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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樓梯間 門口不得放踏墊
發起人 傑瑞叔叔      2012-02-09 12:56:38 IP:114.42.109.***
大廈樓梯間 門口不得放踏墊
2012年 02月09日 讀者張先生問:
我目前住在社區大廈裡,大廈共四百多戶,每棟每層有四戶,有樓梯間、電梯間、還有四戶門口的共同區域,我想在自家門口放置腳踏墊,僅墊子無鞋子等其他雜物,請問是否違法?部分住戶一直咬定公共區間不得擺放私人物品,但腳踏墊沒有擋到其他人逃生動線,也不會擋到同層住戶動線,還是不能擺放的嗎?


律師林建平答:
公寓大廈之當樓層電梯間、樓梯間、走道、通道等面積,是由當層住戶所共有,即一般俗稱「小公」,所以自家門口外各樓層內的公共空間,已屬小公範圍。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不得約定為專用,為法定共用部分。


踏墊恐使人滑倒
再依同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由於各樓層樓梯間、共同走廊屬於「小公」範圍,住戶不得據為私有,逕自擺放如鞋櫃、鞋子、傘架、腳踏車、腳踏墊等雜物,而且住戶擺放腳踏墊,也可能有使他人滑倒的危險,從法律觀點來看仍屬不得任意擺放的物品。
記者鄧玉瑩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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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andy      2012-04-16 10:32:51 IP:60.248.95.***
樓梯間的室外及室內放置踏墊有何差別??
回應者:belle_chen      2012-04-15 10:05:28 IP:42.74.232.***
社區有做分層管制,社區警衞白天也沒有巡邏,打掃阿姨不是每天每層樓都打掃!住戶門前的電梯間可說是人煙穻至,實在不了解委會為什麼要花這麼大的精神在沒有附加價值且擾民的事情上!
如果真是要撤底執行,那麼社區大門口在下雨天是不是不能放踏墊,但社區地板大都是磁磚,住戶因地板濕滑而滑倒,又怎麼辦?
比起廁所有惡臭、煙味,如何提升住戶情感,禁止住戶使用踏墊實在看不出實質的影響是什麼!
回應者:belle_chen      2012-04-10 09:29:38 IP:42.72.157.***
管委會對於社區電梯間置放雜物影響安全的管理值得鼓勵,但連腳踏墊都不能放就太過吹毛求疵!住戶門口雖仍屬公共空間,但只有住戶跟巡邏的警衞會經過,並不是任何人都會使用到。住戶會放腳踏墊的理由跟社區大樓大門口前放腳踏墊的理由是一樣的,是為了隔絕外面的水漬灰塵,如果社區大門口不放,可能造成地板濕滑,令人滑倒!既然社區大門口可以放,那為什麼住戶門口不能放?
了解管委會用心管理社區,但應該有些同理心並把更多心思放在真正讓社區品質更好的地方,如:社區路口違規停車、蚊子問題、二手煙、廁所惡臭、停場地板灰塵污漬、加強警衞訓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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