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公佈欄 》 |
證嚴上人讚譽遺體捐贈者是--生命的勇者,是捨身的菩薩+大體捐贈,器官捐贈+捐贈大體者,是真正的大捨,若不是菩薩是做不到的。 |
發起人: tom9 - 2010-06-11 09:44:12 - IP 59.115.228.*** |
類別:申請表格 |
案號: |
相關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nicecasio/article?mid=2749 《捨身菩薩》 http://tw. 實際捐出遺體給慈濟醫學院供解剖教學研究之用者,稱為捨身菩薩。證嚴 上 人讚譽遺體捐贈者是--生命的勇者,是捨身的菩薩;同時也勉勵學生:「 捐贈大體者,是真正的大捨,若不是菩薩是做不到的。同學們要發自內心 ,時時抱持感恩心,感恩大體菩薩的大捨和家屬的成就,以及教授們的教 導。」 捨身菩薩的生平事蹟及行誼,也感動並改變許多人對死亡的看法。讓人瞭 解生與死之間,不是不可打破的對立,只要能心無罣礙,起利濟社會人群 的大捨心,便能於生死中自在而行。 --------------------------------------- 不論是大體捐贈還是器官捐贈,就像證嚴上人所說的都是將已敗壞的身軀「化無用為大用」,將剩餘的生命價值發揮到淋漓盡致,不僅延續 他人的生命也是讓自己慧命永存,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到底是無常先到,還是明天先到。所以下一步,我也會簽立大體捐贈同意書,讓自己生命的利用價值可以有 更多元選擇,如果不適合做器官捐贈可以做大體捐贈,如果不適合大體捐贈就轉做器官捐贈,這就看因緣如何俱足了。 不過大體捐贈與器官捐贈不能同時進行,只能擇一捐贈,因為兩者各有捐贈限制。像大體捐贈有十項限制,若有以下情況之一,就無法做捐贈: 1、罹患法定傳染病:如霍亂、瘧疾、AIDS等。 2、最近做過大手術或嚴重創傷而致傷口未癒合。(例:做氣切) 3、做過重大器官摘除、移植手術、器官捐贈或病理解剖。 4、過度水腫、肥胖或消瘦。 5、嚴重褥瘡。 6、溺斃。 7、自殺身亡。 8、家屬異議。 9、人在國外。 10、未滿十六歲。 ------------------------------------ 證嚴上人言:「如 有菩薩的施捨心,就是尚有一口氣在,讓人節節肢解,也不生瞋恨心,何況一息不來呢?如能把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亦如延續自己的生命,何等有價值啊!菩薩是 活在願力中,有大願心,雖痛也會痛的『痛快』,沒有這份願心,那就會很『痛苦』。」 http://tw. --------------------------------------- 死後將軀體捐出,乃生命的延續。佛陀曾言:「頭目髓腦悉施人」,絕對沒有一個救人的人還下墮地獄的,今日的科學證明了二千多年前,佛陀的正知正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