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年節期間郵購買賣有糾紛,7天猶豫期別忘記
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3-02-12 20:47:03 IP:114.34.206.***
農曆春節假期通常是國人購物旺季,也經常發生各式消費糾紛,尤其以退換貨的糾紛較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提醒消費者,如果消費者在農曆假期期間透過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雜誌目錄或電話行銷等方式消費發生消費糾紛,在收受商品後7日內,無須說明理由即可向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即便在收受商品前,也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業者解除契約。。

消保官表示,郵購買賣之消費者7日內無條件解約權之行使依法應以「書面」為之,千萬不要只用電話或其他口頭方式提出,以免因不符合法定要件或是舉證不易而喪失了解除契約的權利。

此外,由於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消保官也特別提醒消費者及特種買賣企業經營者,依照民法第122條規定,如果應為意思表示期間之末日為休息日時,應以休息日之次日代之,也就是說應以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消保官也呼籲業者應遵守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才是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優質廠商。


居家情報

材質變化×療癒系豪宅,回家就有... 超實用小宅 吹起流行風 讓人眼睛一亮的「清爽居家」設計

本週熱門社區