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4-22 14:02:23 IP:61.228.124.***
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增訂「孫穗芬條款」,未來汽車(包含小客車)上路,不只正、副駕駛座,後座也要強制繫安全帶,違者開罰1500元,若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加倍罰3000至6000元。計程車司機要告知乘客,若乘客未遵守則罰乘客。
但若兒童、孕婦或有醫療特殊情形,則授權交通部訂定例外規定。
此外,幼童搭車必須要有安全椅,原只規定小客車,修法將小貨車也納入規範,違者開罰1500至3000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說明,後座須繫安全帶的小型車,自用與營業車輛都算,但不包含救護車,一般自用小型車後座兒童若是4至12歲,要用安全座椅,但若4至12歲兒童搭計程車,可免繫安全帶。
交通部規劃,一般成人將宣導3個月後實施,安全座椅部分1年宣導期後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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