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機車位
發起人 阿鴻      2009-09-07 09:47:54 IP:163.20.174.***
請問現在物業有在看B1機踏車停放情形嗎?
一個車位停一輛機車加腳踏車就算了~(當初開會時有通過嗎?)
停兩輛機車的一堆~
甚至還利用不是車位的空間放了三台腳踏車(還上鎖)

請問你們這些把守規矩或是多租機車位的當白痴嗎!!!
一段時間不提越做越誇張~
不按規定來大家走瞧
回應者:cs      2009-09-09 14:22:26 IP:163.29.35.***
另外,算是給各位芳鄰住戶一些資訊成長
不管是,臺北市,台北縣,或是其他21個縣市
一個機車格停放兩輛機車,停在劃設格位內,是不會被拖吊,也不會被開罰單的

建議可參酌一下
回應者:allen      2009-09-09 13:59:37 IP:219.87.83.***
@@~請大大確定一下每戶都停兩台機車你的車可以推的出來嗎?機車和機車是否會碰撞也需要考量的,以現階段來看依台機車和腳踏車空間是ok的,兩台腳踏車也是可以,個人還滿支持這個方案,這樣也算是把腳踏車位區域的位置選擇解套,待下次管委開會在釐清一下吧^^
回應者:cs      2009-09-09 13:57:24 IP:163.29.35.***
我是幫你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我個人覺得,也是建議,一個機車格位內,停 機+機、機+腳、腳+腳(+腳) ,還真沒有妨礙到他人
(超出格子外面,佔到車道,妨礙機車通行,押到線,還真的會)
至於你要請問的,應該是前回文芳鄰'阿輝'兄,
建議瀏覽前文,並採納包容一下各位芳鄰的意見

如果「一住戶,有兩輛機車,跟一輛腳踏車,依目前規定,需要幾個機車格位來擺放才夠?三個車位!」跟
「按目前社區進駐人口日漸增多,越來越多原有住戶裝潢搬入,或是轉手後賣出,新買入的住戶準備入住。按本社區目前每戶住戶的機車(1~2),加腳踏車(平均1),就算是將全部的機車格位出租也不敷使用」
可以解決問題的話,我們也不用在這邊討論了,不是嗎?

另外補充一下,
'現在'是沒有專放腳踏車的空間
'將來'若有專放腳踏車的空間
「住戶車位需求:機車(1~2),腳踏車(平均1)」
就可敷使用,就可解決問題了嗎?

為了住戶社區的環境、整齊、整潔跟美觀
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9-09-09 13:08:17 IP:220.133.51.***
是沒有在約定專用內,但是在公共區域內(還是有人違規),你所繳交的管理費就包含清潔費不是嗎?所以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所謂的沒有妨礙到別人是自我感覺還是理所當然?

不好意思還是會有人亂丟,還是會堆積物品,套句前面所說的我也是沒有妨礙到別人,我也是有繳清潔費不是嗎?當初就是配發一車位如果要擴大解釋,扯也扯不完,一機車格當然只限停一部機車,這不就是大家一個的基本認知,你指學勤路,那我可指台北市嗎,還是因為他的不做為我們要去接受他,兩台機車併用一個停車格沒有妨礙到別人嗎,我想這才是當初所討論的點吧

我想不管機機+機腳 或兩腳都是不合時宜,當初會默默接受是因為還有很多的空位,可以利用現有空位來加以利用,等遠雄建案完工後
我會規劃出一個專放腳踏車位的空間,所有腳踏車一律撤出,我想就會有很多機車格給大家租用,現在還是很多的空格等待著大家來租
就是有人沒願意租,寧願擠兩台在一個機車位上,當大家都是守規矩的時候,就是會有人想專漏洞,不願遵守請問這是他的問題還是大家的問題
回應者:cs      2009-09-09 11:05:21 IP:163.29.35.***
回覆 一步蓮華 於 2009-09-09 08:51:19 的發文內容:
不好意思本人反對這樣說法,什麼叫沒有妨礙到別人,這個認定是從哪裡來的,是個人認定還是隔壁認定,怎麼知道你的隔壁沒有妨礙,有替你的左右鄰居想一下嗎,還是我爽就好了我覺得就好了,照這樣說我亂丟垃圾也沒有妨礙到別人,我交通違規也沒有妨礙到別人,我樓梯間擺放鞋櫃也沒有妨礙到別人,鞋子亂丟也沒有妨礙別人,堆積雜務也沒有妨礙到別人,太多的個人認定沒有妨礙到別人,請問這些是誰認定的,是誰說一個停車位能停兩個位置,要不要停看看一個機車位停兩台會不會被拖走,如果每個人都想到自己,不考慮別人的感受是不是太自私了點,況且一台機車位不過100元,沒辦法負擔嗎,說真的如果覺得社區管太嚴,可以搬走,現在價格正好賣掉保證賺錢,去挑一間可以讓你一台機車格可以放10台機車的,或沒有在管理的管委會,或許住的會比較輕鬆一點,請大家去打聽一下順便去觀摩一下本社區跟別的社區的差異性在哪裡,口碑是怎麼來的,沒有嚴格的管理,我想社區名聲,早就臭名遠撥,再說一次這是大溶爐而不是扮家家酒,如果沒辦法接受社區的管理請搬走,我們社區也不希望也這種不遵守規定的住戶,對你對我們來說都是好的,看看新加坡,看看台灣,當你在羨慕新加坡乾淨,漂亮的同時,人家是怎麼管理的,而台灣是怎麼管理的
'亂丟垃圾 交通違規 樓梯間擺放鞋櫃 鞋子亂丟 堆積雜務',都沒有在「約定專用的部分」內
也沒丟(或擺設)在繳交100元清潔費的格子位置內

亦即,機車格位停放機車或腳踏車
機車格位內當然不能丟垃圾、鞋櫃、鞋子跟雜物

在台北縣的機車停格位內,停兩輛機車是真的不會被拖吊的
(如學勤路上,其他劃設紅線範圍,畫機車格位內,但超出就真的會被拖吊了)

如果一個機車格可以停放10台機車(不超出)
那還真無所謂
建案-建商如能將格位劃設得這麼大
擺在格位內,保持社區的整齊、整潔、環境跟美觀

前文提及,「一住戶,有兩輛機車,跟一輛腳踏車
依目前規定,需要幾個機車格位來擺放才夠?三個車位!」
這樣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更多的問題


一個機車格,
停一輛機車,但擺設或/形狀
停兩輛腳踏車,擺設/形狀,或/形狀
也是超出格子範圍,也是妨礙整齊跟景觀

但一個機車格,
在格子內,
停 機+機、機+腳、腳+腳(+腳)
也是整齊美觀

本社區進駐人口日漸增多,
原有住戶裝潢搬入,
轉手後賣出,新購入住戶準備入住
一起來維持社區內B1停車 擺設在機車格位內的整齊 景觀
回應者:allen      2009-09-09 10:12:37 IP:219.87.83.***
現在車位的使用率越來越高~的確要釐清楚到底要怎樣使用車位
回應者:阿鴻      2009-09-09 08:54:40 IP:163.20.174.***
小事!!!
不自律就會變大事

自律~自律~自律~自律~自律~自律~自律~自律~

做得到嗎?

您的方便將會照成別人的不便~
回應者:一步蓮華      2009-09-09 08:51:19 IP:220.133.51.***
不好意思本人反對這樣說法,什麼叫沒有妨礙到別人,這個認定是從哪裡來的,是個人認定還是隔壁認定,怎麼知道你的隔壁沒有妨礙,有替你的左右鄰居想一下嗎,還是我爽就好了我覺得就好了,照這樣說我亂丟垃圾也沒有妨礙到別人,我交通違規也沒有妨礙到別人,我樓梯間擺放鞋櫃也沒有妨礙到別人,鞋子亂丟也沒有妨礙別人,堆積雜務也沒有妨礙到別人,太多的個人認定沒有妨礙到別人,請問這些是誰認定的,是誰說一個停車位能停兩個位置,要不要停看看一個機車位停兩台會不會被拖走,如果每個人都想到自己,不考慮別人的感受是不是太自私了點,況且一台機車位不過100元,沒辦法負擔嗎,說真的如果覺得社區管太嚴,可以搬走,現在價格正好賣掉保證賺錢,去挑一間可以讓你一台機車格可以放10台機車的,或沒有在管理的管委會,或許住的會比較輕鬆一點,請大家去打聽一下順便去觀摩一下本社區跟別的社區的差異性在哪裡,口碑是怎麼來的,沒有嚴格的管理,我想社區名聲,早就臭名遠撥,再說一次這是大溶爐而不是扮家家酒,如果沒辦法接受社區的管理請搬走,我們社區也不希望也這種不遵守規定的住戶,對你對我們來說都是好的,看看新加坡,看看台灣,當你在羨慕新加坡乾淨,漂亮的同時,人家是怎麼管理的,而台灣是怎麼管理的

回應者:阿輝      2009-09-08 23:09:00 IP:220.132.73.***
贊成符合實際需求的做法,
每戶都有1~2輛車,
只要不超出停車格,
沒妨礙別人,
又有何不可,
當初的規約沒有體認到實際的狀況,
不能改嗎,
路邊的停車格,
政府也沒對於一個格子停兩輛車開罰吧!
社區的規定是不是太過於嚴肅呢?
生活已經很苦,
還要爲了這些小事。

回應者:lion      2009-09-08 20:59:36 IP:220.132.73.***
回覆 cs 於 2009-09-08 18:35:01 的發文內容:
不太對,機車格清潔費100元
是指住戶專用那一格機車位內的清潔費用
(如A住戶,專用他編號13號的機車格位)
除非他有使用到兩個格位,才繳交兩個格位的錢

今天重點在於,住戶不該將車輛(或是其他雜物),停在「非屬個人專用」的機車格位內。
簡單的說,你繳的100元,是專使用那一格位內而已
格子以外的,禁止擺設

前文有提,按目前社區進駐人口日漸增多
按住戶車位需求:如機車(1~2),腳踏車(平均1)
就算是將全部的機車格位出租也不敷使用

「以目前機車停車格'容積率'規定下,一定會有問題」

重點是社區的環境、整潔、整齊跟美觀

試問今天一住戶,有兩輛機車,跟一輛腳踏車
依目前規定,他需要幾個機車格位來擺放才夠?
答案是 三個車位!

這樣依目前住戶數(將來車位需求數),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而是製造更多問題

問題長久解決之道
應該是嚴格規定擺設在停車格位內,禁止超出
(如A住戶,編號13格內)

因腳踏車有大有小(如小孩子練習車)
機車停放也有技巧分別(如緊密、整齊、劃一)

於格位內,要擺設 機+機、機+腳、腳+腳(+腳) 皆可

這樣社區的環境、整潔 才能維持,問題才能解決
(皆停放機、腳踏車,整齊美觀)
我認為cs大的建言很具建設性, 雖然現在空位還很多, 可租別人的車位, 長遠來說, cs大建言有落實的參考價值…..


現在問題點是: [規約] 或 [管理規則] 都沒有明文規定明確或詳細的規範……..,所以大家因為立場角度不同各自解釋而產生爭執……, 例如: 是要依據 [格子數] 來計算? 還是依據 [車口數]來計算? 沒有規範的自行車怎麼停 ? 停哪裡? 如何收費? 也沒有規範.....


其實要說是 [汽車位或機車位的格子內都是屬於自己約定專用部分, 只要不超出格子外, 合乎使用用途….] 也可解釋的通, 只是本 [上善社區] 比較嚴格, [規約第2條第四項第五項] 規定 [ 汽車位及機車位只能放汽機車….., 不能做其他用途….] ….. [自行車位] 就完全沒有規劃了….. 這樣嚴格講的話, [放自行車在機車位上也是違反規約….], 要嚴格執行的話, 恐怕也窒礙難行, 違反民意及住戶實際需要…..修改規約又要等哪年哪月才能成功啊…..! 難不成要懸而未決, 大家一直吵下去, 等規約修改成功才定案....oh! No!


所以強烈建議! 敬請管委會: [先制定相關有關機車及自行車的管理辦法] 吧! 例如: [機車格]是要依據 [一個格子] 來計算價格還是依據 [一台車]來計算價格? 又 [自行車] 也要先制定 [停車辦法], 舉個例: 就每個機車位保障基本停車數….., 例如 [每戶的基本機車位] 可停 [一機車一大自行車], 超出的自行車也有分大車及小車……時機歹歹……又為了公平起見….., 停在機車格上的, 或在適當位置的 (可再劃適當位置), 小車10元大車20元每月(參考價)

如果是計算[機車數]的不是 [格子數]的話, 那是否 [機 + 機] 的第二部考慮收50元….., 畢竟常出入的話, 電動門要比只放一部的次數多…..位置又比放兩個格子的佔地少……, 如果是要算 [格子數]不算 [車口數]的話, 那就是大放送了…, 一格子只要不超出, 也不影響別人出入, 都算100元, [錢難賺, 兒細漢], 嘉惠嘉惠住戶吧….!


總之, 敬請討論討論…, 就制定出明確的 [機車自行車停車管理辦法] 先吧! 社區的 [和樂無諍] 氣氛不易營造, 不要為了這些日常小事, 大家常常吵吵鬧鬧, 能定紛止爭才是社區之福….., 管委們拜託了! 感恩!


回應者:阿鴻      2009-09-08 19:49:25 IP:220.132.73.***
其實發起這篇
是要讓不守規定的知道還有人在注意這貪小便宜的作為
今天我要是不提
大家還是會繼續睜一眼閉一眼
現在地下室機車通道騎車
就已經開始得小心別撞到別人的愛車了(格內停滿了)
再過陣子
該不會就要下車清除障礙物才能順利通行了吧

我看白癡笨蛋留給我自己就好了
聰明人讓給大家去當吧
回應者:cs      2009-09-08 18:35:01 IP:163.29.35.***
不太對,機車格清潔費100元
是指住戶專用那一格機車位內的清潔費用
(如A住戶,專用他編號13號的機車格位)
除非他有使用到兩個格位,才繳交兩個格位的錢

今天重點在於,住戶不該將車輛(或是其他雜物),停在「非屬個人專用」的機車格位內。
簡單的說,你繳的100元,是專使用那一格位內而已
格子以外的,禁止擺設

前文有提,按目前社區進駐人口日漸增多
按住戶車位需求:如機車(1~2),腳踏車(平均1)
就算是將全部的機車格位出租也不敷使用

「以目前機車停車格'容積率'規定下,一定會有問題」

重點是社區的環境、整潔、整齊跟美觀

試問今天一住戶,有兩輛機車,跟一輛腳踏車
依目前規定,他需要幾個機車格位來擺放才夠?
答案是 三個車位!

這樣依目前住戶數(將來車位需求數),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而是製造更多問題

問題長久解決之道
應該是嚴格規定擺設在停車格位內,禁止超出
(如A住戶,編號13格內)

因腳踏車有大有小(如小孩子練習車)
機車停放也有技巧分別(如緊密、整齊、劃一)

於格位內,要擺設 機+機、機+腳、腳+腳(+腳) 皆可

這樣社區的環境、整潔 才能維持,問題才能解決
(皆停放機、腳踏車,整齊美觀)

回應者:lion      2009-09-08 17:44:59 IP:220.132.73.***
回覆 lion 於 2009-09-08 17:00:30 的發文內容:
我也沒有停放在別人的或未劃線位置, 該怎麼執法就怎麼執法吧....!

至於 [自行車] 的確是 [規約有規劃不足] 的地方, 目前仍是大家要一起去承擔去面對....., 自行車停車的問題, 憑良心講, 比起其他社區, 住戶們都有默契停在B1, 排的整整齊齊, 已經很守秩序了, 要如何更圓滿, 要大家一起承擔.....

年輕人啊! 說話別那麼衝! [亂停車亂放雜物] 是[污染]公共空間....., [口出髒話羞辱人] 也是[污染]大家的心靈啊!



在規約沒有修改之前, 管委會也無制定其他停放機車或自行車辦法之前...., 如果有 [一個位置停兩輛機車 ,卻只繳一輛的錢....]雖不能將他鎖車, 難道不能 [拍照存證後]就將[每個月的收據開給他繳]嗎?

畢竟, 不管他有無主動租車位, 他是多停一輛機車, 既然已經停了車, 就是承租車位的契約已經成立了....., 繳錢是應該的, 不繳的話, 依法律程序進行吧! 管委們! 參考看看吧! 不然繳費的公平性沒有建立, 也難怪阿鴻氣憤了.....要保障守法的人啊!


回應者:lion      2009-09-08 17:00:30 IP:220.132.73.***
我也沒有停放在別人的或未劃線位置, 該怎麼執法就怎麼執法吧....!

至於 [自行車] 的確是 [規約有規劃不足] 的地方, 目前仍是大家要一起去承擔去面對....., 自行車停車的問題, 憑良心講, 比起其他社區, 住戶們都有默契停在B1, 排的整整齊齊, 已經很守秩序了, 要如何更圓滿, 要大家一起承擔.....

年輕人啊! 說話別那麼衝! [亂停車亂放雜物] 是[污染]公共空間....., [口出髒話羞辱人] 也是[污染]大家的心靈啊!




回應者:superdj238      2009-09-08 09:37:37 IP:58.114.253.***
利用不是車位的空間放了三台腳踏車(還上鎖)

回應者:阿鴻      2009-09-08 08:43:42 IP:163.20.174.***
自行車機車我家都有~
但我就是沒那麼不要臉~
去佔用非屬於我可使用的空間~

一堆空車位不會去租嗎?(在大廳有資料)
要省錢去停外面阿~

而且重點是那些把機踏車放在~~機車格外~~的主人
現在是先佔先贏嗎?


回應者:阿鴻      2009-09-08 08:27:59 IP:163.20.174.***
個案嗎?絕非如此
去看看物業昨天貼的勸導單~一堆
尤其是把機踏車放在柱子後面的車主~公然佔用公共空間~
物業很快的貼了勸導單~
接下來~就看車主的公德心了

對了~
裝傻是不是就不會有事阿
有人看似已經傻很久了~
回應者:lion      2009-09-07 22:46:20 IP:220.132.73.***
不了解阿鴻所說堆放雜物的情形….., 我週遭停放機車的也都很守秩序, 有停放自行車的, 也放在格子內, 還是看情形, 看個案或通案處理會比較好…..


物管也是奉命行事的…, 奉管委會的命, 而管委會除了依規約依法令執行, 也要看住戶們的民意, 堆雜物是不應該, 要勸導改善…….., 如果是放自行車的話, 依照規約是沒有規定也沒有規劃出適當空間, 雖然上次大會沒有通過, 但很明顯大多數人都有停放自行車的基本需求, [沒有規劃出空間及規約沒有滿足住戶基本需求才是有缺憾], 並非有自行車的人都是刁民都罪行重大, 畢竟停放地下室也比其他空間要好, 如果住戶要停放自己家, 那要上電梯反而會引起其他坐電梯的人困擾…....不應該說[惡法亦法], 要人民死死的傻傻的遵循惡法, 既然知道法是惡的缺點很大, 就要積極去修改惡法, 讓人民有善法可循才是......


其實如cs大講的, 長期而言, 還是要多規劃出更多機車及自行車空間…….或彈性的停車辦法…….才是正道, 雖然多租車位是很守規矩的君子啦! 但很顯然, 以後住戶更多了之後, 一家有一兩部機車是稀鬆平常的事, 有自行車也很平常很正當, 停車空間的規劃及調整是應該考量的啦….現在社區外也不太容易規劃多的機車位, .社區內的機踏車不停自家地下室要停哪去?


在還沒修改規約之前, 希望依照規約17條第二項, 讓自行車停放 [就地合法]吧!解決法律空窗期….及住戶的實際需求….., 其他是否要重新畫格子? 及增加機車位自行車位? 及相關收費標準如何公平合理? 應該要再整體檢討一下…..希望!


回應者:cs      2009-09-07 16:42:34 IP:163.29.35.***
開會時沒通過
一個機車格,停一輛機車加一輛腳踏車,
跟停三輛腳踏車
應該都不可以吧?

不過到是建議
按目前社區進駐人口日漸增多
越來越多原有住戶裝潢搬入,
或是轉手後賣出,新買入的住戶準備入住

按本社區目前每戶住戶的機車(1~2),加腳踏車(平均1)
就算是將全部的機車格位出租也不敷使用

以目前機車停車格'容積率'規定下
一定會有問題

建議機車停車格
於停車格位內擺設,未超出範圍即可
機+機、機+腳、腳+腳(+腳) 皆可
這樣才是問題長久解決之道
且對於環境、整潔亦能維持(皆停放機、腳踏車 整齊美觀)

回應者:阿鴻      2009-09-07 15:34:58 IP:163.20.174.***
恩~我知道
上網來說是想給有此作為的鄰居們自省~(有看到的話啦)
這些問題打從有住戶住進來就有了~
只是
物業
有沒有用心在管理
有沒有認真在處理
住戶
有沒有當一回事
有沒有公德心.羞恥心

我只是每天上下班經過看到~
物業每天巡邏的次數一定比我多更多~
視若無睹???





回應者:allen      2009-09-07 12:21:16 IP:220.128.207.***
相信大大是非常關心社區的發展所提出的現況
建議大大填寫意見書給貴棟的委員提出此事
這樣應該會比你上網反應來的確實依點
回應者:阿鴻      2009-09-07 09:49:59 IP:163.20.174.***
汽車停車位~也是
雜物越堆越多~

是要大家睜一眼閉一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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