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Christy
2012-03-12 17:37:10 IP:220.136.239.***
賴主任說,3樓次臥,4樓天井窗和5樓後陽台,皆屬室外牆,所以沒做防水處理.
覺得好像不太合乎邏輯,若是1樓後院圍牆為室外牆,說法尚可接受,但其它3個地方是與房屋主體密切連結一起的,應該不算室外牆吧,應該要做防水才對,否則容易滲水漏水,造成壁癌產生.
不知社區住戶有否懂建築法規的,可幫忙查看一下,到底建商需不需要負責此3個地方的防水問題.
親愛的主委,是否請出面處理一下,要不然建商都不理會.
搬進社區近3個月了,此天井窗地方仍因嚴重漏水而無法使用,賴主任和氣密窗師傅都說不是他們的問題,也不知可找誰來處理,好煩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