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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抱歉要補充說明本社區網的使用規定:
「唯有森之郡社區的住戶及準住戶(已經確定購買該戶,並已進入貸款程序,正在等待過戶或驗屋或交屋或裝潢等程序者),得以加入森之郡社區網會員」
(此條會加入使用規定中)
當初申請森之郡社區網開版後,便在社區網的公佈欄上公告本社區網的使用辦法,裡面有提到:
◎住戶請先註冊登錄會員,始可加入討論回應。(...若為租戶房客,亦想登錄加入會員,煩請先發e-mail告知版主。)
◎住戶登錄會員時,請務必留下連絡電話及正確地址,以方便版主審核確定為住戶身分,日後管委會接手亦較方便管理。若未留完整電話及地址,恐無法成為會員,煩請盡快補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因為一開始就確定「唯有森之郡社區的住戶及準住戶才可加入社區網討論」,但可能沒有說得很清楚,導致一直收到不少關心本社區的非住戶提出加入會員的申請,版主也一一去信告知,因最近的情形越來越多,為免困擾,故在此提出說明。
而這些想加入社區網的非住戶朋友們,相信多數是有意或打算買森之郡的人,希望透過社區網多了解本社區的情況,但也可能是房仲或其它建案的代銷,想打聽市場消息,以便影響本社區的銷售。
在此,版主要向各位說聲抱歉,
為了維護既有住戶使用者的權益,在下必須嚴加把關,所以日後此類申請一律砍掉,不再去信提醒,待各位正式成為本社區正式住戶或準住戶後,煩請再重新提出申請,屆時將很歡迎各位成為我們社區網的厝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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