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nan402vm
2014-04-02 16:43:11 IP:59.124.127.***
請問大家,若是委員最多只能連任2次,不知大家是否贊成?
目前有些委員已經連當3年了,這樣不止有熱血的住戶想要參與都被這些握有選票的委員檔住.
我提議委員最多只能連任2次,除了上述理由外,也希望多聽聽其它人的想法與多看看其它人的作法,不知大家是否贊成?
總統都只能連任一次了,民主也已經在最近得到驗證.
難道還真想當萬年委員嗎?
應該還有很多熱情的住戶想出來服務吧. |
回應者:Bruce
2014-04-07 14:23:11 IP:210.242.27.***
miniworld,謝謝您的厚愛,不過管理委員換血的確是比較好的,財委我已連續擔任二屆了,下屆財委就不會是我囉~~~~也好,免得週末還要覆核財報,簽名財報.....
我也已擔任三屆的委員了,是該休息換人做囉.....請不要再投給我啦....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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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niworld
2014-04-07 11:13:53 IP:220.132.1.***
Bruce大大我一定投你,因為你無所圖。這種大社區需要熱心的人出來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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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ruce
2014-04-05 18:21:53 IP:111.240.160.***
歡迎在開會通知書裡填上您想要修改的規約,我提供規約的相關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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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監察委員、財務委員之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管理委員之任期同前,得連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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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辦法,四大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委員並未限制連任幾次。
我是財委,我也很想換人來做,至於您所提的"握有選票的委員擋住",這點個人無法認同,講得好像是我們有所圖似的,大家都是無給職啊。
我被選上就是扮演好該做的事,因工作關係,有時會忙不過來,假使您是A棟的,我歡迎您在這個月的改選時不要投我(我是A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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