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公佈欄 》 |
新竹縣竹北市一間房子還沒入住就發生馬桶被沒公德心的樓上住戶亂丟東西阻塞,造成裝潢全泡在糞水內,管委會判賠53萬 |
發起人: tom9 - 2010-03-25 09:54:56 - IP 59.115.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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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nicecasio/article?mid=2376 糞水毀百萬裝潢 管委會判賠53萬 蘇姓男子在新竹縣竹北市購入一間房子,沒想到還沒入住就發生馬桶被沒公德心的樓上住戶亂丟東西阻塞,造成裝潢全泡在糞水內。(記者王錦義攝) 馬桶阻塞 1樓遭殃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台北市蘇姓男子97年間在新竹縣竹北市買房,並花百萬元裝潢,不過還沒入住就因樓上住戶沒公德心,把衛生棉、垃圾丟入馬桶,造成公共污水管阻塞,糞水溢流充滿1樓屋內,蘇某認為管委會未盡管理之責提告,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管委會有過失,判賠53萬多元。 管委會決議將上訴 管委會邱小姐說,管委會已決議繼續上訴,對於裁判內容她個人不願多表示意見,只希望大樓住戶發揮公德心,勿將異物丟入馬桶。而同棟住戶李小姐則說,蘇宅裝潢後房子沒人住,私人空間出問題,若由管委會負責,等於轉嫁到其他住戶身上,她無法接受。 住戶丟異物 阻塞管線 蘇姓男子告訴法官,他每月繳2000多元管理費,但因管委會疏於維護、管理公共管線,造成糞水在97年12月間,從他家的馬桶溢出,由於他平日未居住在新竹,等發現時,室內裝潢已大半浸泡在糞水中,臭味四溢,裝潢嚴重受損,管委會難辭其咎。 管委會聲稱大樓是新建,並非老舊社區,平時已委託專業公司負責污水處理,對於污水管線內被丟入衛生棉等異物而發生阻塞的機率,超出管委會可預料範圍,同時原告未久住,對於自己專有部分未妥善管理,導致損害發生並擴大,若有損害賠償,也有過失相抵。 http://www 未長期居住 仍有效 法官認為,住戶因出國或工作未居住在自宅屬常態,不能以此要求屋主善盡注意義務,同時依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職務範圍,包含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修繕等事項,雜物阻塞在公共污水管線中,被告仍有修繕、維護義務,而原告財物的確是因公共管線阻塞 回流造成損失,所以判原告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