個年輕,認真,沒經驗的委員,
做錯無意悔改-->光憑他這一點,為甚麼要再給她機會
為了公告會議記錄到智邦在管委會會議多次討論-->浪費開會時間,也難怪住戶最關心的冷氣柵欄,鋁窗柵欄搞了這麼久才有結果,這社會認真卻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很多,他們往往把事情搞得沒效率也做不好,反而安靜聆聽會更好,如果這是經驗不足所導致,那,還是那句話,請從基層做起∼

最後,我還是"懷疑"他私自找美麗華,到底憑甚麼?
為甚麼美麗華要買他的單??因為他年輕,認真??
做錯無意悔改-->光憑他這一點,為甚麼要再給她機會--> 同意+1

最後,我還是"懷疑"他私自找美麗華,到底憑甚麼?
為甚麼美麗華要買他的單??因為他年輕,認真?? --> 同感
回應者:cm53tw      2009-04-23 19:48:19 IP:118.167.29.***
有反應,就會有進步,畢竟是我們的社區,希望能夠真的步上軌道,管委會加油囉!對建設公司要嚴謹,為社區把關,謝謝。
回應者:pc651113      2009-04-23 17:00:43 IP:61.220.52.***
回覆 linda 於 2009-04-23 15:08:46 的發文內容:
怎麼感覺大家剛搬進來就好像意見一推的感覺
同感!
回應者:linda      2009-04-23 15:08:46 IP:118.231.67.***
回覆 Sylvie 於 2009-04-12 23:43:30 的發文內容:
本社區監委越權,不經主委,私自與美麗華物管高層接洽,
達成共識的前因後果,整件事,我的認知是:
錯的人繼續留在管委會,主委卻要請辭,
到底是為甚麼?

也希望能聽聽投贊成監委留任的委員的意見,
不要認為智邦這個小圈圈,只會在網路上匿名發表意見,
我們也想聽聽看你們的看法
怎麼感覺大家剛搬進來就好像意見一推的感覺
回應者:香狗堡      2009-04-17 23:44:30 IP:116.59.40.***
回覆 young 於 2009-04-17 22:20:03 的發文內容:
這次開會主軸是社區二樓VIP會館廠商簡報競標評選,大家有空可以來廳廳VIP廠商的介紹。

其實住戶有空時能來現場參予(監督)管委會議,對社區就是一種幫助,雖然住戶沒有投票權,但是可以監督管委會的決策是否符合多數住戶的需求,而有居住上的問題也可以直接找到該棟委員來協調處理。

還有,委員間並不能相互罷免,這是住戶的權利。
VIP會管廠商簡報是下午的事。
早上十點是要討論委員的辭職案。

還是請住戶到場聲援主委。

主委不做了,下午VIP廠商也不曉得怎麼評選了??
回應者:小G      2009-04-17 23:02:40 IP:118.167.17.***
回覆 young 於 2009-04-17 22:20:03 的發文內容:
這次開會主軸是社區二樓VIP會館廠商簡報競標評選,大家有空可以來廳廳VIP廠商的介紹。

其實住戶有空時能來現場參予(監督)管委會議,對社區就是一種幫助,雖然住戶沒有投票權,但是可以監督管委會的決策是否符合多數住戶的需求,而有居住上的問題也可以直接找到該棟委員來協調處理。

還有,委員間並不能相互罷免,這是住戶的權利。
1.有空的人可以去看看管委會運作的情況,也可以當作是實習.
畢竟大家都有出來當委員,為社區盡分心力的機會

2.委員間是不能罷免,除非委員自行請辭,不然一定要經過該棟住戶連署罷免才有效.但是在管委會擔任的職務,乃透過管委會委員互相推選而產生.所以,解除職務只要管委會決議通過就可以.
回應者:young      2009-04-17 22:20:03 IP:114.44.140.***
回覆 cm53tw 於 2009-04-17 13:20:07 的發文內容:
重點4月18日早上10點,要做什麼嗎?......去現場投票嗎?......還是要作什麼啊!請各棟委員投票罷免嗎?...還是要作什麼啊!...大家起監督,但可以作什麼事讓大家的社區更好,讓社區真的回歸正軌,每天都再看大家回應,看到社區一點一點努力爬,4月18日星期六早上10點要開會,能幫什麼忙嗎?.....想知道如何有效幫到忙?
這次開會主軸是社區二樓VIP會館廠商簡報競標評選,大家有空可以來廳廳VIP廠商的介紹。

其實住戶有空時能來現場參予(監督)管委會議,對社區就是一種幫助,雖然住戶沒有投票權,但是可以監督管委會的決策是否符合多數住戶的需求,而有居住上的問題也可以直接找到該棟委員來協調處理。

還有,委員間並不能相互罷免,這是住戶的權利。
回應者:cm53tw      2009-04-17 13:20:07 IP:163.25.112.***
重點4月18日早上10點,要做什麼嗎?......去現場投票嗎?......還是要作什麼啊!請各棟委員投票罷免嗎?...還是要作什麼啊!...大家起監督,但可以作什麼事讓大家的社區更好,讓社區真的回歸正軌,每天都再看大家回應,看到社區一點一點努力爬,4月18日星期六早上10點要開會,能幫什麼忙嗎?.....想知道如何有效幫到忙?
回應者:老人家      2009-04-17 12:32:49 IP:114.44.18.***
回覆 jpson 於 2009-04-15 16:48:01 的發文內容:
4/2日 星期四 晚上召開會議之後主委才將美麗華合約書交給育慧監委,請他在確認內容。
4/3日 星期五 晚上九點半我才知道育慧監委還沒蓋章,我有交代育惠監委這件事要報告主委跟副主委。
4/4.4/5銀行放假以無法如期付款
4/4日 下午我家客人來經過二樓,看見主委順便告知是否知道支付物管保全勞務費簽呈還未完成蓋章,鉞享監委問我怕什麼,我請他用字成熟一點,我一直跟他強調這是誠信問題,合約是委員大家審的,不管是要付25日或是一整月的費用,都要在4/5日完成付款。
主委生氣要離開時,交代我請育慧監委一定要下來蓋章,否則要把她罷免掉。因為育慧監委非常認真審閱合約書及對簽到明細,發現有爭議點,是在幫社區嚴格把關,負責認真的委員不應該被罷免掉!所以我急著請她下來蓋章,有什麼疑問在跟主委解釋。
4/5日 副主委找大家到他家協商(非正式會議)育慧有針對未何還未蓋章說明原因,到了晚上真對倫理根流程瑕疵跟主委道歉。
目前委員會在忙著招標VIP,讓住戶們使用,為何要在這個時間點提什麼罷免或解任案。
那天,我老人家也是適逢在現場,親眼目睹整個流程,講句公道老實話,朱委員妳是過度的避重就輕了,過度的輕描淡寫,並非如妳所描述的那三言兩語,主委就生氣,就要罷免陳育慧,那不就顯得主委太沒氣度也太沒修養了,其實不然,我可以很負責的保證,主委是歷經好說歹說,好話說盡,最後聽到主委用在未來市亦可聽到的超高分貝的音量說:明天我會再跑一趟社區,如果妳還堅持不蓋章,我會提罷免妳。
至於事情的真實經過,陳鉞享先生陳述的,句句屬實。不信的話,雖沒錄音為證,因事發突然,不過卻有多位在場人士可茲見證。
回應者:yangfl      2009-04-17 09:25:51 IP:60.250.53.***
回覆 mini 於 2009-04-16 10:08:49 的發文內容:
請看清楚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好嗎?
若是單純的付款爭議經過甲乙兩方正式協調.
就沒這麼嚴重.不過現在哪天付款已經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位小姐越權.
請問有哪一個社區的制度是.委員可以跳過主委處理社區事務的.
她未知會主委.也未經管委會同意與物管協調付款的事.
怎麼會不嚴重.很嚴重ㄚ.當日為付款日.還不蓋章付錢ㄝ.
合約是有法律約束的.可以事後說要怎樣就怎樣嗎?
不要說這是發生在一個社區的管委會就認為不重要.

請問有哪一家公司的主管或老闆.
會任憑部署或員工如此不尊守制度.
員工沒依約付給廠商款項.
被告將會是負責人ㄝ.不是該名員工喔.

今天對社區而言也一樣,款項沒依約定日付,
被告將會是主委.又不是她.
最後是全體住戶買單.
因為賠償金要從我們所繳的管理費裡面拿出來賠償.
社區需要冒這個險.留下她嗎?

主委打電話給她.她還是不蓋ㄚ.
萬一以後每個月都來一次.
一次就是好多天.
不就大家被她搞ㄉ團團轉.
看不下去~~~~~~~太扯拉~~~~~~~
罷免有理(陳育惠)~~~~~~~~~~~
聲援主委和陳監委(男生)~~~~~~~~~~~


我終於看完多篇意見,很客觀的認為監委不適任,並請主委留任!!
回應者:yangfl      2009-04-17 09:21:38 IP:61.220.52.***
嗯,我很支持老兄您的看法,住大樓不能有太多情理,法制要放在第一,這才能長遠維續我們的住區品質,看來我們這個社區人才濟濟。請主委留任!!
回應者:香狗堡      2009-04-17 02:23:37 IP:118.167.16.***
湯泉的第二屆主委的一席話。。。。

「所以我就出來競選主委 , 我要把社區法制化。法制化後再講人情、再辦活動。第一屆我當副主委 , 一個八百多戶的社區 , 住戶來自四面八方 , 你要統一大家的觀念、價值觀 , 不是那麼容易。第一年 , 大家都在吵吵鬧鬧中度過 , 我認為這樣不行 , 第二屆我就新聲明我要競選主委 , 從企業的角度來經營這個社區。」


我要把社區法制化。法制化後再講人情、再辦活動。
先有法,才講人情。 否則無秩序,就講人情,如何管理?

"一個八百多戶的社區 , 住戶來自四面八方 , 你要統一大家的觀念、價值觀 , 不是那麼容易。"
這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因為你要統一大家的觀念,跟價值觀,強勢領導與忍受住戶或委員的反彈,無給職的一個職位,沒有崇高的理想與熱忱,有多少人能耐得住。

願大家共勉之,希望社區能真如其名,有美好的未來。。。。。


回應者:AirDude      2009-04-16 21:03:25 IP:68.83.176.***
回覆 cct 於 2009-04-16 12:24:16 的發文內容:
看的出來 您是相當熱心的人
其實您所說的我也都懂 也都很支持
社區的經營當然是法理情
但是 考慮台灣的民情
要堅持法理情 我想除了管委會要有相當的魄力與共識外
住戶之間更要有相當的水準才行
本人曾經擔任過大型社區(4百多戶)的主委
當時曾要求住戶不得於公告空間擺設鞋櫃或腳踏車
不然要依據縣府來文及相關法律移除雜物
您知道嗎?我在樓下被眾人圍剿時
不知道其他人在哪裡
當時讓我深深感受到 台灣與新加坡不同的地方^_^
不過 還是祝福社區能在各位的堅持與經營之下
步入正軌

所以我覺得 台灣已經延伸出了一個不遵守規則的習性 到處都是!

台灣人喜歡講 人情 所以 法制 只是拿來參考用的 看看就好了

人家說 台灣旅客難搞 這是航空公司公認的 上了飛機 一定先
坐在別人的位子上 然後主人出現了再叫這個主人去坐別的位子
這樣換來換去 就只是一個人情問題 也從這裡可以看出台灣人
不遵守法制的習慣

一天到晚就是在這個痛批 那個痛批 只要是人民不爽的東西 就在
痛批 然後又要改法條 所以法律是在寫來符合人民口味的 從這裡
又可以看出 台灣人真的非常有人情味!

地下室的垃圾叫住戶不要丟在地上 要學會分類 自己丟入垃圾箱
也沒有人理會 條文寫在那裡當作沒看到

越權 不遵守遊戲規則 講人情 為了自身利益 這就是我們的台灣

所以你說 你被幾百個不遵守規則之外 還非常有人情味號昭而來
的居民圍剿 我想這不會很驚訝

既然台灣的人民都已經這麼習慣不遵守規則了 我想以後誰來當
什麼員的 麻煩心臟功能要很強 不然請麻煩多吃補藥啊!
回應者:香狗堡      2009-04-16 13:28:39 IP:60.250.154.***
回覆 cct 於 2009-04-16 12:24:16 的發文內容:
看的出來 您是相當熱心的人
其實您所說的我也都懂 也都很支持
社區的經營當然是法理情
但是 考慮台灣的民情
要堅持法理情 我想除了管委會要有相當的魄力與共識外
住戶之間更要有相當的水準才行
本人曾經擔任過大型社區(4百多戶)的主委
當時曾要求住戶不得於公告空間擺設鞋櫃或腳踏車
不然要依據縣府來文及相關法律移除雜物
您知道嗎?我在樓下被眾人圍剿時
不知道其他人在哪裡
當時讓我深深感受到 台灣與新加坡不同的地方^_^
不過 還是祝福社區能在各位的堅持與經營之下
步入正軌

您說的其實我也了解。任何一種作法都沒有特別的對與錯,只要是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讓社區愈來愈好。

我是比較工程師個性的人,只有1跟0,比較沒有中間的所謂模糊地帶。所以,有時候也比較龜毛吧。
堅持法理情,就像您說的,管委會要有相當的魄力與共識,也要有住戶間的支持。但是若老是情理法,我覺得這麼龐大的社區,不用想,這種管法一定只有一個字。"亂" "亂" "亂"
其實,之前也有想說,不要管了。讓他們去搞。我住得受不了,大抵是三五年後,我把房子賣了,搬家。可是其他住這邊的鄰居,年紀大一點,希望長住這邊享福的? 社區爛了,他們能搬嗎? 再加上我住這邊後,認識一些朋友,還算志同道合,這邊週遭環境也不錯,除了冬天冷點,潮濕點。所以,也真的不希望社區變爛了要搬走。如果可以,當然希望社區愈來愈好,可以住這邊一輩子。

聽說隔壁的已經爛了,聽說連圖書館也關了,因為大家看社區跟委員會很亂,所以沒人要當志工。真不想這邊也是那樣。看了湯泉,蠻羨慕他們現在的成果的。

您曾經擔任過大型社區主委阿,真是失敬失敬。
歡迎您多分享一點您的心得與經驗給我們,我們還是一個新社區。有多一些心得與建議。對我們來說是很好的input喔。
如果您願意的話,可以私下給我您的聯絡方式嗎?,有空的時候,可以跟您請益。也可以一起來跟我們出遊喔。
如果沒再去管管委會的事,已經跟鄰居說好,星期六日要多安排一些活動,享受人生 ^_^

回應者:cct      2009-04-16 12:24:16 IP:118.168.202.***
看的出來 您是相當熱心的人
其實您所說的我也都懂 也都很支持
社區的經營當然是法理情
但是 考慮台灣的民情
要堅持法理情 我想除了管委會要有相當的魄力與共識外
住戶之間更要有相當的水準才行
本人曾經擔任過大型社區(4百多戶)的主委
當時曾要求住戶不得於公告空間擺設鞋櫃或腳踏車
不然要依據縣府來文及相關法律移除雜物
您知道嗎?我在樓下被眾人圍剿時
不知道其他人在哪裡
當時讓我深深感受到 台灣與新加坡不同的地方^_^
不過 還是祝福社區能在各位的堅持與經營之下
步入正軌


回應者:香狗堡      2009-04-16 10:51:50 IP:60.250.154.***
管委會確實是ㄧ個服務社區的組織。
但是可不像您說的完全是平行的,你可以去看組織表,主委是掛在最上面的,另外監委也是獨立出來的,其他還有各個委員所分配的組別。既然是組織,就要有管理與制度。

我認同當管委,不是來當官的。也不見得要實施什麼上司下屬。
但是,我覺得該有的規矩還是要有。 如果這些承上啟下的規矩沒有了,我不知道到底這個組織怎麼運作。 我也非常認同你說的委員没啥了不起。何況還是無給職,做得辛苦,還要被罵。 有什麼理由賴著不走?

但是重點是,今天不管有沒有合約付款的問題,或是他蓋不蓋章的問題。重點是team work, 主委已經跟她說明原因了,在場也不是只有主委自己硬要他蓋,是在場的委員都認為這件事他要蓋,她還是要弄得雞飛狗跳的情況。此外,她也不應該未經主委同意去跟物管協商。主委已經連番三次公開說過,物管不需理會委員私下的任何任務或是協商,ㄧ切事務必須經由會議決議來作執行。在請款條上,副座跟財委都蓋章了,如果這件事情要鬧這麼大,那是說蓋章的副座跟財委,頭腦不清楚亂蓋的嗎? 如果主委宣佈的規定,委員可以當耳邊風不去理會,那這所謂的平行的任務編組,你覺得可以做得下去嗎?

再來,為了讓他蓋章,搞這麼多人下去處理, 你覺得她是無心的嗎? 這件事只是爆發點。

另外,你說管委會不是正式組織,所以行政效率慢? 那我更不認同了,就是因為效率慢,現在才ㄧ堆事沒做,冷氣柵欄跟鋁窗公佈過慢,有多少住戶做的跟公告的不合,你現在怎麼管?

昨天看了早安-湯泉這本書, 裡頭說到以企業化的角度經營社區, 當時我也跟版主閒聊有聊到這種觀念,沒想到人家湯泉早就在實施了。 另外,也提到法制化。要先有法,在講理,最後才是情。
所以人家管得好,你去過新加坡嗎? 去過的人都說好,但是新加坡可是倡導嚴刑峻罰的。 4/11 當天開會,居然還有委員提說,要有情理法。 無怪乎當初委員違規事件會鬧這麼大。
湯泉的書裡頭提到,有住戶說"別的社區都沒管那麼嚴",主委回答說"那你應該去住別墅,別墅只有你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住大樓,你就要遵守公約,公約是大家認同的約定。"

希望,這個社區的大家,能多點共識,少點爭鬥。希望以後可以看到早安-U未來這本書。

回應者:mini      2009-04-16 10:08:49 IP:114.137.22.***
回覆 cct 於 2009-04-16 09:26:17 的發文內容:
整件事情看起來是各位將小事複雜化了

管委會是大家地位平行的任務編組組織
是代替大家來督促管理公司來"服務"大家的
不是來當官或是實施啥上司下屬組織的
主委 監委 財委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職務
一年一任就下來了 人人皆可當委員

就我這個局外人來說
監委陳小姐太大驚小怪了
請款日25日 發票開至30日 付款日不符 就要求重開
這未免好大的官威呀!!!
幾乎所有的社區都是這樣的流程
從請款到付款 為何要有10天的緩衝期
就是因為管委會不是正式組織
行政程序可說比擬公家機關 甚至於更慢
所以才會設有10天的緩衝期
為何管理公司要開30日的發票
公司內部會計要管帳呀 當然是以該月份為基準
不然一個管理公司要管轄那麼多社區
一個社區一把號 各吹各的調 那不就亂了套
所以據我所知 幾乎都開在月底

不過 為了這件事 整個管委會不是要罷免 就是要辭職
會不會太..........
請看清楚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好嗎?
若是單純的付款爭議經過甲乙兩方正式協調.
就沒這麼嚴重.不過現在哪天付款已經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位小姐越權.
請問有哪一個社區的制度是.委員可以跳過主委處理社區事務的.
她未知會主委.也未經管委會同意與物管協調付款的事.
怎麼會不嚴重.很嚴重ㄚ.當日為付款日.還不蓋章付錢ㄝ.
合約是有法律約束的.可以事後說要怎樣就怎樣嗎?
不要說這是發生在一個社區的管委會就認為不重要.

請問有哪一家公司的主管或老闆.
會任憑部署或員工如此不尊守制度.
員工沒依約付給廠商款項.
被告將會是負責人ㄝ.不是該名員工喔.

今天對社區而言也一樣,款項沒依約定日付,
被告將會是主委.又不是她.
最後是全體住戶買單.
因為賠償金要從我們所繳的管理費裡面拿出來賠償.
社區需要冒這個險.留下她嗎?

主委打電話給她.她還是不蓋ㄚ.
萬一以後每個月都來一次.
一次就是好多天.
不就大家被她搞ㄉ團團轉.
看不下去~~~~~~~太扯拉~~~~~~~
罷免有理(陳育惠)~~~~~~~~~~~
聲援主委和陳監委(男生)~~~~~~~~~~~



回應者:cct      2009-04-16 09:26:17 IP:163.21.53.***
整件事情看起來是各位將小事複雜化了

管委會是大家地位平行的任務編組組織
是代替大家來督促管理公司來"服務"大家的
不是來當官或是實施啥上司下屬組織的
主委 監委 財委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職務
一年一任就下來了 人人皆可當委員

就我這個局外人來說
監委陳小姐太大驚小怪了
請款日25日 發票開至30日 付款日不符 就要求重開
這未免好大的官威呀!!!
幾乎所有的社區都是這樣的流程
從請款到付款 為何要有10天的緩衝期
就是因為管委會不是正式組織
行政程序可說比擬公家機關 甚至於更慢
所以才會設有10天的緩衝期
為何管理公司要開30日的發票
公司內部會計要管帳呀 當然是以該月份為基準
不然一個管理公司要管轄那麼多社區
一個社區一把號 各吹各的調 那不就亂了套
所以據我所知 幾乎都開在月底

不過 為了這件事 整個管委會不是要罷免 就是要辭職
會不會太..........
回應者:young      2009-04-15 22:50:13 IP:114.44.140.***
回覆 jpson 於 2009-04-15 16:48:01 的發文內容:
4/2日 星期四 晚上召開會議之後主委才將美麗華合約書交給育慧監委,請他在確認內容。
4/3日 星期五 晚上九點半我才知道育慧監委還沒蓋章,我有交代育惠監委這件事要報告主委跟副主委。
4/4.4/5銀行放假以無法如期付款
4/4日 下午我家客人來經過二樓,看見主委順便告知是否知道支付物管保全勞務費簽呈還未完成蓋章,鉞享監委問我怕什麼,我請他用字成熟一點,我一直跟他強調這是誠信問題,合約是委員大家審的,不管是要付25日或是一整月的費用,都要在4/5日完成付款。
主委生氣要離開時,交代我請育慧監委一定要下來蓋章,否則要把她罷免掉。因為育慧監委非常認真審閱合約書及對簽到明細,發現有爭議點,是在幫社區嚴格把關,負責認真的委員不應該被罷免掉!所以我急著請她下來蓋章,有什麼疑問在跟主委解釋。
4/5日 副主委找大家到他家協商(非正式會議)育慧有針對未何還未蓋章說明原因,到了晚上真對倫理根流程瑕疵跟主委道歉。
目前委員會在忙著招標VIP,讓住戶們使用,為何要在這個時間點提什麼罷免或解任案。
妳提的這論點我不能同意,難道說管委會的委員只要認真就可以一切按照自己的標準來行事嗎?

因為管委忙著招標VIP,這段時間就不能提罷免或解任委員?萬一VIP招標時程延宕,那這段時間不就等於管委做錯事也不會受到約束或沒人能制止,如果每個管委都有這種想法,以後只要稍微有事忙一點,管委會自身的紀律是否就可以放鬆了?

回應者:香狗堡      2009-04-15 19:28:32 IP:218.211.243.***

第一、
"鉞享監委問我怕什麼,我請他用字成熟一點,我一直跟他強調這是誠信問題"

--> 關於這部份,是我問說你在怕什麼,後來我跟你解釋了,我問的意思是"你在擔心說4/5沒付款,會有什麼情況?",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你一直以為我這樣問是針對妳,一直說"我沒在怕的,我有什麼好怕的,那是誠信問題之類的"。老實說,我不曉得你為什麼一直以為我這樣問是針對妳? 妳有做錯事嗎? 是妳不蓋章導致不能付款嗎? 還是妳做了什麼事真的在怕? 針對我問的問題,答案應該是,沒付錢的話,物管可能會因為無法支付員工薪水,或是導致公司跳票等,管委會延遲付款導致信用不良等。因為我不清楚會發生什麼事,所以我問妳,妳在怕什麼? 亦即妳擔心不付款會影響什麼事情。我在現場跟你解釋過了,當場我也跟你說我沒說你怕,我是要知道會有什麼影響,我才能幫忙想要怎麼解決,妳不要一直說我講話不成熟,我聽了很不高興。詹媽媽當時也正在我們旁邊。她可以作證。

第二、
"交代我請育慧監委一定要下來蓋章,否則要把她罷免掉。因為育慧監委非常認真審閱合約書及對簽到明細,發現有爭議點,是在幫社區嚴格把關,負責認真的委員不應該被罷免掉!所以我急著請她下來蓋章,有什麼疑問在跟主委解釋。"

--> 妳請她下來,她有下來嗎? 沒有。當天只聽到說合約上說明是25日請款的問題,沒聽到有簽到明細的部份,簽到明細,是隔天陳育慧才在副座家解釋的。再來,主委一開始跟她講話,後來就發現主委生氣到受不了了。最後才非常生氣的說要罷免。(那時我一直在攔主委,一直被他推開,妳就知道他有多生氣了,不然後來妳為何連續兩次跑來二樓陽台,希望趕緊解決這件事,讓主委消氣不要提罷免?) 為什麼主委那時想提罷免? 因為他覺得陳育慧在亂搞,讓他受不了了。主委都說明讓他先蓋章,先付款。有問題的地方她先註明。(他在請款單上都已經備註了) 為何還要跟主委吵? 你不是也認為應該要付款才來找主委的? (我記得你還說過昨天有試圖說服陳育慧蓋章,她不蓋) 另外,我們也是從你口中得知陳育慧跟物管協商改發票的,不然那天你幹麻還一直提說 那要用哪一張發票請款?

認真負責是沒錯,但是不是在那邊反主委,一直拿著規約看,然後都是說規約怎樣怎樣我們不能做,讓主委難做事。
如果主委每天都要費那麼多心思來求各個委員辦事,請問到底是你們是主委 還是詹爸爸是主委? 你是來管委會幫助主委跟社區把事情做好? 還是來挣些什麼??

雖說委員會不是公司,不完全適用上司下屬這種體制。
但是該有的上司下屬的工作倫理,也是要有的。何況李國潤委員不也說了,監察委員應該是主委的幕僚。幕僚是要幫助主官的,老是做些阻攔主官的動作,認真是真心的還是表面?


回應者:chen      2009-04-15 17:14:56 IP:122.146.22.***
回覆 jpson 於 2009-04-15 16:48:01 的發文內容:
4/2日 星期四 晚上召開會議之後主委才將美麗華合約書交給育慧監委,請他在確認內容。
4/3日 星期五 晚上九點半我才知道育慧監委還沒蓋章,我有交代育惠監委這件事要報告主委跟副主委。
4/4.4/5銀行放假以無法如期付款
4/4日 下午我家客人來經過二樓,看見主委順便告知是否知道支付物管保全勞務費簽呈還未完成蓋章,鉞享監委問我怕什麼,我請他用字成熟一點,我一直跟他強調這是誠信問題,合約是委員大家審的,不管是要付25日或是一整月的費用,都要在4/5日完成付款。
主委生氣要離開時,交代我請育慧監委一定要下來蓋章,否則要把她罷免掉。因為育慧監委非常認真審閱合約書及對簽到明細,發現有爭議點,是在幫社區嚴格把關,負責認真的委員不應該被罷免掉!所以我急著請她下來蓋章,有什麼疑問在跟主委解釋。
4/5日 副主委找大家到他家協商(非正式會議)育慧有針對未何還未蓋章說明原因,到了晚上真對倫理根流程瑕疵跟主委道歉。
目前委員會在忙著招標VIP,讓住戶們使用,為何要在這個時間點提什麼罷免或解任案。
針對最後一句.....目前管委會忙著VIP招標.就是要讓住戶趕緊使用.所以不應該提罷免或解任.也就是說在這段期間.每個委員都有免死金牌喔?????不管怎麼做都不用被約束ㄇ????錯就是錯.難道還得挑一個黃道吉日才能提罷免?認真到不願用印章.把一些委員拖的團團轉.直到最後一刻才願意蓋章.這樣叫做認真??如果我這麼認真還被人說成這樣.早就辭委員了.當委員能打個金牌放在家裡嘛?因為這件事.搞到主委.監委.財委都請辭.利害~利害~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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