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V.C
2011-09-27 19:57:41 IP:202.39.244.***
社區的架構應該是這樣的吧: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票選管理委員→管理委員遴選主委(對外代表社區)、副主委等各職務委員→物業管理公司(目前為力山,管控警衛、清潔人員、自主協助管理社區業務等事務)→服務住戶
最終的目的:就是社區優良管理及服務住戶,當然,是在合理的服務範圍內。
看了服務中心與芳鄰的溝通,服務中心回覆了一些『會回報管委會』,也許是這樣的回覆,造成了一些誤會。
建議請服務中心提出應服務的內容,以及與管委會之間的分工,避免讓芳鄰們,感覺『鬼打牆』,這樣,小弟猜想這樣也比較有依據,彼此相處會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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