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1-18 17:16:29 IP:61.228.132.***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今(100)年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自1月31日(星期一)0時起至2月7日(星期一)24時止與臺北市同步實施,並於100年2月8日(星期二)零時起恢復原規定方式收費。
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收費方式:新北市(瑞芳及烏來地區除外)按目前費率,每旅次再加收20元;瑞芳及烏來地區於非夜間加成時段(上午6時至下午11時)按公告之固定費率再加收2成,夜間加成時段(下午11時至翌晨6時)按公告之固定費率再加收2成外,每旅次再加收20元,詳細收費方式如附件。
為加強宣傳新北市春節期間計程車收費方式,併同宣導民眾乘坐計程車後座時應繫妥安全帶之觀念,交通局已印製宣導貼紙30,000張,預計20日起陸續發送至新北市各計程車工(公)會、警察廣播電台、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4處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等地點,計程車司機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避免發生收費糾紛。
交通局局長趙紹廉表示,春節期間拜訪親友可多利用計程車外出,避免酒後駕車,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民眾若遇有計程車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以記下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逕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2225-5999)、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2688-6052)或交通局(8965-4555)申訴,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將依公路法相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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