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關於寵物...... |
發起人 manquer
2009-05-31 19:06:16 IP:114.137.15.*** 今天下午我到大廳領取我的大型包裹,好不容易推啊拉啊弄到了花園,但卻在不注意時被一隻"博美狗"給嚇一跳!我是超怕狗的人,小時候曾被狗咬過追過,現在只要有狗,不論大.小我都會怕;有人很愛狗,但很抱歉我真的超怕的,想建議未來管委會是不是可以規範"寵物"在花園或大廳.梯廳.電梯公共區域的地方一定要抱著或用繩子綁住,除了有些人.小孩會怕之外,衛生清潔也是問題,如果小動物在草皮花圃噴水池裡跑來跑去,甚至於大.小便,都會造成問題!有人超愛,但也有不愛,是否未來請管委會擬訂一個讓大家都滿意的方案?尤其未來如果500多戶都住進來時,大家更要有個規範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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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6-21 16:06:13 IP:122.146.31.***
那我先登記要養下列 藏獒犬, 篤賓狗 羅威納 各一,順便養兩條蛇跟蜥蜴 鯊魚沒地方養,食人魚應該可以 ---------我想我應該會被趕出去吧! 開個玩笑,中場休息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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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云
2009-06-21 11:14:58 IP:112.78.89.***
非常謝謝大家 給我和狗狗好多好多的關心和建議 ^_^ 先尊重別人 別人也會尊重我 先要求自己和狗狗 就不怕別人對我們不尊重 看到大家提出的建議 我非常贊同 法律是保障守規矩的人 我和狗狗都很願意遵守 謝謝大家這麼熱心的幫忙 讓我放下心中的大石頭 也希望其他住戶 也是這麼願意遵守規則 ps 我想可以多加一條 就是住戶有養狗狗的 一律要跟大廳或管委會登記 記載狗狗品種 名字 和主人聯絡電話 這樣有狗狗犯錯的時候 也好知道是哪家住戶的 再次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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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W
2009-06-21 11:12:15 IP:6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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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6-21 09:36:22 IP:122.146.31.***
我也覺得寵物規範應該明確點, 因為前面幾位芳鄰所言,疑似有某幾位飼主未能遵守公共衛生觀念,任意縱放寵物衝撞與四處便溺, 也希望榮選為第一屆管委幾位大大, 百忙中抽空將各細部規約訂定出 讓彼此有個依循和勸誡的依據 不然到時遇到上述現象前往勸誡時, 對方斜眼反問你一句,"規約又沒規定不可以" 只有徒呼負負 ----------------------------------- 另外,昨天讓我感慨的是有幾位區權人的發言....唉,怎麼說 籌備委員的"建議規約"大家可以贊成或反對,這是民主 (我先說,我不是籌備委員也未曾參予研議,但有前往了解旁聽過) 但是在議程中也要有民主素養吧, 看到有位"芳鄰"指著主席說: "你不要再浪費時間講那麼多,我趕著回家,請趕快抽獎" 原來在她眼裡抽獎比規約重要? (我是認為應該是一樣重要啦!ccc) 發言時是否該尊重別人的感受,也請展現民主風範吧 是不是台灣人選舉太多,選舉語言都拿來開會及生活上用了 如果大家只是把這個社區當作投資用, 我沒意見!這是你(妳)的自由 但是當別人努力讓社區更好時,請不要譏諷或阻擋 畢竟你(妳)不想住這,我們可是把這個社區當做"家" .....發發牢騷莫見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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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W
2009-06-20 21:58:11 IP:203.73.175.***
不過今天參加區權會後,發現,大部份的住戶,都希望我們是住在優質社區;從一些條文的票選就可知道。 這條,在未來還是很好通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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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ck
2009-06-19 23:54:53 IP:220.128.216.***
我也來提個建議條文 第二十四條 寵物飼養與管理 為維護本社區住戶安全及社區安寧,本公寓大廈不得飼養具攻擊性,如獒犬、恐怖性,如蛇,與保育類動物。其他寵物飼養應注意不得影響社區安寧與環境衛生。 1.寵物未植晶片不得在本社區飼養。 2.寵物若連續發生吠聲、啼聲、吼聲,或叫聲時,住戶必須以防護罩防止其干擾鄰居安寧,違者依本規約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規定處理。 3.攜帶寵物出入本公寓大廈時,必須將寵物置放於寵物箱內或以長度1.5公尺以內錬繩牽引,並用防謢罩防止其吼叫及對住戶產生威脅。但陪同視覺功能障礙者之合格導盲犬,不在此限。 4.飼主攜帶寵物出門時,必須隨身準備塑膠袋、衛生紙及撿便器,隨時撿拾寵物排泄物,並清理乾淨。寵物不得於走道、電梯、樓梯、大廳及公設內大小便。 寵物飼養之管理細則辦法(含罰則及罰鍰),由管理委員會擬定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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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06-19 21:48:12 IP:114.44.41.***
像小云這麼有教養的人, 其所教導的狗狗肯定也是訓練有素的. 有空歡迎到我家"專有部分"坐坐, 讓狗狗也可以多一個地方可以撒撒野, 這樣就不違反規約, 也不會影響到其他鄰居了! 另一方面, 如同在捷運內, 有時會看見有人 攜帶狗狗放於包包內一樣 ( 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第參章(隨身攜帶物) 第二十四條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應裝於寵物箱、... ( http://www 若小云想帶狗狗到中庭散心的話, 假如將牠置放於透氣的籃子(或包包)內的話, 少了對小孩威脅且又少了污染環境之疑慮, 應該是沒有鄰居會在旁邊指指點點的吧! 在網路上找到一款式供您參考 : 日系格紋寵物便利背包,手提,後背兩用包,捷運,高鐵皆適用 ( http://sto 或者, 較合理可能之規約提案內容可改為:(採用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第二十四條討論區 寵物飼養 攜帶寵物在本公寓大廈內非專有部分區域逗留活動時,應裝於寵物箱、小籠或小容器內,且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寵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但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不在此限。 無前項箱籠器之寵物,不得逗留。 飼養寵物應遵守動物保護法第七條、第二十條之規定, 飼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寵物飼養之管理細則辦法(含罰則及罰鍰),由管理委員會擬定後公告。 [[法令說明]] 動物保護法第7條、第20條 http://law 第 7 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因寵物之定義不一定只有貓犬, 還包括了猴子,蛇,蜘蛛...等等, 故有"寵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 之較嚴緊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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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小
2009-06-19 16:39:24 IP:58.114.240.***
小云,您真是一個好飼主,但說真的,我之前住過舊公寓也住過新的社區大樓,都不曾遇到過像您這樣的好主人;也許是因為現在大家都覺得應該要愛護動物,所以只要對動物做出"某種不悅"的表情就會被罵,我還曾被一個住戶(不知是哪戶)說:這麼大的人,連這麼小的狗也怕,拜託!也不會愛護動物!(因為牠要向我衝過來,我害怕ㄉ舉起腳做勢要踢開牠,可我連碰都沒碰到)小云,會像您一樣明白的主人真的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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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06-19 00:37:06 IP:118.165.72.***
小云的確是個明理人也是個很潔身自覺之人, 也非常贊成要訂定規約, 希望能有個中肯中立的規約施行. 假如社區內飼養寵物之人, 都如小云一樣的話, 好像也不需要規約特別限制了. 但如同Tony 所言, 規約無法專為某人量身訂制, 狗狗本身是無辜的, 然而, 就是會有人很自私地其寵物, 嚇到鄰居及污染環境, 您能想像有一天, 中庭的水池裡有尿騷味及一坨屎飄浮在水面上的景象時那種感受嗎 ? 很不巧的, 小云及您的狗狗就在旁邊, 也就無辜地被當作嫌疑犯看待, 無意間, 造成大家失去彼此間和睦, 取而代之的是猜忌緊張怒拔氣紛. 這應該不是您所樂意見到的吧! 目前暫時可能的規約方案為 : http://myhome.url.com.tw/myhome/forum_show.php?cid=254&fno=406 所謂的"中肯中立"之說, 還是請小云您就以寵物主人身分先提出個實際可行的約束方式, 讓大家看看能不能接受如何 ? 因為 6/20 下午將表決規約內容, 所以是否可在 6/20 上午之前有個折衷方案, 為何 ? 另外, 若關心是否要將寵物管理之明確事項額外加到規約中之芳鄰, 是否現在有人舉手表示如村里伯之建議:先準備書面提案,最好也有放在記憶卡中的電子檔(或自備筆記型電腦兩台)於區權會討論規約時便可將提案直接投放到大會螢幕 ? 兩台筆記型電腦之備用方案原因是: 某些廠牌的電腦和投影機電氣特不相容, 接上之後可能會讓電腦當機(但接上桌上LCD卻是正常的). 且此次區權會待表決之事太多了, 除了已公告的規約草案條文之外, 若沒有書面提案的話, 優先權可能會被其他之事項所排擠, 最後可以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 關心社區環境品質( http://myh 因為, 動口要求叫別人做事的人多多, 自願響應徵求動手服務的人少少 ! 換人做看看, 不見得有解, 所換來的不見得會比原先的更好, 且可能會負面地撩起了寒蟬冷漠心理效應, 如瘟疫一樣的陰纏可怕 . 犯罪心理學理論上有個觀點:被害人可能變成加害人<冤冤相報> http://www 也就是說, 有時, 合理地互相容忍包函, 是會的得到較多的互助之利, 或者減少更大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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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iu
2009-06-18 22:28:53 IP:118.169.19.***
小云妳好! 如果每一個養寵物的住戶,都能像妳這麼自律,這麼有公德心,那大家就不會有任何疑慮了。 然而很多人,都只顧到自己的便利,狗狗隨處大小便,也不自行清除。放任寵物隨意奔跑,也不約制,才會造成許多問題。因此才會有所謂規範和限制的聲音。 區權會討論此議題時,如何規範將比較合情合理,妳也可提出妳的看法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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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云
2009-06-18 22:17:49 IP:110.50.132.***
謝謝Tony你的回應 讓我感受到滿滿的尊重和關心 ^____^ 希望二十號的會議 可以有中肯中立的規約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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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6-18 21:07:58 IP:202.145.144.***
抱歉上一封打錯字 給"小云",才對 抱歉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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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6-18 20:58:17 IP:202.145.144.***
給小芸: 看了妳的留言,我知道妳覺得大家所要求的規定, 讓你有點為難也讓您受委屈 但是社區有544戶,每個人的要求都不同, 這也是為何要討論出一個社區"公約"的原因 我也是愛狗的人,從小養狗到現在,但是社區是個大家庭, 也要考慮體諒每個住戶,有些人怕狗,尤其有些小孩更怕狗, 您可以認為您的小狗在社區內安分行為,但是別人的狗可不一定, 因此規約需要提高規格所訂定,不能有例外,這希望您能體諒 我現在住舊公寓也養狗,我家的狗比較急燥和野性,(牠是獵犬) 常常走到一半就便溺了,因此我通常快步走下樓梯, 因此在規約中為何有人認為中庭不適合蹓狗, 因為規約要約束大家,而不只是某些人或某些狗 因為一旦規約規定可在中庭蹓枸,養大型具攻擊性的狗, 就無法約束,試想若是在中庭蹓鬥牛犬或者狼犬,會嚇到很多小孩 您的狗可以教導得宜,但是規約中無法認定,也無法一體適用 希望您能了解,社區的最高位階是"人",不是寵物, 您可以為狗付出關愛,但是不能希望別人為您家的狗犧牲方便性 中庭,很多人希望的是給小孩的活動空間,也是因此才購買此社區 6/20日是規約的討論和通過日,相信您也是眾多聲音之ㄧ, 就讓投票來決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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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云
2009-06-18 19:53:50 IP:112.78.65.***
從四月多住進春城後 我和我家的狗狗都很開心 每天我會用繩子牽著牠 慢慢穿過走道 經過大廳 再到附近的公園散步和帶牠上廁所(自備塑膠袋清理便便) 偶爾我和牠會坐在美麗的中庭 一起看看天空 看看水池 我們從不踐踏草皮 也不破壞花木 最重要的是 我們從沒在公社的任何地方便溺 在電梯裡我和狗狗都站在角落 以免造成住戶不方便 遇到住戶或小孩 我們都會勒令狗狗坐下等待 有時候電梯門一打開 看到電梯內的住戶怕我們的狗狗 我們也會請他們先關門 我們可以等下一班次的電梯 我們盡力不妨礙住戶 因為我們很喜歡住在這裡 我不知道有住戶說不准在中庭溜狗的定義是什麼? 是只要出現就不准 還是指不准便溺? 也不知道有住戶說建議快步走過公設是什麼意思? 我當初是因為這美麗的中庭 才決定買春城 我不希望我和狗狗以後都要像做錯事一樣 快步飛奔離自己的家 好出去散步 我非常贊成要訂定規約 以懲處沒有好榜樣的狗飼主 來保障每個住戶美好的生活環境 但是 對於守規矩的狗狗還有狗主人 是不是也該保障良好的生活品質 不是所有的狗狗和狗主人都這麼惡劣 希望可以訂定尊重彼此的規約 最重要的是 希望狗主人們都可以自律 狗狗沒有錯 錯的是主人 愛護這個社區 不要讓我們成為二等公民 這樣對我們守規矩的人很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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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ck
2009-06-18 08:52:36 IP:220.128.216.***
若希望將寵物管理事項加到規約中,請先準備書面提案,最好也有放在記憶卡中的電子檔。這樣區權會討論規約時便可將提案直接投放到大會螢幕,讓區權人討論並表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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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寶麻麻
2009-06-17 23:12:23 IP:58.114.241.***
應該就是這條狗,牠今天嚇到我了.... 今天早上在1樓大廳抱小孩,等保母來接小孩時, 突然有1隻小型犬,從B、C棟那側的走廊往大門方向﹝狂奔﹞, 而牠的主人,卻帶著墨鏡粉悠哉的﹝緩緩﹞走出, 完全沒有把她的「愛犬」以狗鍊圈住或抱著, 還好,我家小孩還小,是讓我抱在手上, 如果今天小朋友是在地上走了, 突然有狗﹝暴衝﹞過來,小朋友不是會被嚇到?甚至跌倒? 建議﹝寵物不落地﹞,不可以再中庭蹓狗, 寵物只要一離開主人家, 就請主人以狗鍊圈住或抱著, 迅速離開本社區,不要逗留在社區內, 以免產生蹓狗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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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iu
2009-06-17 00:30:38 IP:118.169.1.***
有一次我經過大學風呂附近的公車站牌,看到一位太太在蹓狗,她的狗就在站牌附近的樹叢尿尿〈就當是施肥吧!〉,因為她沒有帶清潔器具,如果是狗大便,相信她也不會清理。我看了覺得有點不以為然,可是我卻不敢吭聲!因不善言詞,怕得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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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W
2009-06-17 00:00:01 IP:203.70.99.***
同意,要管制養狗的人。 有幾次,晚上,我走路去麗園的全家買東西時。 有人把狗撁到那個海洋公園,就把狗放了,到處跑。 拜託,那裡很多小孩子跑來跑去在玩耶。 有些主人就看著他家的狗,在那裡大、小便。也不清理。 這時候,我就會出現跟主人說幾句話。 真不知,何時會被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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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iu
2009-06-16 11:19:15 IP:210.64.14.***
社區獲管理獎,房價飆5成--管理好的社區管理辦法都很嚴,位於新店大坪林站附近的「江陵春」,中庭綠地嚴禁遛狗也是管制項目之一。 如果社區養寵物的住戶,不能發揮公德心,自行清除自家寵物所產生的便溺,除了妨礙衛生、有礙觀瞻,讓看到的人感覺真的會很不好。對面社區的社網,也有多次反映這種問題。希望社區裡有養寵物的住戶,善待你的寵物,也要愛護、維護共同的居家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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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yliao1126
2009-06-16 09:55:42 IP:210.69.152.***
待管委會成立,一定要請管委會立下生活規則,請有共識的住戶同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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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小
2009-06-16 01:38:50 IP:58.114.240.***
上星期,有天一大清早約6點左右,想去公園走走,才下一樓走入我們春城大砌號稱最美的歐式花園,差一步就踩到"狗屎",而且不只一坨咧!延著水池邊都有,真的太離普ㄌ,後來有跟警衛反應,請大家發揮公德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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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6-06 22:20:48 IP:203.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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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hester
2009-06-06 11:59:40 IP:118.165.84.***
關於寵物之規定, 目前是適用在本規約第十六條:違反義務之處置規定 5. 住戶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有破壞公共安全、公共安寧或公共衛生等行為時,應予制止,或召集當事人協調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 本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對於寵物飼養之問題, 每個人各有主張, 一時之間較難定論, 最好是寵物主人也來參與討論 (因為其為主要應守法之人) 可授權管委會另定規章, 也可先在規約內制定簡單罰項(本條例第23條 ,違反義務之處理方式,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 然後在下屆區權會時再提案修改. 想要有自己心目中理想的社區品質, 光發言所困擾事項是不夠的, 有時,主要還是自己要能參與其中, 否則容易陷入自怨自哀的窘境, 別人還是依然故我(自私邏輯並不認為有侵犯到他人權益) 所以, 對於關心寵物飼養問題的芳鄰, 是否可先另闢標題提出 "規約草約 新增第二十三條討論區 寵物飼養" ? 可就你自己以前或其他社區 現有的合理條文規定, 提供給規約籌備委員會參考; 否則目前可能不會將額外之新規定納入此次規約版本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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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yliao1126
2009-06-06 09:20:31 IP:210.69.152.***
那天下雨,回春城一趟,發現有住戶在引導一隻小狗在中庭走道上大號,也許是不想讓小狗淋雨,所以要小狗在中庭走道方便,我想這是一個非常壞的示範,狗狗上廁所是會習慣氣味的,小狗在那大號,就會有大狗在那大號,兼著會有很臭的狗尿。 我想總不希望,出了梯廰就踩到狗大便或是惡臭難耐吧。 我很喜歡狗狗,也考慮有一天養隻狗狗,為了社區的美好,個住戶應自我要求,不要將自己的方便建築在犧牲社區公共衛生上。並請管委會能下立制度,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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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ny
2009-06-04 01:03:54 IP:202.145.144.***
建議各位芳鄰及未來管委大大 在規約內加入一些關於寵物的規範,以免未來引起糾紛 例如: 蹓狗路過公設時請帶狗嘴籠,而且請繫繩鏈或裝籠子內 防止狗攻擊小孩或狂吠,就算是小型犬亦同, 某些小型犬如博美,西施,迷你杜賓,吉娃娃等 較神經質的小型犬,很會狂吠 中庭是大家休閒聊天的地方,盡量勿在此蹓狗(可路過) 貓應該是無需嘴籠(好像沒這東西),叫聲不大也不太會攻擊人 但最好還是繫繩或裝籠子內 我也很愛狗,從小養狗到現在, 現在舊家也還養一隻很好動的虎斑獵犬 每次帶牠出去我還是會給牠戴狗嘴籠 主要是怕他亂吃東西,也讓路人安心 (其實牠不會咬人,只是愛與人或狗玩) 但是為了社區安寧,和怕動物的芳鄰或小孩著想 也請大家一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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