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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來源:本社區住戶閒置車位
●停車對象:1.本社區住戶之訪客
2.至本社區施工人員
3.至本社區洽公人員
4.其他需要臨時停車之本社區訪客
●管理單位:樂活社區管理委員會
●相關辦法:
※本辦法僅對訪客提供臨時收費停車位,貴重財物請勿留置車內,車輛發生事故本管委會概不負責。
提供車位者
1.有意願之住戶至管理中心登記。
2.與管委會簽立“提供臨時停車位約定”。
3.每月25日結帳5日領款。
4.停止提供車位請提前告知管理中心。
臨時停車者
1.至管理中心登記,押證件正本。
2.領取臨時停車證張貼在前車窗內。
3.至指定車位停車。
4.未依指定位置停車,罰款500元。
5.離開社區時,將車輛開離停車場至管理中心繳交停車費、臨時停車證後,領回證件、繳費證明。
6.遺失停車證須賠償1000元。
管理人員
1.登記臨時停車記錄表。
2.收取證件、發給臨時停車證。
3.巡查臨時停車者是否依規定停車、張貼臨時停車證。
4.登記臨時停車者離開時間。
5.收回臨時停車證、計算收取停車費、開立繳費證明、退還證件。
收費標準 依停車次計費:
●未過夜停車:
1小時內20元/次
1-4小時50元/次
●晚上22:00後過夜停車:
100元/次
●過夜停車超過上午10:00離開,須依未過夜停車收費方式加計收費。
分帳比例 住戶7成、管委會3成
前置作業
1.依車位號製作臨時停車證。
2.製作各車位停車登記表,記錄停車時間及收費金額。
3.備連號三聯單收費證明,列入每月財報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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