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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時間:104年5月3日16:30時
開會地點: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一段99巷17號2F會議室
主 持 人:江俊朋
出席人員:江俊朋、林麗蘭、黃仲平、葉學承、廖春香
列席人員:
記 錄:蔣俊豪
壹、主席報告:
本社區第二屆委員已順利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票選產生,目前出席委員已達法定
人數,請各位委員就各議題開始討論。
貳、討論議題:
ㄧ、 第二屆管理委員會各執掌委員推選。
決議:經出席委員推選,全體無異議通過第二屆管理委員會執掌如下:
主任委員:江俊朋
副主任委員:林麗蘭
財務委員:劉明勳
一般委員:葉學承、黃國樹、廖春香
二、電梯保養合約討論。
說明:本社區電梯保固期已屆(104.04.30到期),後續定期保養原廠(永大電梯)
報價:每月$13,200元(半責式/2部),電梯使用許可證申請規費$1,260元(
台/年)另計。
決議: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與原廠永大電梯簽訂5年保養合約,唯須與其協商保
養金額降至每月$10,000元(半責式/2部)並包含每年之電梯使用許可證申
請規費。
三、本社區大樓外牆髒污,是否應清洗?
決議:大樓外牆清洗屬高空作業,需要委由專業之外牆清洗公司作業且所費不貲,
社區周遭工地亦陸續施工中,清洗一段時日後恐又髒污。擬待周遭工地完
工後再行清洗,同時可與工地協商就其施工造成本社區外牆髒污提出補償
辦法。
四、提撥部分活期存款為定期存款以增加社區利息收入。
決議:責成總幹事查詢各金融機構之長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觀察6月份本社區之
財務收支情形後再行決議。
五、社區規約已修改,是否重新印製送交各住戶?
決議:待向主管機關報備(本社區規約之修改)後再重新印製並送交各住戶。
參、臨時動議:
一、下次開會時間:
訂於104年7月5日19:00時。
肆、 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