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3-11-13 14:42:57 IP:118.167.77.***
台北市十一層以上集合住宅,明年起就要辦理公安申報,台北市建管處表示,為了提昇集合住宅大樓的公共安全,臺北市率先從明年一月一號起,提高標準,要求十一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就應該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現行內政部規定十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才需要安檢申報,各縣市都執行多年,不過有鑑於臺北市人口密度高、建築物密集,建管處認為台北市有提昇公共安全標準的必要,決定擴大為十一層以上的集合住宅,都應該加入公共安全檢查行列。
建管處表示,明年起新增應辦理安檢申報的標的,是「十一層以上、未達十六層的集合住宅」,全台北市約有九百多棟,檢查申報期間為一月一號到三月三十一號,檢查申報頻率為每三年一次,檢查範圍都為公共設施部分,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項,檢查合格後,由專業檢查機構以網路向建管處申報即可。
如果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6至3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