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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 江宜樺:有條件登記、分別計價+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已氣憤到不知該說什麼。」玄奘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現在政府官商關係真的是太露骨了
發起人: tom9 - 2010-07-27 21:34:27 - IP 59.1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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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 江宜樺:有條件登記、分別計價
2010/07/25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蔡佩芳、游智文 ╱台北報導】
http://tw.myblog.yahoo.com/nicecasio/article?mid=3008
針對雨遮是否納入房屋權狀坪數,以及該如何計價問題,內政部長江宜樺上午表示,由於建商陳情,現在有些雨遮已可轉換成室內可使用空間,因此政府研議如雨遮確實可以為住戶利用,可以有條件登記,如何辨識是否屬住戶可利用的空間,還需要研議,但仍以「分別計價」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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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已氣憤到不知該說什麼。」玄奘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現在政府官商關係真的是太露骨了。

對外界質疑政府政策在一場餐會後轉向,江宜樺澄清沒有餐會,是建商希望向行政院長吳敦義陳情,因此政院在7月21日下午舉行了一場座談,吳院長並在會上做成若干裁示,其中包括雨遮爭議。

對此政策的調整,監委程仁宏則強調,不反對雨遮納登記,但不應併入室內總坪數計算、賣給消費者,如果內政部最後定調的政策走向,違背當初監察院糾正意旨,不排除動用質問權,要求內政部長到監察院接受監委質問,甚至不排除找更高層的官員來問。

張金鶚表示,去年監察院糾正內政部放任建商灌虛坪,其中就點名有的建築物的雨遮「可以停一輛賓士」,經過冗長、不斷的開會,內政部終於接受各界意見,決定改變不合理的情況。但沒想到建商吃個飯、講幾句,全部都翻盤。


他說,要讓國內房地產市場正常化,更重要的是實價登記,但小小雨遮,政府就如此讓步,他對房地產資訊透明化已不抱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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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計坪 監委擬質問江宜樺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對雨遮與陽台是否登記所有權的政策傳出轉彎,監委程仁宏非常不滿,他說,要登記可以,但不能算進室內總坪數計價出售,如果行政院政策違背監察院糾正主旨,將動用質問權請內政部長江宜樺說明。

監察院去年九月八日通過對內政部的糾正案,認為房屋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給建商「灌虛坪」機會,將屋簷或雨遮等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內政部有怠惰修法之疏失。

監委程仁宏說,當初行政機關函復監察院的資料指稱,要檢討修正政策,如果內政部最後定調的政策走向,違背當初監察院糾正意旨,他將找江宜樺接受質問,如有需要,也不排除質問更高層官員。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則表示,將在三個月內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希望對屋簷、雨遮的測量登記標準訂出合理規範,或擬訂一定比例當成測量與核實登記的標準,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至於剛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江宜樺說,將預售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與售價分開計列的政策方向明確,不會改變,只要發現建商未遵守相關規定,一定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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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政策 到底在亂什麼?

記者林美芬/特稿

政府施政應有一致性,但住在大台北地區的民眾,最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看待政府的住宅政策了!

政府先是停售北市精華區國有地,結果卻因供應量少,反而使土地價格飆得更高。

接著是北市四、五層樓公寓參與都更可有二倍容積獎勵,結果,都更案接近全部停擺,因為條件不同,全部重談,急著住新屋的民眾只好再等等。

行政院月前也宣布興建平價住宅來平抑房價,但這些打算興建平價住宅的區域,不只是平價區,更是餘屋量很多的區域,平均房價比政府打算推出的每坪十五萬元低許多。

再來,中央銀行對各銀行發出警告信,要緊縮對投資客房貸,讓房市近三週交易量萎縮,業者叫苦連天。但日前新莊副都心標地,眾家建商搶進競標,飆出新莊新天價,預期未來房價也將刷新。

至於五月甫上路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分開計價新制,行政院長吳敦義之前才信誓旦旦力挺,強調「草繩不能跟螃蟹一樣價錢」,不料才三個月,又裁示雨遮一定比例內可登記,並要求內政部再找建商討論折衷作法。

這些政策與結果老是矛盾,究其原因就是政府一直沒有講清楚,住宅或房價的政策目標到底是什麼?究竟將居住列為權利?福利?還是營利?又或是要管房價?房市?還是居住?目標說不清楚,政策當然就混亂,因此實在不能怪民間老是跟政府唱反調,因為大家真的搞不清楚政府施政主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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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簷、雨遮登記所有權 江宜樺:3個月內提折衷案
2010-07-26 01:19 工商時報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對於各界關切「屋簷、雨遮是否納入地籍測量、計算房屋權狀坪數」,內政部部長江宜樺昨(25)日表示,將在3個月內找出折衷可行方案。

 江宜樺表示,監察院於民國98年9月8日通過對內政部的糾正案,認為內政部對於建商將屋簷或雨遮等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有怠惰修法之疏失,內政部隨即著手展開相關法令的修正。

 江宜樺說,屋簷、雨遮是否列入建物測量,是否要登記所有權,外界一直有不同意見,主張登記者認為,有物就有權,有權就應登記;反對者認為,列入所有權登記,造成建商大量灌入虛坪,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可使用的空間,而於買賣後滋生糾紛。

 江宜樺表示,上周三傍晚五點半,立委劉盛良安排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等業界代表向行政院提出「房地產政策建言書」,他陪同吳揆接受建開公會代表陳情。其中關於「屋簷、雨遮是否納入建物測量、登記所有權狀」一事,吳揆當場裁示由內政部與建開公會積極協調溝通,期能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折衷做法。

 吳院長的裁示是:「雨遮是否測量登記所有權要有合理折衷方案,即一定比例內可以核實登記,但不能全部都登記,希望內政部與建開公會積極協調。」

 江宜樺昨日承諾在3個月內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希望能對屋簷、雨遮的測量登記標準訂出一個合理規範或擬訂一定比例,作為測量與核實登記的標準,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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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碩涵、王柔雅╱台北報導】雨遮、陽台等附屬建物列入所有權狀登記,淪為不肖建商灌虛坪的工具,引發民怨,內政部原擬取消此制度,不料建商反彈,吳揆連忙喊卡。學者昨指出,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地區都不將雨遮、陽台列入登記,也不另計價,痛批根本台灣政府建商聯手「吃人夠夠!」
政策反覆

內政部在1996年建物所有權第1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中,明令陽台、雨遮得以附屬建物登記,成為不肖建商灌虛坪、賺暴利的護身符,經監察院去年9月彈劾後,內政部研擬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取消此制度,卻引起建商不滿,上周轉向行政院長吳敦義陳情,吳敦義表示,雨遮屬建築物一部分,「有物就應該登記」,引起各界批評。
加拿大僅登記實坪

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花敬群指出,因為建商想賺多錢,目前雨遮比例愈來愈高,連不須蓋雨遮的地方也都增設。信義房屋代銷事業部主任嚴允賢表示,雨遮比例約佔房屋權狀4~6%,「有些建商還可能做到8~10%」。北縣民眾James表示,政府圖利建商很無恥,吳敦義說一套做一套、不把人民放眼裡,「年底絕對會用選票給他們好看!」 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所長張基義表示,世界先進國家,都只登記室內實際坪數,例如加拿大所有權僅登記室內實坪,舉凡雨遮、陽台、公設都不列入所有權狀登記,且規定每1戶都須配有車位,不登記也不另計價。
信義房屋不動產株式會社經理李旭鎮表示,日本建物計價只算室內使用專有面積,雨遮、陽台等附屬建物及公共設施不計價;但建商不會因此故意不建造雨遮、陽台,也不會特意調高房價,有些特別設計的陽台或公共設施還成為賣點。
室內11坪膨風18坪

社長林彥宏以日本東京「高輪台」建案為例,室內權狀11坪就是實在的11坪,不包含任何公設、陽台、雨遮,同樣規模的室內坪數換算成台北新成屋,至權狀坪數少要登記17~18坪才夠。
瑞普國際副總經理蘇銳強也表示,香港雖因建築外觀設計較少設計雨遮,但即便有雨遮也絕對不會算入權狀坪數中計價;陽台、公設雖含在所有權狀內,但會分開標示出陽台、公設面積;另外,車位也絕對不會灌入權狀坪數內,資訊透明。


雨遮可外推1米以內

中華民國建商公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雨遮為建物窗戶室外上方的遮蔽物,功能為遮雨水、擋陽光,目前規定雨遮可在上、下、及向外推出1公尺以內,也有建商在雨遮下方增設抽屜或收納櫃,增加使用價值。陽台則指從建物外壁突出,由圓柱或托架支撐的平台,根據建築法 規定義,上方有遮蓋物的平台稱為陽台,上無遮蓋物則稱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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