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3-05-02 16:48:14 IP:118.167.74.***
喝醉酒在社區鬧事,因此被住戶聯手提告,必須強制遷離!桃園平鎮市一名梁姓男子,過去五年來,因為時常喝醉酒在社區打人破壞公物,導致215個住戶忍無可忍,聯手提告,最後被高等法院判定,男子必須搬離社區,不得在社區居住。
2006年才蓋好的社區大樓,住了268戶人家,但其中住在11樓的梁姓男子,因為失業後時常一個人喝悶酒,一喝醉就變了一個人,曾經在家裡燒寶特瓶,毆打住戶,傷害小朋友,還破壞公物,讓其它住戶都忍無可忍。
社區還因此加裝4支監視器蒐證。
社區215個住戶,最後開會通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梁姓男子「強制遷離」,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才認定梁姓男子的行為「太過火」,必須搬走。
上午當事人梁先生也出面澄清,坦承酒醉時的行為造成社區困擾,但過去的行為已經受到法律制裁,如今又要他搬走,等於是一罪二罰。
未來在收到判決後,梁姓男子必須離開社區,獨留86歲的父親一個人住,但老先生眼下為了討生活,做起資源回收,髒亂的行為又成了社區頭疼的問題,住戶們只希望梁先生趕快戒酒,重新開始,才能享受正常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