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5-27 14:01:37 IP:61.228.131.***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表示,為有效防制酒後駕車肇事,訂於本(27)日執行全縣性擴大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
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酒後駕車為99年全國死亡事故之主要肇事原因,為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警察局將持續嚴格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因此特別呼籲民眾務必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之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駕駛人如酒後駕車且酒精濃度值超過0.25毫克,將處新台幣15000至60000元不等罰鍰,並受吊扣駕照1年及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之處分,另如已達公共危險罪標準(酒測值0.55MG/L以上),可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最高新臺幣15萬元,得併科),因此呼籲民眾勿有酒後駕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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